花东镇大塘经联社、一社大石古自留地交易公告[招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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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东镇大塘经联社、一社大石古自留地交易公告[招租中]


招标公告
(略) 花都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服务 (略) 花都区花东镇大塘经济联合社的委托,定于2023-02-28日10:00时对花都区花东镇大塘经联社、一社大石古自留地资产项目组织竞投,本项目采用电子公开竞投方式进行交易,欢迎有意者前来竞投。
一、资产情况
(一)资产名称:1、大石古自留地(单元号:00);
大石古自留地(单元号:001);
(二)资产类型:1、工矿用地(单元号:00);
工矿用地(单元号:001);
(三)占地面积:1、约7291.48平方米(单元号:00);
约1602.52平方米(单元号:001);
建筑面积:1、无(单元号:00);
无(单元号:001);
(四)经营用途:建废科技园和政府批准的其他用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五)标的物所在位置:花东镇永星路象山村内;
(六) 产权现状:拥有集体产权证
二、交易信息 (立项编号:大塘(联社)LX*;交易编号:区集资竞*)
(一)租赁年限:32.00年(合同起止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二)免租期:2.00年;
(三)交易底价:1、69646.00元/宗·月;
(四)租金(承包款)递增情况:第一、二年为建设开发期,第三年土地收益为成交价,第三年开始每五年递增10%;
(五)是否可转租、转让、转包或分租:该资产不可转让,但经经联社书面同意后,合作方可将本合同的建设用地交 (略) (略) 使用;经经联社书面同意后,合作方可将本合同的集体建设用地转租、分租给第三方使用;
(六)资产交付方式:按现状交付;
(七)交易方式:电子公开竞投;
(八)每次报价至少增加金额:1000.00元/宗·月。
(九)竞得方式:采用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十)交易规则:具体详见本《交易文件》第一章的第九项竞投事项。
(十一)交易保证金:*.00元;合同履约保证金:*元;
(十二)其他说明:1.该地 (略) 花都区花东镇象山村内(北至象山村自留地、南至流溪河、西至耕地、东至果园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地字第*号、穗规划资源地证[2022]134号;不动产权证证号:粤(2022) (略) 不动产权第*号【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划拨,用途:工业用地】。该地块不动产权证面积约8894平方米,其中,经联社占7291.48平方米,第一经济合作社占1602.52平方米。大塘经联社同意接受一社的委托,将上述可建设用地统一上平台交易和合同履行期间代表一社与合作方对接洽谈。经联社收到收益后按上述面积比例支付给经济社。2.该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开发期为两年(自经联社和合作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该两年期间经联社不向合作方收取相关收益。在建设开发期两年内如合作方没有竣工完成开发建设的,属于合作方违约,经联社有权解除本合同,土地使用权由经联社收回,合作方在建或已建成的建筑物无偿归经联社所有,合作方所交履约保证金归经联社所有,同时合作方应另行向经联社支付与两年土地收益等额(按开发使用期第三、四年应付的土地收益计算)的土地闲置费(占有使用费)。因经联社或产业政策变化原因导致合作方无法在建设开发期内竣工完成的除外。建设开发期两年期满之日起开始计算第一年收益,合作方应付经联社的土地收益每五年递增10%(不含建设开发期两年)。如合作方需要经联社开具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税费由合作方承担。3.红线范围内的建筑设计、建筑用途等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要求,涉及交通、管线、消防、环保、人防、航道等问题,还须报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建设,并由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机构)管理,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合作方负担。4.地块的开竣工时限按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起内开工,开工之日起 12个月内竣工,并通过竣工验收。该地块上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须按照规划要求,执行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及技术措施。5.合作方 (略) (略) 使用期间所产生的一切税费规费(包括房产税、本合同场地的土地使用税、租赁税、工商税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垃圾费等)由合作方负责承担。6.合作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号、穗规划资源地证[2022]134号以及《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复函》(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0]10101号)的规划要求进行开发,不得擅自改变。在开发使用期内,合作方需要改变开发宗地的规划用途或增加总建筑面积的,应当取得集体建设用地权利人、经联社和国土规划部门的同意,并就规划变更及应付经联社收益是否调整等事宜,与经联社签订变更合同或者重新签订集体建设用地开发合同,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7.本合同履行期间,合作方需在本合同项下集体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当符合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规划条件,经联社应按合作方要求协助办理报建等相关手续,办证费用由合作方承担,若规划条件发生调整、变更的,按本合同约定及有关规定处理。合作方负责规划、建设、装修等过程的各项申请手续并承担规划、建设、装修等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在合作土地上建设的物业的所有权属于经联社,竣工验收后2年内办理产权登记,产权登记在经联社名下。8.开发建设完成后项目运营要求:①产业准入:符合《 (略) 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要求;②投产时间:建设开发期结束之日起投产;③投资强度: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④产出效益:投产后前三年每年营业收入不低于0.8亿元;⑤节能环保: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工业发展节能环保要求;⑥运营监管:按照要求办理好各项报备手续,接受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⑦项 (略) 花都区花东镇注册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 (略) 花都区花东镇依法纳税。9.集体建设用地被征收或收回的处理如下:合作期内,政府为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征收本合同项下集体建设用地,或者集体建设用地权利人为乡(镇)村公益事业建设需要经依法批准收回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在征收公告发出后或者批准收回文件发出后60日内,经联社需书面通知合作方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90日内双方按实际情况办理应付经联社收益的结算手续。关于合作方合同剩余期限内的项目收益损失、机械设备、生产生活设备以及其他相关搬迁事宜,由合作方与实际征收方协商,不在本合同进行约定。若政府为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征收本合同项下集体建设用地,地块内由合作方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征收补偿费用,按以下约定处理:①开发使用期间二十年内(包含二十年),地块内由合作方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征收补偿费用,全部为合作方所有。②开发使用期间二十一年至三十年(包含三十年),地块内由合作方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征收补偿费用,经联社占百分之五十,合作方占百分之五十。③开发使用期间三十年以上(不包含三十年),地块内由合作方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征收补偿费用,全部为经联社所有。如存在续用情况,以上使用期限包含续用期间的期限。10.土地使用 (略) 出具评估证明书,评估费用由经联社(经济社按所占面积比例摊分)和合作方各占一半,由合作方先垫付,在第一次应付经联社收益中扣除。11.该土地委托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前需要就民主表决程序、会议决议等事项进行公证,公证费用已由经联社先行垫付(具体以公证处实际收费为准),合作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将前述公证费用全额支付给经联社。12.合同见证费由竞得方承担。13.准入条件、交易方式和竞价规则、合同初稿,详细要求以该项目交易文件为准。14.该资产不可转让,但经经联社书面同意后,合作方可将本合同的建设用地交 (略) (略) 使用;经经联社书面同意后,合作方可将本合同的集体建设用地转租、分租给第三方使用。15.租金递增方式:第一、二年为建设开发期,第三年土地收益为成交价,第三年开始每五年递增10%。16.本合同合作期间,合作方无法定或约定事由逾期支付经联社土地收益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未付收益的1‰(大写:千分之一)向经联社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60日的,经联社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要求合作方按实际占用期间支付应付经联社收益,并向合作方追索因此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17.成功交易后,竞得方需签订《项目投入产出监管协议》。
三、准入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已列入花都区交易平台信用警示名单的法人、自然人报名。
(二)符合出租方/发包方要求的其他资质:无。
四、竞投人代表要求
竞投人是法人机构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竞投人是个人独资企业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投资人;竞投人是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其在工商部门登记的负责人;竞投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竞投人本人。
五、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以实物为准,符合报名条件的竞投意向人可自行前往资产所在地,查看资产现状。竞投意向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自行调查了解交易资产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信息,并独立做出是否报名参加竞投的判断。
六、报名事项
(一)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竞投意向人必须按照网上报名流程,确定符合竞投资格后,方可交纳交易保证金。项目需要提交资质文件审核的,竞投意向人应当提前上传资质文件,并确保资质文件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的资质文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请各竞投意向人按照“用户操作手册”的指引,提前进行用户注册、网上报名等操作。用户注册审核将在提交注册申请后的24小时内(节假日除外)完成。
竞投意向人请于2023-01-19上午9:00时至2023-02-24下午17:00时,通过花都区农村集体资产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竞投意向人敬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的流程,提前、逾期恕不接受报名。
请各竞投意向人根据报名截止时间,提前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确保资质文件审核和银行汇款按时到账。如因未能及时上传资质文件或银行实际到账时间逾期而造成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竞投意向人自行承担。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一般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不计利息全额退还。
(二)网上报名网址:
http://**。具体操作详见花都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平台“交易大厅”栏中“用户操作手册”。
(三)其他事项
1、同一交易项目一人只能报名一次。
2、本交易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本交易项目采取电子竞投方式竞投,无需到现场进行报名(特殊资质要求除外)和竞价操作,不适用于办理委托报名和交易的情形,请竞投人妥善保管和适用在花都区农村集体资产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的账户信息,对其注册账户安全负责,任何使用账户名和密码登录进行网上报名和电子竞投的用户,一切行为均视为竞投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竞投人自行承担, (略) 花都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服务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4、竞投人竞得资产后未经农村集体同意,不 (略) 花都区花东镇大塘经济联合社签订合同,视为放弃本次交易,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 (略) 花都区花东镇大塘经济联合社所有。
七、优先权说明
本项目优先权以农村集体的民主表决会议内容为准。
本项目不设优先权。
八、交易保证金交纳要求
各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前必须按照本项目的要求,确认符合竞投要求后,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交易保证金按公告约定的金额一笔完整转入以下专用账号,并确保在报名时已到账(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现金存、汇款,不接受分次转账)。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1、专用账户户名: (略) 花都区花东镇人民政府
账号:详见报名系统中的账号 (注意:收款子账号随机生成,每宗交易均不相同)
开户银行: (略) 广州花都花东支行
2、注意事项:
交易保证金必须以竞投人的账户转账(竞投人交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账户户名必须与报名名称相符),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现金汇款或存入。本中心按照交易规则处理竞投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需退回竞投人的,则默认退回竞投人交纳交易保证金所转出的银行账户,请竞投人确保银行账户能正常使用。未能成功竞得的竞投人,交易结果公示期间无争议的,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一般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不计利息全额退还。
九、竞投事项
本项目的竞投时间为:2023-02-2810:00(北京时间),竞投人在本项目竞投开始前,务必使用本人成功报名本项目的账户登录到花都区农村集体资产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电子竞投。竞投人若委托他人代为操作网上报名和电子竞投的,竞投人应及时自行跟进和确认,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竞投意向人自行承担,本交易服务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特别声明
(一)竞投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资产的相关情况(如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纠纷等)进行必要的调查和充分了解,对竞投资产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
(二)在合同履行期间,未完善所有相关手续前,竞得人不得擅自改变资产现状、搭建违法建筑,出租方负有监督的责任。
(三)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四)本中心不对进场交易的农村集体资产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十一、系统故障的处理方式及责任问题
(一)竞投意向人应对其注册账户安全负责,妥善保管和使用电子竞投系统账户及密码,账户的注册、登录、竞投等所有交易环节应由竞投意向人本人操作,若委托他人代为操作的,竞投意向人应及时跟进和确认。任何使用竞投意向人登录账户名和密码登录交易平台的用户,在交易平台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投意向人本人的行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竞投意向人自行承担,本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电子竞投过程所涉及时间均以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数据记录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依据。由于竞投意向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后果由竞投意向人自行承担。
(三)因竞投意向人使用的计算机、手机、平板电脑等设备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任何原因导致不能正常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报价的,后果由竞投意向人自行承担。
(四)电子竞投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任何原因而导致电子竞投活动被迫停止的,交易服务机构及时中止、终止或重新另行安排时间组织竞投活动,原报价结果作废,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因电子竞投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电子竞投活动延期或者改期的,交易服务机构将在第一时间以包括但不限于公告、电话、短信等形式告知所有竞投人或竞投意向人,交易服务机构不对交易项目延期或改期可能造成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其他事项详见附件
十三、联系方式
(略) 花都区花东镇大塘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温国潼联系电话:020-*
附件【下载】:
1、交易文件
2、合同草案(初稿)_1合同草案(初稿)_2合同草案(初稿)_3
3、竞投人承诺书
4、资产现状图或四至图_1资产现状图或四至图_2
5、 (略) 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略) 花都区花东镇农村财务和集体资产管理中心
2023年1月18日


招标公告
(略) 花都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服务 (略) 花都区花东镇大塘经济联合社的委托,定于2023-02-28日10:00时对花都区花东镇大塘经联社、一社大石古自留地资产项目组织竞投,本项目采用电子公开竞投方式进行交易,欢迎有意者前来竞投。
一、资产情况
(一)资产名称:1、大石古自留地(单元号:00);
大石古自留地(单元号:001);
(二)资产类型:1、工矿用地(单元号:00);
工矿用地(单元号:001);
(三)占地面积:1、约7291.48平方米(单元号:00);
约1602.52平方米(单元号:001);
建筑面积:1、无(单元号:00);
无(单元号:001);
(四)经营用途:建废科技园和政府批准的其他用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五)标的物所在位置:花东镇永星路象山村内;
(六) 产权现状:拥有集体产权证
二、交易信息 (立项编号:大塘(联社)LX*;交易编号:区集资竞*)
(一)租赁年限:32.00年(合同起止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二)免租期:2.00年;
(三)交易底价:1、69646.00元/宗·月;
(四)租金(承包款)递增情况:第一、二年为建设开发期,第三年土地收益为成交价,第三年开始每五年递增10%;
(五)是否可转租、转让、转包或分租:该资产不可转让,但经经联社书面同意后,合作方可将本合同的建设用地交 (略) (略) 使用;经经联社书面同意后,合作方可将本合同的集体建设用地转租、分租给第三方使用;
(六)资产交付方式:按现状交付;
(七)交易方式:电子公开竞投;
(八)每次报价至少增加金额:1000.00元/宗·月。
(九)竞得方式:采用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十)交易规则:具体详见本《交易文件》第一章的第九项竞投事项。
(十一)交易保证金:*.00元;合同履约保证金:*元;
(十二)其他说明:1.该地 (略) 花都区花东镇象山村内(北至象山村自留地、南至流溪河、西至耕地、东至果园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地字第*号、穗规划资源地证[2022]134号;不动产权证证号:粤(2022) (略) 不动产权第*号【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划拨,用途:工业用地】。该地块不动产权证面积约8894平方米,其中,经联社占7291.48平方米,第一经济合作社占1602.52平方米。大塘经联社同意接受一社的委托,将上述可建设用地统一上平台交易和合同履行期间代表一社与合作方对接洽谈。经联社收到收益后按上述面积比例支付给经济社。2.该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开发期为两年(自经联社和合作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该两年期间经联社不向合作方收取相关收益。在建设开发期两年内如合作方没有竣工完成开发建设的,属于合作方违约,经联社有权解除本合同,土地使用权由经联社收回,合作方在建或已建成的建筑物无偿归经联社所有,合作方所交履约保证金归经联社所有,同时合作方应另行向经联社支付与两年土地收益等额(按开发使用期第三、四年应付的土地收益计算)的土地闲置费(占有使用费)。因经联社或产业政策变化原因导致合作方无法在建设开发期内竣工完成的除外。建设开发期两年期满之日起开始计算第一年收益,合作方应付经联社的土地收益每五年递增10%(不含建设开发期两年)。如合作方需要经联社开具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税费由合作方承担。3.红线范围内的建筑设计、建筑用途等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要求,涉及交通、管线、消防、环保、人防、航道等问题,还须报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建设,并由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机构)管理,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合作方负担。4.地块的开竣工时限按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起内开工,开工之日起 12个月内竣工,并通过竣工验收。该地块上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须按照规划要求,执行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及技术措施。5.合作方 (略) (略) 使用期间所产生的一切税费规费(包括房产税、本合同场地的土地使用税、租赁税、工商税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垃圾费等)由合作方负责承担。6.合作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号、穗规划资源地证[2022]134号以及《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复函》(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0]10101号)的规划要求进行开发,不得擅自改变。在开发使用期内,合作方需要改变开发宗地的规划用途或增加总建筑面积的,应当取得集体建设用地权利人、经联社和国土规划部门的同意,并就规划变更及应付经联社收益是否调整等事宜,与经联社签订变更合同或者重新签订集体建设用地开发合同,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7.本合同履行期间,合作方需在本合同项下集体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当符合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规划条件,经联社应按合作方要求协助办理报建等相关手续,办证费用由合作方承担,若规划条件发生调整、变更的,按本合同约定及有关规定处理。合作方负责规划、建设、装修等过程的各项申请手续并承担规划、建设、装修等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在合作土地上建设的物业的所有权属于经联社,竣工验收后2年内办理产权登记,产权登记在经联社名下。8.开发建设完成后项目运营要求:①产业准入:符合《 (略) 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要求;②投产时间:建设开发期结束之日起投产;③投资强度: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④产出效益:投产后前三年每年营业收入不低于0.8亿元;⑤节能环保: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工业发展节能环保要求;⑥运营监管:按照要求办理好各项报备手续,接受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⑦项 (略) 花都区花东镇注册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 (略) 花都区花东镇依法纳税。9.集体建设用地被征收或收回的处理如下:合作期内,政府为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征收本合同项下集体建设用地,或者集体建设用地权利人为乡(镇)村公益事业建设需要经依法批准收回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在征收公告发出后或者批准收回文件发出后60日内,经联社需书面通知合作方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90日内双方按实际情况办理应付经联社收益的结算手续。关于合作方合同剩余期限内的项目收益损失、机械设备、生产生活设备以及其他相关搬迁事宜,由合作方与实际征收方协商,不在本合同进行约定。若政府为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征收本合同项下集体建设用地,地块内由合作方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征收补偿费用,按以下约定处理:①开发使用期间二十年内(包含二十年),地块内由合作方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征收补偿费用,全部为合作方所有。②开发使用期间二十一年至三十年(包含三十年),地块内由合作方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征收补偿费用,经联社占百分之五十,合作方占百分之五十。③开发使用期间三十年以上(不包含三十年),地块内由合作方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征收补偿费用,全部为经联社所有。如存在续用情况,以上使用期限包含续用期间的期限。10.土地使用 (略) 出具评估证明书,评估费用由经联社(经济社按所占面积比例摊分)和合作方各占一半,由合作方先垫付,在第一次应付经联社收益中扣除。11.该土地委托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前需要就民主表决程序、会议决议等事项进行公证,公证费用已由经联社先行垫付(具体以公证处实际收费为准),合作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将前述公证费用全额支付给经联社。12.合同见证费由竞得方承担。13.准入条件、交易方式和竞价规则、合同初稿,详细要求以该项目交易文件为准。14.该资产不可转让,但经经联社书面同意后,合作方可将本合同的建设用地交 (略) (略) 使用;经经联社书面同意后,合作方可将本合同的集体建设用地转租、分租给第三方使用。15.租金递增方式:第一、二年为建设开发期,第三年土地收益为成交价,第三年开始每五年递增10%。16.本合同合作期间,合作方无法定或约定事由逾期支付经联社土地收益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未付收益的1‰(大写:千分之一)向经联社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60日的,经联社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要求合作方按实际占用期间支付应付经联社收益,并向合作方追索因此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17.成功交易后,竞得方需签订《项目投入产出监管协议》。
三、准入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已列入花都区交易平台信用警示名单的法人、自然人报名。
(二)符合出租方/发包方要求的其他资质:无。
四、竞投人代表要求
竞投人是法人机构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竞投人是个人独资企业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投资人;竞投人是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其在工商部门登记的负责人;竞投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竞投人本人。
五、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以实物为准,符合报名条件的竞投意向人可自行前往资产所在地,查看资产现状。竞投意向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自行调查了解交易资产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信息,并独立做出是否报名参加竞投的判断。
六、报名事项
(一)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竞投意向人必须按照网上报名流程,确定符合竞投资格后,方可交纳交易保证金。项目需要提交资质文件审核的,竞投意向人应当提前上传资质文件,并确保资质文件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的资质文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请各竞投意向人按照“用户操作手册”的指引,提前进行用户注册、网上报名等操作。用户注册审核将在提交注册申请后的24小时内(节假日除外)完成。
竞投意向人请于2023-01-19上午9:00时至2023-02-24下午17:00时,通过花都区农村集体资产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竞投意向人敬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的流程,提前、逾期恕不接受报名。
请各竞投意向人根据报名截止时间,提前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确保资质文件审核和银行汇款按时到账。如因未能及时上传资质文件或银行实际到账时间逾期而造成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竞投意向人自行承担。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一般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不计利息全额退还。
(二)网上报名网址:
http://**。具体操作详见花都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平台“交易大厅”栏中“用户操作手册”。
(三)其他事项
1、同一交易项目一人只能报名一次。
2、本交易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本交易项目采取电子竞投方式竞投,无需到现场进行报名(特殊资质要求除外)和竞价操作,不适用于办理委托报名和交易的情形,请竞投人妥善保管和适用在花都区农村集体资产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的账户信息,对其注册账户安全负责,任何使用账户名和密码登录进行网上报名和电子竞投的用户,一切行为均视为竞投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竞投人自行承担, (略) 花都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服务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4、竞投人竞得资产后未经农村集体同意,不 (略) 花都区花东镇大塘经济联合社签订合同,视为放弃本次交易,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 (略) 花都区花东镇大塘经济联合社所有。
七、优先权说明
本项目优先权以农村集体的民主表决会议内容为准。
本项目不设优先权。
八、交易保证金交纳要求
各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前必须按照本项目的要求,确认符合竞投要求后,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交易保证金按公告约定的金额一笔完整转入以下专用账号,并确保在报名时已到账(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现金存、汇款,不接受分次转账)。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1、专用账户户名: (略) 花都区花东镇人民政府
账号:详见报名系统中的账号 (注意:收款子账号随机生成,每宗交易均不相同)
开户银行: (略) 广州花都花东支行
2、注意事项:
交易保证金必须以竞投人的账户转账(竞投人交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账户户名必须与报名名称相符),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现金汇款或存入。本中心按照交易规则处理竞投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需退回竞投人的,则默认退回竞投人交纳交易保证金所转出的银行账户,请竞投人确保银行账户能正常使用。未能成功竞得的竞投人,交易结果公示期间无争议的,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一般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不计利息全额退还。
九、竞投事项
本项目的竞投时间为:2023-02-2810:00(北京时间),竞投人在本项目竞投开始前,务必使用本人成功报名本项目的账户登录到花都区农村集体资产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电子竞投。竞投人若委托他人代为操作网上报名和电子竞投的,竞投人应及时自行跟进和确认,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竞投意向人自行承担,本交易服务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特别声明
(一)竞投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资产的相关情况(如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纠纷等)进行必要的调查和充分了解,对竞投资产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
(二)在合同履行期间,未完善所有相关手续前,竞得人不得擅自改变资产现状、搭建违法建筑,出租方负有监督的责任。
(三)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四)本中心不对进场交易的农村集体资产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十一、系统故障的处理方式及责任问题
(一)竞投意向人应对其注册账户安全负责,妥善保管和使用电子竞投系统账户及密码,账户的注册、登录、竞投等所有交易环节应由竞投意向人本人操作,若委托他人代为操作的,竞投意向人应及时跟进和确认。任何使用竞投意向人登录账户名和密码登录交易平台的用户,在交易平台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投意向人本人的行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竞投意向人自行承担,本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电子竞投过程所涉及时间均以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数据记录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依据。由于竞投意向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后果由竞投意向人自行承担。
(三)因竞投意向人使用的计算机、手机、平板电脑等设备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任何原因导致不能正常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报价的,后果由竞投意向人自行承担。
(四)电子竞投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任何原因而导致电子竞投活动被迫停止的,交易服务机构及时中止、终止或重新另行安排时间组织竞投活动,原报价结果作废,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因电子竞投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电子竞投活动延期或者改期的,交易服务机构将在第一时间以包括但不限于公告、电话、短信等形式告知所有竞投人或竞投意向人,交易服务机构不对交易项目延期或改期可能造成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其他事项详见附件
十三、联系方式
(略) 花都区花东镇大塘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温国潼联系电话:020-*
附件【下载】:
1、交易文件
2、合同草案(初稿)_1合同草案(初稿)_2合同草案(初稿)_3
3、竞投人承诺书
4、资产现状图或四至图_1资产现状图或四至图_2
5、 (略) 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略) 花都区花东镇农村财务和集体资产管理中心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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