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06dccd7b05468e832afdae15c6641f)绵州酒店东4楼、东5楼资产整体招租竞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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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6dccd7b05468e832afdae15c6641f)绵州酒店东4楼、东5楼资产整体招租竞价公告

绵州酒店东4楼、东5楼资产整体招租
标的名称绵州酒店东4楼、东5楼资产整体招租
项目编码DSCQ2023D35D* 挂牌价格98 万元
价格说明年租金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2023-01-29
是否联合出租挂牌截止日期2023-02-09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是否涉及优先权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简介

1.本次出租的标的 (略) 涪城区临园路东段62号酒店东楼4楼、5楼的房产,产权持有人为 (略) ,房屋产权登记相关手续齐全(产权证号:川(2019) (略) 不动产权第*号)。出租标的面积为2080平方米,原经营商务KTV,装修豪华,外墙与酒店整体一致,部份窗为玻璃落地窗,公共配套设施齐全。详见《资产信息表》。

2.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延时报价周期为120秒,加价幅度为0.1万元/次,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 (略)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64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四川 (略) 涪城区
住所/注册地址 (略) 涪城区临园路东段62号
注册资本(万元)4,1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胡中成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
经营规模微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6960
批准单位名称 (略)
批准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略) 董事会决议
批准日期2023-01-08
批准文号绵州店董发[2023]1号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98 万元
价格说明年租金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一、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除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首年租金外,还应向出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和创建保证金。
二、履约保证金为三个月的租金,创建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元。
三、租赁期满或双方解除租赁合同之日,承租方无违约情形的,出租方在1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及创建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承租方。
四、装修保证金:200万元
装修保证金应于装修方案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从装修之日起,所产生的装修费用先由出租方从装修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并支付给装修单位,直到装修保证金支付至无余额。从装修保证金支付至无余额后所产生的所有装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向装修单位支付。
租金支付方式一次性
租赁期限5年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首年租金、履约保证金及2000元创建保证金支付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其他年度租金须在上一租赁年度结束前30天内一次性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水、电、气、网络、电话、物业管理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按相关单位规定支付。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一、承租方在承租资产后,对资产所属建筑进行再次装修的,不得改变承租标的的现有建筑主体结构,且须遵守国家有关房屋建筑和装饰装修的规范、规定,在实施装修前需将装修方案需提前报出租方审核,如需报建设、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后方能实施,同时对租赁标的物进行装饰装修和改造涉及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二、承租方对租赁资产进行装饰装修与改造和对其设施设备进行更新,以及在经营期间对租赁资产进行装修,对设施设备进行维护维修与更新等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方对租赁资产进行装饰装修与改造和对其设施设备进行更新所形成的资产的所有权全部归出租方,且出租方不给承租方任何补偿。
三、承租方装修改造和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税、费,由承租方承担并按规定自行缴纳。
四、承租方的经营项目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 (略) 城区规划要求。
五、承租方须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时限交清房租。
六、承租方在租赁期内拥有所租赁资产的使用权,但承租方不得改变承租资产的用途;不得将承租的资产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私自调换使用;不得将承租的资产变卖,设置抵押、担保或变相进行此类活动;不得利用承租的资产从事非法活动。
七、承租方须服从并遵守出租方对出租资产的管理规定。
八、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行业管理规定,并须做好防火、防盗、安全等所有相关工作,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与法律责任。
九、承租方须做好所承租资产的环境卫生、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创建等各项工作,服从出租方管理,如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要承担相关责任。
十、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同时还需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十一、租赁合同到期后,如不再续租,则房屋除可移动的装饰外,其它不能撤除的装饰部分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对承租方装修残值做补偿。
十二、免责条款:该承租标的物在租赁期内如遇政府政策规定的维修改造,承租人(企业)必须无条件配合,租赁方不对承租人(企业)进行任何赔偿,第三方有赔偿另行协商。
十三、其它未尽事宜双方按国有资产管控要求以补充协议完善。
十四、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
十五、承租方在承租的房屋内需要安装或者使用超过水、电表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应事前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由承租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增容手续,费用由承租方负担。
承租方资格条件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应当是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二)意向承租方的注册资金应不低于1000万元,且需提供近三年企业年报、文化娱乐经营许可证、食品卫生安全许可证及消防证。
(三)意向承租方应有三家或三家以上在其他酒店内运营或管理娱乐场所的相关经验,并提供相关有效期内的合同。
(四)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报名提交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要信息披露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本次出租标的 (略) 涪城区临园路东段62号酒店东楼4楼、5楼的房产,标的按现状整体出租,标的面积为2080平方米。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诉讼等影响出租的情形。
二、标的用途及租赁期限:
1、用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合法经营性娱乐场所。(如:KTV、酒吧等)(不能用于与酒店经营相冲突的中西餐、客房、化工及涉及污染、噪音大、易燃易爆等的商业经营活动,不能用作危险物品的存储仓库。)
2、租赁期限: 5年。
3、免租期:2个月(免租期不计入租赁期,如承租方装修投入大,2个月未完成装修目标,免租期双方根据装修情况进行协商,最多不超过3个月),从出租方交付房屋之日起计算,免租期间承租方免于交纳租金,免租期间承租人须承担承租房屋产生的水、电、气等除房屋租金外的其他全部使用费用。
4、租赁要求:东四楼、东五楼资产整体出租不分租,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10天内向出租方提供装修方案,且承租方对承租资产的装修投入不得低于1500万元。
三、租金按年支付。首年租金按照成交价交纳,从第三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的基础上按每年5%的标准递增。
四、本次转让的标的处于租赁状态,租赁期为5年(四楼2018年2月14日至2023年2月13日,五楼2018年2月15日至2023年2月14日),原承租方 (略) 保留优先承租权。标的原承租方行使场内优先承租权应当在规定的公告时间内向西南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办理报名手续、交纳交易保证金,逾期未报名的视为放弃。
五、标的原《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5个工作日内,由原承租方完成标的清场工作,清场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原承租方承担。清场工作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出租方将标的交付至承租方。
六、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实地调查。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则视为已知悉并认可出租标的的所有瑕疵及可能引发的所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标的面积、现状、移交情况等。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标的存在瑕疵为由拒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支付租金、履约保证金和创建保证金,否则视为违约。
七、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承租方应支付的首年租金、履约保证金及创建保证金且出租方和承租方结清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将上述全部价款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八、本次出租标的涉及的税、费按相关法律法规由出租方、承租方各自承担。
九、出租方在收到租金及相关保证金后按规定向承租方出具票据。
十、其他事项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样本)、《资产信息表》等。
十一、现场看房联系人:邓海云,电话:*;地址: (略) 涪城区临园路东段62号。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25 万元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2023-02-09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 (略)
开户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1211
保证金处置方式一、确认承租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出租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出租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和出租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出租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操作
资产信息表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租赁合同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安全责任书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动态报价
绵州酒店东4楼、东5楼资产整体招租
标的名称绵州酒店东4楼、东5楼资产整体招租
项目编码DSCQ2023D35D* 挂牌价格98 万元
价格说明年租金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2023-01-29
是否联合出租挂牌截止日期2023-02-09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是否涉及优先权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简介

1.本次出租的标的 (略) 涪城区临园路东段62号酒店东楼4楼、5楼的房产,产权持有人为 (略) ,房屋产权登记相关手续齐全(产权证号:川(2019) (略) 不动产权第*号)。出租标的面积为2080平方米,原经营商务KTV,装修豪华,外墙与酒店整体一致,部份窗为玻璃落地窗,公共配套设施齐全。详见《资产信息表》。

2.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延时报价周期为120秒,加价幅度为0.1万元/次,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 (略)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64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四川 (略) 涪城区
住所/注册地址 (略) 涪城区临园路东段62号
注册资本(万元)4,1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胡中成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
经营规模微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6960
批准单位名称 (略)
批准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略) 董事会决议
批准日期2023-01-08
批准文号绵州店董发[2023]1号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98 万元
价格说明年租金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一、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除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首年租金外,还应向出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和创建保证金。
二、履约保证金为三个月的租金,创建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元。
三、租赁期满或双方解除租赁合同之日,承租方无违约情形的,出租方在1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及创建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承租方。
四、装修保证金:200万元
装修保证金应于装修方案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从装修之日起,所产生的装修费用先由出租方从装修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并支付给装修单位,直到装修保证金支付至无余额。从装修保证金支付至无余额后所产生的所有装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向装修单位支付。
租金支付方式一次性
租赁期限5年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首年租金、履约保证金及2000元创建保证金支付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其他年度租金须在上一租赁年度结束前30天内一次性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水、电、气、网络、电话、物业管理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按相关单位规定支付。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一、承租方在承租资产后,对资产所属建筑进行再次装修的,不得改变承租标的的现有建筑主体结构,且须遵守国家有关房屋建筑和装饰装修的规范、规定,在实施装修前需将装修方案需提前报出租方审核,如需报建设、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后方能实施,同时对租赁标的物进行装饰装修和改造涉及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二、承租方对租赁资产进行装饰装修与改造和对其设施设备进行更新,以及在经营期间对租赁资产进行装修,对设施设备进行维护维修与更新等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方对租赁资产进行装饰装修与改造和对其设施设备进行更新所形成的资产的所有权全部归出租方,且出租方不给承租方任何补偿。
三、承租方装修改造和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税、费,由承租方承担并按规定自行缴纳。
四、承租方的经营项目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 (略) 城区规划要求。
五、承租方须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时限交清房租。
六、承租方在租赁期内拥有所租赁资产的使用权,但承租方不得改变承租资产的用途;不得将承租的资产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私自调换使用;不得将承租的资产变卖,设置抵押、担保或变相进行此类活动;不得利用承租的资产从事非法活动。
七、承租方须服从并遵守出租方对出租资产的管理规定。
八、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行业管理规定,并须做好防火、防盗、安全等所有相关工作,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与法律责任。
九、承租方须做好所承租资产的环境卫生、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创建等各项工作,服从出租方管理,如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要承担相关责任。
十、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同时还需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十一、租赁合同到期后,如不再续租,则房屋除可移动的装饰外,其它不能撤除的装饰部分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对承租方装修残值做补偿。
十二、免责条款:该承租标的物在租赁期内如遇政府政策规定的维修改造,承租人(企业)必须无条件配合,租赁方不对承租人(企业)进行任何赔偿,第三方有赔偿另行协商。
十三、其它未尽事宜双方按国有资产管控要求以补充协议完善。
十四、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
十五、承租方在承租的房屋内需要安装或者使用超过水、电表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应事前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由承租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增容手续,费用由承租方负担。
承租方资格条件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应当是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二)意向承租方的注册资金应不低于1000万元,且需提供近三年企业年报、文化娱乐经营许可证、食品卫生安全许可证及消防证。
(三)意向承租方应有三家或三家以上在其他酒店内运营或管理娱乐场所的相关经验,并提供相关有效期内的合同。
(四)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报名提交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要信息披露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本次出租标的 (略) 涪城区临园路东段62号酒店东楼4楼、5楼的房产,标的按现状整体出租,标的面积为2080平方米。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诉讼等影响出租的情形。
二、标的用途及租赁期限:
1、用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合法经营性娱乐场所。(如:KTV、酒吧等)(不能用于与酒店经营相冲突的中西餐、客房、化工及涉及污染、噪音大、易燃易爆等的商业经营活动,不能用作危险物品的存储仓库。)
2、租赁期限: 5年。
3、免租期:2个月(免租期不计入租赁期,如承租方装修投入大,2个月未完成装修目标,免租期双方根据装修情况进行协商,最多不超过3个月),从出租方交付房屋之日起计算,免租期间承租方免于交纳租金,免租期间承租人须承担承租房屋产生的水、电、气等除房屋租金外的其他全部使用费用。
4、租赁要求:东四楼、东五楼资产整体出租不分租,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10天内向出租方提供装修方案,且承租方对承租资产的装修投入不得低于1500万元。
三、租金按年支付。首年租金按照成交价交纳,从第三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的基础上按每年5%的标准递增。
四、本次转让的标的处于租赁状态,租赁期为5年(四楼2018年2月14日至2023年2月13日,五楼2018年2月15日至2023年2月14日),原承租方 (略) 保留优先承租权。标的原承租方行使场内优先承租权应当在规定的公告时间内向西南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办理报名手续、交纳交易保证金,逾期未报名的视为放弃。
五、标的原《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5个工作日内,由原承租方完成标的清场工作,清场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原承租方承担。清场工作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出租方将标的交付至承租方。
六、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实地调查。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则视为已知悉并认可出租标的的所有瑕疵及可能引发的所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标的面积、现状、移交情况等。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标的存在瑕疵为由拒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支付租金、履约保证金和创建保证金,否则视为违约。
七、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承租方应支付的首年租金、履约保证金及创建保证金且出租方和承租方结清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将上述全部价款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八、本次出租标的涉及的税、费按相关法律法规由出租方、承租方各自承担。
九、出租方在收到租金及相关保证金后按规定向承租方出具票据。
十、其他事项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样本)、《资产信息表》等。
十一、现场看房联系人:邓海云,电话:*;地址: (略) 涪城区临园路东段62号。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25 万元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2023-02-09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 (略)
开户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1211
保证金处置方式一、确认承租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出租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出租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和出租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出租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操作
资产信息表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租赁合同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安全责任书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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