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滨海生物医药产业园有限公司所属创新原料药共享平台15年使用权租赁项目
东营滨海生物医药产业园有限公司所属创新原料药共享平台15年使用权租赁项目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HSWZC23003 | 东营滨海生物医药产业园有限公司所属创新原料药共享平台15年使用权租赁项目 | 618.19万元/年 | 9300万元/15年(620万元/年) | 2023-01-31至2023-02-13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称 | 东营滨海生 (略) | |||||||
住址 |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滨海精细化工产业园银海三路东 | ||||||||
机构类型 | 产业孵化平台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创新原料药共享平台 | |||||||
所在地 |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滨海精细化工产业园银海三路东 | ||||||||
标 的 明 细 | 编号 | 名称 | 数量 | 评估值(万元) | |||||
1 | 房屋建筑物 | 14处 | |||||||
2 | 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 | 8处 | |||||||
3 | 机器设备 | 327项 | |||||||
4 | 土地使用权 | *.9㎡ | |||||||
合计 | - | - | 618.19万元/年 | ||||||
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 1、该标的资产属于东营滨海生 (略) ,位于东营港滨海精细化工产业园银海三路东首,标的资产租赁期限15年,年租金620万元。 2、本次挂牌价格为不含税价,税率按照9%增值税发票计算,由受让方承担。(备注:享受留抵退税政策期间无需缴纳)。 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信资评报字(2023)第 1001 号《资产评估报告》。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批准内容 | 同意通过公开挂牌转让方式出租。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中介机构 | 山东信立土地房地产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2 年 12 月 19 日 | ||||||||
评估结果(万元) | 618.19万元/年 | ||||||||
备案单位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9300万元/15年(620万元/年)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价款支付要求: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首年租金自《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汇入交易中心在银行开立的交易资金结算账户,由交易中心负责将首年租金支付给出租方;后续租金按照《资产租赁合同》约定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负责租赁资产的日常维护,保护各项设施、设备免遭破坏,自行承担租赁资产使用中产生的易耗维修品以及主观原因造成的损失,承担物业、水电暖、网络通讯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平台所开展创新必须是围绕心血管类、消化系统、抗肿瘤、免疫类等创新原料药绿色合成工艺、连续化操作流程、智能化控制、生物酶手性催化等技术目标,突破制约原料药产业化的硝化、重氮化、卤化等危险工艺技术瓶颈,解决绿色、安全、高效等关键技术,大幅度改善原料药环境成本高、共性技术供给不足、创新成果产业化不畅、产业链整体竞争力弱等问题。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担东营港滨海精细化工产业园的双招双引等平台任务,每年引进“千人计划”专家、“万人计划”专家、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齐鲁系列人才、高层次人才等3名以上;转化中试成果产业项目3个以上,项目总投资10亿元以上。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一年以上的生物科技、医药科技、化工科技企业法人。 2、意向承租方满足以下条件享受优先受让权: (1)意向承租方拥有国家级领军人才,具有创新求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技术研发能力、科研组织能力、项目管理能力较强,对本领域具有创新性构思和战略性思维的企业。 (2)意向承租方在本领域拥有稳定的上下游关系,形成良好的产业生态链。 3、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万元) | 100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到期撤牌 | ||||||||
交易方式 | 网络动态报价 | 定时报价期 | 10个工作日 | ||||||
连续报价周期 | 1.5分钟 |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
转让底价 | |||||||||
备注 | 报名地址: (略) 东营区南一路337号财金大厦14楼(山东黄河三角洲 (略) )。 中心咨询电话: 0546-* 中心报名电话:0546-* |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HSWZC23003 | 东营滨海生物医药产业园有限公司所属创新原料药共享平台15年使用权租赁项目 | 618.19万元/年 | 9300万元/15年(620万元/年) | 2023-01-31至2023-02-13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称 | 东营滨海生 (略) | |||||||
住址 |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滨海精细化工产业园银海三路东 | ||||||||
机构类型 | 产业孵化平台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创新原料药共享平台 | |||||||
所在地 |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滨海精细化工产业园银海三路东 | ||||||||
标 的 明 细 | 编号 | 名称 | 数量 | 评估值(万元) | |||||
1 | 房屋建筑物 | 14处 | |||||||
2 | 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 | 8处 | |||||||
3 | 机器设备 | 327项 | |||||||
4 | 土地使用权 | *.9㎡ | |||||||
合计 | - | - | 618.19万元/年 | ||||||
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 1、该标的资产属于东营滨海生 (略) ,位于东营港滨海精细化工产业园银海三路东首,标的资产租赁期限15年,年租金620万元。 2、本次挂牌价格为不含税价,税率按照9%增值税发票计算,由受让方承担。(备注:享受留抵退税政策期间无需缴纳)。 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信资评报字(2023)第 1001 号《资产评估报告》。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批准内容 | 同意通过公开挂牌转让方式出租。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中介机构 | 山东信立土地房地产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2 年 12 月 19 日 | ||||||||
评估结果(万元) | 618.19万元/年 | ||||||||
备案单位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9300万元/15年(620万元/年)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价款支付要求: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首年租金自《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汇入交易中心在银行开立的交易资金结算账户,由交易中心负责将首年租金支付给出租方;后续租金按照《资产租赁合同》约定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负责租赁资产的日常维护,保护各项设施、设备免遭破坏,自行承担租赁资产使用中产生的易耗维修品以及主观原因造成的损失,承担物业、水电暖、网络通讯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平台所开展创新必须是围绕心血管类、消化系统、抗肿瘤、免疫类等创新原料药绿色合成工艺、连续化操作流程、智能化控制、生物酶手性催化等技术目标,突破制约原料药产业化的硝化、重氮化、卤化等危险工艺技术瓶颈,解决绿色、安全、高效等关键技术,大幅度改善原料药环境成本高、共性技术供给不足、创新成果产业化不畅、产业链整体竞争力弱等问题。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担东营港滨海精细化工产业园的双招双引等平台任务,每年引进“千人计划”专家、“万人计划”专家、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齐鲁系列人才、高层次人才等3名以上;转化中试成果产业项目3个以上,项目总投资10亿元以上。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一年以上的生物科技、医药科技、化工科技企业法人。 2、意向承租方满足以下条件享受优先受让权: (1)意向承租方拥有国家级领军人才,具有创新求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技术研发能力、科研组织能力、项目管理能力较强,对本领域具有创新性构思和战略性思维的企业。 (2)意向承租方在本领域拥有稳定的上下游关系,形成良好的产业生态链。 3、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万元) | 100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到期撤牌 | ||||||||
交易方式 | 网络动态报价 | 定时报价期 | 10个工作日 | ||||||
连续报价周期 | 1.5分钟 |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
转让底价 | |||||||||
备注 | 报名地址: (略) 东营区南一路337号财金大厦14楼(山东黄河三角洲 (略) )。 中心咨询电话: 0546-* 中心报名电话:05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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