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路智能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批原材料(二次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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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公路智能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批原材料(二次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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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公路智能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批原材料(二次挂牌) 我要报名

转让底价: ¥ 6.* 万元挂牌时间:2023-01-31 至 2023-02-13

  • 项目编号:HB2023DF*
  • 保证金: 万元
  • 支付方式:
  • 企业性质:国资
  • 转让方:湖北公路智能 (略)
公告
    该项目处于征集意向受让方阶段,期待您的参与!如有意向,请点击此处
  1. 我要报名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HB2023DF*监测编号GR2023HB*
项目名称湖北公路智能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批原材料(二次挂牌) 转让底价 6.*万元
挂牌日期2023-01-31挂牌截止日期2023-02-13
标的所在地区 -

其它资产基本信息
标的状态
其他情况说明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2023-01-31
挂牌公告期10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 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交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1

本次转让的原材料主要为密封圈178*138*10*6、防眩板1000*200、环氧粘结剂等,部分存放于湖北盛泓 (略) (该单位为转让方的供应商,转让方采购的原材料存放于该单位),部分存放于永安仓库(转让 (略) 高速 (略) 的仓库)。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需自行前往标的现场勘察,具体情况均以移交时现场实物及其现状为准进行交接。


下载【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1万元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本项目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22]第1190号)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转让资产的现状、性质、用途不持任何异议。

3、本次转让范围以附件中的《资产明细表》为准。办理标的资产交割手续时,如标的现状、数量与评估报告中《资产明细表》内容有差异,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4、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交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5、受让方须同意光谷联交所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本次资产转让过程中所涉及交易税费和光谷联交所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用,由交易双方按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7、本次资产转让过程中发生搬迁、产生的拆除清理费用、运杂费由受让方承担。

8、受让方须在支付完全部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服务费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完成《资产明细表》中所列资产的清点,并在《资产明细表》上进行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视为移交完毕。受让方负责移交后的安全保管责任及相关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的毁损、灭失等风险),并自行承担标的的拆除、装卸、搬运、停泊等相关费用。

9、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前应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勘察,本次标的是以现状转让,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拒绝按现状接收该标的。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资产的保管、移交、拆除、装卸、运输、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经济或民事纠纷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二、处置方案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意向受让方须为正常经营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其他合法组织。不接受联合受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现场勘查说明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收款账号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 (略) ;

账号:*55(人民币);大额支付行号:*;清算行号:*;

开户行:光大银行武汉武昌支行;

如需手机app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请仔细核对收款单位。

如需手机app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请仔细核对收款单位。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1、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原缴款账户。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要求签署《竞价结果确认书》及《产权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湖北公路智能 (略)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 湖北 (略)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湖北 (略)
核准(备案)日期 2022-09-29
评估基准日 2022-03-31
评估报告文号 众联评报字[2022]第1190号
标的评估值(万元) 6.*
账面净值(万元)  
经办人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陈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27-*、*(微信)

受让方/投资方/承租方应提交的附件材料
材料名称是否需要原件是否需要复印件是否需要电子版下载模板
联交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需要需要不需要--
资产明细表不需要需要需要 下载模板
营业执照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不需要需要需要--
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不需要需要需要--
公司章程/合伙协议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不需要需要需要--
内部决议文件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需要不需要需要--
身份证正面(自然人适用)不需要需要需要--
身份证反面(自然人适用)不需要需要需要--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方如对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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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6.* 万元挂牌时间:2023-01-31 至 2023-02-13

  • 项目编号:HB2023DF*
  • 保证金: 万元
  • 支付方式:
  • 企业性质:国资
  • 转让方:湖北公路智能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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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HB2023DF*监测编号GR2023HB*
项目名称湖北公路智能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批原材料(二次挂牌) 转让底价 6.*万元
挂牌日期2023-01-31挂牌截止日期2023-02-13
标的所在地区 -

其它资产基本信息
标的状态
其他情况说明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2023-01-31
挂牌公告期10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 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交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1

本次转让的原材料主要为密封圈178*138*10*6、防眩板1000*200、环氧粘结剂等,部分存放于湖北盛泓 (略) (该单位为转让方的供应商,转让方采购的原材料存放于该单位),部分存放于永安仓库(转让 (略) 高速 (略) 的仓库)。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需自行前往标的现场勘察,具体情况均以移交时现场实物及其现状为准进行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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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1万元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本项目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22]第1190号)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转让资产的现状、性质、用途不持任何异议。

3、本次转让范围以附件中的《资产明细表》为准。办理标的资产交割手续时,如标的现状、数量与评估报告中《资产明细表》内容有差异,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4、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交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5、受让方须同意光谷联交所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本次资产转让过程中所涉及交易税费和光谷联交所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用,由交易双方按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7、本次资产转让过程中发生搬迁、产生的拆除清理费用、运杂费由受让方承担。

8、受让方须在支付完全部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服务费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完成《资产明细表》中所列资产的清点,并在《资产明细表》上进行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视为移交完毕。受让方负责移交后的安全保管责任及相关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的毁损、灭失等风险),并自行承担标的的拆除、装卸、搬运、停泊等相关费用。

9、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前应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勘察,本次标的是以现状转让,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拒绝按现状接收该标的。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资产的保管、移交、拆除、装卸、运输、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经济或民事纠纷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二、处置方案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意向受让方须为正常经营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其他合法组织。不接受联合受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现场勘查说明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收款账号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 (略) ;

账号:*55(人民币);大额支付行号:*;清算行号:*;

开户行:光大银行武汉武昌支行;

如需手机app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请仔细核对收款单位。

如需手机app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请仔细核对收款单位。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1、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原缴款账户。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要求签署《竞价结果确认书》及《产权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湖北公路智能 (略)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 湖北 (略)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湖北 (略)
核准(备案)日期 2022-09-29
评估基准日 2022-03-31
评估报告文号 众联评报字[2022]第1190号
标的评估值(万元) 6.*
账面净值(万元)  
经办人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陈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27-*、*(微信)

受让方/投资方/承租方应提交的附件材料
材料名称是否需要原件是否需要复印件是否需要电子版下载模板
联交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需要需要不需要--
资产明细表不需要需要需要 下载模板
营业执照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不需要需要需要--
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不需要需要需要--
公司章程/合伙协议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不需要需要需要--
内部决议文件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需要不需要需要--
身份证正面(自然人适用)不需要需要需要--
身份证反面(自然人适用)不需要需要需要--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方如对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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