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马地区3447吨黄铜竞价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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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马地区3447吨黄铜竞价处置

处置公告

1、处置方将在2022年9月22日13时起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废旧物资处置板块*续对以下需要处置的废旧物资以现状进行公开竞价,常规竞价时长:2个小时;限时竞价时间:5分钟。
2、各类型铜壳体约*个,折合约3447.22吨 ,整包出售,吨单价竞拍,计件移交,称重结算(按照库存方要求过小秤)。
3、竞价人资质要求: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1.竞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且没有外资参股的(竞价人、竞价人全体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得有外资参股,外资含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依法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时间超过一年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不具备此次竞价资格)。2.营业执照年检合格且营业范围含有金属类冶炼、加工、制造、销售、回收或综合利用等相关业务内容。3.如为特殊企业仅需提供特殊企业证明文件。4. 竞价人或法人代表不得涉诉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因己方原因与项目单位产生重大经济纠纷或案件的,不得参加此次竞价活动。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此次竞价活动。
4、处置方特别要求:成立时间需早于2021年9月1日,实缴资本需大于等于500万元(请竞价人提供银行转账凭证等相关证明资料),上年度营收额需大于等于500万元(请竞价人提供购销合同、或支付证明、或税票、或相关财务报表、或其他证明文件)。
5、本次竞价的服务商为北京中商 (略) ,仅负责竞价环节,本次竞价服务商不向买受人收取费用。
6、踏勘
踏勘时间:集中踏勘时间为 9月19日14时,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踏勘地点:如需现场看样的须联系工作人员完成报名申请后,按照存放地防疫要求组织展示, (略) (略) 单家营,需要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因疫情等原因无法在集中时间看样的竞买人,请提前一日联系工作人员组织临时看货。
7、有意竞买者,务必在本次竞价平台上详细查看本次竞价的竞价文件及相关信息,并按照相应要求注册、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在网络页面参加竞价。报名手续可以联系服务商协助办理。
8、联络
竞价咨询服务商联系人:中商华博 高总 联系电话:*,或添加关注公众号 “中商华博”
处置方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
纪检监督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仅处理纪检监察投诉,不做业务解答)
重点提示:
1、标的为报废金属,上述吨位为预估值,以每吨单价竞价,按照实际交付重量结算最终货款金额。标的物均为报废金属,部分过火,不能直接二次使用,各种物品的实际金属品种及对应纯度以展示、移交为准。竞价人一旦报价则视为竞价人已经充分了解标的物的现状及瑕疵等,承担对标的现状瑕疵产生的责任。
2、参加竞拍需要平台支付保证金2826万元,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将在成交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回(因疫情原因推迟的不在此限)。成交的竞买人,转为买受人,保证金将作为后续签约的保证金,在签署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退回。如买受人未按时签署合同的,处置方有权全额扣除保证金,不予退还。
3、本次竞价鼓励竞买人现场勘察物品,各竞买人应积极响应,对物品现状、现场称重、清点、包装、土杂、交运的条件予以实地确认,充分查验标的现状,对各种瑕疵予以确认,对标的物品的规格、尺寸、金属性质、品质、含量、价值进行准确判断。处置方通过图片展示、介绍、推介等对标的物品的描述为参考意见,不作为任何承诺,以实地查看的物品现状为准。
现场铜筒内的土杂、油纸,买受方可以在交货前自行清理,铜筒后端的钢制底火,如有未能旋卸的,买受方自行旋卸,不作为土杂扣除。
4、竞价成交后,买受人需要尽快与处置方签署废旧物资购销合同(下附样稿,见附件1,请认真阅读,以实际签约合同为准,买受人签署前述合同,应当严格按照本公告以及前述合同内容的要求,必须满足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买受人公章或合同章、写明签署日期、加盖骑缝章等形式要求,不符合前述形式要求的,视为买受人未签订合同)、提交清运、毁形或熔炼计划,并在成交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支付全部成交款的50%(不含已经线上提交的保证金),按期提取物品,根据实际称重,但拉货款与实际拉货数量保持10%差值(即交付50%,最多可以拉货至40%),在提货至40%后,买受人需支付剩余50%货款后方可继续提货。初步要求买受人需在2022年10月31日前依照处置方要求办理移交手续并接收、搬离全部标的,多个买受人需要出库的,出库时间、顺序按照处置方要求实施,买受人必须按照国家相关环保要求运输、处置标的。
处置方账户为:
账户名称: (略)
账号:1313 0721 0930 0275 28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滁州凤阳支行营业室
最终,以出厂过磅为结算依据,根据实际称重重量结算,多退少补。
处置方可以按照成交价出具增值税发票(税率13%),发票可能预计在整体拉运完成后根据实际情况开具,开具时间可能延后。(注意,在平台上支付的保证金会在签署合同后退还,不冲抵货款)。
5、标的在移交及过程中产生的装车搬运费、运输费、施工人员保险、安保费用、经营费用等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相关一切费用、标的出厂后涉及应缴纳的所有税款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处置方和拍卖机构不承担相关的任何费用。
标的移交过程中,装卸设备、人员进场需要提前报备,并满足储存地防疫、防火、涉密等安全需要。
所有物品,买受人必须设置再次检验,确认物品内没有任何火工品、化学品,如有火工品、化学品,必须及时交回,因买受人造成火工品、化学品流失社会所发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同时处置方将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买受人车辆装货即视为处置方完成已装车物资的交付义务,已交付的标的物资毁损灭失风险转移由买受人承担。
所有物品,必须直送熔炉熔炼,或者压块、彻底破碎毁型,禁止成件倒卖,更不得转让至境外。买受人需要按照处置方的要求,明确物资存放、毁型、熔炼的目的地,建立物品运输、储存、熔炼、毁型的专门记录、照片、录像等,并形成处置档案,处置方将随机抽检,未按要求处理的,处置方有权随时叫停物资转让,要求买受人交回所有物资,处置方收取的全部价款有权不予退回。
6、报名需要在平台注册、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请务必尽早完成注册并提交相应文件完成报名,尽早按时缴纳保证金,保证金账户为一标的一人一户,付款账户户名必须与平台注册的企业全称保持一致,务必注意!
竞价人报名参拍即视为已经对以上公告内容进行了充分考量,认真了解了对应的法律责任,同意并认可按照上述条件对竞价人具有约束力。竞价人愿意承担未按照上述条件履行对应的违约责任。
报名时,需要竞价人在资质文件处上传的文件有: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4、竞价须知、承诺书、合同(盖章确认件),5、注册资本实缴证明、营业收入证明。上述文件上传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扫描件。
7、弃标、违约责任
(1)如果买受人在成交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未付清对应成交价款则视为弃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执行应急处置机制。应急处置价款低于原竞价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并承担第一次竞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如保证金不足支付上述费用,处置方及拍卖机构将追究买受人的违约责任和追偿责任。
(2)买受人成交后,需要严格按照本竞价公告以及与处置方签署的销售合同履行相关义务;处置方有权根据本公告以及签署的销售协议约定的内容对买受人进行监督,监督买受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稳妥推进工作,逾期未完成本公告以及销售合同所要求的工作任务的,处置方有权追究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3)买受人成交后未能履行相关义务的,处置方有权严格按照本公告及签署的销售合同追究买受人的违约责任,且买受人有义务及时就物资接收工作进行补救,对处置方造成损失的,买受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处置公告

1、处置方将在2022年9月22日13时起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废旧物资处置板块*续对以下需要处置的废旧物资以现状进行公开竞价,常规竞价时长:2个小时;限时竞价时间:5分钟。
2、各类型铜壳体约*个,折合约3447.22吨 ,整包出售,吨单价竞拍,计件移交,称重结算(按照库存方要求过小秤)。
3、竞价人资质要求: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1.竞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且没有外资参股的(竞价人、竞价人全体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得有外资参股,外资含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依法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时间超过一年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不具备此次竞价资格)。2.营业执照年检合格且营业范围含有金属类冶炼、加工、制造、销售、回收或综合利用等相关业务内容。3.如为特殊企业仅需提供特殊企业证明文件。4. 竞价人或法人代表不得涉诉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因己方原因与项目单位产生重大经济纠纷或案件的,不得参加此次竞价活动。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此次竞价活动。
4、处置方特别要求:成立时间需早于2021年9月1日,实缴资本需大于等于500万元(请竞价人提供银行转账凭证等相关证明资料),上年度营收额需大于等于500万元(请竞价人提供购销合同、或支付证明、或税票、或相关财务报表、或其他证明文件)。
5、本次竞价的服务商为北京中商 (略) ,仅负责竞价环节,本次竞价服务商不向买受人收取费用。
6、踏勘
踏勘时间:集中踏勘时间为 9月19日14时,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踏勘地点:如需现场看样的须联系工作人员完成报名申请后,按照存放地防疫要求组织展示, (略) (略) 单家营,需要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因疫情等原因无法在集中时间看样的竞买人,请提前一日联系工作人员组织临时看货。
7、有意竞买者,务必在本次竞价平台上详细查看本次竞价的竞价文件及相关信息,并按照相应要求注册、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在网络页面参加竞价。报名手续可以联系服务商协助办理。
8、联络
竞价咨询服务商联系人:中商华博 高总 联系电话:*,或添加关注公众号 “中商华博”
处置方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
纪检监督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仅处理纪检监察投诉,不做业务解答)
重点提示:
1、标的为报废金属,上述吨位为预估值,以每吨单价竞价,按照实际交付重量结算最终货款金额。标的物均为报废金属,部分过火,不能直接二次使用,各种物品的实际金属品种及对应纯度以展示、移交为准。竞价人一旦报价则视为竞价人已经充分了解标的物的现状及瑕疵等,承担对标的现状瑕疵产生的责任。
2、参加竞拍需要平台支付保证金2826万元,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将在成交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回(因疫情原因推迟的不在此限)。成交的竞买人,转为买受人,保证金将作为后续签约的保证金,在签署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退回。如买受人未按时签署合同的,处置方有权全额扣除保证金,不予退还。
3、本次竞价鼓励竞买人现场勘察物品,各竞买人应积极响应,对物品现状、现场称重、清点、包装、土杂、交运的条件予以实地确认,充分查验标的现状,对各种瑕疵予以确认,对标的物品的规格、尺寸、金属性质、品质、含量、价值进行准确判断。处置方通过图片展示、介绍、推介等对标的物品的描述为参考意见,不作为任何承诺,以实地查看的物品现状为准。
现场铜筒内的土杂、油纸,买受方可以在交货前自行清理,铜筒后端的钢制底火,如有未能旋卸的,买受方自行旋卸,不作为土杂扣除。
4、竞价成交后,买受人需要尽快与处置方签署废旧物资购销合同(下附样稿,见附件1,请认真阅读,以实际签约合同为准,买受人签署前述合同,应当严格按照本公告以及前述合同内容的要求,必须满足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买受人公章或合同章、写明签署日期、加盖骑缝章等形式要求,不符合前述形式要求的,视为买受人未签订合同)、提交清运、毁形或熔炼计划,并在成交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支付全部成交款的50%(不含已经线上提交的保证金),按期提取物品,根据实际称重,但拉货款与实际拉货数量保持10%差值(即交付50%,最多可以拉货至40%),在提货至40%后,买受人需支付剩余50%货款后方可继续提货。初步要求买受人需在2022年10月31日前依照处置方要求办理移交手续并接收、搬离全部标的,多个买受人需要出库的,出库时间、顺序按照处置方要求实施,买受人必须按照国家相关环保要求运输、处置标的。
处置方账户为:
账户名称: (略)
账号:1313 0721 0930 0275 28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滁州凤阳支行营业室
最终,以出厂过磅为结算依据,根据实际称重重量结算,多退少补。
处置方可以按照成交价出具增值税发票(税率13%),发票可能预计在整体拉运完成后根据实际情况开具,开具时间可能延后。(注意,在平台上支付的保证金会在签署合同后退还,不冲抵货款)。
5、标的在移交及过程中产生的装车搬运费、运输费、施工人员保险、安保费用、经营费用等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相关一切费用、标的出厂后涉及应缴纳的所有税款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处置方和拍卖机构不承担相关的任何费用。
标的移交过程中,装卸设备、人员进场需要提前报备,并满足储存地防疫、防火、涉密等安全需要。
所有物品,买受人必须设置再次检验,确认物品内没有任何火工品、化学品,如有火工品、化学品,必须及时交回,因买受人造成火工品、化学品流失社会所发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同时处置方将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买受人车辆装货即视为处置方完成已装车物资的交付义务,已交付的标的物资毁损灭失风险转移由买受人承担。
所有物品,必须直送熔炉熔炼,或者压块、彻底破碎毁型,禁止成件倒卖,更不得转让至境外。买受人需要按照处置方的要求,明确物资存放、毁型、熔炼的目的地,建立物品运输、储存、熔炼、毁型的专门记录、照片、录像等,并形成处置档案,处置方将随机抽检,未按要求处理的,处置方有权随时叫停物资转让,要求买受人交回所有物资,处置方收取的全部价款有权不予退回。
6、报名需要在平台注册、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请务必尽早完成注册并提交相应文件完成报名,尽早按时缴纳保证金,保证金账户为一标的一人一户,付款账户户名必须与平台注册的企业全称保持一致,务必注意!
竞价人报名参拍即视为已经对以上公告内容进行了充分考量,认真了解了对应的法律责任,同意并认可按照上述条件对竞价人具有约束力。竞价人愿意承担未按照上述条件履行对应的违约责任。
报名时,需要竞价人在资质文件处上传的文件有: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4、竞价须知、承诺书、合同(盖章确认件),5、注册资本实缴证明、营业收入证明。上述文件上传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扫描件。
7、弃标、违约责任
(1)如果买受人在成交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未付清对应成交价款则视为弃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执行应急处置机制。应急处置价款低于原竞价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并承担第一次竞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如保证金不足支付上述费用,处置方及拍卖机构将追究买受人的违约责任和追偿责任。
(2)买受人成交后,需要严格按照本竞价公告以及与处置方签署的销售合同履行相关义务;处置方有权根据本公告以及签署的销售协议约定的内容对买受人进行监督,监督买受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稳妥推进工作,逾期未完成本公告以及销售合同所要求的工作任务的,处置方有权追究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3)买受人成交后未能履行相关义务的,处置方有权严格按照本公告及签署的销售合同追究买受人的违约责任,且买受人有义务及时就物资接收工作进行补救,对处置方造成损失的,买受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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