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州区夜村污水处理厂和商州区餐厨、医疗、粪便垃圾处理厂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整体打包转让)转让公告
商州区夜村污水处理厂和商州区餐厨、医疗、粪便垃圾处理厂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整体打包转让)转让公告
商州区夜村污水处理厂和商州区餐厨、医疗、粪便垃圾处理厂
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整体打包转让)转让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商州区夜村污水处理厂和商州区餐厨、医疗、粪便垃圾处理厂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整体打包转让) | 项目编号: | SL-2023-*-C04 |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管理局 | 挂牌价(万元): | 25172.*万元 |
转让方承诺: | (略) (略) 管理局承诺本次转让的资产产权清晰、为我单位所有合法资产,无抵押、担保及他项权利,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3年2月1日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3年3月1日 |
披露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现场竞价时间和地址: | 2023年3月2日上午10:00时,商州区民生路同城置业大厦5楼(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咨询报名: | 1、项目咨询:张先生* 公司地址: (略) 高新区沣惠南路20号华晶广场B座11804室 2、报名咨询:郭先生 * 联系地址:商州区民生路同城置业大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2023年3月1日17:00时止。 4、标的展示时间和地址:2023年2月6日、7日的工作时间,标的所在地。 |
二、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 商州区夜村污水处理厂和商州区餐厨、医疗、粪便垃圾处理厂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整体打包转让) | 标的编号: | SL-2023-*-C04(001) |
标的性质: | 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 | 标的所在地区: | (略) 商州区 |
评估机构: | 商洛 (略)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1月4日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略) 商州区审计局 | 备案核准(备案)日期: | 2023年1月11日 |
标的评估值 | 251,727,878.93元 |
三、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管理局 | 所属地区: | (略) 商州区 |
机构性质: | 政府机关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商州区财政局 |
批准文件: | 《 (略) 商州区财政局关于商州区城关局处置部分国有资产的批复》 | 批准文号: | 商州财国资(2023)1号 |
批准日期: | 2023年1月10日 |
四、交易信息
交易方式: | 如征集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于2023年3月2日上午10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召开现场竞价会。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标的评估值(元): | 251,727,878.93元 | 转让底价(元): | 251,727,878.93元 |
保证金(万元): | 100 | 加价幅度(万元): | 1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完全民事法律责任的企业法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2、本次标的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 | ||
重要信息披露: | 第一条 凡参加本次转让的转让方、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和其他参与方的当事人均应仔细阅读并遵守本信息披露公告,并对自己参加交易活动的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本公告和与交易有关的其他文件,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均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第二条 保证金交纳 意向受让方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必须在2023年3月1日17:00时前足额交纳保证金,保证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的时间为准。 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商洛 (略) 开户行: (略) 商洛分行营业部 账号:8060 9000 1421 0085 73 第三条本次标的按资产现状转让(依据资产评估报告中所列资产清单或资产现状),意向受让方须仔细察看标的物,全面查看转让标的的《资产评估报告》《 (略) 管理局关于污水垃圾资产的情况说明》《 (略) 商州区财政局关于商州区污水垃圾资产产权证书的情况说明》等相关资料,一旦报名成功,则视为对该转让标的已充分了解,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1、意向受让方应充分重视受让(竞购)本标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及尚未发现的缺陷,可能导致意向受让方预期利益无法完全实现。一经成交确认,转让方、代理机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因转让标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承诺对自己受让(竞购)该标的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并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 2、意向受让方应知悉《交易须知》等附件内容,如因此造成相关损失均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3、本次转让标的所涵盖的资产均未办理产权证书,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划拨,待交易完成后,由受让方统一办理不动产产权证书和政府特许经营手续。受让方须在报名前自行了解相关政策要求,如因此导致无法办理过户和政府特许经营等后续手续及风险,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交易成交后,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交接、过户,如因受让方原因未办理交接、过户等后续手续,一切损失由受让方承担。 5、本项目代理机构陕西启新融能 (略) 不收取受让人交易服务费用。 6、其他与交易活动有关事项详见《交易须知》《资产受让申请书》。 |
商州区夜村污水处理厂和商州区餐厨、医疗、粪便垃圾处理厂
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整体打包转让)转让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商州区夜村污水处理厂和商州区餐厨、医疗、粪便垃圾处理厂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整体打包转让) | 项目编号: | SL-2023-*-C04 |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管理局 | 挂牌价(万元): | 25172.*万元 |
转让方承诺: | (略) (略) 管理局承诺本次转让的资产产权清晰、为我单位所有合法资产,无抵押、担保及他项权利,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3年2月1日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3年3月1日 |
披露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现场竞价时间和地址: | 2023年3月2日上午10:00时,商州区民生路同城置业大厦5楼(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咨询报名: | 1、项目咨询:张先生* 公司地址: (略) 高新区沣惠南路20号华晶广场B座11804室 2、报名咨询:郭先生 * 联系地址:商州区民生路同城置业大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2023年3月1日17:00时止。 4、标的展示时间和地址:2023年2月6日、7日的工作时间,标的所在地。 |
二、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 商州区夜村污水处理厂和商州区餐厨、医疗、粪便垃圾处理厂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整体打包转让) | 标的编号: | SL-2023-*-C04(001) |
标的性质: | 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 | 标的所在地区: | (略) 商州区 |
评估机构: | 商洛 (略)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1月4日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略) 商州区审计局 | 备案核准(备案)日期: | 2023年1月11日 |
标的评估值 | 251,727,878.93元 |
三、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管理局 | 所属地区: | (略) 商州区 |
机构性质: | 政府机关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商州区财政局 |
批准文件: | 《 (略) 商州区财政局关于商州区城关局处置部分国有资产的批复》 | 批准文号: | 商州财国资(2023)1号 |
批准日期: | 2023年1月10日 |
四、交易信息
交易方式: | 如征集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于2023年3月2日上午10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召开现场竞价会。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标的评估值(元): | 251,727,878.93元 | 转让底价(元): | 251,727,878.93元 |
保证金(万元): | 100 | 加价幅度(万元): | 1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完全民事法律责任的企业法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2、本次标的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 | ||
重要信息披露: | 第一条 凡参加本次转让的转让方、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和其他参与方的当事人均应仔细阅读并遵守本信息披露公告,并对自己参加交易活动的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本公告和与交易有关的其他文件,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均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第二条 保证金交纳 意向受让方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必须在2023年3月1日17:00时前足额交纳保证金,保证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的时间为准。 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商洛 (略) 开户行: (略) 商洛分行营业部 账号:8060 9000 1421 0085 73 第三条本次标的按资产现状转让(依据资产评估报告中所列资产清单或资产现状),意向受让方须仔细察看标的物,全面查看转让标的的《资产评估报告》《 (略) 管理局关于污水垃圾资产的情况说明》《 (略) 商州区财政局关于商州区污水垃圾资产产权证书的情况说明》等相关资料,一旦报名成功,则视为对该转让标的已充分了解,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1、意向受让方应充分重视受让(竞购)本标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及尚未发现的缺陷,可能导致意向受让方预期利益无法完全实现。一经成交确认,转让方、代理机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因转让标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承诺对自己受让(竞购)该标的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并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 2、意向受让方应知悉《交易须知》等附件内容,如因此造成相关损失均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3、本次转让标的所涵盖的资产均未办理产权证书,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划拨,待交易完成后,由受让方统一办理不动产产权证书和政府特许经营手续。受让方须在报名前自行了解相关政策要求,如因此导致无法办理过户和政府特许经营等后续手续及风险,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交易成交后,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交接、过户,如因受让方原因未办理交接、过户等后续手续,一切损失由受让方承担。 5、本项目代理机构陕西启新融能 (略) 不收取受让人交易服务费用。 6、其他与交易活动有关事项详见《交易须知》《资产受让申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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