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美公司部分公交站亭(牌)及赛格LED电子屏转让
达美公司部分公交站亭(牌)及赛格LED电子屏转让
长沙 (略) 的达美公司部分公交站亭(牌)及赛格LED电子屏转让标的在我所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挂牌转让,现向社会公告并征集受让方。
公告期自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14日(10个工作日),请有意买受人在公告期内到我所交易服务进行受让登记申请,并于2月14日16:00前交纳交易保证金10万元(以到达我所指定账户为准。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通过资格确认后获准参与(网络)竞价,竞价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上午10:00-11:00。
咨询电话: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部0731-*
指导电话: (略) 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0731-*
项目详细信息请登录http://**(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http://**(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长沙联 (略)
2023年2月1日
挂牌转让公告内容
表一 转让标的简况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达美公司部分公交站亭(牌)及赛格LED电子屏转让 | |||||
项目编号 | G2023SWZC0006 | ||||||
挂牌价格 | 37.6953 万元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年2月1日 |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3年2月14日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同意延期 / 个工作日。 | ||||||
表二 转让方简况 | |||||||
转 让 方 基 本 情 况 | 转让方名称 | 长沙 (略) | |||||
住所 (地址) | (略) 岳麓区先导路179号湘江时代A1栋17楼 | ||||||
企业单位填写 | 行政事业单位填写 | ||||||
注册号 | *54N | 单位性质 | / | ||||
所属行业 | 文化传媒 | 预算形式 | / | ||||
企业组织形式 | (略) |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 | ||||
注册资本(万元) | 500 | 主管部门 | / | ||||
法定代表人 | 文烽 | 主要负责人 | / | ||||
产权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 岳麓山 (略) “三重一大”会议纪要岳旅阅〔2022〕51 号 | |||||
批准的监管机构 | (略) (略) | ||||||
批准文号 | (略) (略) 关于研究部分公交站亭(牌)及赛格LED电子屏资产处置事宜的会议纪要长城发阅〔2022〕67 号 | ||||||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 特别提示: 1、该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物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物的质量、使用性能、瑕疵进行充分了解,一旦报名成功则视同对标的物价值及使用功能等予以认可,成交后,因标的物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该标的为废旧资产,只能做为废旧资产处置。 | ||||||
表三 转让标的明细清单——存货 | |||||
人民币单位:元 | |||||
序号 | 名称及规格型号 | 数量(个或kg) | 原值 | 评估现值 | 备 注 |
1 | 线路牌 | 216 | * | 56851 | |
2 | 候车亭 | 446 | * | ||
3 | 赛格LED电子屏 | 6500kg | * | 10400 | |
总 计 | * | * |
表四 交易条件及受让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 ||||||
交 易 条 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
1、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2023年2月14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 10 万元到该项目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资产转让成交,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2、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按生效的合同约定期限,将交易价款付至联交所的资金结算账户。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4、在转让标的物所在地现场进行移交,标的资产成交后,资产交接过程中产生的运费、装卸费用等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受让方或委托装卸设备操作人员需持证操作,按照转让方作业要求开展工作。受让方委派到标的物存放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转让方委派到现场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受让方及其委派的工作人员在标的移交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人身及财产安全事故责任及赔偿由受让方负责,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不属于标的指定存放范围内的物品受让方不得取走、损毁,如受让方或受让方委派的工作人员对标的吊装、运输等施工过程中造成其他非转让设备或物品损毁及人身伤害等全部责任概由受让方承担,并且根据损坏程度照价赔偿。 5、最终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于合同签订之日起由受让方承担标的物的保管责任,同时开始计算移交时间,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及成交价款和服务费付清后起1日内完成全部标的物清运出场,否则转让方不承担保管责任并视为受让方违约。若延期,转让方收取场地占用租金为成交价款的5‰/天,清运出场时间为全天24小时(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商议)。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本次项目长沙联交所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所有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 ||||||
对 受 让 方 的 要 求 和 资 格 条 件 | 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
交 易 方 式 | 网络竞价( √ )拍卖( )招投标() | |||||
项目联系(指导)人 | 联交所 联系人 | 刘洋 | 电话 | 0731—* | ||
产交服 务中心 | 刘庭晖 | 0731—* |
附件:
长沙 (略) 的达美公司部分公交站亭(牌)及赛格LED电子屏转让标的在我所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挂牌转让,现向社会公告并征集受让方。
公告期自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14日(10个工作日),请有意买受人在公告期内到我所交易服务进行受让登记申请,并于2月14日16:00前交纳交易保证金10万元(以到达我所指定账户为准。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通过资格确认后获准参与(网络)竞价,竞价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上午10:00-11:00。
咨询电话: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部0731-*
指导电话: (略) 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0731-*
项目详细信息请登录http://**(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http://**(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长沙联 (略)
2023年2月1日
挂牌转让公告内容
表一 转让标的简况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达美公司部分公交站亭(牌)及赛格LED电子屏转让 | |||||
项目编号 | G2023SWZC0006 | ||||||
挂牌价格 | 37.6953 万元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年2月1日 |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3年2月14日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同意延期 / 个工作日。 | ||||||
表二 转让方简况 | |||||||
转 让 方 基 本 情 况 | 转让方名称 | 长沙 (略) | |||||
住所 (地址) | (略) 岳麓区先导路179号湘江时代A1栋17楼 | ||||||
企业单位填写 | 行政事业单位填写 | ||||||
注册号 | *54N | 单位性质 | / | ||||
所属行业 | 文化传媒 | 预算形式 | / | ||||
企业组织形式 | (略) |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 | ||||
注册资本(万元) | 500 | 主管部门 | / | ||||
法定代表人 | 文烽 | 主要负责人 | / | ||||
产权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 岳麓山 (略) “三重一大”会议纪要岳旅阅〔2022〕51 号 | |||||
批准的监管机构 | (略) (略) | ||||||
批准文号 | (略) (略) 关于研究部分公交站亭(牌)及赛格LED电子屏资产处置事宜的会议纪要长城发阅〔2022〕67 号 | ||||||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 特别提示: 1、该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物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物的质量、使用性能、瑕疵进行充分了解,一旦报名成功则视同对标的物价值及使用功能等予以认可,成交后,因标的物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该标的为废旧资产,只能做为废旧资产处置。 | ||||||
表三 转让标的明细清单——存货 | |||||
人民币单位:元 | |||||
序号 | 名称及规格型号 | 数量(个或kg) | 原值 | 评估现值 | 备 注 |
1 | 线路牌 | 216 | * | 56851 | |
2 | 候车亭 | 446 | * | ||
3 | 赛格LED电子屏 | 6500kg | * | 10400 | |
总 计 | * | * |
表四 交易条件及受让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 ||||||
交 易 条 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
1、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2023年2月14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 10 万元到该项目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资产转让成交,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2、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按生效的合同约定期限,将交易价款付至联交所的资金结算账户。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4、在转让标的物所在地现场进行移交,标的资产成交后,资产交接过程中产生的运费、装卸费用等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受让方或委托装卸设备操作人员需持证操作,按照转让方作业要求开展工作。受让方委派到标的物存放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转让方委派到现场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受让方及其委派的工作人员在标的移交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人身及财产安全事故责任及赔偿由受让方负责,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不属于标的指定存放范围内的物品受让方不得取走、损毁,如受让方或受让方委派的工作人员对标的吊装、运输等施工过程中造成其他非转让设备或物品损毁及人身伤害等全部责任概由受让方承担,并且根据损坏程度照价赔偿。 5、最终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于合同签订之日起由受让方承担标的物的保管责任,同时开始计算移交时间,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及成交价款和服务费付清后起1日内完成全部标的物清运出场,否则转让方不承担保管责任并视为受让方违约。若延期,转让方收取场地占用租金为成交价款的5‰/天,清运出场时间为全天24小时(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商议)。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本次项目长沙联交所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所有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 ||||||
对 受 让 方 的 要 求 和 资 格 条 件 | 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
交 易 方 式 | 网络竞价( √ )拍卖( )招投标() | |||||
项目联系(指导)人 | 联交所 联系人 | 刘洋 | 电话 | 0731—* | ||
产交服 务中心 | 刘庭晖 | 0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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