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润邦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债权转让
淄博润邦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债权转让
项目方 (略) ,成立于 2012年12月18日 ,注册资金 1800万人民币 ,地址位于山东,公司主要负责经营房地产开发、销售;管道工程施工、维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物业管理;苗木、建筑材料销售。 该公司在 2021 年最新一期财务报告中,披露的资产总额(万元):5071.4 ,其中营业收入(万元):0 ,利润总额(万元):0.27 ,负债总额(万元):3630 ,所有者权益(万元):1441.4 。 该公司本次披露的项目名称是淄博润邦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债权转让,其中转让底价:5,072.7 万元 ,拟转让比例:100% ,信息披露起止日期为:2023年01月06日 至 2023年02月07日。据塔米狗平台统计山东地区在塔米狗平台的历史发布量 2468 个,历史完成量为 1412 个,完成金额 976.95 亿元 ,完成率 57% 。据塔米狗平台统计房地产业行业在塔米狗的历史发布量 3544 个,历史完成量 1569 个,完成金额 3,873.58 亿元 ,完成率 44% 。 |
标的企业名称 | 项目编号 | SDZR* | |||||||||||||||||||
注册地(住所) | 张店区共青团东路14号(自来水公司东门南) | 法定代表人 | 潘卫民 | ||||||||||||||||||
成立日期 | 2012-12-19 | 注册资本(万元) | 1800 | ||||||||||||||||||
实收资本(万元) | - | 经济类型 | -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231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销售;管道工程施工、维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物业管理;苗木(不含种苗)、建筑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 | ||||||||||||||||||||
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100.0% | ||||||||||||||||||||
主要财务指标 | |||||||||||||||||||||
2021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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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31 财务报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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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挂牌金额为5072.70万元,其中标的企业100%国有股权挂牌价格为1442.70万元,截至评估基准日,转让方对标的企业享有的债权本息挂牌价格为3630万元。 2、提请投资者注意:标的企业评估报告中存货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及前期工程费等。该地块内有部分清水池、管线等设施,不能迁移,须维持现状。2018年6月13日,当地政府批复收回标的企业该宗土地,纳入政府储备,并与标的企业签订《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书》,约定“收回该宗土地的相关费用,待房产、土地评估部门核算清楚后,给予*方补偿。”基于该土地涉及的补偿金额尚未确定,本次评估按账面价值确定评估值。如若后期补偿金额无法达到预期,受让方不得因此为由要求转让方给予任何补偿或解除合同、终止交易。 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山东启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启新专审字【2022】第191号《审计报告》及淄博瑞丰 (略) 出具的淄瑞评报字(2022)第049号《资产评估报告》。 |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 | ||||||||||||||||||||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 评估机构 | ||||||||||||||||||||
核准(备案)机构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2-10-30 | ||||||||||||||||||||
评估基准日 | 2022-08-31 |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 | ||||||||||||||||||||
律师事务所 | - | ||||||||||||||||||||
内部审议情况 |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442.7万元 | ||||||||||||||||||||
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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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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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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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
转让底价 | 5,072.7 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经完成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企业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将不会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挂牌标的,否则受让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不因当地政府与标的企业签订《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书》,约定“收回该宗土地的相关费用,待房产、土地评估部门核算清楚后,给予*方补偿。”的补偿金额无法达到预期为由要求转让方给予任何补偿或解除合同、终止交易。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保证金设定 | ||||
交纳金额 | 500万元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个周期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 |
标的企业名称 | - | |||
备注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潘女士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531-*交易机构联系传真:交易机构联系邮箱:*@*dcqjy.com |
- |
项目联系人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项目方 (略) ,成立于 2012年12月18日 ,注册资金 1800万人民币 ,地址位于山东,公司主要负责经营房地产开发、销售;管道工程施工、维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物业管理;苗木、建筑材料销售。 该公司在 2021 年最新一期财务报告中,披露的资产总额(万元):5071.4 ,其中营业收入(万元):0 ,利润总额(万元):0.27 ,负债总额(万元):3630 ,所有者权益(万元):1441.4 。 该公司本次披露的项目名称是淄博润邦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债权转让,其中转让底价:5,072.7 万元 ,拟转让比例:100% ,信息披露起止日期为:2023年01月06日 至 2023年02月07日。据塔米狗平台统计山东地区在塔米狗平台的历史发布量 2468 个,历史完成量为 1412 个,完成金额 976.95 亿元 ,完成率 57% 。据塔米狗平台统计房地产业行业在塔米狗的历史发布量 3544 个,历史完成量 1569 个,完成金额 3,873.58 亿元 ,完成率 44% 。 |
标的企业名称 | 项目编号 | SDZR* | |||||||||||||||||||
注册地(住所) | 张店区共青团东路14号(自来水公司东门南) | 法定代表人 | 潘卫民 | ||||||||||||||||||
成立日期 | 2012-12-19 | 注册资本(万元) | 1800 | ||||||||||||||||||
实收资本(万元) | - | 经济类型 | -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231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销售;管道工程施工、维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物业管理;苗木(不含种苗)、建筑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 | ||||||||||||||||||||
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100.0% | ||||||||||||||||||||
主要财务指标 | |||||||||||||||||||||
2021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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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31 财务报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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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挂牌金额为5072.70万元,其中标的企业100%国有股权挂牌价格为1442.70万元,截至评估基准日,转让方对标的企业享有的债权本息挂牌价格为3630万元。 2、提请投资者注意:标的企业评估报告中存货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及前期工程费等。该地块内有部分清水池、管线等设施,不能迁移,须维持现状。2018年6月13日,当地政府批复收回标的企业该宗土地,纳入政府储备,并与标的企业签订《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书》,约定“收回该宗土地的相关费用,待房产、土地评估部门核算清楚后,给予*方补偿。”基于该土地涉及的补偿金额尚未确定,本次评估按账面价值确定评估值。如若后期补偿金额无法达到预期,受让方不得因此为由要求转让方给予任何补偿或解除合同、终止交易。 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山东启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启新专审字【2022】第191号《审计报告》及淄博瑞丰 (略) 出具的淄瑞评报字(2022)第049号《资产评估报告》。 |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 | ||||||||||||||||||||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 评估机构 | ||||||||||||||||||||
核准(备案)机构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2-10-30 | ||||||||||||||||||||
评估基准日 | 2022-08-31 |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 | ||||||||||||||||||||
律师事务所 | - | ||||||||||||||||||||
内部审议情况 |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442.7万元 | ||||||||||||||||||||
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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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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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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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
转让底价 | 5,072.7 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经完成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企业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将不会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挂牌标的,否则受让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不因当地政府与标的企业签订《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书》,约定“收回该宗土地的相关费用,待房产、土地评估部门核算清楚后,给予*方补偿。”的补偿金额无法达到预期为由要求转让方给予任何补偿或解除合同、终止交易。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保证金设定 | ||||
交纳金额 | 500万元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个周期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 |
标的企业名称 | - | |||
备注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潘女士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531-*交易机构联系传真:交易机构联系邮箱:*@*dcqjy.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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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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