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木马星座剧场有限公司15%股权
杭州木马星座剧场有限公司15%股权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浙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浙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名称 | 杭州 (略) | ||
所在地区 | (略) - (略) -余杭区 | 注册地(住所) | (略) 余杭区仓前街道西溪蓝海城8幢1单元907室 |
法定代表人 | 唐虓珲 | ||
成立日期 | 2013-03-19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0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文化艺术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86W | ||
经营规模 | 微型 | ||
经营范围 | 服务: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剧场管理(不得经营剧场),文化交流活动策划(除演出中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有人不放弃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是 |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北京木马 (略) | 70.0000% | ||
浙江新远 (略) | 15.0000% | ||
(略) | 15.0000%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审计机构 | 业务无法提供 | ||
以下数据出自2022年11月30日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 | -0.* | -0.*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0.* | 23.* | -23.* | |
内部决策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信息披露终结。3.若信息披露期之内,只有一家竞买人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竞买人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4.若信息披露期之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竞价会相关情况由浙交所届时另行通过本网发布公告)。5.标的企业目前存在实缴不到位,全部认缴出资额100万元人民币,实缴80万元人民币,具体如下:股东北京木马 (略) 认缴出资额70万元,实缴出资额50万元;股东浙江新远 (略) 认缴出资额15万元,实缴出资额15万元; (略) 认缴出资额15万元,实缴出资额15万元。6.本次转让标的企业原股东北京木马 (略) 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略) 放弃优先购买权。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须按照“浙交汇”平台的交易规则进行场内行权,包括但不限于登记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参与竞价活动,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7.本次转让标的涉及企业管理层参与受让。8.标的企业无对外投资。9.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企业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企业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状况等理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10.其他披露内容详见附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11.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有剩余,则剩余部分金额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 |
其他披露的内容附件 | 附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docx,《管理层(法人、非法人组织)拟受让国有产权信息表》.docx |
转让方名称 | 浙江新远 (略) |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体育场路370号浙江文化大厦10楼 | ||
经济类型 |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法定代表人 | 许劲峰 | 成立日期 | 2007-05-08 | |
注册资本(万元) | 14,500.00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822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5.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5.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财政部门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略) 文化 (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MA27U15M5F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批准日期 | 2023-01-30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
决议文件名称 | (略) 文化 (略) 关于同意新远文化产业集团公开转让杭州 (略) 股权的批复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杭州木马星座剧场有限公司15%股权 |
转让底价 | 0.0001万元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价款支付方式 | 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包括但不限于:1.标的企业职工原有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2.标的企业原有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承继。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0.*万元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附件资料 | 公示附件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股权交易合同》.docx、《管理层(法人、非法人组织)拟受让国有产权信息表》.docx、《授权委托书》.docx、《特别事项约定》.docx、《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网络竞价过程行权》.docx、《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docx |
材料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钱女士 | 电话 | 0571-* |
手机号 | * |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略) 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4号楼18层 | 网址 | http://**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王经理 | 电话 | *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网址 |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浙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浙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名称 | 杭州 (略) | ||
所在地区 | (略) - (略) -余杭区 | 注册地(住所) | (略) 余杭区仓前街道西溪蓝海城8幢1单元907室 |
法定代表人 | 唐虓珲 | ||
成立日期 | 2013-03-19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0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文化艺术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86W | ||
经营规模 | 微型 | ||
经营范围 | 服务: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剧场管理(不得经营剧场),文化交流活动策划(除演出中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有人不放弃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是 |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北京木马 (略) | 70.0000% | ||
浙江新远 (略) | 15.0000% | ||
(略) | 15.0000%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审计机构 | 业务无法提供 | ||
以下数据出自2022年11月30日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 | -0.* | -0.*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0.* | 23.* | -23.* | |
内部决策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信息披露终结。3.若信息披露期之内,只有一家竞买人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竞买人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4.若信息披露期之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竞价会相关情况由浙交所届时另行通过本网发布公告)。5.标的企业目前存在实缴不到位,全部认缴出资额100万元人民币,实缴80万元人民币,具体如下:股东北京木马 (略) 认缴出资额70万元,实缴出资额50万元;股东浙江新远 (略) 认缴出资额15万元,实缴出资额15万元; (略) 认缴出资额15万元,实缴出资额15万元。6.本次转让标的企业原股东北京木马 (略) 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略) 放弃优先购买权。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须按照“浙交汇”平台的交易规则进行场内行权,包括但不限于登记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参与竞价活动,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7.本次转让标的涉及企业管理层参与受让。8.标的企业无对外投资。9.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企业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企业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状况等理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10.其他披露内容详见附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11.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有剩余,则剩余部分金额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 |
其他披露的内容附件 | 附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docx,《管理层(法人、非法人组织)拟受让国有产权信息表》.docx |
转让方名称 | 浙江新远 (略) |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体育场路370号浙江文化大厦10楼 | ||
经济类型 |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法定代表人 | 许劲峰 | 成立日期 | 2007-05-08 | |
注册资本(万元) | 14,500.00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822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5.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5.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财政部门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略) 文化 (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MA27U15M5F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批准日期 | 2023-01-30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
决议文件名称 | (略) 文化 (略) 关于同意新远文化产业集团公开转让杭州 (略) 股权的批复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杭州木马星座剧场有限公司15%股权 |
转让底价 | 0.0001万元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价款支付方式 | 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包括但不限于:1.标的企业职工原有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2.标的企业原有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承继。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0.*万元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附件资料 | 公示附件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股权交易合同》.docx、《管理层(法人、非法人组织)拟受让国有产权信息表》.docx、《授权委托书》.docx、《特别事项约定》.docx、《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网络竞价过程行权》.docx、《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docx |
材料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钱女士 | 电话 | 0571-* |
手机号 | * |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略) 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4号楼18层 | 网址 | http://**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王经理 | 电话 | * |
传真 | 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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