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501db3ddd304dc19a1dafe7af9d648f)涪城区南河路嘉来南河广场的3号塔楼10层竞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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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01db3ddd304dc19a1dafe7af9d648f)涪城区南河路嘉来南河广场的3号塔楼10层竞价公告

涪城区南河路嘉来南河广场的3号塔楼10层
标的名称涪城区南河路嘉来南河广场的3号塔楼10层
项目编码DSCQ*-2 挂牌价格27 元/平方米/月
价格说明——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2023-02-08
是否联合出租挂牌截止日期2023-02-21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简介

1.本次出租 (略) 涪城区南河路16号嘉来·南河广场3号塔楼7-13层写字楼(单层面积约1418.47㎡,)。标的位于涪城区南河路,背靠王府井购物中心,周边商业氛围成熟,公交、市场、道路配套设完善。标的7-10层现状为清水房,11-13层公共区域已简装,未配置中央空调,水电管网铺至每层管道井。详见《资产信息汇总表》。
2.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

标的简介

1.

具体位置

所在楼层

设计用途

资产现状

建筑面积(㎡)

租赁期限(年)

租金底价

(元/㎡/月)

交易保证金(元)

加价幅度

(元/㎡/月)

延时报价期

(秒)

涪城区南河路嘉来南河广场的3号塔楼10层

10

办公

空置

1,418.47

3-5年

27.00

50000

0.5

120

2.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 (略)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1Y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四川 (略) 涪城区
住所/注册地址 (略) 涪城区临园路东段59号8栋1楼
注册资本(万元)1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曹武平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
经营规模小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0H
批准单位名称绵阳嘉来资产 (略)
批准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绵阳嘉来资产 (略) 董事会决议
批准日期2022-12-02
批准文号嘉来资产董决【2022】17号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27 元/平方米/月
价格说明——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一、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向出租方指定账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竞租成交价为准的3个月租金。
二、租赁期满或双方解除租赁合同之日,承租方无以下违约情形的,出租方将履约保证金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如承租方违约,则上述保证金不予退还。
租金支付方式一次性
租赁期限3-5年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价款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场外自行结算。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三、租金支付方式及递增率:
1.租金按半年支付。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首期租金。后续租金承租方应于每个租期开始前10个自然日内一次性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2.合同期为3年,租金无递增;合同期为4-5年,前3年无递增,第4年在上年度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第5年无递增。
四、承租方报名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应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在承租方付清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双方结清交易服务费且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收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返回至承租方账户。未竞租成功的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原渠道无息退还。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1.对房屋所属建筑进行装修的,有关装修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并保证装修结果符合房屋所在楼栋物业管理以及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
2.不得利用该房屋进行黄、赌、毒等违法经营活动。
3.承租方对该出租项目依法独立安全运营管理,并依法依规自行办理相关营运手续,承担一切责任。
4.承租方 (略) 绵阳 (略) 交纳相应的物业管理费。
5.因出租方招租目的为促进销售,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购买权,当存在购买方时,若承租方未于30日内以书面方式明确表示购买该房屋并与出租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视作承租方放弃对该房屋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出租方有权无需再通知承租方而将该房屋另行出售他人。因出售该房屋导致该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时,出租方保证买受人继续履行本合同至租赁期限届满。承租方必须在出租方转让该房屋的同时,配合出租方及买受人办理租约变更手续。
承租方资格条件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应当是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报名提交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要信息披露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也不备查
二、本次出租标的目前为空置状态,按现状分别对外出租。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诉讼等影响出租的情形。
三、标的租赁期限:

1、免租期: 详见下表(免租期包含在租赁期内)。


租赁面积

期限(天)

400-600㎡以内

40

600-800㎡以内

50

800-1000㎡以内

60

1000-1200㎡以内

70

1200-1400㎡以内

80

1400㎡以上

90

装修免租期承租人须承担承租房屋产生的水、电、气、物业管理费及出房屋租金外的其他全部使用费用。
2、租赁期限:3-5年。
四、标的用途:商业服务,承租人经营项目需符合规划设计用途规定。承租人需自行办理符合经营业态的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因嘉来·南河广场商业综合体已委托北京王府井购物中心整体运营,且该项目拟签约品牌酒店。因此,本次出租的标的不可用于经营酒店、影院、百货、餐饮等项目业态。
五、本次出租的标的不存在水、电、气、供暖及物业管理费等欠费的情况,如有此类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六、本次出租标的实际面积与公告面积不一致的,以公告面积为准,且不影响成交和成交价格。
七、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实地调查。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则视为已知悉并认可出租标的的所有瑕疵及可能引发的所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标的面积、现状、移交情况等。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标的存在瑕疵为由拒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支付租金、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违约。
八、本次出租标的涉及的税费按相关法律法规由出租方、承租方各自承担。
九、出租方在收到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后按规定向承租方出具票据。
十、其他事项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样本)、《资产信息汇总表》等。
十一、现场看房联系人:杨德升;电话:*。
看房地址:涪城区南河路16号嘉来·南河广场3号塔楼。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5 万元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2023-02-21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 (略)
开户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1211
保证金处置方式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承租方付清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双方结清交易服务费且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收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返回至承租方账户。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操作
房屋租赁合同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资产汇总表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信息发布终结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动态报价
涪城区南河路嘉来南河广场的3号塔楼10层
标的名称涪城区南河路嘉来南河广场的3号塔楼10层
项目编码DSCQ*-2 挂牌价格27 元/平方米/月
价格说明——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2023-02-08
是否联合出租挂牌截止日期2023-02-21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简介

1.本次出租 (略) 涪城区南河路16号嘉来·南河广场3号塔楼7-13层写字楼(单层面积约1418.47㎡,)。标的位于涪城区南河路,背靠王府井购物中心,周边商业氛围成熟,公交、市场、道路配套设完善。标的7-10层现状为清水房,11-13层公共区域已简装,未配置中央空调,水电管网铺至每层管道井。详见《资产信息汇总表》。
2.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

标的简介

1.

具体位置

所在楼层

设计用途

资产现状

建筑面积(㎡)

租赁期限(年)

租金底价

(元/㎡/月)

交易保证金(元)

加价幅度

(元/㎡/月)

延时报价期

(秒)

涪城区南河路嘉来南河广场的3号塔楼10层

10

办公

空置

1,418.47

3-5年

27.00

50000

0.5

120

2.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 (略)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1Y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四川 (略) 涪城区
住所/注册地址 (略) 涪城区临园路东段59号8栋1楼
注册资本(万元)1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曹武平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
经营规模小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0H
批准单位名称绵阳嘉来资产 (略)
批准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绵阳嘉来资产 (略) 董事会决议
批准日期2022-12-02
批准文号嘉来资产董决【2022】17号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27 元/平方米/月
价格说明——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一、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向出租方指定账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竞租成交价为准的3个月租金。
二、租赁期满或双方解除租赁合同之日,承租方无以下违约情形的,出租方将履约保证金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如承租方违约,则上述保证金不予退还。
租金支付方式一次性
租赁期限3-5年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价款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场外自行结算。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三、租金支付方式及递增率:
1.租金按半年支付。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首期租金。后续租金承租方应于每个租期开始前10个自然日内一次性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2.合同期为3年,租金无递增;合同期为4-5年,前3年无递增,第4年在上年度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第5年无递增。
四、承租方报名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应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在承租方付清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双方结清交易服务费且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收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返回至承租方账户。未竞租成功的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原渠道无息退还。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1.对房屋所属建筑进行装修的,有关装修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并保证装修结果符合房屋所在楼栋物业管理以及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
2.不得利用该房屋进行黄、赌、毒等违法经营活动。
3.承租方对该出租项目依法独立安全运营管理,并依法依规自行办理相关营运手续,承担一切责任。
4.承租方 (略) 绵阳 (略) 交纳相应的物业管理费。
5.因出租方招租目的为促进销售,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购买权,当存在购买方时,若承租方未于30日内以书面方式明确表示购买该房屋并与出租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视作承租方放弃对该房屋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出租方有权无需再通知承租方而将该房屋另行出售他人。因出售该房屋导致该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时,出租方保证买受人继续履行本合同至租赁期限届满。承租方必须在出租方转让该房屋的同时,配合出租方及买受人办理租约变更手续。
承租方资格条件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应当是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报名提交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要信息披露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也不备查
二、本次出租标的目前为空置状态,按现状分别对外出租。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诉讼等影响出租的情形。
三、标的租赁期限:

1、免租期: 详见下表(免租期包含在租赁期内)。


租赁面积

期限(天)

400-600㎡以内

40

600-800㎡以内

50

800-1000㎡以内

60

1000-1200㎡以内

70

1200-1400㎡以内

80

1400㎡以上

90

装修免租期承租人须承担承租房屋产生的水、电、气、物业管理费及出房屋租金外的其他全部使用费用。
2、租赁期限:3-5年。
四、标的用途:商业服务,承租人经营项目需符合规划设计用途规定。承租人需自行办理符合经营业态的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因嘉来·南河广场商业综合体已委托北京王府井购物中心整体运营,且该项目拟签约品牌酒店。因此,本次出租的标的不可用于经营酒店、影院、百货、餐饮等项目业态。
五、本次出租的标的不存在水、电、气、供暖及物业管理费等欠费的情况,如有此类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六、本次出租标的实际面积与公告面积不一致的,以公告面积为准,且不影响成交和成交价格。
七、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实地调查。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则视为已知悉并认可出租标的的所有瑕疵及可能引发的所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标的面积、现状、移交情况等。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标的存在瑕疵为由拒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支付租金、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违约。
八、本次出租标的涉及的税费按相关法律法规由出租方、承租方各自承担。
九、出租方在收到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后按规定向承租方出具票据。
十、其他事项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样本)、《资产信息汇总表》等。
十一、现场看房联系人:杨德升;电话:*。
看房地址:涪城区南河路16号嘉来·南河广场3号塔楼。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5 万元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2023-02-21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 (略)
开户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1211
保证金处置方式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承租方付清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双方结清交易服务费且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收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返回至承租方账户。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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