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巡游出租汽车车载智能终端安装工作的通知
呼伦贝尔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巡游出租汽车车载智能终端安装工作的通知
(略) 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略) 巡游出租汽车车载智能终端安装项目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车载智能终端的安装
(一)时间地点
2023年2月15日至2023年5月15日。 (略) 区车辆的具体安装时间和安装 (略)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通知。
(二)安装范围
全市( (略) 和扎赉诺尔区)巡游出租汽车。
(三)设备安装维护企业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略) (略) 为项目中标单位(以下简称“安装运维单位”),负责具体安装维护等工作。
(四)安装终端设备内容
车载智能终端包括智能终端主机、驾驶员人脸识别高清摄像头、车内车外摄像头、一键报警按钮、服务评价器、定位天线、存储设备及配线等。中标企业将为每台终端设备提供8年的流量支持,为每台设备提供3年的质保。
(五)安装所需携带资料
须车辆所有人到场,并携带以下证明材料:
1.车辆所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道路运输证原件及复印件;
3.《 (略) 巡游出租汽车车载智能终端安装维护须知》(见附件1),须车辆所属企业盖章、车辆所有人签字;
车辆所有人无法到场的,可委托该车驾驶员到场确认安装,受托人还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五)安装流程
1. (略)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通知辖区所属企业及车辆所有人安装地点、安装日期、时间段;
2.车辆所有人或受托人按时间携带相关证明材料驾驶车辆入场排队,进入蓄车区,待查验资料符合要求后,叫号等待;
3.驾驶车辆进入安装区进行设备安装;
4.安装结束,驾驶车辆进入安检、培训区进行安装检查及设备使用培训工作;
5.签署安装培训确认单,安装结束。
二、车载智能终端的维护
(一)设备的维护
安装运 (略) 设有多处固定维护点(维护地点另行通知),提供设备维护工作。安装运维单位设置热线服务电话提供远程技术服务等工作,车载设备发生故障、使用操作问题等,可直接拨打安装运维单位热线电话,服务人员将及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二)车辆报废更新设备拆除及重新安装
车辆报废更新前5日内,车辆所有人持行业管理部门开具的《车载智能终端拆除证明》(附件3)到指定维护点归还已装的全套终端设备。车辆更新完毕,车辆所有人持加盖行业管理部门公章的《车载智能终端重新安装申请表》(附件4),到报废时归还终端设备的维护点将已拆除全套终端设备进行重新安装。报废更新车辆未归还设备导致设备损毁,车辆所有人应承担所造成的损失,照价赔偿相关设备后,由安装运维单位重新安装。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本次设备 (略) 交通运输局统一指挥调度,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指 (略) 区具体组织实施,海拉尔区安装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与海拉尔区交通运输局共同负责。
(略) 区交通运输局要充分认识做好车载智能终端安装工作 (略) 巡游出租汽车信息化服务水平的重要意义,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任务图,实行台账式管理、清单式推进。
各相关单位必须各司其职,明确责任。安装运维单位要将具体工作计划 (略) 区交通运输局对接报备, (略) 区交通运输局应指定专人专班负责,组织辖区的的巡游出租车按计划前往安装场地进行安装,维护安装现场秩序,确保安装工作有序开展。
(略) 区交通运输局应督促出租车企业指定专人负责组织所属车辆根据确定的调度计划和通知要求,前往指定地点进行安装,企业应帮助车辆所有人做好安装前的证明材料准备等工作,配合做好安装现场的协调组织工作,确保企业所属车辆应装尽装。
(略) 区交通运输局应督促个体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注意查看通知要求和安装时间、地点,按要求务必携带好相关证件和材料按时到达安装场地,服从组织调度,配合进行设备安装,学习掌握终端设备基本操作。
(二)大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略) 区交通运输局要高度重视安装工作的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微信、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开展全方位、多渠道的宣传引导。要注重从法律法规和惠民政策视角切入,主动回应关切、澄清事实、消除误解、辟驳谣言,真正做到把法律法规和惠民政策讲清楚、讲明白,让出租车经营者听得懂、能理解,切实为安装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强化执法检查,规范经营行为
车载智能终端为巡游出租汽车应依法安装的信息化设备,对于接到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安装或破坏已安装设备的相关经营者和驾驶员, (略) 区交通运输执法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处置。
(四)及时报送信息,确保工作落实
为确保安装工作任务按期完成,从2月15日起,实行车载智能终端安装工作“日报告、周调度、月通报”制度, (略) 区交通运输局每日要将车载智能终端 (略) 局,市局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调度和督办,每 (略) 区安装率进行排名并通报。
为便于工作联系,请各单位于2月7日前将《车载智能终端安装工作联络员信息表》(附件5) (略) 局。联系人:杜鹏,联系电话:*,邮箱:*@*q.com。
附件:1. (略) 巡游出租汽车车载智能终端安装维护须知
2.授权委托书
3.车载智能终端拆除证明
4.车载智能终端重新安装申请表
5.车载智能终端安装工作联络员信息表
(略) 交通运输局
2023年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略) 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略) 巡游出租汽车车载智能终端安装项目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车载智能终端的安装
(一)时间地点
2023年2月15日至2023年5月15日。 (略) 区车辆的具体安装时间和安装 (略)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通知。
(二)安装范围
全市( (略) 和扎赉诺尔区)巡游出租汽车。
(三)设备安装维护企业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略) (略) 为项目中标单位(以下简称“安装运维单位”),负责具体安装维护等工作。
(四)安装终端设备内容
车载智能终端包括智能终端主机、驾驶员人脸识别高清摄像头、车内车外摄像头、一键报警按钮、服务评价器、定位天线、存储设备及配线等。中标企业将为每台终端设备提供8年的流量支持,为每台设备提供3年的质保。
(五)安装所需携带资料
须车辆所有人到场,并携带以下证明材料:
1.车辆所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道路运输证原件及复印件;
3.《 (略) 巡游出租汽车车载智能终端安装维护须知》(见附件1),须车辆所属企业盖章、车辆所有人签字;
车辆所有人无法到场的,可委托该车驾驶员到场确认安装,受托人还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五)安装流程
1. (略)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通知辖区所属企业及车辆所有人安装地点、安装日期、时间段;
2.车辆所有人或受托人按时间携带相关证明材料驾驶车辆入场排队,进入蓄车区,待查验资料符合要求后,叫号等待;
3.驾驶车辆进入安装区进行设备安装;
4.安装结束,驾驶车辆进入安检、培训区进行安装检查及设备使用培训工作;
5.签署安装培训确认单,安装结束。
二、车载智能终端的维护
(一)设备的维护
安装运 (略) 设有多处固定维护点(维护地点另行通知),提供设备维护工作。安装运维单位设置热线服务电话提供远程技术服务等工作,车载设备发生故障、使用操作问题等,可直接拨打安装运维单位热线电话,服务人员将及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二)车辆报废更新设备拆除及重新安装
车辆报废更新前5日内,车辆所有人持行业管理部门开具的《车载智能终端拆除证明》(附件3)到指定维护点归还已装的全套终端设备。车辆更新完毕,车辆所有人持加盖行业管理部门公章的《车载智能终端重新安装申请表》(附件4),到报废时归还终端设备的维护点将已拆除全套终端设备进行重新安装。报废更新车辆未归还设备导致设备损毁,车辆所有人应承担所造成的损失,照价赔偿相关设备后,由安装运维单位重新安装。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本次设备 (略) 交通运输局统一指挥调度,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指 (略) 区具体组织实施,海拉尔区安装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与海拉尔区交通运输局共同负责。
(略) 区交通运输局要充分认识做好车载智能终端安装工作 (略) 巡游出租汽车信息化服务水平的重要意义,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任务图,实行台账式管理、清单式推进。
各相关单位必须各司其职,明确责任。安装运维单位要将具体工作计划 (略) 区交通运输局对接报备, (略) 区交通运输局应指定专人专班负责,组织辖区的的巡游出租车按计划前往安装场地进行安装,维护安装现场秩序,确保安装工作有序开展。
(略) 区交通运输局应督促出租车企业指定专人负责组织所属车辆根据确定的调度计划和通知要求,前往指定地点进行安装,企业应帮助车辆所有人做好安装前的证明材料准备等工作,配合做好安装现场的协调组织工作,确保企业所属车辆应装尽装。
(略) 区交通运输局应督促个体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注意查看通知要求和安装时间、地点,按要求务必携带好相关证件和材料按时到达安装场地,服从组织调度,配合进行设备安装,学习掌握终端设备基本操作。
(二)大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略) 区交通运输局要高度重视安装工作的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微信、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开展全方位、多渠道的宣传引导。要注重从法律法规和惠民政策视角切入,主动回应关切、澄清事实、消除误解、辟驳谣言,真正做到把法律法规和惠民政策讲清楚、讲明白,让出租车经营者听得懂、能理解,切实为安装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强化执法检查,规范经营行为
车载智能终端为巡游出租汽车应依法安装的信息化设备,对于接到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安装或破坏已安装设备的相关经营者和驾驶员, (略) 区交通运输执法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处置。
(四)及时报送信息,确保工作落实
为确保安装工作任务按期完成,从2月15日起,实行车载智能终端安装工作“日报告、周调度、月通报”制度, (略) 区交通运输局每日要将车载智能终端 (略) 局,市局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调度和督办,每 (略) 区安装率进行排名并通报。
为便于工作联系,请各单位于2月7日前将《车载智能终端安装工作联络员信息表》(附件5) (略) 局。联系人:杜鹏,联系电话:*,邮箱:*@*q.com。
附件:1. (略) 巡游出租汽车车载智能终端安装维护须知
2.授权委托书
3.车载智能终端拆除证明
4.车载智能终端重新安装申请表
5.车载智能终端安装工作联络员信息表
(略) 交通运输局
2023年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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