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智锂物联科技有限公司13.8%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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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智锂物联科技有限公司13.8%股权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苏州 (略)
    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注册地(住所) (略) ( (略) 杨舍镇北仓商务楼海关路281-351号303)法定代表人李立国
    成立日期2021-11-11注册资本650.00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MA27DQB17B
    经营规模小型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设计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技术进出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职工人数0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企业股权结构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李立国54.00
    (略) 13.80
    欧阳明高8.9424
    李建秋6.0812
    卢兰光6.0812
    韩雪冰3.5788
    冯旭宁3.5788
    杨福源1.0718
    王贺武1.0718
    杜*玉0.897
    徐梁飞0.897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2021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0.00-0.01-0.01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5.005.01-0.01
    审计机构北京诺恒致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2022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0.00-5.00-5.00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650.015.01645.00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备案情况评估机构北京卓信 (略)
    评估基准日2022-08-31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清华大学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2022-12-28
    资产评估结果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值
    资产总计(万元)650.062,878.06
    负债总计(万元)5.015.01
    净资产(万元)645.052,873.05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396.4809
  • 重要信息披露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无。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无。
    其他披露内容详见天津产权备查文件。
    其他披露的内容附件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 (略) 海淀区中关 (略) 8号楼25层A2510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王飙成立日期2014-03-17
    注册资本*.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9Q经营规模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13.*%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3.*%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中央其他部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教育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028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
    批准单位名称清华大学批准日期2022-12-28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批复决议文件名称清华大学关于同意 (略) 挂牌转让苏州智锂物联科技有限公司13.8%股权的批复
    决议文号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标的名称苏州智锂物联科技有限公司13.8%股权
    转让底价402.408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公告截止日北京时间16:30前,将120万元保证金支付至天津 (略) (下称“天津产权”)的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截止挂牌期满,如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1)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按天津产权规定原额无息返还;(2)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本项目将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天津产权规定原额无息返还;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按天津产权规定原额无息返还。关于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尽情形的,按照《天津 (略) 关于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操作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3.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的银行账户。4.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转让方将通过天津产权全部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 5.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若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接受本项目公告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的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已对受让转让标的进行独立决策和判断,自愿接受标的企业全部现状和承担本次受让转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不得以未履行尽职调查、未审慎查阅转让标的相关备查文件或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为由,向转让方和天津产权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不按要求时限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单方要求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或者要求退还、减少产权交易价款或者交易服务费等事项 ),不得以此要求转让方或者天津产权承担任何责任;(2)若成为受让方,则将自行办理工商变更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3)若出现“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第4条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及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及相关方有权要求按照实际损失向本方追偿,且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收回转让标的并进行再次公开转让;(4)同意天津产权在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受让方须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及支付能力。

    保证金设定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120.00万元
    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其他披露信息
    管理层(自然人)拟受让国有产权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苏州 (略)
    管理层持有及拟受让标的企业
    国有产权情况
    姓 名所在单位职 务现持有产权比例拟受让产权比例
    李立国苏州 (略)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54.00%13.80%
    备注
,苏州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苏州 (略)
    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注册地(住所) (略) ( (略) 杨舍镇北仓商务楼海关路281-351号303)法定代表人李立国
    成立日期2021-11-11注册资本650.00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MA27DQB17B
    经营规模小型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设计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技术进出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职工人数0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企业股权结构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李立国54.00
    (略) 13.80
    欧阳明高8.9424
    李建秋6.0812
    卢兰光6.0812
    韩雪冰3.5788
    冯旭宁3.5788
    杨福源1.0718
    王贺武1.0718
    杜*玉0.897
    徐梁飞0.897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2021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0.00-0.01-0.01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5.005.01-0.01
    审计机构北京诺恒致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2022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0.00-5.00-5.00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650.015.01645.00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备案情况评估机构北京卓信 (略)
    评估基准日2022-08-31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清华大学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2022-12-28
    资产评估结果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值
    资产总计(万元)650.062,878.06
    负债总计(万元)5.015.01
    净资产(万元)645.052,873.05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396.4809
  • 重要信息披露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无。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无。
    其他披露内容详见天津产权备查文件。
    其他披露的内容附件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 (略) 海淀区中关 (略) 8号楼25层A2510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王飙成立日期2014-03-17
    注册资本*.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9Q经营规模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13.*%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3.*%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中央其他部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教育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028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
    批准单位名称清华大学批准日期2022-12-28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批复决议文件名称清华大学关于同意 (略) 挂牌转让苏州智锂物联科技有限公司13.8%股权的批复
    决议文号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标的名称苏州智锂物联科技有限公司13.8%股权
    转让底价402.408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公告截止日北京时间16:30前,将120万元保证金支付至天津 (略) (下称“天津产权”)的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截止挂牌期满,如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1)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按天津产权规定原额无息返还;(2)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本项目将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天津产权规定原额无息返还;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按天津产权规定原额无息返还。关于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尽情形的,按照《天津 (略) 关于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操作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3.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的银行账户。4.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转让方将通过天津产权全部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 5.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若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接受本项目公告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的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已对受让转让标的进行独立决策和判断,自愿接受标的企业全部现状和承担本次受让转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不得以未履行尽职调查、未审慎查阅转让标的相关备查文件或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为由,向转让方和天津产权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不按要求时限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单方要求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或者要求退还、减少产权交易价款或者交易服务费等事项 ),不得以此要求转让方或者天津产权承担任何责任;(2)若成为受让方,则将自行办理工商变更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3)若出现“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第4条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及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及相关方有权要求按照实际损失向本方追偿,且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收回转让标的并进行再次公开转让;(4)同意天津产权在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受让方须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及支付能力。

    保证金设定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120.00万元
    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其他披露信息
    管理层(自然人)拟受让国有产权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苏州 (略)
    管理层持有及拟受让标的企业
    国有产权情况
    姓 名所在单位职 务现持有产权比例拟受让产权比例
    李立国苏州 (略)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54.00%13.80%
    备注
,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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