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麻巷公寓2栋丙单元202室房产(GR2022TJ1000405-2¥475.740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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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麻巷公寓2栋丙单元202室房产(GR2022TJ1000405-2¥475.740000万)

  •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略) 麻巷公寓2栋*单元202室房产
    评估价格(万元)528.*评估机构北京天健 (略)
    评估基准日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资产来源企业实物资产账面价值(万元)52.*
    其他披露内容1、标的现对外出租,租赁期限2021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19日,租金为10000元/年。承租方对房屋进行室内装修并自行购买家具、家电,房屋出售不包含室内装修和室内家具、家电。2、本次挂牌价为含税价(含5%增值税)。3、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对标的所属行政区划相关购房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及登记管理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利人条件是否有特别限制等情况进行了解,确认是否完全符合相关购房政策文件的要求及相关登记管理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利人的要求条件,如因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相关购房政策规定及登记管理部的相关要求而导致无法办理权证变更登记的,因此产生的风险及责任由其自行承担。4、其他详见天津产权备查文件。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东 (略)
    注册地 (略) 平房区新疆三道街11号注册资本*.*
    法人代表王学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33H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代码*199
    批准单位东 (略)
    批准日期批准文件名称东 (略)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信息发布公告期20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16:3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交易保证金110万元交纳至天津 (略) (以下简称“天津产权”)指定的银行账户。2、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时须向天津产权提供《承诺函》。意向受让方须提前联系转让方,预约现场看样事宜,未预约的意向受让方谢绝入内,转让方不予接待。(联系人:李勇、李文宝;电话:0451-*、*)。标的房产评估报告仅供参考,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受让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转让方及交易机构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3、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成交;如挂牌期满产生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原路径原额无息返还。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将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部扣除:(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均未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5)受让方未按《资产交易合同》约定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6)天津产权资产交易规则中规定的意向受让方违约的其他情况。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认可并已详细阅读本转让项目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了解标的房产所在地相关政策和购买条件,自愿全部接受资产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意向受让方递交意向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对标的房产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标的房产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房产全部现状及瑕疵,并对其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要求退还标的房产或拒付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2)本次标的房产交易有关税费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独立承担。房产存续、使用相关的物业、水、电等费用,在房产过户之日前由转让方承担,自房产过户之日起由受让方承担。(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4)本项目交易双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支付全部剩余交易款项及成交金额1%交易服务费。(5)同意天津产权在出具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6、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配合受让方办理房产完税、过户、实物移交。如因受让方原因不能按时移交的,受让方应提前告知转让方,并取得转让方同意,否则视为违约。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万元)110.*
    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交纳方式网上支付
  • 标的信息
    标的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设计用途:*土地使用权类型:
    *附属设施:*租赁情况:
    租赁户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备注:
    项目展示
    项目logo: 项目图片:
    项目及价值介绍:
  • 相关附件
    附件资料
    附件:
    线上报名流程文件.zip
    承诺函.doc
  • 图片浏览





  •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略) 麻巷公寓2栋*单元202室房产
    评估价格(万元)528.*评估机构北京天健 (略)
    评估基准日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资产来源企业实物资产账面价值(万元)52.*
    其他披露内容1、标的现对外出租,租赁期限2021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19日,租金为10000元/年。承租方对房屋进行室内装修并自行购买家具、家电,房屋出售不包含室内装修和室内家具、家电。2、本次挂牌价为含税价(含5%增值税)。3、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对标的所属行政区划相关购房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及登记管理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利人条件是否有特别限制等情况进行了解,确认是否完全符合相关购房政策文件的要求及相关登记管理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利人的要求条件,如因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相关购房政策规定及登记管理部的相关要求而导致无法办理权证变更登记的,因此产生的风险及责任由其自行承担。4、其他详见天津产权备查文件。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东 (略)
    注册地 (略) 平房区新疆三道街11号注册资本*.*
    法人代表王学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33H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代码*199
    批准单位东 (略)
    批准日期批准文件名称东 (略)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信息发布公告期20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16:3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交易保证金110万元交纳至天津 (略) (以下简称“天津产权”)指定的银行账户。2、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时须向天津产权提供《承诺函》。意向受让方须提前联系转让方,预约现场看样事宜,未预约的意向受让方谢绝入内,转让方不予接待。(联系人:李勇、李文宝;电话:0451-*、*)。标的房产评估报告仅供参考,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受让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转让方及交易机构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3、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成交;如挂牌期满产生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原路径原额无息返还。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将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部扣除:(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均未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5)受让方未按《资产交易合同》约定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6)天津产权资产交易规则中规定的意向受让方违约的其他情况。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认可并已详细阅读本转让项目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了解标的房产所在地相关政策和购买条件,自愿全部接受资产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意向受让方递交意向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对标的房产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标的房产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房产全部现状及瑕疵,并对其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要求退还标的房产或拒付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2)本次标的房产交易有关税费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独立承担。房产存续、使用相关的物业、水、电等费用,在房产过户之日前由转让方承担,自房产过户之日起由受让方承担。(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4)本项目交易双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支付全部剩余交易款项及成交金额1%交易服务费。(5)同意天津产权在出具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6、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配合受让方办理房产完税、过户、实物移交。如因受让方原因不能按时移交的,受让方应提前告知转让方,并取得转让方同意,否则视为违约。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万元)110.*
    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交纳方式网上支付
  • 标的信息
    标的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设计用途:*土地使用权类型:
    *附属设施:*租赁情况:
    租赁户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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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及价值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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