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坛东路5号一层西面五年租赁使用权
南坛东路5号一层西面五年租赁使用权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 坐落位置 | (略) 南坛东路5号一层西面 |
不动产权证号/房产证号 | 粤房地证字第C*号 | |
房屋使用现状 | ||
建筑面积 | 334.22平方米 | |
目前用途 | ||
装修水平及附属设施 |
标的基本情况 | (略) 南坛东路3号首层,用途:商铺,通风采光较好,南面临南坛东路,外墙漆,地面抛光砖,内墙扫ICI、贴瓷砖,天花吊顶、扫ICI,配卷帘门、铝合金门,交通、周围环境、公共服务设施评定较优。 |
标的状态 | 空置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9500.00 元/月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首年月租金 | 原承租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租金支付要求 | 按合同约定支付 | 出租用途 | 商业;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承租须知1.意向承租方须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通过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办理完毕承租申请手续(含提交《竞买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资产承租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2.意向承租方须在信息公告期内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方将交易保证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本项目编号”。 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交易保证金和相关交易款项的收付):账户名称:珠海产权 (略) 账号:*13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珠海拱北支行 3.意向承租方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 4.合格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珠海产权交易中心通知的时间、地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5.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承租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交易的,出租方将直接与其签订租赁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按照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经组织公开交易确定承租方后,出租方和承租方按照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租赁合同。 6.出租方须在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交易费用。承租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本项目编号”。本项目有关交易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珠海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账户名称:珠海产权 (略) 账 号:*5230 开 户 行:中国工 (略) 丽景支行 7.本公告所称意向承租方是指对本次出租标的有承租意向并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承租申请材料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承租方是指经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审查,符合承租条件和出租要求的意向承租方。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资格条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报名提交的资料清单:1.《承租申请书》2.意向方主体身份证明文件3.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详见《承租申请书》)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3.00 | 交纳时间 | 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满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内容及处置方式 | 一、保证内容:1.意向方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2.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3.意向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按时参与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动态报价、评审、拍卖、招投标等); 4.意向方参与网络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次有效报价;5.意向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承租方(含协议成交意向方)后,该承租方应按公告、交易规则的约定与出租方签署《资产出租合同》。 6.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及交易文件的约定,以及《珠海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珠海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项目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制度要求。二、处置方式: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珠海产权交易中心作为违约金划归出租方所有。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地原路径退回。3.承租方按约定签订《资产出租合同》,交易双方按约定缴纳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珠海产权交易中心不计息退还给承租方。 | |||
保证金交纳账户 | ||||
开户行 | 中国农业银行珠海拱北支行 | |||
账户名称 | 珠海产权 (略) | |||
账号 | *13 | |||
租期 | 5年(以资产出租合同约定为准) | |||
有无免租期 | 有 | |||
免租期时间 | 2022年10月、11月、12月为装修免租期,自2023年1月1日起签订合同的,只给予45天装修免租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 是 | |
结算币种 | 人民币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延牌规则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
遴选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
其他披露事项 |
|
会同出租方审查 | 否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电话 | 0756-* | |
邮箱 | *@*uafaih.com | 地址 | (略) 横琴新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大厦25层 |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 坐落位置 | (略) 南坛东路5号一层西面 |
不动产权证号/房产证号 | 粤房地证字第C*号 | |
房屋使用现状 | ||
建筑面积 | 334.22平方米 | |
目前用途 | ||
装修水平及附属设施 |
标的基本情况 | (略) 南坛东路3号首层,用途:商铺,通风采光较好,南面临南坛东路,外墙漆,地面抛光砖,内墙扫ICI、贴瓷砖,天花吊顶、扫ICI,配卷帘门、铝合金门,交通、周围环境、公共服务设施评定较优。 |
标的状态 | 空置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9500.00 元/月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首年月租金 | 原承租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租金支付要求 | 按合同约定支付 | 出租用途 | 商业;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承租须知1.意向承租方须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通过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办理完毕承租申请手续(含提交《竞买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资产承租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2.意向承租方须在信息公告期内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方将交易保证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本项目编号”。 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交易保证金和相关交易款项的收付):账户名称:珠海产权 (略) 账号:*13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珠海拱北支行 3.意向承租方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 4.合格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珠海产权交易中心通知的时间、地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5.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承租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交易的,出租方将直接与其签订租赁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按照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经组织公开交易确定承租方后,出租方和承租方按照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租赁合同。 6.出租方须在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交易费用。承租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本项目编号”。本项目有关交易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珠海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账户名称:珠海产权 (略) 账 号:*5230 开 户 行:中国工 (略) 丽景支行 7.本公告所称意向承租方是指对本次出租标的有承租意向并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承租申请材料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承租方是指经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审查,符合承租条件和出租要求的意向承租方。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资格条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报名提交的资料清单:1.《承租申请书》2.意向方主体身份证明文件3.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详见《承租申请书》)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3.00 | 交纳时间 | 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满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内容及处置方式 | 一、保证内容:1.意向方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2.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3.意向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按时参与珠海产权交易中心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动态报价、评审、拍卖、招投标等); 4.意向方参与网络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次有效报价;5.意向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承租方(含协议成交意向方)后,该承租方应按公告、交易规则的约定与出租方签署《资产出租合同》。 6.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及交易文件的约定,以及《珠海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珠海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项目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制度要求。二、处置方式: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珠海产权交易中心作为违约金划归出租方所有。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地原路径退回。3.承租方按约定签订《资产出租合同》,交易双方按约定缴纳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珠海产权交易中心不计息退还给承租方。 | |||
保证金交纳账户 | ||||
开户行 | 中国农业银行珠海拱北支行 | |||
账户名称 | 珠海产权 (略) | |||
账号 | *13 | |||
租期 | 5年(以资产出租合同约定为准) | |||
有无免租期 | 有 | |||
免租期时间 | 2022年10月、11月、12月为装修免租期,自2023年1月1日起签订合同的,只给予45天装修免租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 是 | |
结算币种 | 人民币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延牌规则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
遴选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
其他披露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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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出租方审查 | 否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电话 | 0756-* | |
邮箱 | *@*uafaih.com | 地址 | (略) 横琴新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大厦25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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