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video_play").css("display","block");} 根据屏山县人民政府工作安排部署,结合《四川省宜宾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屏山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我局拟开展屏山县2023年度第一批矿业权出让工作。按照矿业权出让有关规定,需通过公" />
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屏山县2023年度第一批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的公告
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屏山县2023年度第一批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的公告
根据屏山县人民政府工作安排部署,结合《 (略)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屏山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我局拟开展屏山县2023年度第一批矿业权出让工作。按照矿业权出让有关规定,需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选择一家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承担本次出让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工作。根据资产评估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报名参加。
一、评估项目基本情况
(一) (略) 屏山县五指湖地热普查。该探矿权位于屏山县城岷江北岸的屏山镇永康村,东南临县城开发边界,西南靠岷江,西北临叙州区界,东北临成贵客运专线;勘查面积3.3km2;勘查矿种为地热(理疗热矿水)。该探矿权勘查规划区块经《 (略)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批准。
(二)屏山县夏溪乡兴硒村饰面用砂岩矿。该采矿权位于屏山县夏溪乡兴硒村,开采矿种为饰面用砂岩,生产能力大于50万吨/年,服务年限大于10年。该采矿权是《屏山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批准集中开采区内新设采矿权。
(三)评估费用。以上两宗矿权打包选择一个评估机构承担;屏山县夏溪乡兴硒村饰面用砂岩矿评估费为3万元(大写:*万元整); (略) 屏山县五指湖地热普查评估费为3万元(大写:*万元整);共计2宗,总评估费6万元(大写:*万元整)。
二、公开选择评估机构的方式、时间、地点及条件
本次公开选择评估机构以摇号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即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2月17日17:00;报名地址为屏山县屏山镇同心街(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3室),请有意报名的评估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1.屏山县2023年度第一批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报名表(附件1);
2.符合条件的机构自述说明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附件2);
3.评估机构承诺书(附件3);
4.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报名的,需有评估机构的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资料需加盖评估机构公章)。
注:可通过传真、邮寄及现场报名三种形式报名参加本次摇号活动,以我局收到完整报名资料时间为准,逾期未收到完整报名资料的,视为报名不成功。联系人:孙万松,联系电话:0831-*,传真号:0831-*。
三、具备摇号资格评估机构名单的确定
我局将按照附件2所列条件公平、公正审查各报名单位提交的材料,确定符合摇号条件的评估机构名单,并在屏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2月23日。
若对符合摇号条件的评估机构名单有异议的,可持有效身份证件于2023年2月23日17:00时前到屏山县屏山镇同心街(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3室)现场反映;经核实确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本次摇号资格。
四、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摇号时间和地点
1.摇号时间:2023年2月24日(星期五)10:50。
2.摇号地点:屏山县屏山镇金沙江大道西段136号(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注:具备摇号资格的评估机构视自身情况自愿到现场参加摇号活动。自愿参加的,应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
五、中选评估机构的确定
2023年2月24日10:50时,我局将在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摇号,从具备摇号资格的评估机构中随机抽取一个作为中选评估机构,承担本次评估项目。确定中选机构后,我局将于当日送达(或传真)中选通知书,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摇号结果在屏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告。
六、项目合同的签订
中选评估机构在接到中选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到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3室签订评估项目合同。逾期未前来签订项目合同的,我局将取消其中选资格;亦未提供原因说明的,我局将禁止其参加我县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3年,并在屏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
若中选评估机构未按时前来签订项目合同,被取消中选资格,我局将择日重新进行公开摇号,从剩余的具备摇号资格的评估机构中随机抽取一个承担本次评估项目,摇号、公告、合同签订等程序同上述公告约定程序。
附件: 1.屏山县2023年度第一批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报名表
2.屏山县2023年度第一批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评估机构报名条件
3.屏山县2023年度第一批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承诺书
4.屏山县2023年度第一批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公开摇号方案
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2月13日
根据屏山县人民政府工作安排部署,结合《 (略)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屏山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我局拟开展屏山县2023年度第一批矿业权出让工作。按照矿业权出让有关规定,需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选择一家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承担本次出让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工作。根据资产评估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报名参加。
一、评估项目基本情况
(一) (略) 屏山县五指湖地热普查。该探矿权位于屏山县城岷江北岸的屏山镇永康村,东南临县城开发边界,西南靠岷江,西北临叙州区界,东北临成贵客运专线;勘查面积3.3km2;勘查矿种为地热(理疗热矿水)。该探矿权勘查规划区块经《 (略)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批准。
(二)屏山县夏溪乡兴硒村饰面用砂岩矿。该采矿权位于屏山县夏溪乡兴硒村,开采矿种为饰面用砂岩,生产能力大于50万吨/年,服务年限大于10年。该采矿权是《屏山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批准集中开采区内新设采矿权。
(三)评估费用。以上两宗矿权打包选择一个评估机构承担;屏山县夏溪乡兴硒村饰面用砂岩矿评估费为3万元(大写:*万元整); (略) 屏山县五指湖地热普查评估费为3万元(大写:*万元整);共计2宗,总评估费6万元(大写:*万元整)。
二、公开选择评估机构的方式、时间、地点及条件
本次公开选择评估机构以摇号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即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2月17日17:00;报名地址为屏山县屏山镇同心街(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3室),请有意报名的评估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1.屏山县2023年度第一批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报名表(附件1);
2.符合条件的机构自述说明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附件2);
3.评估机构承诺书(附件3);
4.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报名的,需有评估机构的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资料需加盖评估机构公章)。
注:可通过传真、邮寄及现场报名三种形式报名参加本次摇号活动,以我局收到完整报名资料时间为准,逾期未收到完整报名资料的,视为报名不成功。联系人:孙万松,联系电话:0831-*,传真号:0831-*。
三、具备摇号资格评估机构名单的确定
我局将按照附件2所列条件公平、公正审查各报名单位提交的材料,确定符合摇号条件的评估机构名单,并在屏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2月23日。
若对符合摇号条件的评估机构名单有异议的,可持有效身份证件于2023年2月23日17:00时前到屏山县屏山镇同心街(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3室)现场反映;经核实确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本次摇号资格。
四、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摇号时间和地点
1.摇号时间:2023年2月24日(星期五)10:50。
2.摇号地点:屏山县屏山镇金沙江大道西段136号(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注:具备摇号资格的评估机构视自身情况自愿到现场参加摇号活动。自愿参加的,应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
五、中选评估机构的确定
2023年2月24日10:50时,我局将在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摇号,从具备摇号资格的评估机构中随机抽取一个作为中选评估机构,承担本次评估项目。确定中选机构后,我局将于当日送达(或传真)中选通知书,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摇号结果在屏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告。
六、项目合同的签订
中选评估机构在接到中选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到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3室签订评估项目合同。逾期未前来签订项目合同的,我局将取消其中选资格;亦未提供原因说明的,我局将禁止其参加我县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3年,并在屏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
若中选评估机构未按时前来签订项目合同,被取消中选资格,我局将择日重新进行公开摇号,从剩余的具备摇号资格的评估机构中随机抽取一个承担本次评估项目,摇号、公告、合同签订等程序同上述公告约定程序。
附件: 1.屏山县2023年度第一批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报名表
2.屏山县2023年度第一批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评估机构报名条件
3.屏山县2023年度第一批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承诺书
4.屏山县2023年度第一批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公开摇号方案
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2月13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