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梓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桐自然资告字[2023]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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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梓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桐自然资告字[2023]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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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梓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桐自然资告字[2023]06号)
经桐梓县人民政府批准,桐梓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年)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规则及幅度
(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
桐梓县娄山关街道娄山社区、杉坪村
26209.00
旅馆用地
1.000≤容积率≤1.200
建筑密度≤50.000
20.000≤绿化率
建筑限高≤8.000
40
368.*
1838.0000
30.00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仅单独申请 竞买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竞买人资质条件的规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等,对被列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之列的不得参加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活动,前述情况由原发布机构解除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2月15日至2023年3月14日到遵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23年2月15日至2023年3月14日到遵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14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年03月14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遵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号地块:2023年03月07日09时00分至2023年03月16日16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要求等(一)地块位置:宗地编号*号地块名称23-桐-03号位于桐梓县娄山关街道娄山社区、杉坪村(二)地块范围:详见宗地编号为*(23-桐-03号)地块界址图。(三)出让面积:26209平方米。(四)地块范围:详见宗地图。(五)用地性质: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六)规划指标:1.0≤容积率≤1.2,建筑限高地上≤8m,建筑层数地上≤2,建筑密度≤50%,绿地率≥20%,其他经济指标按照桐自规通*号规划条件通知书执行。(七)建筑退让:规划建筑退让道路红线距离不小于5m。(八)机动车位:地上50个。(九)道路交通:规划用地内道路、出入口位置应符合相关要求;(十)竖向设计:结合场地地形和项目特点,按规范要求编制竖向设计;(十一)消防:耐火等级,登高扑救面应符合相关消防规范;(十二)电力、电信:用地内应规划布局电力电信管网,与市政管网衔接;(十三)给水、排水:用地内应规划布局给水排水管网,与市政管网衔接;(十四)供热、燃气:用地内应规划布局燃气管网,与市政管网衔接;(十五)建筑退让用地红线距离、建筑间距、交通出入口方位应符合《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13号政府令)要求;(十六)建设年限:3年。出让地块条件(一)通过竞价,以报价最高者且高于挂牌起始价的竞买人确定为本地块的竞得人。(二)该地块为“现状”出让,竞得人需完善项目立项、林业、环保、地质灾害评估相关手续,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负责。(三)涉及办理用地手续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用按规定缴纳。(四)严格按《桐梓县自然资源局规划条件通知书》(桐自规通*号)要求进行修建,不得擅自更改。(五)列入危险化学品黑名单企业禁止参与竞买土地。(六)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需持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如竞得人逾期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则该宗地本次出让视为无效,且出让人将不再退还竞得人之前缴纳的本宗地的土地出让竞拍保证金。(七)房屋征收1、房屋征收主体:县人民政府2、征收补偿安置方式:按照县政府批准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执行。(八)出让宗地内耕作层必须剥离,具体实施按照《桐梓县2022年度第三批次(增减挂)城镇建设用地耕作层剥离利用方案》执行,涉及相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九)竞得人需按要求完善林地手续(商品林),省级重点项目可用。(十)地上构建筑物征收及杆线迁改费用由竞得人负责。(十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40年。(十二)出让方式:公开挂牌出让。注:该宗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出让,具体规划指标和规划条件以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土地评估费计入土地出让金中,由县财政支付,土地竞买保证金在报名时交指定账户,土地出让金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全部缴纳完毕。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桐梓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陈柯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遵义厦门路支行
银行帐号:*0001
桐梓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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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梓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桐自然资告字[2023]06号)
经桐梓县人民政府批准,桐梓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年)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规则及幅度
(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
桐梓县娄山关街道娄山社区、杉坪村
26209.00
旅馆用地
1.000≤容积率≤1.200
建筑密度≤50.000
20.000≤绿化率
建筑限高≤8.000
40
368.*
1838.0000
30.00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仅单独申请 竞买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竞买人资质条件的规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等,对被列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之列的不得参加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活动,前述情况由原发布机构解除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2月15日至2023年3月14日到遵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23年2月15日至2023年3月14日到遵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14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年03月14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遵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号地块:2023年03月07日09时00分至2023年03月16日16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要求等(一)地块位置:宗地编号*号地块名称23-桐-03号位于桐梓县娄山关街道娄山社区、杉坪村(二)地块范围:详见宗地编号为*(23-桐-03号)地块界址图。(三)出让面积:26209平方米。(四)地块范围:详见宗地图。(五)用地性质: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六)规划指标:1.0≤容积率≤1.2,建筑限高地上≤8m,建筑层数地上≤2,建筑密度≤50%,绿地率≥20%,其他经济指标按照桐自规通*号规划条件通知书执行。(七)建筑退让:规划建筑退让道路红线距离不小于5m。(八)机动车位:地上50个。(九)道路交通:规划用地内道路、出入口位置应符合相关要求;(十)竖向设计:结合场地地形和项目特点,按规范要求编制竖向设计;(十一)消防:耐火等级,登高扑救面应符合相关消防规范;(十二)电力、电信:用地内应规划布局电力电信管网,与市政管网衔接;(十三)给水、排水:用地内应规划布局给水排水管网,与市政管网衔接;(十四)供热、燃气:用地内应规划布局燃气管网,与市政管网衔接;(十五)建筑退让用地红线距离、建筑间距、交通出入口方位应符合《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13号政府令)要求;(十六)建设年限:3年。出让地块条件(一)通过竞价,以报价最高者且高于挂牌起始价的竞买人确定为本地块的竞得人。(二)该地块为“现状”出让,竞得人需完善项目立项、林业、环保、地质灾害评估相关手续,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负责。(三)涉及办理用地手续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用按规定缴纳。(四)严格按《桐梓县自然资源局规划条件通知书》(桐自规通*号)要求进行修建,不得擅自更改。(五)列入危险化学品黑名单企业禁止参与竞买土地。(六)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需持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如竞得人逾期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则该宗地本次出让视为无效,且出让人将不再退还竞得人之前缴纳的本宗地的土地出让竞拍保证金。(七)房屋征收1、房屋征收主体:县人民政府2、征收补偿安置方式:按照县政府批准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执行。(八)出让宗地内耕作层必须剥离,具体实施按照《桐梓县2022年度第三批次(增减挂)城镇建设用地耕作层剥离利用方案》执行,涉及相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九)竞得人需按要求完善林地手续(商品林),省级重点项目可用。(十)地上构建筑物征收及杆线迁改费用由竞得人负责。(十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40年。(十二)出让方式:公开挂牌出让。注:该宗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出让,具体规划指标和规划条件以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土地评估费计入土地出让金中,由县财政支付,土地竞买保证金在报名时交指定账户,土地出让金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全部缴纳完毕。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桐梓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陈柯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遵义厦门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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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梓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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