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上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废旧资产包
浙江三上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废旧资产包
标的名称 | 浙江三上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废旧资产包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其他披露内容 |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竞买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信息披露终结。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选择动态报价的为: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4、本次转让标 (略) 上虞区上浦镇大善小坞村瓷源小镇,详见标的清单。5、本标的在进场分割、搬离物件等清场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残渣、固废等废料,由受让方完成全部标的运输及现场清理工作。6、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7、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进行实地勘察,接受转让方交底,并获得转让方签发的《实地勘察证明》。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转让方签发的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8、竞买人报名可自行下载或向联系人索取报名材料。看样联系人:陈璐 ,联系电话:*,地址:上虞区上浦镇大善小坞村瓷源小镇内。 | ||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 无 |
转让方名称 | 浙江三上文化 (略) | ||
注册地 | (略) 上虞区上浦镇大善小坞村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29CT45X2 |
交易条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转让底价(万元) | 29.00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 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10万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 开户行: 中国 (略) 绍兴分行营业部, 账号: *01231),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2. 受让方须合同签订当天缴纳履约10万元履约保证金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户名:浙江三上文化 (略) ,开户行:民生银行上虞支行,账号:*)。 3. 除此次标记的转让资产以外的设备、房屋、门窗等非转让资产一律不准破坏拆除,如受让方或受让方委托的主体在搬离时损坏转让方建筑物或其他设施,或发生其他安全事故的,转让方有权按损失程度以拆除保证金抵扣损失,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受让方应另行补充赔偿。如受让方依约履行各项义务,无违约及违反维稳、安全、治安、消防等情况,在完成全部标的装载、运输、现场恢复原状,如受让方依约履行各项义务,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将于清场后 7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4. 受让方在转让方安排的专人监督管理下,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取货移交工作,不得超出取货范围。若逾期未完成取货的按每逾期一天1000元的标准由转让方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受让方逾期30天仍未完成全部标的提货的,视为严重违约,受让方放弃剩余标的资产的所有权,其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由转让方没收。5. 本次转让的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方在收到 (略) 转付的交易价款后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6. 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7. 转让资产明细参见标的清单,但清单仅供参考,受让方应先将各种影响价格因素等考虑周全,并请务必查看现场,一经成交,最终成交总价将不作任何调整。8. 所有标的资产均按废品处置,不保证其具有原用途,受让方如按原用途使用而造成危险或出现事故的,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特别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10.00 |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
处置方式 | |||
联系人姓名 | 石女士 | ||
联系人电话 | 0575-* |
其他 |
|
附件资料 | 公示附件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实地勘察证明.docx、授权委托书.docx、资产交易合同样稿.docx、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 |
材料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石女士 | 电话 | 0575-*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略) 越城区越西路833号鑫洲国际商务大厦12楼 | 网址 | http://**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陈女士 | 电话 | *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网址 |
标的名称 | 浙江三上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废旧资产包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其他披露内容 |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竞买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信息披露终结。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选择动态报价的为: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4、本次转让标 (略) 上虞区上浦镇大善小坞村瓷源小镇,详见标的清单。5、本标的在进场分割、搬离物件等清场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残渣、固废等废料,由受让方完成全部标的运输及现场清理工作。6、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7、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进行实地勘察,接受转让方交底,并获得转让方签发的《实地勘察证明》。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转让方签发的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8、竞买人报名可自行下载或向联系人索取报名材料。看样联系人:陈璐 ,联系电话:*,地址:上虞区上浦镇大善小坞村瓷源小镇内。 | ||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 无 |
转让方名称 | 浙江三上文化 (略) | ||
注册地 | (略) 上虞区上浦镇大善小坞村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29CT45X2 |
交易条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转让底价(万元) | 29.00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 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10万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 开户行: 中国 (略) 绍兴分行营业部, 账号: *01231),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2. 受让方须合同签订当天缴纳履约10万元履约保证金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户名:浙江三上文化 (略) ,开户行:民生银行上虞支行,账号:*)。 3. 除此次标记的转让资产以外的设备、房屋、门窗等非转让资产一律不准破坏拆除,如受让方或受让方委托的主体在搬离时损坏转让方建筑物或其他设施,或发生其他安全事故的,转让方有权按损失程度以拆除保证金抵扣损失,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受让方应另行补充赔偿。如受让方依约履行各项义务,无违约及违反维稳、安全、治安、消防等情况,在完成全部标的装载、运输、现场恢复原状,如受让方依约履行各项义务,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将于清场后 7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4. 受让方在转让方安排的专人监督管理下,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取货移交工作,不得超出取货范围。若逾期未完成取货的按每逾期一天1000元的标准由转让方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受让方逾期30天仍未完成全部标的提货的,视为严重违约,受让方放弃剩余标的资产的所有权,其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由转让方没收。5. 本次转让的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方在收到 (略) 转付的交易价款后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6. 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7. 转让资产明细参见标的清单,但清单仅供参考,受让方应先将各种影响价格因素等考虑周全,并请务必查看现场,一经成交,最终成交总价将不作任何调整。8. 所有标的资产均按废品处置,不保证其具有原用途,受让方如按原用途使用而造成危险或出现事故的,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特别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10.00 |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
处置方式 | |||
联系人姓名 | 石女士 | ||
联系人电话 | 0575-*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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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资料 | 公示附件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实地勘察证明.docx、授权委托书.docx、资产交易合同样稿.docx、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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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石女士 | 电话 | 05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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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 联系人 | 陈女士 | 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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