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矿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持有的龙岩北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及债权转让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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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矿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持有的龙岩北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及债权转让预公告

我要报名

受企业委托,拟对以下转让标的进行预挂牌,征集意向竞买人,现预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

标的1:龙岩 (略) 100%股权(含其子公司龙岩大 (略) 100%股权)。

标的2: (略) 持有的龙岩 (略) 约14000万元债权(最终数值以评估报告为准)

上述转让标的整体捆绑转让。

二、基本情况:

龙岩 (略) (标的公司,下称“北矿公司”)成立于2003年5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5T,经营期限为2003年05月13日至2053年05月12日。住所: (略) 新罗区适中镇仁和村,经营范围: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其他未列明的煤炭采选;建筑装饰用石开采;粘土及其他土砂石开采;机制砂加工;对采业的投资;煤炭及制品批发(不含危险化享品);建筑装饰用石、机制砂及其他建材批发;其他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其他金属及金属矿批发;其他未列明的化工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国际贸易代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服务:网上贸易代理;地质勘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北矿公司所属的 (略) 基本情况如下:

1、北山煤矿始建于1990年12月,1999年1月建成投产,采矿证生产规模及核定生产能力均为15万吨/年,矿区面积6.8706平方公里,截至2022年11月资源储量528.13 万吨、可采储量181.24万吨。截至2022年11月30日,公司总资产13935.96万元,负债13397.18万元,净资产538.78 万元。

2、全资子公司龙岩大 (略) (略) 新罗区曹溪街道王庄村,注册资本、实收资本11400万元。采矿证生产规模及核定生产能力均为 15 万吨/年,矿区面积4.3209 平方公里,截至2022年11月资源储量208.58万吨、可采储量132万吨。截止2022年11月30日,公司总资产14385.18 万元,负债1498.52 万元,净资产12886.66万元。

三、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数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略)

1000

100%

四、产权转让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此次转让行为转让方已按规定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尚未取得最终批准机构审批。

五、标的公司近期的财务指标见下表(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龙岩 (略)

项目目项目

年份

2020年度

2021年度

2022年1-11月

总资产

48629.65

14033.49

13935.96

总负债

30313.74

10945.51

13397.18

所有者权益

18315.91

3087.98

538.78

主营总收入

6814.52

5917.86

4501.17

净利润

426.51

-1354.29

-2409.66

龙岩大 (略)

项目目项目

年份

2020年度

2021年度

2022年1-11月

总资产

*.16

14853.86

14385.18

总负债

16651.00

1242.42

1498.52

所有者权益

-2279.84

13611.44

12886.66

主营总收入

1274.03

475.16

0

净利润

-1413.59

-1313.53

-723.52

六、受让方资格条件

1、合法设立并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转、受让双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受让方须在《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标(股权+债权)的转让价款。

2.评估基准日为2022年12月31日,交易基准日为评估基准日。由交易基准日起至股权工商变更完毕日止,期间标的企业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均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

3.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除转让方持有标的企业的约人民币14000万元债权外)由本次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4.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无明确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5.受让方若逾期支付股权款和债权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部分款项的0.5‰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受让方赔偿损失。

6.标的企业管理层不参与受让。

7.其他交易条件以竞价文件和转、受让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八、联系方式

电话:0597-*、*;

地址: (略) 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层。

九、本项目预公告时间:自2023年2月14日至2023年3月14日。本项目预公告期间,欢迎有意向者按以上联系方式前来接洽。

特别提示:

1.标的公司职工安置方案尚未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具体以正式公告为准。

2.本预公告不构成对任何意向竞买人或接收本公告的任何主体的要约。以上预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公告或交易的依据,转让方和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转让方和我司保留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本项目作适当调整的权利。有关本项目的最终信息均以正式发布的项目公告披露的信息为准。

(略) (略)

2023年2月14日

我要报名

受企业委托,拟对以下转让标的进行预挂牌,征集意向竞买人,现预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

标的1:龙岩 (略) 100%股权(含其子公司龙岩大 (略) 100%股权)。

标的2: (略) 持有的龙岩 (略) 约14000万元债权(最终数值以评估报告为准)

上述转让标的整体捆绑转让。

二、基本情况:

龙岩 (略) (标的公司,下称“北矿公司”)成立于2003年5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5T,经营期限为2003年05月13日至2053年05月12日。住所: (略) 新罗区适中镇仁和村,经营范围: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其他未列明的煤炭采选;建筑装饰用石开采;粘土及其他土砂石开采;机制砂加工;对采业的投资;煤炭及制品批发(不含危险化享品);建筑装饰用石、机制砂及其他建材批发;其他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其他金属及金属矿批发;其他未列明的化工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国际贸易代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服务:网上贸易代理;地质勘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北矿公司所属的 (略) 基本情况如下:

1、北山煤矿始建于1990年12月,1999年1月建成投产,采矿证生产规模及核定生产能力均为15万吨/年,矿区面积6.8706平方公里,截至2022年11月资源储量528.13 万吨、可采储量181.24万吨。截至2022年11月30日,公司总资产13935.96万元,负债13397.18万元,净资产538.78 万元。

2、全资子公司龙岩大 (略) (略) 新罗区曹溪街道王庄村,注册资本、实收资本11400万元。采矿证生产规模及核定生产能力均为 15 万吨/年,矿区面积4.3209 平方公里,截至2022年11月资源储量208.58万吨、可采储量132万吨。截止2022年11月30日,公司总资产14385.18 万元,负债1498.52 万元,净资产12886.66万元。

三、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数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略)

1000

100%

四、产权转让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此次转让行为转让方已按规定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尚未取得最终批准机构审批。

五、标的公司近期的财务指标见下表(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龙岩 (略)

项目目项目

年份

2020年度

2021年度

2022年1-11月

总资产

48629.65

14033.49

13935.96

总负债

30313.74

10945.51

13397.18

所有者权益

18315.91

3087.98

538.78

主营总收入

6814.52

5917.86

4501.17

净利润

426.51

-1354.29

-2409.66

龙岩大 (略)

项目目项目

年份

2020年度

2021年度

2022年1-11月

总资产

*.16

14853.86

14385.18

总负债

16651.00

1242.42

1498.52

所有者权益

-2279.84

13611.44

12886.66

主营总收入

1274.03

475.16

0

净利润

-1413.59

-1313.53

-723.52

六、受让方资格条件

1、合法设立并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转、受让双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受让方须在《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标(股权+债权)的转让价款。

2.评估基准日为2022年12月31日,交易基准日为评估基准日。由交易基准日起至股权工商变更完毕日止,期间标的企业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均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

3.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除转让方持有标的企业的约人民币14000万元债权外)由本次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4.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无明确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5.受让方若逾期支付股权款和债权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部分款项的0.5‰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受让方赔偿损失。

6.标的企业管理层不参与受让。

7.其他交易条件以竞价文件和转、受让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八、联系方式

电话:0597-*、*;

地址: (略) 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层。

九、本项目预公告时间:自2023年2月14日至2023年3月14日。本项目预公告期间,欢迎有意向者按以上联系方式前来接洽。

特别提示:

1.标的公司职工安置方案尚未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具体以正式公告为准。

2.本预公告不构成对任何意向竞买人或接收本公告的任何主体的要约。以上预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公告或交易的依据,转让方和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转让方和我司保留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本项目作适当调整的权利。有关本项目的最终信息均以正式发布的项目公告披露的信息为准。

(略) (略)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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