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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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辽公资矿挂告字[2023]001号

   (略)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推进新型清洁能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国土资规〔2023〕1号)等规定, (略) 自然资源 (略) 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挂牌方 (略) (略) 西安区胜利村地热普查探矿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矿权挂牌出让基本情况

  1.出让人(委托人): (略) 自然资源局,地址: (略) 人民大街1726号。

  2.交易平台(被委托人): (略) 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齐宁路655号。

  3.项目名称: (略) 西安区胜利村地热普查。

  4项目位置:拟出让矿 (略) 西安区灯塔镇胜利村。

  5.勘查矿种:地热。

  6.勘查区范围:(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序号

  经度

  纬度

  1

  125°07′09″

  42°55′26″

  2

  125°06′48″

  42°54′02″

  3

  125°05′15″

  42°54′18″

  4

  125°05′22″

  42°54′49″

  5

  125°05′33″

  42°54′49″

  6

  125°05′41″

  42°55′21″

  7

  125°05′29″

  42°55′22″

  8

  125°05′32″

  42°55′38″

  7.勘查区面积:5.37km2。

  8.勘查工作程度:普查。

  9.探矿权首次出让期限拟为5年,从颁发勘查许可证之日起算。

  二、竞买人的资格

  1.参与竞买人必须是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2.无因违法勘查、开采等行为被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

  3.竞买人未被列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或者矿业权人严重违法名单。

  4.竞买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请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三、本次挂牌出让采用无底价增价报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起始价:58万元,加价幅度2万元。

  公告时间:2023年2月15日至2023年3月14日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24日

  挂牌时间: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28日

  挂牌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有意竞买者可于: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14日,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9室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24 (略) 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携带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证件,填写书面申请,办理报名手续。

  经审查,具备竞买条件的,将于2023年3月24日16: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竞得人须注意事项

  1.竞得人须在《探矿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时限内缴纳探矿权出让收益、办理探矿权登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缴纳探矿权出让收益或者未办理探矿权登记的,视为自行放弃探矿权。

  2.勘查工作需要占用、使用土地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3.勘查工作需要占用林地、砍伐林木的,竞得人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批准手续。

  4.勘查工作涉及道路、用水、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占地补偿等,竞得人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七、风险提示

  1.本次出让探矿权勘查矿种为地热,该区域范围内及周边尚未有探明资源,存在一定风险。

  2.按照《 (略)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要求,勘查成果达到转采矿权要求的,须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建设,投产 (略) 级绿色矿山标准, (略) 级绿色矿山项目库。

  3.市自然资源局已就拟出让矿区是否在保护地内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该区不在各类自然保护地内。如因保护地区划调整等原因不能办理探矿权登记或者采矿权登记的,除退还已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外,出让人不承担其他责任。

  4.采矿权涉及的相关用地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办理。

  5.竞买申请人未对出让范围内所涉及的土地、山权、林权、道路、地下管线、水电供给、地表附着物等影响勘查作业的外部条件进行充分了解,因上述原因造成的探矿终止或者不能转为采矿权的,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风险。

  八、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

  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竞得人违约,按照公告、挂牌出让文件或者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纳入相关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竞得人拒绝签订矿业权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

  3.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限付清约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或者其他相关费用的;

  4.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

  5.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6.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

  九、对探矿权挂牌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报名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联系人。

  十、联系方式

  被委托人: (略) 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 (略) 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9室

  联系电话:0437—*

  联系人:宋元明

  出让人: (略) 自然源局

  联系地址: (略) 人民大街1726号

  联系电话:0437-*

  联系人:陈维东唐海明

   (略) 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2月15日

辽公资矿挂告字[2023]001号

   (略)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推进新型清洁能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国土资规〔2023〕1号)等规定, (略) 自然资源 (略) 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挂牌方 (略) (略) 西安区胜利村地热普查探矿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矿权挂牌出让基本情况

  1.出让人(委托人): (略) 自然资源局,地址: (略) 人民大街1726号。

  2.交易平台(被委托人): (略) 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齐宁路655号。

  3.项目名称: (略) 西安区胜利村地热普查。

  4项目位置:拟出让矿 (略) 西安区灯塔镇胜利村。

  5.勘查矿种:地热。

  6.勘查区范围:(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序号

  经度

  纬度

  1

  125°07′09″

  42°55′26″

  2

  125°06′48″

  42°54′02″

  3

  125°05′15″

  42°54′18″

  4

  125°05′22″

  42°54′49″

  5

  125°05′33″

  42°54′49″

  6

  125°05′41″

  42°55′21″

  7

  125°05′29″

  42°55′22″

  8

  125°05′32″

  42°55′38″

  7.勘查区面积:5.37km2。

  8.勘查工作程度:普查。

  9.探矿权首次出让期限拟为5年,从颁发勘查许可证之日起算。

  二、竞买人的资格

  1.参与竞买人必须是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2.无因违法勘查、开采等行为被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

  3.竞买人未被列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或者矿业权人严重违法名单。

  4.竞买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请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三、本次挂牌出让采用无底价增价报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起始价:58万元,加价幅度2万元。

  公告时间:2023年2月15日至2023年3月14日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24日

  挂牌时间: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28日

  挂牌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有意竞买者可于: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14日,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9室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24 (略) 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携带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证件,填写书面申请,办理报名手续。

  经审查,具备竞买条件的,将于2023年3月24日16: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竞得人须注意事项

  1.竞得人须在《探矿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时限内缴纳探矿权出让收益、办理探矿权登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缴纳探矿权出让收益或者未办理探矿权登记的,视为自行放弃探矿权。

  2.勘查工作需要占用、使用土地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3.勘查工作需要占用林地、砍伐林木的,竞得人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批准手续。

  4.勘查工作涉及道路、用水、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占地补偿等,竞得人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七、风险提示

  1.本次出让探矿权勘查矿种为地热,该区域范围内及周边尚未有探明资源,存在一定风险。

  2.按照《 (略)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要求,勘查成果达到转采矿权要求的,须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建设,投产 (略) 级绿色矿山标准, (略) 级绿色矿山项目库。

  3.市自然资源局已就拟出让矿区是否在保护地内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该区不在各类自然保护地内。如因保护地区划调整等原因不能办理探矿权登记或者采矿权登记的,除退还已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外,出让人不承担其他责任。

  4.采矿权涉及的相关用地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办理。

  5.竞买申请人未对出让范围内所涉及的土地、山权、林权、道路、地下管线、水电供给、地表附着物等影响勘查作业的外部条件进行充分了解,因上述原因造成的探矿终止或者不能转为采矿权的,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风险。

  八、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

  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竞得人违约,按照公告、挂牌出让文件或者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纳入相关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竞得人拒绝签订矿业权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

  3.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限付清约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或者其他相关费用的;

  4.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

  5.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6.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

  九、对探矿权挂牌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报名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联系人。

  十、联系方式

  被委托人: (略) 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 (略) 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9室

  联系电话:0437—*

  联系人:宋元明

  出让人: (略) 自然源局

  联系地址: (略) 人民大街1726号

  联系电话:0437-*

  联系人:陈维东唐海明

   (略) 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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