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准格尔旗乾元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中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资产项目征集洽谈意向方公告
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准格尔旗乾元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中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资产项目征集洽谈意向方公告
项目名称 | 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准格尔旗乾元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中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资产项目征集洽谈意向方公告 | 项目编号 | N0297ZQ*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2-15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2-21 |
标的 概况 |
|
转让方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略)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MA0QNTD751 | |
住所 | 内蒙古 (略) 九原区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于学忠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交易 条件 | 挂牌价格(元) | 面议 |
重要事项 | 1、本信息公告只限于征集意向洽谈客户,不构成最终成交意向,项目具体转让价格及其他项相关交易条件以后期正式交易公告或转让方书面通知为准。 2、公告期内拟了解项目信息、进行项目尽调等的意向客户,需在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进行报名登记,信息公告结束后,蒙商银行组织与其签订保密协议等并根据意向方要求,开展项目尽调配合等工作。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同等条件下,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成立或备 (略) 及其分公司优先受让,接受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受让,但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债务人本人及关联人、担保人及其关联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的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 (略) 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标的实际情况以最终交易项目正式挂牌时信息公告披露内容为准。 2、意向受让方也可在询价期间与转让方咨询询价项目详细情况,并进行转让底价初步磋商。 3、参与询价的意向受让方须在询价公告期间提交《询价受让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进行报价。 4、意向受让方应按询价公告要求交纳询价保证金至股交中心指定账户,待正式挂牌报名幷通过资格审核时,询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保证金等额部分。 5、采用货币资金受让标的的意向受让方优先于采用资产置换形式受让标的意向受让方。 6、如意向受让方以资产置换的形式进行交易,需在向股交中心提交受让登记申请时,明确此种结算方式,未明确的,视为采取货币资金受让。 7、意向受让方需承诺符合信息公告中对受让方资格条件的要求,如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转让方有权在正式挂牌时取消意向受让方交易资格,由此带来的相关法律及经济责任由该意向受让方承担。 8、本次询价项目由转让方确定标的挂牌转让底价进行项目正式挂牌并确定最终受让方。本次询价标的具体转让价格及其他项相关交易条件以交易项目正式挂牌时信息公告为准。 9、项目询价期间,如转让方已作出有效决议发布正式交易公告,询价公告同步终结。询价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询价公告结束。 10、意向受让方应尽合理审查义务,确认已了解与本次转让标的有关的事宜,充分了解转让方已经披露和未披露的关于转让标的存在或潜在的风险,自愿承担本次交易可能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自愿承担转让标的存在的瑕疵并自愿接受该标的债权可能或已经全部或部分灭失的事实。 11、标的债权以现状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债权现状及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反悔或向转让方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 12、意向受让方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即视为其已对债权标的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并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接受信息公告之全部内容,承担受让标的可能发生的的一切风险;不得再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等为由拒绝履行受让相关义务,否则视为受让方违约,利益受损方将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或按实际损失追究相关责任。 13、意向受让方需承诺在实现受让债权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政策等规定。 14、本次转让若涉及相关税费,由转受双方分别承担。 15、本次转让标的债权项下实际利息、费用等以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为准,垫付费用随债权一并转让。自基准日之后,标的债权回收本金、利息、罚息、复利等均归受让方所有,发生的费用支出由受让方承担。 16、股交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交的《询价信息发布申请书》内容进行信息公告,公告内容不代表股交中心的观点和立场。股交中心对转让标的现状、可回收性或收益不作任何明示、暗示的声明或保证,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交易 指南 | 报名程序 | 详见附件 | |
保证金 | 缴纳:金额0.00元。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满后,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进行延期。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周经理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上班时间 | |
咨询地址 | (略) 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银联大厦13楼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 |
项目名称 | 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准格尔旗乾元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中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资产项目征集洽谈意向方公告 | 项目编号 | N0297ZQ*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2-15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2-21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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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略)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MA0QNTD751 | |
住所 | 内蒙古 (略) 九原区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于学忠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交易 条件 | 挂牌价格(元) | 面议 |
重要事项 | 1、本信息公告只限于征集意向洽谈客户,不构成最终成交意向,项目具体转让价格及其他项相关交易条件以后期正式交易公告或转让方书面通知为准。 2、公告期内拟了解项目信息、进行项目尽调等的意向客户,需在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进行报名登记,信息公告结束后,蒙商银行组织与其签订保密协议等并根据意向方要求,开展项目尽调配合等工作。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同等条件下,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成立或备 (略) 及其分公司优先受让,接受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受让,但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债务人本人及关联人、担保人及其关联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的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 (略) 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标的实际情况以最终交易项目正式挂牌时信息公告披露内容为准。 2、意向受让方也可在询价期间与转让方咨询询价项目详细情况,并进行转让底价初步磋商。 3、参与询价的意向受让方须在询价公告期间提交《询价受让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进行报价。 4、意向受让方应按询价公告要求交纳询价保证金至股交中心指定账户,待正式挂牌报名幷通过资格审核时,询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保证金等额部分。 5、采用货币资金受让标的的意向受让方优先于采用资产置换形式受让标的意向受让方。 6、如意向受让方以资产置换的形式进行交易,需在向股交中心提交受让登记申请时,明确此种结算方式,未明确的,视为采取货币资金受让。 7、意向受让方需承诺符合信息公告中对受让方资格条件的要求,如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转让方有权在正式挂牌时取消意向受让方交易资格,由此带来的相关法律及经济责任由该意向受让方承担。 8、本次询价项目由转让方确定标的挂牌转让底价进行项目正式挂牌并确定最终受让方。本次询价标的具体转让价格及其他项相关交易条件以交易项目正式挂牌时信息公告为准。 9、项目询价期间,如转让方已作出有效决议发布正式交易公告,询价公告同步终结。询价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询价公告结束。 10、意向受让方应尽合理审查义务,确认已了解与本次转让标的有关的事宜,充分了解转让方已经披露和未披露的关于转让标的存在或潜在的风险,自愿承担本次交易可能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自愿承担转让标的存在的瑕疵并自愿接受该标的债权可能或已经全部或部分灭失的事实。 11、标的债权以现状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债权现状及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反悔或向转让方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 12、意向受让方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即视为其已对债权标的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并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接受信息公告之全部内容,承担受让标的可能发生的的一切风险;不得再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等为由拒绝履行受让相关义务,否则视为受让方违约,利益受损方将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或按实际损失追究相关责任。 13、意向受让方需承诺在实现受让债权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政策等规定。 14、本次转让若涉及相关税费,由转受双方分别承担。 15、本次转让标的债权项下实际利息、费用等以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为准,垫付费用随债权一并转让。自基准日之后,标的债权回收本金、利息、罚息、复利等均归受让方所有,发生的费用支出由受让方承担。 16、股交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交的《询价信息发布申请书》内容进行信息公告,公告内容不代表股交中心的观点和立场。股交中心对转让标的现状、可回收性或收益不作任何明示、暗示的声明或保证,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交易 指南 | 报名程序 | 详见附件 | |
保证金 | 缴纳:金额0.00元。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满后,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进行延期。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周经理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上班时间 | |
咨询地址 | (略) 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银联大厦13楼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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