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恒天名家4幢603房挂牌转让
文昌市恒天名家4幢603房挂牌转让
项目名称 | 文昌市恒天名家4幢603房挂牌转让 | ||
项目编号 | XZ*HN0205-2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3年1月4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1月17日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略) 文城镇文清大道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 | 产权证号 | 证载用途 | 挂牌价 (元) | 保证金 (万元) | |
1 | (略) 恒天名家4幢603房 | 118.15 | 文房证字第25401号/文国用(2009)第W*号 | 住宅 | *.1 | 25 | |
标的情况 | 恒天名家小 (略) 文城镇文清大道,建于2006年,有4栋住宅楼,钢混结构板楼,无电梯,小区绿化优、停车位充足。4幢603房,南北朝向,通风采光优,户型为3房2厅1厨2卫2阳台,室内普通装修,目前空置。标的所处区域住宅小区众多,产业集聚程度较优,学校、医院、超市、活动广场等公共服务设施较完善,交通便利,是居家置业的理想选择。[详见评估报告 财瑞估字(2022)第F0042号] | ||||||
特别告知 | 1、标的物按现状转让,意向竞买人须自行对标的房产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房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房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标的物建筑面积以不动产权证为准,面积误差不影响交易价格 2、室内家具家电由转让方处理,洁具、厨具、灯具由买受方自行处理。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万元) | 同挂牌价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7月20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财瑞房地产 (略)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批复 | ||||||
行为批准或 | (略) 人民政府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同时报名前需取得购房资格(购房资格码)。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到我所现场签署竞价确认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产交易合同》。 2、本标的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 | ||||||
标的交割 | 1、成交后,受让方负责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转让方协助,房产过户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2、签署《房产交易合同》前转让方所拖欠的相关税费及物业水电费等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受让方之日起由受让方承担。 3、房屋的清场由转让方负责。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 1、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①采用一次性支付方式:受让方应在《房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含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让部分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②采用按揭方式: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50%(具体按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要求执行),并在《房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款(含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让部分成交价款)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剩余款项采用按揭支付。 采用按揭方式支付的,竞买方在报名前自行咨询银行办理。贷款所需材料由竞买方自行准备并办理。 竞得后,如首付款及银行贷款(包括由于受让方的原因或银行贷款不成或贷款不足等)之和不足以支付全部交易价款的,受让方应当在《房产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2个月内将交易价款的不足部分支付至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将按购买房产总价的每日万分之一收取滞纳金,若超过自《房产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3个月的,则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解除《房产交易合同》并扣除全部竞买保证金,并另行公开处置该标的,同时要求受让方赔偿实际损失。 2、公告期内须缴纳保证金25万元,截止时间2023年1月17日17:00。 3、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 (略) 开户行:中国工 (略) 分行营业部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2、地点: (略) 文城镇文清大道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月17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3年1月17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 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成交价款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则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房产交易合同》的; (6)未按照《房产交易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为成交价的2.5%,由受让方承担。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 加价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1 | (略) 恒天名家4幢603房 | 2023年1月4日9:00 | 2023年1月18日9:30 | 1000元 | 120秒 |
附件下载 | |||||
咨询电话 | 标的咨询:施女士 * 报名咨询:李女士 *刘女士 * 技术支持:刘先生 *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
其它 |
项目名称 | 文昌市恒天名家4幢603房挂牌转让 | ||
项目编号 | XZ*HN0205-2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3年1月4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1月17日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略) 文城镇文清大道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 | 产权证号 | 证载用途 | 挂牌价 (元) | 保证金 (万元) | |
1 | (略) 恒天名家4幢603房 | 118.15 | 文房证字第25401号/文国用(2009)第W*号 | 住宅 | *.1 | 25 | |
标的情况 | 恒天名家小 (略) 文城镇文清大道,建于2006年,有4栋住宅楼,钢混结构板楼,无电梯,小区绿化优、停车位充足。4幢603房,南北朝向,通风采光优,户型为3房2厅1厨2卫2阳台,室内普通装修,目前空置。标的所处区域住宅小区众多,产业集聚程度较优,学校、医院、超市、活动广场等公共服务设施较完善,交通便利,是居家置业的理想选择。[详见评估报告 财瑞估字(2022)第F0042号] | ||||||
特别告知 | 1、标的物按现状转让,意向竞买人须自行对标的房产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房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房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标的物建筑面积以不动产权证为准,面积误差不影响交易价格 2、室内家具家电由转让方处理,洁具、厨具、灯具由买受方自行处理。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万元) | 同挂牌价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7月20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财瑞房地产 (略)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批复 | ||||||
行为批准或 | (略) 人民政府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同时报名前需取得购房资格(购房资格码)。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到我所现场签署竞价确认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产交易合同》。 2、本标的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 | ||||||
标的交割 | 1、成交后,受让方负责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转让方协助,房产过户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2、签署《房产交易合同》前转让方所拖欠的相关税费及物业水电费等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受让方之日起由受让方承担。 3、房屋的清场由转让方负责。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 1、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①采用一次性支付方式:受让方应在《房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含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让部分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②采用按揭方式: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50%(具体按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要求执行),并在《房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款(含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让部分成交价款)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剩余款项采用按揭支付。 采用按揭方式支付的,竞买方在报名前自行咨询银行办理。贷款所需材料由竞买方自行准备并办理。 竞得后,如首付款及银行贷款(包括由于受让方的原因或银行贷款不成或贷款不足等)之和不足以支付全部交易价款的,受让方应当在《房产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2个月内将交易价款的不足部分支付至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将按购买房产总价的每日万分之一收取滞纳金,若超过自《房产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3个月的,则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解除《房产交易合同》并扣除全部竞买保证金,并另行公开处置该标的,同时要求受让方赔偿实际损失。 2、公告期内须缴纳保证金25万元,截止时间2023年1月17日17:00。 3、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 (略) 开户行:中国工 (略) 分行营业部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2、地点: (略) 文城镇文清大道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月17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3年1月17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 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成交价款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则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房产交易合同》的; (6)未按照《房产交易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为成交价的2.5%,由受让方承担。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 加价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1 | (略) 恒天名家4幢603房 | 2023年1月4日9:00 | 2023年1月18日9:30 | 1000元 | 120秒 |
附件下载 | |||||
咨询电话 | 标的咨询:施女士 * 报名咨询:李女士 *刘女士 * 技术支持:刘先生 *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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