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自行车及配套设备转让交易公告
公共自行车及配套设备转让交易公告
公共自行车及配套设备转让交易公告
发布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 公共自行车及配套设备转让 | ||
项目编号 | YZSCQSW* | ||
转让行为 | 批准单位: (略) 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止日期:2023年02月17日09时00分至2023年03月02日16时00分 | ||
转让方名称 | (略) 交通 (略) | ||
标的名称 | YZSCQSW*公共自行车及配套设备 | ||
标的物概况 | 公共自行车及配套设备资产转让: 1、锁车器(需拆卸)11189套,主要材质规格为不锈钢304;2、锁车器3811套,主要材质规格为不锈钢304;3、站点控制器(须拆卸)364个,主要材质规格为不锈钢304;4、站点控制器43个,主要材质规格为不锈钢304;5、公共自行车12500辆,主要材质规格为铝合金;6、底板及辅材8100套,主要材质规格为钢铁。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中证房地产 (略)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中证(扬州)评咨报字【2022】第0046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略) 交通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11月10日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259.76万元 | ||
特别事项说明 | (1)受让方须全面承担对相关资产拆除过程中的安全责任、拆除费用。(2)受让方同意按照*方要求完成现场资产拆除:公共自行车站点供电系统拆除须与外接线端按照供电规范要求断开,清除废弃电线,消除安全隐患。(3)资产拆除后,须保证地面平整、无安装残留物,不得对现场及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 (略) 政管理环境要求,消除安全隐患。(4)转让方委托常州永安公 (略) 扬州分公司对现场拆除完成情况进行跟踪、验收,对未达要求的事项受让方须无条件整改到位。并做好实物交接登记。(5)受让方须在签订合同时须交纳2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30天内按照转让方要求完成现场资产拆除、清运及资产交接。(6)转让标的:标的物出售按照实物数量、标的物单价出售,以所有标的物报价的总价竞标。总价溢价部分按照标的物原价占比分摊后,计算标的物竞标后单价,标的物交接中经过确认的实物缺失部分按照分摊后的竞标单价、实物缺失数量计价后由委托方指定的公 (略) (常州永安公 (略) 扬州分公司)支付受让方,受让方向常州永安公 (略) 扬州分公司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 ||
转让参考价格 | 259.76万元 | ||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1、申请受让本项目,并接受本项目公开公告信息所载的全部受让要求。本受让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且得到相应批准。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收购资金来源合法,符合产权交易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对受让方条件的规定。 3、如实填写受让申请资料并提交有关附件,并对以上材料及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责任。 4、受让申请系我方真实意愿,一经报名不予撤回或变更并认可该项目公告的全部内容。及时办理相关手续,配合接受资格审核,严格遵守有关交易规则。 5、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产权成交价款。 6、如有违以上承诺或违反有关交易规则,自行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 ||
备查文件 | 1、 (略) 国资委《关于交通产业集团申请核准扬州公共自行车项目资产评估事项的回复意见》国资产权(2023)2号。 2、评估报告。 | ||
其他说明 | 一、现场查看时间: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3月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请预约)联系人:宋凤忠电话:*,逾期视为放弃上述相应的权利。 二、报名方式:请各意向受让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响应方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时请参照操作手册完善相关信息,注册完成后登录交易系统上传申请登记材料电子件: 1、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国有产权意向受让登记表》及承诺书; (3)《竞买人代表授权书》; (4)同意受让交易标的的内部决议。 以上条款相关材料必须全部响应,缺一不可,且不得提供虚假或不真实材料,否则视为无效受让文件,取消报名资格。 三、意向受让方应于报名截止前缴纳保证金50万元,缴纳保证金时请务必使用注册账号时所使用的银行卡缴纳,并请备注保证金缴纳码。交易结束后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产权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户名: (略) 财政局,帐户:**,开户行:中国 (略) 扬州新城支行。(保证金查询电话:0514-*) 四、转让方式:产权转让信息披露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中心将成交结果通过交易系统和短信告知交易双方,交易双方按不低于公告中约定的挂牌底价直接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由交易中心组织意向受让方网上公开竞价,竞价采用 加价 方式进行。 五、竞价时间:2023年3月3日上午10时,届时请各意向受让方自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系统参与网上竞价,因意向受让方原因错过竞价时间,中心概不承担责任。 六、受让方如有下列情况,即视为放弃参与受让: 1、逾期未向交易所提交报名材料或所提交报名材料不完整、不真实的; 2、逾期未向交易所交纳交易保证金或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足的; 3、因个人原因错过竞价时间的; 4、转让方认为受让方不符合竞价资格的其它情况。 七、受让方一经确认,即被视为已知悉并完全接受本公告全部内容,并按照交易中心相关规则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定产权交易合同,因受让方逾期或拒不签定,转让方有权取消其受让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收费标准:相关费用由交易双 (略) 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自行承担,收费详情(http://**_23726.html疫情期间在此基础上半价收费);交易服务费帐户帐号:**户名: (略) 财政局开户行:中国 (略) 扬州新城支行。成交款帐户帐号:**户名: (略) 财政局开户行:中国 (略) 扬州新城支行。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略) 文昌东路9号1号楼1403室张先生 | |
联系电话 | 0514-* | ||
传真 | 0514-* |
公共自行车及配套设备转让交易公告
发布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 公共自行车及配套设备转让 | ||
项目编号 | YZSCQSW* | ||
转让行为 | 批准单位: (略) 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止日期:2023年02月17日09时00分至2023年03月02日16时00分 | ||
转让方名称 | (略) 交通 (略) | ||
标的名称 | YZSCQSW*公共自行车及配套设备 | ||
标的物概况 | 公共自行车及配套设备资产转让: 1、锁车器(需拆卸)11189套,主要材质规格为不锈钢304;2、锁车器3811套,主要材质规格为不锈钢304;3、站点控制器(须拆卸)364个,主要材质规格为不锈钢304;4、站点控制器43个,主要材质规格为不锈钢304;5、公共自行车12500辆,主要材质规格为铝合金;6、底板及辅材8100套,主要材质规格为钢铁。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中证房地产 (略)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中证(扬州)评咨报字【2022】第0046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略) 交通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11月10日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259.76万元 | ||
特别事项说明 | (1)受让方须全面承担对相关资产拆除过程中的安全责任、拆除费用。(2)受让方同意按照*方要求完成现场资产拆除:公共自行车站点供电系统拆除须与外接线端按照供电规范要求断开,清除废弃电线,消除安全隐患。(3)资产拆除后,须保证地面平整、无安装残留物,不得对现场及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 (略) 政管理环境要求,消除安全隐患。(4)转让方委托常州永安公 (略) 扬州分公司对现场拆除完成情况进行跟踪、验收,对未达要求的事项受让方须无条件整改到位。并做好实物交接登记。(5)受让方须在签订合同时须交纳2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30天内按照转让方要求完成现场资产拆除、清运及资产交接。(6)转让标的:标的物出售按照实物数量、标的物单价出售,以所有标的物报价的总价竞标。总价溢价部分按照标的物原价占比分摊后,计算标的物竞标后单价,标的物交接中经过确认的实物缺失部分按照分摊后的竞标单价、实物缺失数量计价后由委托方指定的公 (略) (常州永安公 (略) 扬州分公司)支付受让方,受让方向常州永安公 (略) 扬州分公司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 ||
转让参考价格 | 259.76万元 | ||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1、申请受让本项目,并接受本项目公开公告信息所载的全部受让要求。本受让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且得到相应批准。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收购资金来源合法,符合产权交易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对受让方条件的规定。 3、如实填写受让申请资料并提交有关附件,并对以上材料及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责任。 4、受让申请系我方真实意愿,一经报名不予撤回或变更并认可该项目公告的全部内容。及时办理相关手续,配合接受资格审核,严格遵守有关交易规则。 5、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产权成交价款。 6、如有违以上承诺或违反有关交易规则,自行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 ||
备查文件 | 1、 (略) 国资委《关于交通产业集团申请核准扬州公共自行车项目资产评估事项的回复意见》国资产权(2023)2号。 2、评估报告。 | ||
其他说明 | 一、现场查看时间: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3月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请预约)联系人:宋凤忠电话:*,逾期视为放弃上述相应的权利。 二、报名方式:请各意向受让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响应方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时请参照操作手册完善相关信息,注册完成后登录交易系统上传申请登记材料电子件: 1、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国有产权意向受让登记表》及承诺书; (3)《竞买人代表授权书》; (4)同意受让交易标的的内部决议。 以上条款相关材料必须全部响应,缺一不可,且不得提供虚假或不真实材料,否则视为无效受让文件,取消报名资格。 三、意向受让方应于报名截止前缴纳保证金50万元,缴纳保证金时请务必使用注册账号时所使用的银行卡缴纳,并请备注保证金缴纳码。交易结束后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产权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户名: (略) 财政局,帐户:**,开户行:中国 (略) 扬州新城支行。(保证金查询电话:0514-*) 四、转让方式:产权转让信息披露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中心将成交结果通过交易系统和短信告知交易双方,交易双方按不低于公告中约定的挂牌底价直接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由交易中心组织意向受让方网上公开竞价,竞价采用 加价 方式进行。 五、竞价时间:2023年3月3日上午10时,届时请各意向受让方自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系统参与网上竞价,因意向受让方原因错过竞价时间,中心概不承担责任。 六、受让方如有下列情况,即视为放弃参与受让: 1、逾期未向交易所提交报名材料或所提交报名材料不完整、不真实的; 2、逾期未向交易所交纳交易保证金或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足的; 3、因个人原因错过竞价时间的; 4、转让方认为受让方不符合竞价资格的其它情况。 七、受让方一经确认,即被视为已知悉并完全接受本公告全部内容,并按照交易中心相关规则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定产权交易合同,因受让方逾期或拒不签定,转让方有权取消其受让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收费标准:相关费用由交易双 (略) 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自行承担,收费详情(http://**_23726.html疫情期间在此基础上半价收费);交易服务费帐户帐号:**户名: (略) 财政局开户行:中国 (略) 扬州新城支行。成交款帐户帐号:**户名: (略) 财政局开户行:中国 (略) 扬州新城支行。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略) 文昌东路9号1号楼1403室张先生 | |
联系电话 | 0514-* | ||
传真 | 0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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