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三江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3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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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三江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30%股权

受有关单位委托,拟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意向竞买人,现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宁化三 (略) (以下简称“标的企业”)30%股权。

二、挂牌价格:人民币2309.703万元。

三、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成立于2002年3月20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注册地址: (略) 宁化县翠江镇东大路2号11幢5楼,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消防设施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规划设计管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采购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四、标的企业股东及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数额(万元)

实缴出资数额 (万元)

持股比例

1

福建 (略)

5100

2230.3167

51%

2

(略) (略)

4900

2142.8533

49%

五、标的公司近期财务指标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年份

项目

2020年

2021年

2022年12月31日

总资产

*.72

*.6

*.93

总负债

*.31

*.11

*.18

净资产

*.41

*.49

*.75

营业收入

*.7

*.54

*.92

利润总额

*.63

*.34

*.21

净利润

*.52

*.06

40234.26

经评估,截止评估基准日2022年3月31日,标的企业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7699.01万元。本次转让标的为福建 (略) 持有的宁化三 (略) 30%股权。

以上转让标的介绍系转让方提供仅供参考,具体标的现状以竞买人尽职调查为准。

六、风险提示及重要信息披露

1、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的变更,因此,股权受让方在受让股权的同时相应承接该股权所享有的债权和应承担的债务。

2、本项目不涉及职工安置的相关事项。

3、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东若参加竞买,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并且需要按照本项目竞价须知的要求在挂牌期间提供报名材料和缴纳竞价保证金参与竞价。

4、标的企业管理层放弃参与受让。

5、转让标的企业的详细情况以竞买人尽职调查为准,竞买人应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若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买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若在尽调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标的状况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标的状况进行保证及标的状况变化作出解释, 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七、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本股权转让行为取得了福建 (略) 的批准,评估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备案。

八、竞买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与良好的商业信用。

3、未被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九、竞买人及受让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转、受让双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受让方须在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转让标的的交易基准日为评估基准日,自交易基准日起至股权工商变更完成之日止,标的公司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按照其受让后的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3、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由 (略) 继续享有和承担。受让方按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承担相关的义务并享受相应的权利。

4、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无明确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5、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东若参加竞买,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6、受让方应将全部股权转让款 (略) 产权交易中心帐户后一个月内负责向工商登记部门办理有关股权变更手续。

7、受让方承诺受让转让标的后,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职工在标的企业的工作年限连续计算。

8、其他交易条件以竞价文件和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为准。

十、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30万元。

十一、公告期限:2023年2月16日至2023年3月15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受让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 2023年9月30日,顺延期间有受让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15日下午17:00时

竞买人应在公告期 (略) 产权交易中心获取相关竞价文件。

十二、竞价方式:网络竞价(正向多次)。

十三、联系电话:0591-*、*、*;

联系人:陈女士、林女士、吴女士;

地址: (略) 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

受有关单位委托,拟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意向竞买人,现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宁化三 (略) (以下简称“标的企业”)30%股权。

二、挂牌价格:人民币2309.703万元。

三、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成立于2002年3月20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注册地址: (略) 宁化县翠江镇东大路2号11幢5楼,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消防设施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规划设计管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采购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四、标的企业股东及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数额(万元)

实缴出资数额 (万元)

持股比例

1

福建 (略)

5100

2230.3167

51%

2

(略) (略)

4900

2142.8533

49%

五、标的公司近期财务指标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年份

项目

2020年

2021年

2022年12月31日

总资产

*.72

*.6

*.93

总负债

*.31

*.11

*.18

净资产

*.41

*.49

*.75

营业收入

*.7

*.54

*.92

利润总额

*.63

*.34

*.21

净利润

*.52

*.06

40234.26

经评估,截止评估基准日2022年3月31日,标的企业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7699.01万元。本次转让标的为福建 (略) 持有的宁化三 (略) 30%股权。

以上转让标的介绍系转让方提供仅供参考,具体标的现状以竞买人尽职调查为准。

六、风险提示及重要信息披露

1、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的变更,因此,股权受让方在受让股权的同时相应承接该股权所享有的债权和应承担的债务。

2、本项目不涉及职工安置的相关事项。

3、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东若参加竞买,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并且需要按照本项目竞价须知的要求在挂牌期间提供报名材料和缴纳竞价保证金参与竞价。

4、标的企业管理层放弃参与受让。

5、转让标的企业的详细情况以竞买人尽职调查为准,竞买人应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若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买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若在尽调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标的状况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标的状况进行保证及标的状况变化作出解释, 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七、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本股权转让行为取得了福建 (略) 的批准,评估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备案。

八、竞买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与良好的商业信用。

3、未被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九、竞买人及受让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转、受让双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受让方须在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转让标的的交易基准日为评估基准日,自交易基准日起至股权工商变更完成之日止,标的公司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按照其受让后的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3、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由 (略) 继续享有和承担。受让方按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承担相关的义务并享受相应的权利。

4、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无明确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5、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东若参加竞买,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6、受让方应将全部股权转让款 (略) 产权交易中心帐户后一个月内负责向工商登记部门办理有关股权变更手续。

7、受让方承诺受让转让标的后,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职工在标的企业的工作年限连续计算。

8、其他交易条件以竞价文件和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为准。

十、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30万元。

十一、公告期限:2023年2月16日至2023年3月15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受让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 2023年9月30日,顺延期间有受让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15日下午17:00时

竞买人应在公告期 (略) 产权交易中心获取相关竞价文件。

十二、竞价方式:网络竞价(正向多次)。

十三、联系电话:0591-*、*、*;

联系人:陈女士、林女士、吴女士;

地址: (略) 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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