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沙河绿化工程复耕(靳村、朱庄村)地块土方出让项目竞价公告
大沙河绿化工程复耕(靳村、朱庄村)地块土方出让项目竞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产类型及面积:复耕地块内的土方,以实际数量为准。
(二)标的物所在位置:大沙河绿化工程复耕(靳村、朱庄村 )地块内。
(三)出让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3年 5 月 1 日。
(四)交易底价:人民币4.00元/立方米。(人民币*元整/立方米)
(五)支付方式:中标后与招标人自行协商,支付方式在合同中约定。
(六)履约保证金:人民币*.00元(人民币**万元整),以现金或转账形式缴纳,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款项划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内(若中标人在出让合同期限内将土方全部清运完毕并按招标人要求恢复,退还履约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若未在出让合同期限内清运完成(不可抗力除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元(人民币*万元整)。
(八)在开标前,招标人有权撤销本次招标。
(九)本公告中的土方储量具体以现状为准,招标人不作保证。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以充分了解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以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实际情况而导致的责任均由中标人自负。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免责声明
本项目标的物若出现产权归属问题,及与此相关的一切纠纷,由业主方负责解决,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投标须知
1、本项目所出让土方的开发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2、开标后,中标结果在相关网站进行2个自然日公示,若无异议,中标人凭开标当日发出成交确认书3个自然日内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和缴纳履约保证金(按照确认书上约定合同签订的时间自行到达双方约定地点进行签订),若逾期,招标方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3、拟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手续,方能取得投标资格。
4、中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 (略) 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10000.00元整(人民币*万元整)。
四、投标人准入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相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符合交通、城管、公安、环保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管理要求。
2.投标人须确保中标后按国家及地方的要求办理相关挖填手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办理相关证明或手续导致项目无法进行,投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价款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在土方挖运过程中须做好工程类扬尘“六个一”要求,如发现未按要求施工,将视情节轻重对履约保证金进行扣罚。
4.取土完毕后,中标人按照*方要求对取土场进行整平(包括雨水收集沟开挖)。
5.须承担土方夹杂树桩、树根或其它杂质的风险。
五、本次土方出让项目采用现场暗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本次招标不设立候选中标人。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23年 2 月 17 日至2023年 2 月 19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略) ( (略) 民主南路与映湖路交汇处东南角)
3.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开户许可证复印件;③附有法人代表身份证的法定代表人证明;④附有授权代表身份证的授权文件(如授权代表报名)⑤资质证书。以上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本项目报名费:人民币300元,报名费收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现金方式递交,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提交方式,于开标截止 (略) 账户:
账户: (略) 焦作分公司
开户账号:*
开户银行: (略) 焦作人民广场支行
转账备注:大沙河绿化工程复耕(靳村、朱庄村)地块土方出让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最迟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各投标人凭缴款凭证到 (略) 换领收据,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地
址: (略) 民主南路与映湖路交汇处东南角 ,电话: 0391-* 。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必须开具收款收据,填写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表,退还方式同投标人缴纳方式。
八、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开标时间:2023年 2 月 20 日上午 11 时30分;
开标地点: (略) 开标室( (略) 民主南路与映湖路交汇处东南角)
投标人请于2023年 2 月 20 日上午11 时 30 分前,到达开标室现场并提交相关资料,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资料进行核查,逾期或资料不符作弃标处理。
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如为法定代表人现场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如为授权代表现场参加投标的,应提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略) 开出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4、如公示期内有3人或以上的投标人获得投标资格且竞标当天通过现场资料审查的,进入竞标流程(竞价方式按公告竞标规则执行)。
九、竞标规则及注意事项:
(1)本次竞标为现场暗标报价;
(2)原则共进行三轮报价,投标人现场填写代理机构发放的报价单(报价保留2位小数)、装入信封,当投标人交纳第一轮报价信封即视为对交易底价作为对人民币4.00元/立方米(*元整/每立方米)为最低竞标价的接受;
(3)以后轮次公布上一轮次的最高报价(不公布报价人名称),所有投标人继续填报下轮报价,共进行三轮次。
(4)第三轮报价完毕,以三轮报价中报价最高者即为中标人,竞标主持人宣布“成交”,并宣布中标人。
(5)如第三轮报价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相同情况,相同报价者开启新一轮报价,直至出现不同报价,最高价中标。
(6)当竞标人报价为当前最高报价时,不得宣布弃权,否则没收投标保证金。
十、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上发布,公告期限为3个自然日。
十一、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 (略)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91-*
联系地址: (略) 民主南路与映湖路交汇处东南角
2.招标人: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文昌街道股份经济合作联合总社
联系人:贠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文昌街道办事处
3. 监督部门: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文昌街道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略)
2023年 2 月 16 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产类型及面积:复耕地块内的土方,以实际数量为准。
(二)标的物所在位置:大沙河绿化工程复耕(靳村、朱庄村 )地块内。
(三)出让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3年 5 月 1 日。
(四)交易底价:人民币4.00元/立方米。(人民币*元整/立方米)
(五)支付方式:中标后与招标人自行协商,支付方式在合同中约定。
(六)履约保证金:人民币*.00元(人民币**万元整),以现金或转账形式缴纳,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款项划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内(若中标人在出让合同期限内将土方全部清运完毕并按招标人要求恢复,退还履约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若未在出让合同期限内清运完成(不可抗力除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元(人民币*万元整)。
(八)在开标前,招标人有权撤销本次招标。
(九)本公告中的土方储量具体以现状为准,招标人不作保证。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以充分了解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以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实际情况而导致的责任均由中标人自负。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免责声明
本项目标的物若出现产权归属问题,及与此相关的一切纠纷,由业主方负责解决,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投标须知
1、本项目所出让土方的开发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2、开标后,中标结果在相关网站进行2个自然日公示,若无异议,中标人凭开标当日发出成交确认书3个自然日内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和缴纳履约保证金(按照确认书上约定合同签订的时间自行到达双方约定地点进行签订),若逾期,招标方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3、拟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手续,方能取得投标资格。
4、中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 (略) 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10000.00元整(人民币*万元整)。
四、投标人准入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相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符合交通、城管、公安、环保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管理要求。
2.投标人须确保中标后按国家及地方的要求办理相关挖填手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办理相关证明或手续导致项目无法进行,投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价款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在土方挖运过程中须做好工程类扬尘“六个一”要求,如发现未按要求施工,将视情节轻重对履约保证金进行扣罚。
4.取土完毕后,中标人按照*方要求对取土场进行整平(包括雨水收集沟开挖)。
5.须承担土方夹杂树桩、树根或其它杂质的风险。
五、本次土方出让项目采用现场暗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本次招标不设立候选中标人。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23年 2 月 17 日至2023年 2 月 19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略) ( (略) 民主南路与映湖路交汇处东南角)
3.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开户许可证复印件;③附有法人代表身份证的法定代表人证明;④附有授权代表身份证的授权文件(如授权代表报名)⑤资质证书。以上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本项目报名费:人民币300元,报名费收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现金方式递交,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提交方式,于开标截止 (略) 账户:
账户: (略) 焦作分公司
开户账号:*
开户银行: (略) 焦作人民广场支行
转账备注:大沙河绿化工程复耕(靳村、朱庄村)地块土方出让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最迟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各投标人凭缴款凭证到 (略) 换领收据,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地
址: (略) 民主南路与映湖路交汇处东南角 ,电话: 0391-* 。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必须开具收款收据,填写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表,退还方式同投标人缴纳方式。
八、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开标时间:2023年 2 月 20 日上午 11 时30分;
开标地点: (略) 开标室( (略) 民主南路与映湖路交汇处东南角)
投标人请于2023年 2 月 20 日上午11 时 30 分前,到达开标室现场并提交相关资料,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资料进行核查,逾期或资料不符作弃标处理。
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如为法定代表人现场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如为授权代表现场参加投标的,应提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略) 开出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4、如公示期内有3人或以上的投标人获得投标资格且竞标当天通过现场资料审查的,进入竞标流程(竞价方式按公告竞标规则执行)。
九、竞标规则及注意事项:
(1)本次竞标为现场暗标报价;
(2)原则共进行三轮报价,投标人现场填写代理机构发放的报价单(报价保留2位小数)、装入信封,当投标人交纳第一轮报价信封即视为对交易底价作为对人民币4.00元/立方米(*元整/每立方米)为最低竞标价的接受;
(3)以后轮次公布上一轮次的最高报价(不公布报价人名称),所有投标人继续填报下轮报价,共进行三轮次。
(4)第三轮报价完毕,以三轮报价中报价最高者即为中标人,竞标主持人宣布“成交”,并宣布中标人。
(5)如第三轮报价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相同情况,相同报价者开启新一轮报价,直至出现不同报价,最高价中标。
(6)当竞标人报价为当前最高报价时,不得宣布弃权,否则没收投标保证金。
十、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上发布,公告期限为3个自然日。
十一、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 (略)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91-*
联系地址: (略) 民主南路与映湖路交汇处东南角
2.招标人: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文昌街道股份经济合作联合总社
联系人:贠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文昌街道办事处
3. 监督部门: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文昌街道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略)
2023年 2 月 16 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