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扬子集团滁州客车制造有限公司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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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扬子集团滁州客车制造有限公司44%股权转让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名称中国扬子集团 (略) 注册地(住所) (略) 滁东扬子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戈永海标的所在地区
成立时间2001-08-31注册资本(万元)4200(人民币)
经济类型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所属行业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11Q
经营规模小型经营范围
客车及配件的制造、开发、销售;厂房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18人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股东数量(个)3股份总数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出资额(万元人民币)
1戈永海 461930
2 (略) 441850
3杨传湖 10420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报告
业务无法提供营业收入(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净利润(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业务无法提供业务无法提供
资产总计(万元)负债总计(万元)所有者权益(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业务无法提供业务无法提供
审计机构业务无法提供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净利润(万元)
2022-10-310-1438.*-1438.*
报表类型资产总计(万元)负债总计(万元)所有者权益(万元)
月报16683.*19696.*-3012.*






(万元)
评估机构安徽天华房地产资产评估事务所
核准(备案)机构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2023-01-17
评估基准日 2022-10-31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16683.*20749.*
负债总计(万元)19696.*19696.*
净资产(万元)-3012.*1052.*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463.*
产权转让专项审计的审计机构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重要信息披露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否(不放弃)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原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须在公告挂牌期间按公告 (略) 产权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办理受让申请登记。若形成竞价,原股东须通过竞价系统行使优先购买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在公告挂牌期间未按公告规定递交受让申请的,视为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和放弃受让。

2.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前须对标的情况、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权证变更登记流程等进行全面了解,与转让方签订《尽职调查确认单》。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公告之全部内容和包括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在内的相关材料及所披露内容,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和已披露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和已披露瑕疵为由,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或以其他理由终止项目交易进程,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有 (略) 产权交易中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 (略) 产权交易中心和其他相关方的补偿。

3. (略) 产权交易中心或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的资格确认不代表意向受让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意向受让方最终是否获得批准应以相关监管部门的书面审核意见为准。如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本次产权交易未能完成监管机构的批准,转让方有权书面通知受让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 (略) 产权交易中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 (略) 产权交易中心和其他相关方的补偿。转让方书面通知受让方合同解除后即有权对转让标的进行再次信息发布。

4.本项目转让 (略) 产权交易中心支付的所有产权交易费用由受让方一并承担。

5.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

6.截止基准日,标的企业涉及诉讼案件计 7项,其中作为被告 3 项,作为原告 4 项。具体情况详见《关于中国扬子集团 (略) 截止2022年10月31日清产核资的审计报告》( 皖宏审核字[2022] 第030号)及《 (略) 拟转让中国扬子集团 (略) 股权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皖天资评报字(2022)135 号)。

7.标的企业相关情况参见《 (略) 拟转让中国扬子集团 (略) 股权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皖天资评报字(2022)135 号)、《关于中国扬子集团 (略) 截止2022年10月31日清产核资的审计报告》( 皖宏审核字[2022] 第030号)等相关备查文件,以上资料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 (略) 产权交易中心查阅。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注册地(住所) (略) 扬子大道768号
法定代表人马晓光注册资本(万元)68446.1025
经济类型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所属行业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79G经营规模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44%拟转让产(股)权比例44%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略) 其他部门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扬子 (略)
批准主管部门名称 (略) 扬子 (略) 批准文件类型其他 会议纪要
批准日期2022-10-14批准文件及文号市扬子工投集团2022年第六次董事会会议纪要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1850
价款支付方式分期支付,价款支付要求: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略) 产权交易中心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且收到首期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一)受让申请材料递交

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期内携带以下 (略) 产权交易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保证金(不计息):

(1)受让申请文件;

(2)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须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意向受让方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最近一期审计报告,银行资信证明,公司章程、组织章程或合伙协议等,意向受让方同意受让的内部决策文件,上级单位同意受让的批准文件(国有独资、国有控股或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3)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身份证明、资金能力证明;

(4)本公告“受让方资格条件”栏要求的相关条件的证明材料;

(5)尽职调查确认单;

(6)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二)交易方式和交易进程

1.本项目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在通过资格确认且足额交纳保证金后, (略) 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参与网络竞价。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文件,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保证金交纳和扣除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后,须按照本公告“保证金设定”栏 (略) 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该保证金在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未能被确定为受让方的, (略) 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不计息)或退还至指定账户(不计息)。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以下内容作出承诺:意向受让方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形的,将承担法律责任,转 (略) 产权交易中心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未经同意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 (略) 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或公告约定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签订成交结果确认文件或产权交易合同的。

(四)其他交易条件

1.自转让股权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受让股权比例依法享有或承担。

2.标的企业由股东戈永海承包经营,股权转让前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全部由戈永海享有和承担。股权转让后,自转让股权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转让方与戈永海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终止。

3.受让方付清首期价款并向转让方提供合法有效担保后30个工作日内,转让方配合其办理转让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有效存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支付能力;3.不接受联合体申请登记;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详细交纳金额(元)* 保证金交纳时间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交纳账号

收款单位: (略) 产权 (略) 账号:*06 开户行:华夏银行合肥金屯支行(线下转账使用)

挂牌信息及联系方式
挂牌公告期 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是否自动延牌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协议转让
延牌规则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不足(0)个,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个周期
加价幅度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交易争议解决办法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略) 产权交易中心
交易机构联系人徐经理;周经理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51-*-807;*-805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网址  
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督管理机构
意向受让方应提交的材料
材料名称是否需要原件是否需要复印件是否需要电子版下载模板
其他附件材料
尽职调查确认单(公告附件)查看附件信息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名称中国扬子集团 (略) 注册地(住所) (略) 滁东扬子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戈永海标的所在地区
成立时间2001-08-31注册资本(万元)4200(人民币)
经济类型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所属行业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11Q
经营规模小型经营范围
客车及配件的制造、开发、销售;厂房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18人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股东数量(个)3股份总数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出资额(万元人民币)
1戈永海 461930
2 (略) 441850
3杨传湖 10420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报告
业务无法提供营业收入(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净利润(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业务无法提供业务无法提供
资产总计(万元)负债总计(万元)所有者权益(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业务无法提供业务无法提供
审计机构业务无法提供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净利润(万元)
2022-10-310-1438.*-1438.*
报表类型资产总计(万元)负债总计(万元)所有者权益(万元)
月报16683.*19696.*-3012.*






(万元)
评估机构安徽天华房地产资产评估事务所
核准(备案)机构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2023-01-17
评估基准日 2022-10-31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16683.*20749.*
负债总计(万元)19696.*19696.*
净资产(万元)-3012.*1052.*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463.*
产权转让专项审计的审计机构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重要信息披露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否(不放弃)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原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须在公告挂牌期间按公告 (略) 产权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办理受让申请登记。若形成竞价,原股东须通过竞价系统行使优先购买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在公告挂牌期间未按公告规定递交受让申请的,视为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和放弃受让。

2.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前须对标的情况、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权证变更登记流程等进行全面了解,与转让方签订《尽职调查确认单》。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公告之全部内容和包括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在内的相关材料及所披露内容,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和已披露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和已披露瑕疵为由,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或以其他理由终止项目交易进程,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有 (略) 产权交易中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 (略) 产权交易中心和其他相关方的补偿。

3. (略) 产权交易中心或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的资格确认不代表意向受让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意向受让方最终是否获得批准应以相关监管部门的书面审核意见为准。如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本次产权交易未能完成监管机构的批准,转让方有权书面通知受让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 (略) 产权交易中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 (略) 产权交易中心和其他相关方的补偿。转让方书面通知受让方合同解除后即有权对转让标的进行再次信息发布。

4.本项目转让 (略) 产权交易中心支付的所有产权交易费用由受让方一并承担。

5.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

6.截止基准日,标的企业涉及诉讼案件计 7项,其中作为被告 3 项,作为原告 4 项。具体情况详见《关于中国扬子集团 (略) 截止2022年10月31日清产核资的审计报告》( 皖宏审核字[2022] 第030号)及《 (略) 拟转让中国扬子集团 (略) 股权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皖天资评报字(2022)135 号)。

7.标的企业相关情况参见《 (略) 拟转让中国扬子集团 (略) 股权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皖天资评报字(2022)135 号)、《关于中国扬子集团 (略) 截止2022年10月31日清产核资的审计报告》( 皖宏审核字[2022] 第030号)等相关备查文件,以上资料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 (略) 产权交易中心查阅。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注册地(住所) (略) 扬子大道768号
法定代表人马晓光注册资本(万元)68446.1025
经济类型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所属行业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79G经营规模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44%拟转让产(股)权比例44%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略) 其他部门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扬子 (略)
批准主管部门名称 (略) 扬子 (略) 批准文件类型其他 会议纪要
批准日期2022-10-14批准文件及文号市扬子工投集团2022年第六次董事会会议纪要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1850
价款支付方式分期支付,价款支付要求: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略) 产权交易中心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且收到首期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一)受让申请材料递交

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期内携带以下 (略) 产权交易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保证金(不计息):

(1)受让申请文件;

(2)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须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意向受让方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最近一期审计报告,银行资信证明,公司章程、组织章程或合伙协议等,意向受让方同意受让的内部决策文件,上级单位同意受让的批准文件(国有独资、国有控股或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3)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身份证明、资金能力证明;

(4)本公告“受让方资格条件”栏要求的相关条件的证明材料;

(5)尽职调查确认单;

(6)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二)交易方式和交易进程

1.本项目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在通过资格确认且足额交纳保证金后, (略) 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参与网络竞价。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文件,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保证金交纳和扣除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后,须按照本公告“保证金设定”栏 (略) 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该保证金在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未能被确定为受让方的, (略) 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不计息)或退还至指定账户(不计息)。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以下内容作出承诺:意向受让方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形的,将承担法律责任,转 (略) 产权交易中心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未经同意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 (略) 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或公告约定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签订成交结果确认文件或产权交易合同的。

(四)其他交易条件

1.自转让股权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受让股权比例依法享有或承担。

2.标的企业由股东戈永海承包经营,股权转让前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全部由戈永海享有和承担。股权转让后,自转让股权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转让方与戈永海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终止。

3.受让方付清首期价款并向转让方提供合法有效担保后30个工作日内,转让方配合其办理转让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有效存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支付能力;3.不接受联合体申请登记;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详细交纳金额(元)* 保证金交纳时间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交纳账号

收款单位: (略) 产权 (略) 账号:*06 开户行:华夏银行合肥金屯支行(线下转账使用)

挂牌信息及联系方式
挂牌公告期 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是否自动延牌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协议转让
延牌规则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不足(0)个,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个周期
加价幅度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交易争议解决办法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略) 产权交易中心
交易机构联系人徐经理;周经理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51-*-807;*-805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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