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新大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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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新大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信息
    标的名称重庆市新大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方式其他竞价
    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60个自然日
    项目基本信息

    一、标的属性
    担保方式:抵(质)押+保证
    债权本金(万元):3997.*
    债权利息(万元):477.*
    基准日(YYYY-MM-DD):2021-12-09

    二、抵押物描述
    抵押物编号:22
    抵押物类型:房产
    抵押物名称:重庆涪陵区兴华中路39号1幢负1-1、负1-2号商业用房
    (略) :重庆
    (略) : (略)
    抵押物所在区/县:涪陵区
    抵押物详细地址:重庆涪陵区兴华中路39号1幢负1-1、负1-2号
    建筑面积:4150.22
    执行状态:破产重整

    三、债务人描述
    债务人名称:重庆市新大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略) :重庆
    (略) :重庆
    债务人所在区/县:重庆

    四、公告描述
    公告详情:一、债务人基本情况:重庆市新大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7月30日,注 (略) 涪陵区鹅颈关1组新大兴大厦3楼,法人代表蔡陵,实际控制人蔡陵,注册资本2000万元,公司股权结构为:蔡陵出资1363万元,持股比例68.15%,蔡林静出资643万元,持股比例31.7%,秦刚出资3万元,持股比例0.15%。该公司所属行业为:批发和零售业->零售业->综合零售->百货零售,主要经营范围为销售百货,针纺织品,体育健身用品,工艺美术品等,利用自有资金投资。工商信息显示存续,目前处于勉强经营状态,新 (略) 正在申请破产重整。
    二、债权基本情况:截止2021年12月9日,该债权剩余本金3997.*万元,利息477.*万元。
    本公告截至2021年12月9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 (略) (略) 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
    三、诉讼执行情况:破产重整
    免责声明:本资料仅供营销推广使用,不构成我司对债权本金、利息、预期收益或其他权益的任何承诺或保证,本次营销推广不构成任何资产处置行为或处置程序,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我司亦不对营销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项目后续处置情况以我司发布的正式处置公告为准,请资料使用方根据自身尽职调查情况理性判断。


  • 项目图片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于女士电话0571-*
    传真邮箱
    地址 (略) 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4号楼18层网址http://**
  • 项目信息
    标的名称重庆市新大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方式其他竞价
    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60个自然日
    项目基本信息

    一、标的属性
    担保方式:抵(质)押+保证
    债权本金(万元):3997.*
    债权利息(万元):477.*
    基准日(YYYY-MM-DD):2021-12-09

    二、抵押物描述
    抵押物编号:22
    抵押物类型:房产
    抵押物名称:重庆涪陵区兴华中路39号1幢负1-1、负1-2号商业用房
    (略) :重庆
    (略) : (略)
    抵押物所在区/县:涪陵区
    抵押物详细地址:重庆涪陵区兴华中路39号1幢负1-1、负1-2号
    建筑面积:4150.22
    执行状态:破产重整

    三、债务人描述
    债务人名称:重庆市新大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略) :重庆
    (略) :重庆
    债务人所在区/县:重庆

    四、公告描述
    公告详情:一、债务人基本情况:重庆市新大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7月30日,注 (略) 涪陵区鹅颈关1组新大兴大厦3楼,法人代表蔡陵,实际控制人蔡陵,注册资本2000万元,公司股权结构为:蔡陵出资1363万元,持股比例68.15%,蔡林静出资643万元,持股比例31.7%,秦刚出资3万元,持股比例0.15%。该公司所属行业为:批发和零售业->零售业->综合零售->百货零售,主要经营范围为销售百货,针纺织品,体育健身用品,工艺美术品等,利用自有资金投资。工商信息显示存续,目前处于勉强经营状态,新 (略) 正在申请破产重整。
    二、债权基本情况:截止2021年12月9日,该债权剩余本金3997.*万元,利息477.*万元。
    本公告截至2021年12月9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 (略) (略) 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
    三、诉讼执行情况:破产重整
    免责声明:本资料仅供营销推广使用,不构成我司对债权本金、利息、预期收益或其他权益的任何承诺或保证,本次营销推广不构成任何资产处置行为或处置程序,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我司亦不对营销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项目后续处置情况以我司发布的正式处置公告为准,请资料使用方根据自身尽职调查情况理性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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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于女士电话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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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略) 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4号楼18层网址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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