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中段南侧奥城12号楼1门902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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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中段南侧奥城12号楼1门902房产

  •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中段南侧奥城12号楼1门902房产
    评估价格(万元)784.*评估机构天津 (略)
    评估基准日2022-06-30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资产来源企业实物资产账面价值(万元)215.*
    其他披露内容1.标的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等相关备查文件。2.该房产无权属纠纷、无诉讼、无查封、无抵押无担保、无被非转让方占用情况。3.该房产 (略) (略) ,租赁期限为2022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8日。该房产征得受让方后,转让方负责租赁户腾退事宜。4.地理位置、房产交通状况和配套设施情况:(1)地理位置:东至:奥城商业广场;西至:水乡花园;南至:彩虹花园;北至:宾水西道(2)交通状况:公交站:时代奥城公交站,52路、162路、301路、608路等;地铁:地铁6号线水上公园东站、南翠屏站。(3)配套设施:幼儿园:宁发实验幼儿园、华兰国际儿童村、华夏未来幼儿园;中小学:水上小学、育德中学;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商场:奥城商业广场、 (略) ;医院: (略) 、 (略) ;邮局:华苑东路所邮局;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渤海银行、光大银行、天津农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其他:周邓纪念馆、天津科技宫、水上公园、体育中心等。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注册地 (略) (略) 北宾水道67号注册资本4899.*
    法人代表张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3J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天津 (略) 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代码*39Y
    批准单位天津 (略)
    批准日期2022-09-27批准文件名称天津能源投资集团关 (略) (略) 处置融创奥城小区房产的批复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信息发布公告期10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如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协议成交,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后,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如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以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天津 (略) (下称“天津产权”)有关规定返还。 2.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17时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23.59万元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意向受让方按时交纳保证金即为对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标的的承诺。意向受让方逾期或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 3.意向受让方须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4.本次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付款: (1)无需贷款的:受让方应当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交易价款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若由于受让方的原因未按时支付交易价款,转让方有权暂停后续房屋买卖交易。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则视作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全部保证金,并另行公开处置标的,并要求受让方赔偿实际损失。 (2)需贷款的:本标的仅接受有担保方式银行贷款,意向受让方如使用贷款参与本次交易,应当先自行与标的所在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和有关银行联系,询问当地涉及不动产银行贷款政策,符合购房按揭政策的受让方可申请用贷款支付首付款以外的剩余价款。受让方的首付款(含交易保证金)不得少于成交价款的30%。受让方须在签署《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付款支付到天津产权指定账户。若由于受让方的原因未按时支付首付款,转让方有权终止后续房屋买卖交易。受让方逾期支付首付款则视作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全部保证金,并另行公开处置标的,并要求受让方赔偿实际损失。受让方须在双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将贷款转入天津产权指定账户,受让方已付款及银行同意贷款之和与受让价格的不足部分,受让方需将该不足部分自办妥银行贷款手续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天津产权指定账户。 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将按购房总价的每日万分之五收取滞纳金;若超过30天,则视作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全部保证金,并另行公开处置标的。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①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材料缴纳保证金后,单方面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①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材料缴纳保证金后,单方面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在网络竞价中意向受让方未签署竞价文件的;③在网络竞价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导致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④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支付交易价款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6.受让方应符合地方关于购房资格即限购政策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参与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7.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8.本项目为现状转让,本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仅为交易价款的作价依据,不作为本项目的交割依据。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产权转让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标的产权之现状,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9.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书同时须书面承诺:(1)同意按照标的物现有状况受让标的房产并且完成标的房产的现状交接。(2) 同意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自行办理产权变动事宜且受让方即为相应权属证书变更登记后载明的权利人,否则转让方有权扣除全部保证金,并追究受让方违约责任。(3)因转让方须向有关政府部门办理缴纳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完税手续,审核报批时间较长,且不受转让方控制,受让方对此表示理解并同意在双方配合办理权证变更手续情况下,不追究可能超过《资产交易合同》约定完成权证变更手续期限的违约责任。 (4)已完成转让标的房产的实地踏勘工作,对转让标的房产的现状已经充分了解。不以房屋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向转让方主张权利。(5)已完成对转让标的房产所涉公共服务配套情况的确认,对有关配套设施启用有关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包括:物业以及水、电、燃气、暖气、有线电视、电话、网络等。如开通启用或解除停用状态需要发生相关费用,受让方应当自行承担相关费用,不以开通启用或解除停用为由向转让方主张权利。对于标的房产本次转让过户前产生的物业费、采暖费由转让方于过户前结清,如有其他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万元)223.*
    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交纳方式网上支付
  • 标的信息
    标的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南开区宾水西道中段南侧奥城12号楼1门902
    建筑面积(平方米):274.37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111.8
    *设计用途:居住*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
    *附属设施:业务无法提供*租赁情况:
    租赁户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备注:
    项目展示
    项目logo: 项目图片:
    项目及价值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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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 ,南开区,天津
  •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中段南侧奥城12号楼1门902房产
    评估价格(万元)784.*评估机构天津 (略)
    评估基准日2022-06-30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资产来源企业实物资产账面价值(万元)215.*
    其他披露内容1.标的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等相关备查文件。2.该房产无权属纠纷、无诉讼、无查封、无抵押无担保、无被非转让方占用情况。3.该房产 (略) (略) ,租赁期限为2022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8日。该房产征得受让方后,转让方负责租赁户腾退事宜。4.地理位置、房产交通状况和配套设施情况:(1)地理位置:东至:奥城商业广场;西至:水乡花园;南至:彩虹花园;北至:宾水西道(2)交通状况:公交站:时代奥城公交站,52路、162路、301路、608路等;地铁:地铁6号线水上公园东站、南翠屏站。(3)配套设施:幼儿园:宁发实验幼儿园、华兰国际儿童村、华夏未来幼儿园;中小学:水上小学、育德中学;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商场:奥城商业广场、 (略) ;医院: (略) 、 (略) ;邮局:华苑东路所邮局;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渤海银行、光大银行、天津农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其他:周邓纪念馆、天津科技宫、水上公园、体育中心等。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注册地 (略) (略) 北宾水道67号注册资本4899.*
    法人代表张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3J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天津 (略) 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代码*39Y
    批准单位天津 (略)
    批准日期2022-09-27批准文件名称天津能源投资集团关 (略) (略) 处置融创奥城小区房产的批复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信息发布公告期10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如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协议成交,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后,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如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以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天津 (略) (下称“天津产权”)有关规定返还。 2.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17时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23.59万元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意向受让方按时交纳保证金即为对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标的的承诺。意向受让方逾期或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 3.意向受让方须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4.本次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付款: (1)无需贷款的:受让方应当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交易价款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若由于受让方的原因未按时支付交易价款,转让方有权暂停后续房屋买卖交易。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则视作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全部保证金,并另行公开处置标的,并要求受让方赔偿实际损失。 (2)需贷款的:本标的仅接受有担保方式银行贷款,意向受让方如使用贷款参与本次交易,应当先自行与标的所在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和有关银行联系,询问当地涉及不动产银行贷款政策,符合购房按揭政策的受让方可申请用贷款支付首付款以外的剩余价款。受让方的首付款(含交易保证金)不得少于成交价款的30%。受让方须在签署《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付款支付到天津产权指定账户。若由于受让方的原因未按时支付首付款,转让方有权终止后续房屋买卖交易。受让方逾期支付首付款则视作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全部保证金,并另行公开处置标的,并要求受让方赔偿实际损失。受让方须在双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将贷款转入天津产权指定账户,受让方已付款及银行同意贷款之和与受让价格的不足部分,受让方需将该不足部分自办妥银行贷款手续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天津产权指定账户。 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将按购房总价的每日万分之五收取滞纳金;若超过30天,则视作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全部保证金,并另行公开处置标的。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①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材料缴纳保证金后,单方面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①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材料缴纳保证金后,单方面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在网络竞价中意向受让方未签署竞价文件的;③在网络竞价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导致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④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支付交易价款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6.受让方应符合地方关于购房资格即限购政策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参与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7.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8.本项目为现状转让,本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仅为交易价款的作价依据,不作为本项目的交割依据。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产权转让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标的产权之现状,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9.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书同时须书面承诺:(1)同意按照标的物现有状况受让标的房产并且完成标的房产的现状交接。(2) 同意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自行办理产权变动事宜且受让方即为相应权属证书变更登记后载明的权利人,否则转让方有权扣除全部保证金,并追究受让方违约责任。(3)因转让方须向有关政府部门办理缴纳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完税手续,审核报批时间较长,且不受转让方控制,受让方对此表示理解并同意在双方配合办理权证变更手续情况下,不追究可能超过《资产交易合同》约定完成权证变更手续期限的违约责任。 (4)已完成转让标的房产的实地踏勘工作,对转让标的房产的现状已经充分了解。不以房屋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向转让方主张权利。(5)已完成对转让标的房产所涉公共服务配套情况的确认,对有关配套设施启用有关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包括:物业以及水、电、燃气、暖气、有线电视、电话、网络等。如开通启用或解除停用状态需要发生相关费用,受让方应当自行承担相关费用,不以开通启用或解除停用为由向转让方主张权利。对于标的房产本次转让过户前产生的物业费、采暖费由转让方于过户前结清,如有其他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万元)223.*
    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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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南开区宾水西道中段南侧奥城12号楼1门902
    建筑面积(平方米):274.37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111.8
    *设计用途:居住*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
    *附属设施:业务无法提供*租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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