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锡林郭勒盟白音锡勒牧场嘎松乌拉分场丹锡高速路东2800亩旱地土地经营权出租(200元/亩/年,租期一年)(国资监测编号GR2023NM100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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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锡林郭勒盟白音锡勒牧场嘎松乌拉分场丹锡高速路东2800亩旱地土地经营权出租(200元/亩/年,租期一年)(国资监测编号GR2023NM1001154)

项目名称锡林郭勒盟白音锡勒牧场嘎松乌拉分场丹锡高速路东2800亩旱地土地经营权出租(200元/亩/年,租期一年)
项目编号N0109FCZZ*产权子类型土地
挂牌起始日期2023-02-18 00:00:00挂牌截止日期2023-03-09 23:59:5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终结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锡林郭勒盟白音锡勒牧场
基本属性土地四至以实际勘验为准
租赁面积约(亩)2800租赁期限(年)1年
租金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承租押金按每亩30元收取(如果覆盖地膜则按照60元每亩收取)
土地类型耕地规定用途种植农作物
权属类型 土地使用权所有权人锡林郭勒盟白音锡勒牧场
权证名称不动产权证书 权证年限--
土地现状是否有优先承租方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地上附着物 以实际勘验为准
是否属再次租赁其他情况
评估情况评估价(元)--
评估基准日--
评估机构--
租金底价(元)200元/亩/年
出租方情况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锡林郭勒盟白音锡勒牧场

联系人:亢晓东

联系电话:*

出租方承诺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白音锡勒牧场党委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略) 财政局

特别
告知

1、本次出租标的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在收到中心发送的租金支付账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耕地租金总额,付清后方可签署耕地租赁合同。承租方在收到中心发送的租金支付账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部或部分租金逾期付款,将取消租赁资格,并扣除竞租保证金。2、本次出租标的租期为签订国有土地租赁合同日起至2023年11月1日。3、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的,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租金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按公告约定处置。4、竞租保证金竞拍成功后可抵租金。意向承租方未竞租成功者,其竞租保证金在竞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不计息)。

5、如上内容均来自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元/亩,代表每亩耕地应当支付的价款,本项目挂牌价为每亩耕地应当支付的租赁底价。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见“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交易标的均以展示的实际状况为准,交易中心及出租方对交易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交易中心及出租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交易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竞价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及《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需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最终承租方应当在收到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和交易服务费至中心指定账户。最终承租方付清全部租金和交易服务费后在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3、意向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4、竞租成功后,双方共同对耕地进行测量,复核面积确认签字,实际竞租面积以自然资源局和牧场实际使用面积综合调查,实地打点的面积为准,以实际测量面积重新计算租金总额,多退少补。(竞租公告面积只做参考,为初步拟定面积非实际出租面积)。

5、本次出租标的交付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交接后由承租方承担。

6、不得改变土地性质,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承租方在使用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竞租地块进行采挖、破坏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并无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土地(一般耕地、基本农田)管理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并遵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7、如国家项目、政策及牧场规划建设需要征用该土地时,牧场有权无条件收回所出租的地块或部分地块,租金按年计算并评估对应亩数的种植作物价格给予补偿。

8、除地力补贴归种植者外,其他耕地相关补贴归牧场所有。

9、牧场有权在合同签订前,对合同内容进行符合法律、法规、牧场制度及牧场要求等相关内容的规定编写进合同内容中。

10、资产出租方式及回收规定: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经评估后租赁给承租人,承租人对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进行维修、保养、使用。承租人在承租期满后,由牧场派出专人对租赁的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进行检查,如有损毁照价赔偿。不得擅自堵塞公共交通道路。

11、未经牧场同意,承租方不得私自对竞租地块进行设施改造升级。如牧场同意改造,责牧场有权对设施升级改造建设内容、规模等相关内容进行监督、审核及提出修改意见,如双方未达成共识责不得进行改造,达成统一意见后承租人自行负责改造升级地块设施的相关手续办理。承租人租赁期间在耕地上的任何投入和设施均不予以补偿,待租期结束后牧场无偿收回耕地及地上地下投入设施不给与任何补偿,为保证承租方利益租赁期间旱地变水地牧场仍保持租金为竞租价格不变。

12、本次标的出租涉及所有税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双方分别承担;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承担主体的,由承租方承担。

13、本次标的出租,承租方须自行了解、办理权属备案等事宜。出租方负责提供权属相关资料,配合承租方办理土地经营权备案手续。

14、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按环保要求进行生产作业。双方签订合同后,出租方按每亩30元(如果覆盖地膜则按照60元每亩收取)向最终承租方收取卫生押金,押金由承租方于合同签订当日直接交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承租方要在2023年11月1日之前将租赁的耕地内的农作物起收完成并运出,所有垃圾清理干净后将租赁耕地交付出租方。承租方在耕地内外及临时作业点因生产生活产生的垃圾严禁乱堆乱放、随意丢弃,要统一存放及时处理干净,不得影响田间整体环境卫生。由出租方生产队验收合格后退还押金,如不合格待承租方清理后方可退还,否则将扣除其押金,保证金不足的,出租方有权另行主张。禁止丢弃、倾倒使用过程中的农药、化肥及包装物等;严禁使用长效农药;造成承租耕地环境污染,由承租方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16、承租方资格条件应符合标的所在地相关政策规定。意向承租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出租项目承租方的资格,决定是否承租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勘验地点:锡林郭勒盟白音锡勒牧场

勘验联系人:亢晓东*

展示时间:公告期内

交易报名报名时间2023-02-18 00:00:00 至 2023-03-09 23:59:59
报名手续法人申请表.doc自然人申请表.doc受让方资料清单.doc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3-03-09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保证事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扣除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索。

(1)报名且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租金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资产交接工作的;

(4)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5)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最终承租方的保证金在最终承租方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租金、交易服务费全部缴纳至中心指定账户后,自动转为租金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承租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交易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加价增价幅度(元)10.00
自由竞价时间2023-02-18 00:00:00-2023-03-10 10:00:0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
服务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2%收取。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张国强
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咨询地址 (略) 锡林大街华润大厦204
技术支持刘经理*
其他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官网(http://**)


项目名称锡林郭勒盟白音锡勒牧场嘎松乌拉分场丹锡高速路东2800亩旱地土地经营权出租(200元/亩/年,租期一年)
项目编号N0109FCZZ*产权子类型土地
挂牌起始日期2023-02-18 00:00:00挂牌截止日期2023-03-09 23:59:5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终结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锡林郭勒盟白音锡勒牧场
基本属性土地四至以实际勘验为准
租赁面积约(亩)2800租赁期限(年)1年
租金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承租押金按每亩30元收取(如果覆盖地膜则按照60元每亩收取)
土地类型耕地规定用途种植农作物
权属类型 土地使用权所有权人锡林郭勒盟白音锡勒牧场
权证名称不动产权证书 权证年限--
土地现状是否有优先承租方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地上附着物 以实际勘验为准
是否属再次租赁其他情况
评估情况评估价(元)--
评估基准日--
评估机构--
租金底价(元)200元/亩/年
出租方情况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锡林郭勒盟白音锡勒牧场

联系人:亢晓东

联系电话:*

出租方承诺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白音锡勒牧场党委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略) 财政局

特别
告知

1、本次出租标的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在收到中心发送的租金支付账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耕地租金总额,付清后方可签署耕地租赁合同。承租方在收到中心发送的租金支付账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部或部分租金逾期付款,将取消租赁资格,并扣除竞租保证金。2、本次出租标的租期为签订国有土地租赁合同日起至2023年11月1日。3、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的,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租金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按公告约定处置。4、竞租保证金竞拍成功后可抵租金。意向承租方未竞租成功者,其竞租保证金在竞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不计息)。

5、如上内容均来自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元/亩,代表每亩耕地应当支付的价款,本项目挂牌价为每亩耕地应当支付的租赁底价。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见“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交易标的均以展示的实际状况为准,交易中心及出租方对交易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交易中心及出租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交易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竞价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及《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需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最终承租方应当在收到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和交易服务费至中心指定账户。最终承租方付清全部租金和交易服务费后在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3、意向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4、竞租成功后,双方共同对耕地进行测量,复核面积确认签字,实际竞租面积以自然资源局和牧场实际使用面积综合调查,实地打点的面积为准,以实际测量面积重新计算租金总额,多退少补。(竞租公告面积只做参考,为初步拟定面积非实际出租面积)。

5、本次出租标的交付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交接后由承租方承担。

6、不得改变土地性质,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承租方在使用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竞租地块进行采挖、破坏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并无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土地(一般耕地、基本农田)管理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并遵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7、如国家项目、政策及牧场规划建设需要征用该土地时,牧场有权无条件收回所出租的地块或部分地块,租金按年计算并评估对应亩数的种植作物价格给予补偿。

8、除地力补贴归种植者外,其他耕地相关补贴归牧场所有。

9、牧场有权在合同签订前,对合同内容进行符合法律、法规、牧场制度及牧场要求等相关内容的规定编写进合同内容中。

10、资产出租方式及回收规定: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经评估后租赁给承租人,承租人对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进行维修、保养、使用。承租人在承租期满后,由牧场派出专人对租赁的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进行检查,如有损毁照价赔偿。不得擅自堵塞公共交通道路。

11、未经牧场同意,承租方不得私自对竞租地块进行设施改造升级。如牧场同意改造,责牧场有权对设施升级改造建设内容、规模等相关内容进行监督、审核及提出修改意见,如双方未达成共识责不得进行改造,达成统一意见后承租人自行负责改造升级地块设施的相关手续办理。承租人租赁期间在耕地上的任何投入和设施均不予以补偿,待租期结束后牧场无偿收回耕地及地上地下投入设施不给与任何补偿,为保证承租方利益租赁期间旱地变水地牧场仍保持租金为竞租价格不变。

12、本次标的出租涉及所有税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双方分别承担;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承担主体的,由承租方承担。

13、本次标的出租,承租方须自行了解、办理权属备案等事宜。出租方负责提供权属相关资料,配合承租方办理土地经营权备案手续。

14、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按环保要求进行生产作业。双方签订合同后,出租方按每亩30元(如果覆盖地膜则按照60元每亩收取)向最终承租方收取卫生押金,押金由承租方于合同签订当日直接交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承租方要在2023年11月1日之前将租赁的耕地内的农作物起收完成并运出,所有垃圾清理干净后将租赁耕地交付出租方。承租方在耕地内外及临时作业点因生产生活产生的垃圾严禁乱堆乱放、随意丢弃,要统一存放及时处理干净,不得影响田间整体环境卫生。由出租方生产队验收合格后退还押金,如不合格待承租方清理后方可退还,否则将扣除其押金,保证金不足的,出租方有权另行主张。禁止丢弃、倾倒使用过程中的农药、化肥及包装物等;严禁使用长效农药;造成承租耕地环境污染,由承租方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16、承租方资格条件应符合标的所在地相关政策规定。意向承租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出租项目承租方的资格,决定是否承租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勘验地点:锡林郭勒盟白音锡勒牧场

勘验联系人:亢晓东*

展示时间:公告期内

交易报名报名时间2023-02-18 00:00:00 至 2023-03-09 23:59:59
报名手续法人申请表.doc自然人申请表.doc受让方资料清单.doc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3-03-09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保证事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扣除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索。

(1)报名且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租金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资产交接工作的;

(4)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5)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最终承租方的保证金在最终承租方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租金、交易服务费全部缴纳至中心指定账户后,自动转为租金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承租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交易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加价增价幅度(元)10.00
自由竞价时间2023-02-18 00:00:00-2023-03-10 10:00:0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
服务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2%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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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
咨询联系人张国强
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咨询地址 (略) 锡林大街华润大厦204
技术支持刘经理*
其他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官网(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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