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红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
上海红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
上海红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
债务人名称 | 上海红 (略) | ||||
利息基准日 | 2022年12月31日(实际金额以合同、裁判文书等的确认为准) | ||||
债权本金万 (万元) | 63,991.87 | 利息和罚息等 (万元) | 18,998.66 | 合计 (万元) | 82,990.53 |
担保方式 | 抵押物: (略) 静安区恒丰路243号泰禾大厦; 保证人: (略) 、泰禾集团实控人黄其森; 质押物:福州泰 (略) 持有的红御房地产1000万股(即2%)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 ||||
司法进程 | 执行中,司法评估中。 | ||||
资产抵押情况 | 地理位置: (略) 静安区恒丰路243号。位于恒丰路、汉中路交界处,距离汉中路地铁站225米,同时临近1,12,13号三条地铁线,距离上海火车站仅600米; 面积:总占地面积52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471.94平方米,容积率4.0; 业态:13536.77平方米的办公,4738.83平方米的商业以及7196.34平方米的地下停车库年限:商业40年,办公50年; 竣工年份:2018年; 市场租金:商业:12元/平方米/天,办公:7元/平方米/天,整栋年租金收入预计5500万元/年。 | ||||
资产亮点 | 1、地理位置优越, (略) 中心核心地段。抵押 (略) 火车站附近,苏州河畔旁,同时也是1,12,13号三条地铁线交汇地铁上盖; 2、一般抵押,无最高额限制,债权投资收益较高。罚息利率高达12.75%。 3、投资方式灵活便捷,可债权可物权。已取得一审判决,支持债权人全部诉请。投资人既可选择受让债权,又可通过司法拍卖获得物权,华融将全力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
声明:上述内容供投资者参考,本债权相关信息请以转让方提供的债权原始资料为准。
联系方式:陈女士 *;石先生 *
上海红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
债务人名称 | 上海红 (略) | ||||
利息基准日 | 2022年12月31日(实际金额以合同、裁判文书等的确认为准) | ||||
债权本金万 (万元) | 63,991.87 | 利息和罚息等 (万元) | 18,998.66 | 合计 (万元) | 82,990.53 |
担保方式 | 抵押物: (略) 静安区恒丰路243号泰禾大厦; 保证人: (略) 、泰禾集团实控人黄其森; 质押物:福州泰 (略) 持有的红御房地产1000万股(即2%)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 ||||
司法进程 | 执行中,司法评估中。 | ||||
资产抵押情况 | 地理位置: (略) 静安区恒丰路243号。位于恒丰路、汉中路交界处,距离汉中路地铁站225米,同时临近1,12,13号三条地铁线,距离上海火车站仅600米; 面积:总占地面积52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471.94平方米,容积率4.0; 业态:13536.77平方米的办公,4738.83平方米的商业以及7196.34平方米的地下停车库年限:商业40年,办公50年; 竣工年份:2018年; 市场租金:商业:12元/平方米/天,办公:7元/平方米/天,整栋年租金收入预计5500万元/年。 | ||||
资产亮点 | 1、地理位置优越, (略) 中心核心地段。抵押 (略) 火车站附近,苏州河畔旁,同时也是1,12,13号三条地铁线交汇地铁上盖; 2、一般抵押,无最高额限制,债权投资收益较高。罚息利率高达12.75%。 3、投资方式灵活便捷,可债权可物权。已取得一审判决,支持债权人全部诉请。投资人既可选择受让债权,又可通过司法拍卖获得物权,华融将全力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
声明:上述内容供投资者参考,本债权相关信息请以转让方提供的债权原始资料为准。
联系方式:陈女士 *;石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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