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乌珠穆沁旗原草原打井队废旧物资转让(西乌珠穆沁旗财政局)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西乌珠穆沁旗原草原打井队废旧物资转让(西乌珠穆沁旗财政局)

项目名称西乌珠穆沁旗原草原打井队废旧物资转让(西乌珠穆沁旗财政局)项目编号N0109WZ*
挂牌起始日期2023-02-21 00:00:00挂牌截止日期2023-02-27 23:59:5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延期。

标的
概况

标的清单

序号标的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位 评估价(元)
1废旧物资/161837.2

存放地西乌珠穆沁旗
标的现状闲置
评估情况评估价(元)61837.2
评估基准日2022-03-01
评估机构内蒙古建盈 (略)
转让底价(元)

61840

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西乌珠穆沁旗财政局

联系人:赵静

联系电话:*

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其他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政府

特别
告知

1、本次转让标的为西乌珠穆沁旗原草原打井队库存废旧物资,标的图片仅供参考,标的数量、重量、长度、型号等均以实际状况为准,资产明细清单仅供参考。

2、转让方属于行政事业单位,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可开非税收据,请各意向受让方悉知。

3、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5、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6、各意向受让方拟参与本项目报名时,需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各意向受让方确定参与本项目报价,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通过钱包账户完成拟参与项目保证金支付。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实物交接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勘验时需携带《现场勘验确认表》。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提交《现场勘验确认表》, 同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2、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3、在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并签订《受让履约承诺书》和《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自签订上述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至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受让方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资产交接通知书》并向转让方转付交易价款。

4、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受让方在办理完毕标的交接手续之日起15日内完成标的搬运、现场全部垃圾清理等工作,并承担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

5、资产交接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资产交接后的保管责任和标的灭失、毁损等一切风险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6、本次转让标的均为报废资产,受让方回收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7、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勘验地点: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

勘验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预约

勘验联系人: 崔先生 *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3-02-21 00:00:00 至 2023-02-27 23:59:59
报名手续

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法人).doc

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自然人).docx

受让履约承诺书.docx

现场勘验确认表.doc

意向受让方资料清单.doc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缴纳:金额20000元,截止时间2023-02-27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或履约保证金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清运工作的;

(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5)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最终受让方所交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加价增价幅度(元)200.00
自由竞价时间2023-02-21 00:00:00-2023-02-28 10:00:0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
服务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附件下载资料清单.png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张国强
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公告期内
咨询地址 (略) 锡林大街华润大厦204
技术支持艾经理 *
其 他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官网(http://**)
项目名称西乌珠穆沁旗原草原打井队废旧物资转让(西乌珠穆沁旗财政局)项目编号N0109WZ*
挂牌起始日期2023-02-21 00:00:00挂牌截止日期2023-02-27 23:59:5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延期。

标的
概况

标的清单

序号标的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位 评估价(元)
1废旧物资/161837.2

存放地西乌珠穆沁旗
标的现状闲置
评估情况评估价(元)61837.2
评估基准日2022-03-01
评估机构内蒙古建盈 (略)
转让底价(元)

61840

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西乌珠穆沁旗财政局

联系人:赵静

联系电话:*

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其他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政府

特别
告知

1、本次转让标的为西乌珠穆沁旗原草原打井队库存废旧物资,标的图片仅供参考,标的数量、重量、长度、型号等均以实际状况为准,资产明细清单仅供参考。

2、转让方属于行政事业单位,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可开非税收据,请各意向受让方悉知。

3、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5、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6、各意向受让方拟参与本项目报名时,需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各意向受让方确定参与本项目报价,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通过钱包账户完成拟参与项目保证金支付。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实物交接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勘验时需携带《现场勘验确认表》。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提交《现场勘验确认表》, 同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2、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3、在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并签订《受让履约承诺书》和《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自签订上述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至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受让方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资产交接通知书》并向转让方转付交易价款。

4、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受让方在办理完毕标的交接手续之日起15日内完成标的搬运、现场全部垃圾清理等工作,并承担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

5、资产交接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资产交接后的保管责任和标的灭失、毁损等一切风险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6、本次转让标的均为报废资产,受让方回收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7、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勘验地点: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

勘验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预约

勘验联系人: 崔先生 *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3-02-21 00:00:00 至 2023-02-27 23:59:59
报名手续

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法人).doc

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自然人).docx

受让履约承诺书.docx

现场勘验确认表.doc

意向受让方资料清单.doc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缴纳:金额20000元,截止时间2023-02-27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或履约保证金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清运工作的;

(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5)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最终受让方所交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加价增价幅度(元)200.00
自由竞价时间2023-02-21 00:00:00-2023-02-28 10:00:0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
服务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附件下载资料清单.png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张国强
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公告期内
咨询地址 (略) 锡林大街华润大厦204
技术支持艾经理 *
其 他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官网(http://**)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