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荒商贸健康产业吉林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32023HL2000003)
北大荒商贸健康产业吉林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32023HL2000003)
北大荒商贸 (略) 100%股权转让交易公告
标的名称 | 北大荒商贸 (略) 100%股权转让 | 项目编号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年2月20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3月17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
标的 概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北大荒商贸 (略) | ||||||||
注册地(住所) | (略) 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南工业园区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略) | 法定代表人 | 孙义 | ||||||||
成立时间 | 2018年07月11日 | 注册资(万元) | 1000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MA15B0Y341 | 所属行业 | 农副食品加工业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饲料原料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粮食收购;煤炭及制品销售;木材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粮油仓储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销售代理;初级农产品收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饲料生产;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酒类经营;食品销售;食品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军粮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职工人数 | 3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北大荒商贸集 (略) | 100% | |||||||||
内部决议 | 北大荒商贸(收储)集团党政班子(扩大)会议 | ||||||||||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 最近一个年度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
2022年12月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624.* | -22.* | -22.*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65.* | 43.* | 21.* | |||||||||
审计机构名称 | 黑龙江昊华会计 (略) |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2年12月31日 | 624.* | -22.* | -22.*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年报 | 65.* | 43.* | 21.* | ||||||||
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2年12月31日 | 624.* | -22.* | -22.*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65.* | 43.* | 21.* | |||||||||
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黑龙江广 (略) | 评估报告书号 | 黑广润源评报字【2023】Z001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核准(备案)号 | -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北大荒商贸集 (略) | ||||||||||
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万元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
65.* | 43.* | 21.*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21.64万元 | ||||||||||
转让方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北大荒商贸集 (略) | |||||||||
注册地(住所) | (略) (略) 城区肇昌公路11公里处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20B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略)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董事会决定2023.1.9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 (略) 、自治区)级其他部门监管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 北 (略) | |||||||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 北大荒商贸集 (略) 党政班子会议纪要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称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特别告知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根据黑龙江昊华会计 (略) 和黑龙江广 (略) 出具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确定的收购价值为216,413.57元(人民币大写: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 现将公司重大事项披露如下: 1、其他应收款潜在风险 2022年末其他应收款-吉林北 (略) 608,631.80元,是因吉林北 (略) 因资金短缺,从公司临时拆借形成往来款。不排除该资金存在不能收回的风险。 2、预收账款潜在风险 预收账款136,400.00元,均为2020年发生的业务。其中: (略) 御华府 (略) 预付小包装油款76,560.00元、 (略) (略) 预付小包装油款59,840.00元。该两笔业务均存在已销售供货、退货现象。公司同意退还货款, (略) 不同意退款,要求继续提供货物。因公司按照集团要求从2021年7月开始已经签署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限制经营小包装食用油业务,不能再履行合同, (略) 以上业务内容可能涉及纠纷及赔偿。 3、其他应付款潜在风险 2022年末其他应付款-肇东北 (略) 46,020.80元,为肇东北 (略) (略) 1名员工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其他应付款-北大荒商贸集 (略) 254,317.02元(本金242,053.54元、利息12,263.48元)是北大荒商贸集 (略) 代付公司2名员工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利息计算按照北大荒集团统借统贷的要求执行。上述 (略) (略) 工作,但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关系仍在原单元,由原单位代付形成其他应付款。公司还会继续因为3名职工交社会保险及公积金而形成新的其他应付款。 |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略) 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否 | ||||||||||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否 | ||||||||||
其他披露内容 | 1、受让方确定后,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2、其它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备查文件。 3、本公告披露的所有信息均为转让方提供,且转让方对本公告所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全权负责。如有不实或故意隐瞒,转让方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与黑龙江联交所无关。 | ||||||||||
交易 条件 | 转让底价(万元) | 21.64万元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由交易双方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办理。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提交申请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及其附件内容、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逾期提交工商变更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产权交易标的重新挂牌。 2、意向受让方(包括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须在本公告截止日16:00前向交易机构书面提交《股权受让申请书》、《产权受让委托合同》、身份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文件等相关受让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逾期未提交申请材料或未足额交纳保证金的,不具备受让资格。 3、受让方须在被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扣除保证金)、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4、受让方支付全部款项后3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经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一致的,可适当延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5、交易机构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交易价款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6、受让方负责自行办理标的企业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标的企业股权变更登记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税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各自承担,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 ||||||||||
交易 指南 | 竞买须知 | 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 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先生* | ||||||||||
交易方式 | 挂牌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受让方承诺受让底价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成交价。(网络竞价时间另行通知) | ||||||||||
竞买报名 | 报名时间 | 公告期内 | |||||||||
报名手续 | 1、受让申请 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挂牌期内登录黑龙江联交所网站(www.huaee.net),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受让申请,并于公告截止日16:00前向黑龙江联交所提交相关报名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公告期满后,黑龙江联交所负责对意向受让方是否符合受让条件提出意见并反馈转让方,由转让方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确认。 2、意向受让方须提交材料 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章程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自然人意向受让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受让股权的内部决议文件复印件;如需投资主体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须提供批准文件复印件。 (3)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4)最近一期财务报表(盖章)。 (5)产(股)权受让申请书、产权受让委托合同(交易公告附件中下载,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 (6)该项目网站公告、网络竞价须知打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产(股)权受让申请书、产权受让委托合同、该项目网站公告、网络竞价须知打印签字、手印。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保证金交纳65000元人民币。公告截止日16:00时前,按照系统提示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 处置: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若非黑龙江联交所或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黑龙江联交所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转让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网络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包括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均不应价的;(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股权转让协议》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受让或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 | 增价幅度 | - | |||||||
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 | - | ||||||||
服务费 | 受让方服务费比例: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按成交价的0.8%收取,以竞价方式成交的按成交价2%收取;服务费最低不少于2000元,不足2000元按照2000元收取。 | ||||||||||
附件下载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孔女士0451-*、徐女士0451-* | |||||||||
技术支持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 ||||||||||
单位地址 | (略) 南岗区长江路28-8号 | ||||||||||
交易机构 |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www.huaee.net) | ||||||||||
其他 | |||||||||||
北大荒商贸 (略) 100%股权转让交易公告
标的名称 | 北大荒商贸 (略) 100%股权转让 | 项目编号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年2月20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3月17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
标的 概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北大荒商贸 (略) | ||||||||
注册地(住所) | (略) 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南工业园区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略) | 法定代表人 | 孙义 | ||||||||
成立时间 | 2018年07月11日 | 注册资(万元) | 1000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MA15B0Y341 | 所属行业 | 农副食品加工业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饲料原料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粮食收购;煤炭及制品销售;木材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粮油仓储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销售代理;初级农产品收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饲料生产;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酒类经营;食品销售;食品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军粮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职工人数 | 3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北大荒商贸集 (略) | 100% | |||||||||
内部决议 | 北大荒商贸(收储)集团党政班子(扩大)会议 | ||||||||||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 最近一个年度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
2022年12月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624.* | -22.* | -22.*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65.* | 43.* | 21.* | |||||||||
审计机构名称 | 黑龙江昊华会计 (略) |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2年12月31日 | 624.* | -22.* | -22.*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年报 | 65.* | 43.* | 21.* | ||||||||
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2年12月31日 | 624.* | -22.* | -22.*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65.* | 43.* | 21.* | |||||||||
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黑龙江广 (略) | 评估报告书号 | 黑广润源评报字【2023】Z001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核准(备案)号 | -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北大荒商贸集 (略) | ||||||||||
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万元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
65.* | 43.* | 21.*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21.64万元 | ||||||||||
转让方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北大荒商贸集 (略) | |||||||||
注册地(住所) | (略) (略) 城区肇昌公路11公里处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20B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略)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董事会决定2023.1.9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 (略) 、自治区)级其他部门监管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 北 (略) | |||||||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 北大荒商贸集 (略) 党政班子会议纪要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称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特别告知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根据黑龙江昊华会计 (略) 和黑龙江广 (略) 出具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确定的收购价值为216,413.57元(人民币大写: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 现将公司重大事项披露如下: 1、其他应收款潜在风险 2022年末其他应收款-吉林北 (略) 608,631.80元,是因吉林北 (略) 因资金短缺,从公司临时拆借形成往来款。不排除该资金存在不能收回的风险。 2、预收账款潜在风险 预收账款136,400.00元,均为2020年发生的业务。其中: (略) 御华府 (略) 预付小包装油款76,560.00元、 (略) (略) 预付小包装油款59,840.00元。该两笔业务均存在已销售供货、退货现象。公司同意退还货款, (略) 不同意退款,要求继续提供货物。因公司按照集团要求从2021年7月开始已经签署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限制经营小包装食用油业务,不能再履行合同, (略) 以上业务内容可能涉及纠纷及赔偿。 3、其他应付款潜在风险 2022年末其他应付款-肇东北 (略) 46,020.80元,为肇东北 (略) (略) 1名员工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其他应付款-北大荒商贸集 (略) 254,317.02元(本金242,053.54元、利息12,263.48元)是北大荒商贸集 (略) 代付公司2名员工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利息计算按照北大荒集团统借统贷的要求执行。上述 (略) (略) 工作,但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关系仍在原单元,由原单位代付形成其他应付款。公司还会继续因为3名职工交社会保险及公积金而形成新的其他应付款。 |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略) 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否 | ||||||||||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否 | ||||||||||
其他披露内容 | 1、受让方确定后,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2、其它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备查文件。 3、本公告披露的所有信息均为转让方提供,且转让方对本公告所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全权负责。如有不实或故意隐瞒,转让方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与黑龙江联交所无关。 | ||||||||||
交易 条件 | 转让底价(万元) | 21.64万元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由交易双方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办理。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提交申请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及其附件内容、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逾期提交工商变更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产权交易标的重新挂牌。 2、意向受让方(包括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须在本公告截止日16:00前向交易机构书面提交《股权受让申请书》、《产权受让委托合同》、身份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文件等相关受让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逾期未提交申请材料或未足额交纳保证金的,不具备受让资格。 3、受让方须在被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扣除保证金)、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4、受让方支付全部款项后3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经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一致的,可适当延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5、交易机构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交易价款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6、受让方负责自行办理标的企业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标的企业股权变更登记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税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各自承担,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 ||||||||||
交易 指南 | 竞买须知 | 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 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先生* | ||||||||||
交易方式 | 挂牌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受让方承诺受让底价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成交价。(网络竞价时间另行通知) | ||||||||||
竞买报名 | 报名时间 | 公告期内 | |||||||||
报名手续 | 1、受让申请 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挂牌期内登录黑龙江联交所网站(www.huaee.net),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受让申请,并于公告截止日16:00前向黑龙江联交所提交相关报名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公告期满后,黑龙江联交所负责对意向受让方是否符合受让条件提出意见并反馈转让方,由转让方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确认。 2、意向受让方须提交材料 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章程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自然人意向受让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受让股权的内部决议文件复印件;如需投资主体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须提供批准文件复印件。 (3)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4)最近一期财务报表(盖章)。 (5)产(股)权受让申请书、产权受让委托合同(交易公告附件中下载,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 (6)该项目网站公告、网络竞价须知打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产(股)权受让申请书、产权受让委托合同、该项目网站公告、网络竞价须知打印签字、手印。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保证金交纳65000元人民币。公告截止日16:00时前,按照系统提示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 处置: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若非黑龙江联交所或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黑龙江联交所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转让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网络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包括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均不应价的;(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股权转让协议》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受让或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 | 增价幅度 | - | |||||||
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 | - | ||||||||
服务费 | 受让方服务费比例: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按成交价的0.8%收取,以竞价方式成交的按成交价2%收取;服务费最低不少于2000元,不足2000元按照2000元收取。 | ||||||||||
附件下载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孔女士0451-*、徐女士0451-* | |||||||||
技术支持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 ||||||||||
单位地址 | (略) 南岗区长江路28-8号 | ||||||||||
交易机构 |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www.huaee.net) |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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