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258号上城区鑫隆商务中心2号楼1703室不动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258号上城区鑫隆商务中心2号楼1703室不动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略) (略) 将于2023年03月23日10时至2023年03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略)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_court.htm?spm=0.0.0.0.cGd01Y&user_id=*;户名: (略)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略) 上城区钱江路258号上城区鑫隆商务中心2号楼1703室不动产。
1、权利状况
(1)不动产权利状况
1)土地使用权
根据提供的编号为*A21084、*A21085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复印件记载, (略) 于2010年3月16日受让坐落为上城区钱江新城南星单元E-12、E-13的地块,宗地编号杭政储出[2009]73、74号,宗地面积依次为8203平方米、7155平方米,宗地用途均为商业金融业用地。
根据提供的编号为2023-DJZX022-*的《 (略)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记载,标的物不动产坐落为上城区钱江路258号,用途为商服用地,所在宗地土地使用权总面积为15358.00平方米,使用期限至2050年11月22日。限制信息:不动产:无查封,有抵押,宗地号*GB00087。不动产状况: (略) ,权证号(证明号)为浙(2017) (略) 不动产权第*号,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为出让,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登记日期为2017年09月21日,权利状态为现状。附记:本宗地建设项目竣工后三十日内,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用地情况复核验收。
权利人持有编号为浙(2017) (略) 不动产权第*号《不动产权证书》, (略) ,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坐落为上城区钱江路258号,不动产单元号为*GB00087W*,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商服用地,面积为15358.00㎡,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2050年11月22日止,权利其他状况:持证人: (略) ,附记:本宗地建设项目竣工后三十日内,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用地情况复核验收。
标的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为上述宗地的相应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期限至2050年11月22日。
2)在建工程
标的物的相关权利状况系根据《宸立案保全财产清单(首封权)(2021)浙01民初2626号/(2021)浙01执保539号》及《鑫隆商务中心评估表》。
标的物为上述批建的在建工程房产,坐落于上城区钱江路258号(上城区鑫隆商务中心1号楼、2号楼),房屋预测绘建筑面积合计为3677.58平方米,用途为非住宅,现处于停工状态中。具体权利状况如下表所示:
坐落 | 预测绘面积(㎡) |
2号楼1703室 | 220.91 |
(2)抵押权利状况
根据提供的编号为2023-DJZX022-*的《 (略)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记载,标的物所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已设立抵押,抵押状况如下:
抵押状况 | 抵押权人 | (略) 杭州分行 | 登记证明号 | 浙(2021) (略) 不动产证明第*号 |
抵押方式 | 最高额抵押 | |||
登记日期 | 2021年09月24日 | 债务履行期限(债权确定期间) | 2020年03月09日起2023年02月28日止 | |
附记 | 存在禁止或限制转让抵押不动产的约定担保范围依据抵押合同约定 抵押权首次登记时间为2020年4月24日 在建建筑物连同相应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抵押物范围详见抵押合同及清单 |
未见抵押注销凭证。
根据提供的《宸立案保全财产清单(首封权)(2021)浙01民初2626号/(2021)浙01执保539号》复印件记载,标的物在建工程已查封,无抵押。
(3)查封权利状况
根据提供的《宸立案保全财产清单(首封权)(2021)浙01民初2626号/(2021)浙01执保539号》复印件记载,标的物在建工程已查封,无抵押。
(4)居住权状况
根据提供的编号为2023-DJZX022-*的《 (略)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记载,居住权状况为无。
(5)异议状况
根据提供的编号为2023-DJZX022-*的《 (略)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记载,异议状况为无。
2、房地产实物状况
(1)土地实物状况
标的物土地 (略) (略) 上城区钱江路258号(上城区鑫隆商务中心1号楼、2号楼),所在小区宗地东北临吟潮路,东南邻富春路,西南临候潮东路,西北临钱江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
为相应分摊面积,土地利用现状为商服用地。
标的物所在小区土地形状较规则,宗地地势较平坦,地质、水文状况一般,土地平整,基础设施完备,较适宜作为商服用地。
(2)建筑物实物状况
标 (略) (略) 上城区鑫隆商务中心在建工程项目的其中一部分。“鑫隆商务中心”项目整体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外墙为玻璃及干挂石材组合的造型幕墙,地上总层数为19层,由地上1幢高6层的裙楼和3幢高13层的塔楼组成,塔楼建于6层裙房的屋顶之上,地下室为4层, (略) (略) 出具的杭预测字2014第424号《房地产测绘成果报告》,该项目地下部分建筑面积为53897.19平方米,地上部分建筑面积为75274.23平方米,其中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34550.36平方米,1号楼办公用房(46)套建筑面积为13801.52平方米,2号楼办公用房(46)套建筑面积为13035.00平方米。2幢塔楼内均配备2部客梯1部货梯,7-19层室内层高至承重梁净高约2.9米,至楼板净高约3.4米。非住宅在建工程实物状况如下:
楼号 | 房号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实物状况 |
2号楼 | 1703 | 220.91 | 位于地上17层、装修情况为毛坯、有弧露台、朝向朝北、西边套 |
实地查勘时,1号楼、2号楼及裙楼均已结顶,室外绿化等配套
工程已完成部分,根据提供的由浙江 (略) 于2022年12月30日出具的《监理月报》(JLYB2112)记载,标的物项目整体完工程度约为95%,其进度完成情况分析如下:
幢号 | 类别 | 施工进度 | 项目整体完工程度(%) | 建筑面积(㎡) |
1 | 建筑物 | 主体封顶,砌筑全部完成,完成100% | 95% | 总面积*平方米,地下56666平方米,地上73718平方米 |
建筑物外立面 | 外墙石材、铝板线条完成100%,玻璃完成95% | |||
设施设备 | 供水设施卫生洁具和水龙头安装完成,卫生间换气扇安装完成,VRV空调冷媒管及空调末端没有施工。完成总体应为95% | |||
室外工程 | 砼道路95%、景观绿化90%、零星工程90% | |||
2 | 建筑物 | 主体封顶,砌筑全部完成,完成100% | ||
建筑物外立面 | 外墙石材、铝板线条完成100%,玻璃完成95% | |||
设施设备 | 供水设施卫生洁具和水龙头安装完成,卫生间换气扇安装完成,VRV空调冷媒管及空调末端没有施工。完成总体应为95% | |||
室外工程 | 砼道路95%、景观绿化90%、零星工程90% | |||
3 | 建筑物 | 主体封顶,砌筑全部完成,完成100% | ||
建筑物外立面 | 外墙石材、铝板线条完成100%,玻璃完成95% | |||
设施设备 | 供水设施卫生洁具和水龙头安装完成,卫生间换气扇安装完成,VRV空调冷媒管及空调末端没有施工。完成总体应为95% | |||
室外工程 | 砼道路95%、景观绿化90%、零星工程90% | |||
裙房 | 建筑物外立面 | 裙房幕墙玻璃完成95%,石材完成95%, | ||
设施设备 | 供水设施卫生洁具和水龙头没有装,电梯设施商业通往地面层的2台自动扶梯没有装。商业区域内的空调风管支管,水管支管没有装,排烟烟系统油烟净化器没有安装,末端风机盘管没有安装,完成总体完成应为95%。 | |||
室外工程 | 砼道路95%、景观绿化90%、零星工程90% |
(标的物详细情况请见附件《评估报告》)
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20000元(或整倍数)。
特别提醒:
1.竞买人(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 (略) 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住房所在地的房管部门咨询,咨询电话0571-*; (略) 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1楼限购查档窗口,咨询电话0571-*。
2.拍卖成交确认后,因 (略) 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3.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买受人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的户籍、婚姻、社保(个税)等材料,及时向住房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住房限购核查,取得《 (略) 住房情况查询记录》后,至迟在拍卖公告要求的支付剩余价款最后十日 (略) 提交。 (略) 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过户裁定书,并在文书上载明过户将以买受人符合房产限购政策为前提。
住房属地为主城区: (略) 住保房管局综合办事大厅(平海路45号)三楼15号窗口,咨询电话:0571-*; (略) 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1楼限购查档窗口,咨询电话0571-*;
住房属地为萧山区:萧山区城厢街道人民路308号房产查档窗口,咨询电话:0571-*。
住房属地为余杭区:余杭区房产业和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余杭中心管理科,余杭区文一西路1500号 (略) 民之家,咨询电话:*。
住房属地为富阳区:富阳区鹿山街道江连街27号行政服务中心A座二楼C22窗口,咨询电话:0571-*。
住房属地为临平区:临平区住房保障和房产业服务中心,临平区南大 (略) 民之家一楼B区限购查档窗口,咨询电话:*。
4.根据有关规定,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有关房屋税费、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处、国土局等相关部门了解);
5.该项目现为在建工程,部分在建建筑物已销售,尚未办理竣工规划用地核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不动产过户条件未成就。目前处于停工状态,存在无法过户的风险。
6.标的物经处置拍卖后,买受人可申请办理预告登记,待过户条件成就后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7.评估报告作为拍卖文件的附件,竞买人务必在拍卖之前仔细阅读;
8.该房产可能存在其他的物业、房屋维修基金、水电煤等欠费情况请自行向物管及相关管理部门确认,所欠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9.本次拍卖信息已通过邮寄等方式通知被执行人,若无法收悉,特在此公示;
10.标的物的户口迁移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11.具体交接手 (略) 工作情况决定。
12.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及实际为准,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阅读标的物的信息。若本拍卖标的物有信息更新的,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本院 (略) (略) 国立公证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统一安排在2023年03月15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请各竞买人提前预约,并编辑短信[短信内容为:“看样人姓名+手机号码+标的物名称+看样人数”]发送至*作为看样登记。到现场后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看样。联系电话:0571-*、*。
三、拍卖方式: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四、转移登记、税费承担及垫缴税费退还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
水、电、物业管理、房屋维修基金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标的物原产权人(被执行人,下同)承担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缴后, (略) 申请退还已垫缴税费。买 (略) 退还已垫缴税费的,需提供以原产权人名义,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缴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要求与拍卖公告中房产地址信息一致。买受人应在收到过户裁定书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及时办理过户手续,缴纳相关的过户 (略) 申请退还已垫缴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垫缴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发还该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
对被执行人的历史欠缴税费,税务部门可依 (略) 申请受偿,但被执行人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对税务部门的申请不予支持。
五、异议
对本次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 (略) 联系。
六、利害关系人参与竞拍
与本次拍卖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优先购买权
本次拍卖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无优先购买权人。
(略) 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优先购买权 (略) 确认,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八、保证金缴纳
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
取得银行贷款资格的竞买人须在拍卖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 (略) 指定账户交付成交金额30%以上的首付款(开户单位: (略) (略) 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西湖支行;银行帐号:*5292)。取得银行贷款的买受人如若在交款期限内因银行拍卖按揭审批原因无法按时交纳余款的,在银行提供相关情况 (略) 核实属实的,方可延期交纳。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九、余款缴纳
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30 (略) 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1.银行付款方式:银 (略) 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 (略) (略) 执行款专户
收款银行:杭州银行西湖支行
收款账号:*5292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十、逾期付款及悔拍责任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 (略) 应立即通知买受人支付,买受人明确表示不支付的,法院认定其悔拍并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特殊情况需要延期付款的,买受人应书面申请,是 (略) 决定,但最长不超过一个月,且买受人应另行支付逾期付款期间被执行人承担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十一、交易平台
淘宝网司 (略) 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 (略) 《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本 (略) (略) 国立公证处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拍卖辅助服务将根据上述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该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除此之外,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十二、其它说明
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
关于提交委托他人、优先购买权人等材料以及签成交确认书的相关事宜请电话联系:李同志,0571-*或*。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1-*(孙法官)
0571-*( (略) 国立公证处)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监督电话:0571-*
联系地址: (略) 之江路768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竞买人如有银行贷款需求的,可向以下银行咨询。(淘宝页面上的一键贷款不在贷款范围内)
(略) (略) 庆春支行
联系地址: (略) 延安路320号。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个人贷款)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公司贷款)
(略) 复兴支行
联系地址: (略) 钱江路48号太和广场1楼。
电话:0571-*
中国 (略) 杭州西湖支行
联系地址: (略) 西湖区体育场路454号。
联系人:黄经理 电话:0571-*、*
中国 (略) 杭州西湖支行
联系地址: (略) 延安路300号.
联系人:周经理 电话:*(个人贷款)
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公司贷款)
(略) 杭州高新支行
联系地址: (略) 教工路168号。
联系人:金小姐 电话:*(公司贷款)
联系人:姜先生 电话:*(个人贷款)
中国建设银行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联系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6号大街3号路口建设银行
联系人:许经理 电话:*
(略) 杭州分行
联系人:车女士 电话:*
电话:*
上海浦东 (略) 杭州分行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
杭州联合农村 (略) 营业部
联系人:章女士 电话:*
浙江萧山农村 (略)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0571-*、*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
(略) 杭州分行
电话:0571-*
联系人:郑先生 *
(略) 杭州分行
联系人:沈先生 电话:0571-*、*
联系人:潘先生 电话:0571-*、*
(略) (略)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日
(略) (略) 将于2023年03月23日10时至2023年03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略)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_court.htm?spm=0.0.0.0.cGd01Y&user_id=*;户名: (略)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略) 上城区钱江路258号上城区鑫隆商务中心2号楼1703室不动产。
1、权利状况
(1)不动产权利状况
1)土地使用权
根据提供的编号为*A21084、*A21085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复印件记载, (略) 于2010年3月16日受让坐落为上城区钱江新城南星单元E-12、E-13的地块,宗地编号杭政储出[2009]73、74号,宗地面积依次为8203平方米、7155平方米,宗地用途均为商业金融业用地。
根据提供的编号为2023-DJZX022-*的《 (略)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记载,标的物不动产坐落为上城区钱江路258号,用途为商服用地,所在宗地土地使用权总面积为15358.00平方米,使用期限至2050年11月22日。限制信息:不动产:无查封,有抵押,宗地号*GB00087。不动产状况: (略) ,权证号(证明号)为浙(2017) (略) 不动产权第*号,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为出让,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登记日期为2017年09月21日,权利状态为现状。附记:本宗地建设项目竣工后三十日内,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用地情况复核验收。
权利人持有编号为浙(2017) (略) 不动产权第*号《不动产权证书》, (略) ,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坐落为上城区钱江路258号,不动产单元号为*GB00087W*,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商服用地,面积为15358.00㎡,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2050年11月22日止,权利其他状况:持证人: (略) ,附记:本宗地建设项目竣工后三十日内,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用地情况复核验收。
标的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为上述宗地的相应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期限至2050年11月22日。
2)在建工程
标的物的相关权利状况系根据《宸立案保全财产清单(首封权)(2021)浙01民初2626号/(2021)浙01执保539号》及《鑫隆商务中心评估表》。
标的物为上述批建的在建工程房产,坐落于上城区钱江路258号(上城区鑫隆商务中心1号楼、2号楼),房屋预测绘建筑面积合计为3677.58平方米,用途为非住宅,现处于停工状态中。具体权利状况如下表所示:
坐落 | 预测绘面积(㎡) |
2号楼1703室 | 220.91 |
(2)抵押权利状况
根据提供的编号为2023-DJZX022-*的《 (略)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记载,标的物所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已设立抵押,抵押状况如下:
抵押状况 | 抵押权人 | (略) 杭州分行 | 登记证明号 | 浙(2021) (略) 不动产证明第*号 |
抵押方式 | 最高额抵押 | |||
登记日期 | 2021年09月24日 | 债务履行期限(债权确定期间) | 2020年03月09日起2023年02月28日止 | |
附记 | 存在禁止或限制转让抵押不动产的约定担保范围依据抵押合同约定 抵押权首次登记时间为2020年4月24日 在建建筑物连同相应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抵押物范围详见抵押合同及清单 |
未见抵押注销凭证。
根据提供的《宸立案保全财产清单(首封权)(2021)浙01民初2626号/(2021)浙01执保539号》复印件记载,标的物在建工程已查封,无抵押。
(3)查封权利状况
根据提供的《宸立案保全财产清单(首封权)(2021)浙01民初2626号/(2021)浙01执保539号》复印件记载,标的物在建工程已查封,无抵押。
(4)居住权状况
根据提供的编号为2023-DJZX022-*的《 (略)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记载,居住权状况为无。
(5)异议状况
根据提供的编号为2023-DJZX022-*的《 (略)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记载,异议状况为无。
2、房地产实物状况
(1)土地实物状况
标的物土地 (略) (略) 上城区钱江路258号(上城区鑫隆商务中心1号楼、2号楼),所在小区宗地东北临吟潮路,东南邻富春路,西南临候潮东路,西北临钱江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
为相应分摊面积,土地利用现状为商服用地。
标的物所在小区土地形状较规则,宗地地势较平坦,地质、水文状况一般,土地平整,基础设施完备,较适宜作为商服用地。
(2)建筑物实物状况
标 (略) (略) 上城区鑫隆商务中心在建工程项目的其中一部分。“鑫隆商务中心”项目整体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外墙为玻璃及干挂石材组合的造型幕墙,地上总层数为19层,由地上1幢高6层的裙楼和3幢高13层的塔楼组成,塔楼建于6层裙房的屋顶之上,地下室为4层, (略) (略) 出具的杭预测字2014第424号《房地产测绘成果报告》,该项目地下部分建筑面积为53897.19平方米,地上部分建筑面积为75274.23平方米,其中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34550.36平方米,1号楼办公用房(46)套建筑面积为13801.52平方米,2号楼办公用房(46)套建筑面积为13035.00平方米。2幢塔楼内均配备2部客梯1部货梯,7-19层室内层高至承重梁净高约2.9米,至楼板净高约3.4米。非住宅在建工程实物状况如下:
楼号 | 房号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实物状况 |
2号楼 | 1703 | 220.91 | 位于地上17层、装修情况为毛坯、有弧露台、朝向朝北、西边套 |
实地查勘时,1号楼、2号楼及裙楼均已结顶,室外绿化等配套
工程已完成部分,根据提供的由浙江 (略) 于2022年12月30日出具的《监理月报》(JLYB2112)记载,标的物项目整体完工程度约为95%,其进度完成情况分析如下:
幢号 | 类别 | 施工进度 | 项目整体完工程度(%) | 建筑面积(㎡) |
1 | 建筑物 | 主体封顶,砌筑全部完成,完成100% | 95% | 总面积*平方米,地下56666平方米,地上73718平方米 |
建筑物外立面 | 外墙石材、铝板线条完成100%,玻璃完成95% | |||
设施设备 | 供水设施卫生洁具和水龙头安装完成,卫生间换气扇安装完成,VRV空调冷媒管及空调末端没有施工。完成总体应为95% | |||
室外工程 | 砼道路95%、景观绿化90%、零星工程90% | |||
2 | 建筑物 | 主体封顶,砌筑全部完成,完成100% | ||
建筑物外立面 | 外墙石材、铝板线条完成100%,玻璃完成95% | |||
设施设备 | 供水设施卫生洁具和水龙头安装完成,卫生间换气扇安装完成,VRV空调冷媒管及空调末端没有施工。完成总体应为95% | |||
室外工程 | 砼道路95%、景观绿化90%、零星工程90% | |||
3 | 建筑物 | 主体封顶,砌筑全部完成,完成100% | ||
建筑物外立面 | 外墙石材、铝板线条完成100%,玻璃完成95% | |||
设施设备 | 供水设施卫生洁具和水龙头安装完成,卫生间换气扇安装完成,VRV空调冷媒管及空调末端没有施工。完成总体应为95% | |||
室外工程 | 砼道路95%、景观绿化90%、零星工程90% | |||
裙房 | 建筑物外立面 | 裙房幕墙玻璃完成95%,石材完成95%, | ||
设施设备 | 供水设施卫生洁具和水龙头没有装,电梯设施商业通往地面层的2台自动扶梯没有装。商业区域内的空调风管支管,水管支管没有装,排烟烟系统油烟净化器没有安装,末端风机盘管没有安装,完成总体完成应为95%。 | |||
室外工程 | 砼道路95%、景观绿化90%、零星工程90% |
(标的物详细情况请见附件《评估报告》)
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20000元(或整倍数)。
特别提醒:
1.竞买人(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 (略) 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住房所在地的房管部门咨询,咨询电话0571-*; (略) 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1楼限购查档窗口,咨询电话0571-*。
2.拍卖成交确认后,因 (略) 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3.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买受人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的户籍、婚姻、社保(个税)等材料,及时向住房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住房限购核查,取得《 (略) 住房情况查询记录》后,至迟在拍卖公告要求的支付剩余价款最后十日 (略) 提交。 (略) 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过户裁定书,并在文书上载明过户将以买受人符合房产限购政策为前提。
住房属地为主城区: (略) 住保房管局综合办事大厅(平海路45号)三楼15号窗口,咨询电话:0571-*; (略) 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1楼限购查档窗口,咨询电话0571-*;
住房属地为萧山区:萧山区城厢街道人民路308号房产查档窗口,咨询电话:0571-*。
住房属地为余杭区:余杭区房产业和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余杭中心管理科,余杭区文一西路1500号 (略) 民之家,咨询电话:*。
住房属地为富阳区:富阳区鹿山街道江连街27号行政服务中心A座二楼C22窗口,咨询电话:0571-*。
住房属地为临平区:临平区住房保障和房产业服务中心,临平区南大 (略) 民之家一楼B区限购查档窗口,咨询电话:*。
4.根据有关规定,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有关房屋税费、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处、国土局等相关部门了解);
5.该项目现为在建工程,部分在建建筑物已销售,尚未办理竣工规划用地核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不动产过户条件未成就。目前处于停工状态,存在无法过户的风险。
6.标的物经处置拍卖后,买受人可申请办理预告登记,待过户条件成就后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7.评估报告作为拍卖文件的附件,竞买人务必在拍卖之前仔细阅读;
8.该房产可能存在其他的物业、房屋维修基金、水电煤等欠费情况请自行向物管及相关管理部门确认,所欠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9.本次拍卖信息已通过邮寄等方式通知被执行人,若无法收悉,特在此公示;
10.标的物的户口迁移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11.具体交接手 (略) 工作情况决定。
12.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及实际为准,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阅读标的物的信息。若本拍卖标的物有信息更新的,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本院 (略) (略) 国立公证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统一安排在2023年03月15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请各竞买人提前预约,并编辑短信[短信内容为:“看样人姓名+手机号码+标的物名称+看样人数”]发送至*作为看样登记。到现场后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看样。联系电话:0571-*、*。
三、拍卖方式: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四、转移登记、税费承担及垫缴税费退还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
水、电、物业管理、房屋维修基金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标的物原产权人(被执行人,下同)承担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缴后, (略) 申请退还已垫缴税费。买 (略) 退还已垫缴税费的,需提供以原产权人名义,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缴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要求与拍卖公告中房产地址信息一致。买受人应在收到过户裁定书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及时办理过户手续,缴纳相关的过户 (略) 申请退还已垫缴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垫缴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发还该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
对被执行人的历史欠缴税费,税务部门可依 (略) 申请受偿,但被执行人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对税务部门的申请不予支持。
五、异议
对本次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 (略) 联系。
六、利害关系人参与竞拍
与本次拍卖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优先购买权
本次拍卖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无优先购买权人。
(略) 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优先购买权 (略) 确认,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八、保证金缴纳
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
取得银行贷款资格的竞买人须在拍卖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 (略) 指定账户交付成交金额30%以上的首付款(开户单位: (略) (略) 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西湖支行;银行帐号:*5292)。取得银行贷款的买受人如若在交款期限内因银行拍卖按揭审批原因无法按时交纳余款的,在银行提供相关情况 (略) 核实属实的,方可延期交纳。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九、余款缴纳
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30 (略) 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1.银行付款方式:银 (略) 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 (略) (略) 执行款专户
收款银行:杭州银行西湖支行
收款账号:*5292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十、逾期付款及悔拍责任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 (略) 应立即通知买受人支付,买受人明确表示不支付的,法院认定其悔拍并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特殊情况需要延期付款的,买受人应书面申请,是 (略) 决定,但最长不超过一个月,且买受人应另行支付逾期付款期间被执行人承担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十一、交易平台
淘宝网司 (略) 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 (略) 《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本 (略) (略) 国立公证处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拍卖辅助服务将根据上述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该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除此之外,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十二、其它说明
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
关于提交委托他人、优先购买权人等材料以及签成交确认书的相关事宜请电话联系:李同志,0571-*或*。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1-*(孙法官)
0571-*( (略) 国立公证处)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监督电话:0571-*
联系地址: (略) 之江路768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竞买人如有银行贷款需求的,可向以下银行咨询。(淘宝页面上的一键贷款不在贷款范围内)
(略) (略) 庆春支行
联系地址: (略) 延安路320号。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个人贷款)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公司贷款)
(略) 复兴支行
联系地址: (略) 钱江路48号太和广场1楼。
电话:0571-*
中国 (略) 杭州西湖支行
联系地址: (略) 西湖区体育场路454号。
联系人:黄经理 电话:0571-*、*
中国 (略) 杭州西湖支行
联系地址: (略) 延安路300号.
联系人:周经理 电话:*(个人贷款)
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公司贷款)
(略) 杭州高新支行
联系地址: (略) 教工路168号。
联系人:金小姐 电话:*(公司贷款)
联系人:姜先生 电话:*(个人贷款)
中国建设银行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联系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6号大街3号路口建设银行
联系人:许经理 电话:*
(略) 杭州分行
联系人:车女士 电话:*
电话:*
上海浦东 (略) 杭州分行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
杭州联合农村 (略) 营业部
联系人:章女士 电话:*
浙江萧山农村 (略)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0571-*、*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
(略) 杭州分行
电话:0571-*
联系人:郑先生 *
(略) 杭州分行
联系人:沈先生 电话:0571-*、*
联系人:潘先生 电话:0571-*、*
(略) (略)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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