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氏数智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项目交易公告
皇氏数智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项目交易公告
标的名称 | (略) 100%股权 | 项目编号 | BBWCQJY23-141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年2月22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3月6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 ||||||||||||
标的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略) | ||||||||||
注册地(住所) | (略) 海曙区集士港镇集仕芯谷4幢504-6室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略)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法定代表人 | 杨洪军 | ||||||||||
成立时间 | 2019年5月5日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0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MA2GQGTM5Q | 所属行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食品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演出经纪;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评估;工程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卫生洁具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餐饮管理;日用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食品用洗涤剂销售;文艺创作;电影摄制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摄影扩印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
职工人数 | 3人 其中:在岗3人,离退0人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略) | 100% | |||||||||||
内部决议 | 《 (略) 关于公开挂牌 (略) 100%股权的决定》 | ||||||||||||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 ||||||||||||
2021年度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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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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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名称 | / |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3年1月 | 1.76 | -37.62 | -37.43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合并会计报表 | 65,987.84 | 60,070.90 | 5,916.94 | ||||||||||
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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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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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余姚中禾信 (略) | 评估报告书号 | 余中禾信评报字[2023]第009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核准(备案)号 | /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略) | ||||||||||||
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万元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
55,125.07 | 50,392.26 | 4,732.81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4,732.81 | ||||||||||||
转让方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略) | |||||||||||
注册地(住所) | (略) 高新区丰达路65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80U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略) (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略)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不适用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 (略) | |||||||||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 (略)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并非通过流质取得所有权;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特别告知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是,事项包括: 1.截至本公告日,转让方 (略) (略) (以下简称“筑望科技”)享有债权共计7,549.48万元,该笔欠款仍由筑望科技负责并于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18个月内全部偿还,受让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2.皇氏集团对转让标的享有债权共计48,284.8335万元,该笔欠款仍由转让标的负责并于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18个月内全部偿还,受让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3.2022年12月,皇氏集团将所持有的皇氏(广西) (略) (以下简称“ (略) ”)100%股权转让给转让标的,转让标的应支付皇氏集团股权转让款2,098万元。该笔欠款仍由转让标的负责并于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18个月内全部偿还,受让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不涉及 |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略) 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否 | ||||||||||||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否 | ||||||||||||
其他披露内容 | 1.风险提示。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信息公告及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视为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全部接受股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转让标的和标的企业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交易所、转让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2.标的企业介绍: (略) (以下简称“皇氏数智”)是2019年5月,由皇氏集团出资成立的企业,注册资本10,000万元,皇氏集团持股占比100%。皇氏数智旗下包括皇氏(广西) (略) 、 (略) (略) 、 (略) 东岳数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臻 (略) 、浙江 (略) 5家公司,涉及信息服 (略) 建设运营等产业。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皇氏数智未经审计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总额65,021.56万元,负债总额59,067.19万元,净资产5,954.37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22.85万元,净利润-1,162.22万元。 3.《评估报告》等资料在交易所备查。 4.根据评估报告特别事项显示: (1)本次评估范围仅以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申报表为准。资产评估机构没有对被评估单位除评估申报表列示的资产负债以外是否还拥有其他资产、负债、或有项目等进行调查和考虑。 (2)本次评估未考虑评估增值而产生的相关税费。对评估对象所涉及到的所有税费,在评估目的实现时,应由税务机关根据国家税法的规定据实征收,并由税法规定的纳税人承担,具体税额在本次评估报告中未作调整。在评估目的实现时,所有税费应以主管税务部门核定数字为准,主管税务部门核定金额与账面记载不符时,应据之调整评估结果。 (3)本报告评估结果是对2022年12月31日这一基准日所评估企业资产价值的客观公允反映,资产评估机构对这一基准日以后该资产价值发生的重大变化不负任何责任。 (4)本次评估存货156,000,000.00元(含税)系2020年6月向杭州 (略) 采购的AI智能视觉开发平台项目商汤设备;由于供应商2022年12月30日产品报价单现有价值为109,183,199.08元(含税),计提存货减值准备46,816,800.92元(含税);请报告使用者关注。 (5)本次评估的长期股权投资被投 (略) 挑 (略) ,工商登记股东为: (略) (略) 出资1,020万元,持股比例51%;上海喜楠企业管理中心出资980万元,持股比例49%。根据2020年12月 (略) 与上海喜楠企业管理中心签订的代持股协议书, (略) (略) 挑 (略) 出资980万元,持股比例49%,由上海喜楠企业管理中心代为持股,实 (略) 所有;请报告使用者关注。 (6)本次评估的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企业皇氏(广西) (略) ,根据2022年12月28日皇氏(广西) (略) 股权转让协议书 (略) 将其持有的皇氏(广西) (略) 的出资额1,0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100%)的股权以人币2,098万元的价格转 (略) ,于2023年1月12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皇氏(广西) (略) 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收资本816万元;其中皇氏数智认缴出资额1,000万元,持股比例100%,实缴816万元;尚未实缴184万元,出资期限:2035年12月31日前;请报告使用者关注。 (7)本次评估的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企业宁波臻 (略) ,注册资本200万元,实收资本100万元;其中吴冰认缴出资额100万元,持股比例50%,实缴50万元;皇氏数智认缴出资额100万元,持股比例50%,实缴50万元;皇氏数智尚未实缴50万元,出资期限:2040年5月31日前,请报告使用者关注。 (8)本次评估的长期股权投资非控股型企业共四家: (略) 挑 (略) 、 (略) 东岳数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宁波臻 (略) ,2022年度均无营业收入,本次评估按照被投资企业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出资比例乘以被投资企业财务报表中的净资产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值;浙江 (略) 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63,593,462.94元,皇氏数智于2021年12月通过增资扩股取得其股权,根据华宇信德(北京) (略) 于2021年12月11日出具的华宇信德评字[2021]第K2-031号浙江 (略) 股权价值评估报告评估值为12,870万元,双方认定增资前的估值为12,870万元,皇氏数智以10,425万元的债权出资,增资后的估值为23,295万元,本次评估按照被投资企业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出资比例乘以被投资企业增资后的估值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值;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对其提供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资产评估机构不对其提供财务报表发表意见;请报告使用者关注。 (9)本次评估结果未考虑由于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也未考虑委估股权流动性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10)本报告含有若干附件,附件构成本报告之重要组成部分,与本报告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且附件与报告正文配套使用方有效。 (11)本次评估评估意见仅作为委托人进行资产交易的价值参考依据,而不能取代交易各方进行资产交易价格的决定。 其他未尽事项请意向受让方查阅相关备查资料。 5.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竞价服务费的,经过交易所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 ||||||||||||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万元) | 4,732.81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于《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内支付本次股权转让款总额的30%,于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支付股权转让款总额的21%,于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支付剩余49%股权转让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存续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标的交割 | 分期付款:受让方付清首笔交易价款且转受让双方支付竞价服务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转受让双方签署《场外交割申请》,《场外交割申请》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凭交易凭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期间损益。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股权对应的标的企业的亏损或盈利均由受让方承担或享有,不因过渡期损益调整成交价格。 2.人员安置。不涉及 3.债权债务。 1.转让方皇氏集团对筑望科技享有债权共计7,549.48万元,该笔欠款仍由筑望科技负责并于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18个月内全部偿还。 2.转让方皇氏集团对皇氏数智享有债权共计48,284.8335万元,该笔欠款仍由皇氏数智负责并于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18个月内全部偿还。 3.皇氏数智应支付皇氏 (略) 100%股权款2,098万元,该笔欠款仍由皇氏数智负责并于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18个月内全部偿还,受让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4.连带担保责任。筑望科技对皇氏集团的欠款、皇氏数智对皇氏集团的欠款由受让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5.税费承担。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相关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双方各自承担。 6.成交签约。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纸质报名材料前往交易所(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签署《成交确认书》,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签约地点: (略) 高新区丰达路65号) 7.交易价款。 分期付款:在《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将首付款(成交价的30%)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剩余款项按以下时间《交易合同》约定支付到转让方指定账号:于《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支付成交价的21%,于《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支付成交价的49%。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8.交易价款结转 分期付款:交易所在足额收到首付款、竞价服务费及转受让双方同意结转价款的书面文件(或完成股权工商变更登记的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的交易价款结转到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 ||||||||||||
交易指南 | 竞价须知 | 竞买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买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年2月22日 至 2023年3月6日 | |||||||||||
报名手续 |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有关材料,并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受让方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需上传的材料包括: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 (3)企业决策机构(如股东会、董事会等)关于同意受让产权的决议(适用法人、非法人组织) 交易所在收到意向受让方上传的材料之日起予以审核,交易所将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反馈,报名材料需要完善的,意向受让方最迟应在限时报价开始之前半小时内按照交易所的要求上传需要补充、更正的报名材料。 3.意向受让方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以短信方式向其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意向受让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 4.成交后,受让方凭以下纸质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3)企业决策机构(如股东会、董事会等)关于同意受让产权的决议。 5.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2)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佰万元整(¥1,000,000.00),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在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如该违约情形是在交易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或《交易合同》等成交文件后出现的,还须扣除转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 交易所扣除转受让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2)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3)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4)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5)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6)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成功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及报名需要交纳的其他款项后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交易所有权决定是否扣除优先权人以外的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交易服务费用(以挂牌价为核算基数)后,将剩余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补偿结转给转让方。一旦有意向受让方(无论是否为优先权人)应价,交易所则不予扣除未应价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 4.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3.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竞买人的交易保证金优先扣除应付给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自动转为项目的成交价款,金额不足的,竞买人应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补足。。 4.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 | 500,000.00元/次 | |||||||||
自由竞价 时间 | 2023年2月22日12:00 至 2023年3月8日12:00 | 延时竞价 周期 | 180秒 | ||||||||||
服务费 | 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附件下载 | |||||||||||||
联系方式 | 标的咨询 | 熊经理 0771-* | |||||||||||
技术支持 | 报名咨询:覃经理 0771-*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 ||||||||||||
单位地址 |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交易所) | ||||||||||||
其 他 | / | ||||||||||||
特别声明 | 对于与(意向)竞买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如违约情形、违约责任等),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
标的名称 | (略) 100%股权 | 项目编号 | BBWCQJY23-141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年2月22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3月6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 ||||||||||||
标的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略) | ||||||||||
注册地(住所) | (略) 海曙区集士港镇集仕芯谷4幢504-6室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略)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法定代表人 | 杨洪军 | ||||||||||
成立时间 | 2019年5月5日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0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MA2GQGTM5Q | 所属行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食品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演出经纪;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评估;工程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卫生洁具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餐饮管理;日用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食品用洗涤剂销售;文艺创作;电影摄制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摄影扩印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
职工人数 | 3人 其中:在岗3人,离退0人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略) | 100% | |||||||||||
内部决议 | 《 (略) 关于公开挂牌 (略) 100%股权的决定》 | ||||||||||||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 ||||||||||||
2021年度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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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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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名称 | / |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3年1月 | 1.76 | -37.62 | -37.43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合并会计报表 | 65,987.84 | 60,070.90 | 5,916.94 | ||||||||||
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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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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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余姚中禾信 (略) | 评估报告书号 | 余中禾信评报字[2023]第009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核准(备案)号 | /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略) | ||||||||||||
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万元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
55,125.07 | 50,392.26 | 4,732.81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4,732.81 | ||||||||||||
转让方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略) | |||||||||||
注册地(住所) | (略) 高新区丰达路65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80U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略) (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略)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不适用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 (略) | |||||||||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 (略)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并非通过流质取得所有权;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特别告知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是,事项包括: 1.截至本公告日,转让方 (略) (略) (以下简称“筑望科技”)享有债权共计7,549.48万元,该笔欠款仍由筑望科技负责并于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18个月内全部偿还,受让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2.皇氏集团对转让标的享有债权共计48,284.8335万元,该笔欠款仍由转让标的负责并于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18个月内全部偿还,受让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3.2022年12月,皇氏集团将所持有的皇氏(广西) (略) (以下简称“ (略) ”)100%股权转让给转让标的,转让标的应支付皇氏集团股权转让款2,098万元。该笔欠款仍由转让标的负责并于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18个月内全部偿还,受让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不涉及 |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略) 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否 | ||||||||||||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否 | ||||||||||||
其他披露内容 | 1.风险提示。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信息公告及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视为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全部接受股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转让标的和标的企业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交易所、转让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2.标的企业介绍: (略) (以下简称“皇氏数智”)是2019年5月,由皇氏集团出资成立的企业,注册资本10,000万元,皇氏集团持股占比100%。皇氏数智旗下包括皇氏(广西) (略) 、 (略) (略) 、 (略) 东岳数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臻 (略) 、浙江 (略) 5家公司,涉及信息服 (略) 建设运营等产业。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皇氏数智未经审计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总额65,021.56万元,负债总额59,067.19万元,净资产5,954.37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22.85万元,净利润-1,162.22万元。 3.《评估报告》等资料在交易所备查。 4.根据评估报告特别事项显示: (1)本次评估范围仅以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申报表为准。资产评估机构没有对被评估单位除评估申报表列示的资产负债以外是否还拥有其他资产、负债、或有项目等进行调查和考虑。 (2)本次评估未考虑评估增值而产生的相关税费。对评估对象所涉及到的所有税费,在评估目的实现时,应由税务机关根据国家税法的规定据实征收,并由税法规定的纳税人承担,具体税额在本次评估报告中未作调整。在评估目的实现时,所有税费应以主管税务部门核定数字为准,主管税务部门核定金额与账面记载不符时,应据之调整评估结果。 (3)本报告评估结果是对2022年12月31日这一基准日所评估企业资产价值的客观公允反映,资产评估机构对这一基准日以后该资产价值发生的重大变化不负任何责任。 (4)本次评估存货156,000,000.00元(含税)系2020年6月向杭州 (略) 采购的AI智能视觉开发平台项目商汤设备;由于供应商2022年12月30日产品报价单现有价值为109,183,199.08元(含税),计提存货减值准备46,816,800.92元(含税);请报告使用者关注。 (5)本次评估的长期股权投资被投 (略) 挑 (略) ,工商登记股东为: (略) (略) 出资1,020万元,持股比例51%;上海喜楠企业管理中心出资980万元,持股比例49%。根据2020年12月 (略) 与上海喜楠企业管理中心签订的代持股协议书, (略) (略) 挑 (略) 出资980万元,持股比例49%,由上海喜楠企业管理中心代为持股,实 (略) 所有;请报告使用者关注。 (6)本次评估的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企业皇氏(广西) (略) ,根据2022年12月28日皇氏(广西) (略) 股权转让协议书 (略) 将其持有的皇氏(广西) (略) 的出资额1,0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100%)的股权以人币2,098万元的价格转 (略) ,于2023年1月12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皇氏(广西) (略) 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收资本816万元;其中皇氏数智认缴出资额1,000万元,持股比例100%,实缴816万元;尚未实缴184万元,出资期限:2035年12月31日前;请报告使用者关注。 (7)本次评估的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企业宁波臻 (略) ,注册资本200万元,实收资本100万元;其中吴冰认缴出资额100万元,持股比例50%,实缴50万元;皇氏数智认缴出资额100万元,持股比例50%,实缴50万元;皇氏数智尚未实缴50万元,出资期限:2040年5月31日前,请报告使用者关注。 (8)本次评估的长期股权投资非控股型企业共四家: (略) 挑 (略) 、 (略) 东岳数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宁波臻 (略) ,2022年度均无营业收入,本次评估按照被投资企业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出资比例乘以被投资企业财务报表中的净资产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值;浙江 (略) 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63,593,462.94元,皇氏数智于2021年12月通过增资扩股取得其股权,根据华宇信德(北京) (略) 于2021年12月11日出具的华宇信德评字[2021]第K2-031号浙江 (略) 股权价值评估报告评估值为12,870万元,双方认定增资前的估值为12,870万元,皇氏数智以10,425万元的债权出资,增资后的估值为23,295万元,本次评估按照被投资企业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出资比例乘以被投资企业增资后的估值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值;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对其提供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资产评估机构不对其提供财务报表发表意见;请报告使用者关注。 (9)本次评估结果未考虑由于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也未考虑委估股权流动性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10)本报告含有若干附件,附件构成本报告之重要组成部分,与本报告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且附件与报告正文配套使用方有效。 (11)本次评估评估意见仅作为委托人进行资产交易的价值参考依据,而不能取代交易各方进行资产交易价格的决定。 其他未尽事项请意向受让方查阅相关备查资料。 5.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竞价服务费的,经过交易所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 ||||||||||||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万元) | 4,732.81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于《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内支付本次股权转让款总额的30%,于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支付股权转让款总额的21%,于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支付剩余49%股权转让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存续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标的交割 | 分期付款:受让方付清首笔交易价款且转受让双方支付竞价服务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转受让双方签署《场外交割申请》,《场外交割申请》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凭交易凭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期间损益。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股权对应的标的企业的亏损或盈利均由受让方承担或享有,不因过渡期损益调整成交价格。 2.人员安置。不涉及 3.债权债务。 1.转让方皇氏集团对筑望科技享有债权共计7,549.48万元,该笔欠款仍由筑望科技负责并于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18个月内全部偿还。 2.转让方皇氏集团对皇氏数智享有债权共计48,284.8335万元,该笔欠款仍由皇氏数智负责并于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18个月内全部偿还。 3.皇氏数智应支付皇氏 (略) 100%股权款2,098万元,该笔欠款仍由皇氏数智负责并于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18个月内全部偿还,受让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4.连带担保责任。筑望科技对皇氏集团的欠款、皇氏数智对皇氏集团的欠款由受让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5.税费承担。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相关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双方各自承担。 6.成交签约。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纸质报名材料前往交易所(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签署《成交确认书》,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签约地点: (略) 高新区丰达路65号) 7.交易价款。 分期付款:在《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将首付款(成交价的30%)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剩余款项按以下时间《交易合同》约定支付到转让方指定账号:于《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支付成交价的21%,于《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支付成交价的49%。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8.交易价款结转 分期付款:交易所在足额收到首付款、竞价服务费及转受让双方同意结转价款的书面文件(或完成股权工商变更登记的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的交易价款结转到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 ||||||||||||
交易指南 | 竞价须知 | 竞买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买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年2月22日 至 2023年3月6日 | |||||||||||
报名手续 |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有关材料,并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受让方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需上传的材料包括: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 (3)企业决策机构(如股东会、董事会等)关于同意受让产权的决议(适用法人、非法人组织) 交易所在收到意向受让方上传的材料之日起予以审核,交易所将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反馈,报名材料需要完善的,意向受让方最迟应在限时报价开始之前半小时内按照交易所的要求上传需要补充、更正的报名材料。 3.意向受让方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以短信方式向其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意向受让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 4.成交后,受让方凭以下纸质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3)企业决策机构(如股东会、董事会等)关于同意受让产权的决议。 5.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2)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佰万元整(¥1,000,000.00),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在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如该违约情形是在交易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或《交易合同》等成交文件后出现的,还须扣除转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 交易所扣除转受让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2)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3)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4)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5)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6)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成功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及报名需要交纳的其他款项后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交易所有权决定是否扣除优先权人以外的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交易服务费用(以挂牌价为核算基数)后,将剩余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补偿结转给转让方。一旦有意向受让方(无论是否为优先权人)应价,交易所则不予扣除未应价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 4.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3.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竞买人的交易保证金优先扣除应付给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自动转为项目的成交价款,金额不足的,竞买人应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补足。。 4.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 | 500,000.00元/次 | |||||||||
自由竞价 时间 | 2023年2月22日12:00 至 2023年3月8日12:00 | 延时竞价 周期 | 180秒 | ||||||||||
服务费 | 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附件下载 | |||||||||||||
联系方式 | 标的咨询 | 熊经理 0771-* | |||||||||||
技术支持 | 报名咨询:覃经理 0771-*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 ||||||||||||
单位地址 |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交易所) | ||||||||||||
其 他 | / | ||||||||||||
特别声明 | 对于与(意向)竞买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如违约情形、违约责任等),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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