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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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北海市2023年第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市地产交易中心 (略) (略) 场2023-02-22 10:27发表于广西


公告摘要:

铁山港玉铁高速交营闸公路东南71039.44平方米(折106.56亩)环卫用地,起始价为人民币5385万元,竞买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2693万元。

报名时间: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3月31日;

挂牌时间: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4月4日16时。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出让方式公开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2023GC02002

土地位置:铁山港玉铁高速交营闸公路东南

出让面积:71039.44平方米(折106.56亩,具体面积以实测为准)

土地用途:环卫用地

容积率:--

建筑系数:--

绿地率:--

出让年限:50年

备注: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鉴于该项目临近高速公路,项目须高标准建设,进行景观遮挡和环境美化,不得产生异味以免对周边造成不良影响。须统筹做好后期项目扩容与东侧石英砂矿区的用地衔接。竞得人须按照铁山港区政府制订的一般固体废物填埋场的管理规定进行使用和运营,详见《 (略) 铁山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山港区一般固体废物填埋场管理办法的通知》(北铁政办函〔2023〕3号)。项目开工建设前须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报批手续, (略) 生态环境局对项目环境影响进行监管。

上述地块按现状出让,其余详见该宗地的规划设计要点

二、出让方式:该宗地以协议出让方式出让,用地意向人已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公告期满(公告期为30日,即2023年2月22日至2023年3月23日),如无其他意向者则将该宗地协议出让给该意向人,如有其他意向者,则自动转为挂牌出让,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5385万元(折50.53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693万元,每次竞价加价最低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挂牌时间为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4月4日16时,2023年3月24日起接受办理报名手续,申请人可于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3月3 (略) 长青 (略) 地产交易中心招拍挂业务窗口交纳竞买履约保证金,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办理报名手续。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设有出让底价,竞得价格必须不低于底价)。

三、竞买申请人范围:(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对竞买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二)竞买 (略) 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本期土地竞买:1、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1年以上的;2、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三)因失信行为被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竞买。

四、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本期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2月22日至2023年3月2 (略) 长青 (略) 地产交易中心招拍挂业务窗口获取出让文件。

五、挂牌地点:该宗地如转为挂牌出让,挂牌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六、成交价款支付及说明:如成交价款在3000万元以上,1亿元(含1亿元)以下的,自地块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其中,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的50%,自地块成交之日起2个月内再缴纳成交价款的30%,余款自地块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如成交价款在1亿元以上,3亿元(含3亿元)以下的,自地块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其中,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50%,自地块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再缴纳成交价款30%,余款自地块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如成交价款在3亿元以上,10亿元(含10亿元)以下的,自地块成交之日起9个月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其中,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50%,自地块成交之日起5个月内再缴纳成交价款30%,余款自地块成交之日起9个月内缴清。如成交价款在10亿元以上的,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年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50%,自地块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再缴纳成交价款30%,余款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年内缴清。在地块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的50%的前提下,余款在上述缴款期限内缴款确有困难的,经申请批准可适当延长缴款期限,但缴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并需按欠缴金额及逾期缴款时间,按每天1‰计收违约金;经延长缴款期限仍未缴清成交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竞得人原缴纳的土地定金(即竞买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缴纳的成交价款扣除土地定金外余款(不计利息)退还竞得人,并保留依法追索赔偿政府损失的权利。

土地契税、印花税(由竞得人缴纳部分)由竞得人按规定另行缴纳。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略) 长青 (略) 地产交易中心

联系人:谢先生、陈先生

联系电话:0779-*、0779-*

开户单位: (略) 地产交易中心

开户行及账号列表:

序号

开户行

账号

1

(略) 深圳路支行

*00008

2

(略) 银河支行

*57

3

中行北海分行

*

4

(略) 农村信用合作社西塘信用社

*415

5

广西北部湾银行北海分行

*

6

交行北海分行四川路支行

**

7

兴业银行北海分行

*589

8

桂林银行北海分行

*010

9

工商银行北海分行营业部

*5288

八、 (略) 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略) 自然资源局

(略) 地产交易中心

2023年2月22日


北海市2023年第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市地产交易中心 (略) (略) 场2023-02-22 10:27发表于广西


公告摘要:

铁山港玉铁高速交营闸公路东南71039.44平方米(折106.56亩)环卫用地,起始价为人民币5385万元,竞买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2693万元。

报名时间: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3月31日;

挂牌时间: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4月4日16时。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出让方式公开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2023GC02002

土地位置:铁山港玉铁高速交营闸公路东南

出让面积:71039.44平方米(折106.56亩,具体面积以实测为准)

土地用途:环卫用地

容积率:--

建筑系数:--

绿地率:--

出让年限:50年

备注: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鉴于该项目临近高速公路,项目须高标准建设,进行景观遮挡和环境美化,不得产生异味以免对周边造成不良影响。须统筹做好后期项目扩容与东侧石英砂矿区的用地衔接。竞得人须按照铁山港区政府制订的一般固体废物填埋场的管理规定进行使用和运营,详见《 (略) 铁山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山港区一般固体废物填埋场管理办法的通知》(北铁政办函〔2023〕3号)。项目开工建设前须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报批手续, (略) 生态环境局对项目环境影响进行监管。

上述地块按现状出让,其余详见该宗地的规划设计要点

二、出让方式:该宗地以协议出让方式出让,用地意向人已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公告期满(公告期为30日,即2023年2月22日至2023年3月23日),如无其他意向者则将该宗地协议出让给该意向人,如有其他意向者,则自动转为挂牌出让,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5385万元(折50.53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693万元,每次竞价加价最低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挂牌时间为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4月4日16时,2023年3月24日起接受办理报名手续,申请人可于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3月3 (略) 长青 (略) 地产交易中心招拍挂业务窗口交纳竞买履约保证金,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办理报名手续。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设有出让底价,竞得价格必须不低于底价)。

三、竞买申请人范围:(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对竞买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二)竞买 (略) 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本期土地竞买:1、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1年以上的;2、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三)因失信行为被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竞买。

四、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本期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2月22日至2023年3月2 (略) 长青 (略) 地产交易中心招拍挂业务窗口获取出让文件。

五、挂牌地点:该宗地如转为挂牌出让,挂牌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六、成交价款支付及说明:如成交价款在3000万元以上,1亿元(含1亿元)以下的,自地块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其中,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的50%,自地块成交之日起2个月内再缴纳成交价款的30%,余款自地块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如成交价款在1亿元以上,3亿元(含3亿元)以下的,自地块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其中,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50%,自地块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再缴纳成交价款30%,余款自地块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如成交价款在3亿元以上,10亿元(含10亿元)以下的,自地块成交之日起9个月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其中,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50%,自地块成交之日起5个月内再缴纳成交价款30%,余款自地块成交之日起9个月内缴清。如成交价款在10亿元以上的,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年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50%,自地块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再缴纳成交价款30%,余款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年内缴清。在地块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的50%的前提下,余款在上述缴款期限内缴款确有困难的,经申请批准可适当延长缴款期限,但缴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并需按欠缴金额及逾期缴款时间,按每天1‰计收违约金;经延长缴款期限仍未缴清成交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竞得人原缴纳的土地定金(即竞买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缴纳的成交价款扣除土地定金外余款(不计利息)退还竞得人,并保留依法追索赔偿政府损失的权利。

土地契税、印花税(由竞得人缴纳部分)由竞得人按规定另行缴纳。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略) 长青 (略) 地产交易中心

联系人:谢先生、陈先生

联系电话:0779-*、0779-*

开户单位: (略) 地产交易中心

开户行及账号列表:

序号

开户行

账号

1

(略) 深圳路支行

*00008

2

(略) 银河支行

*57

3

中行北海分行

*

4

(略) 农村信用合作社西塘信用社

*415

5

广西北部湾银行北海分行

*

6

交行北海分行四川路支行

**

7

兴业银行北海分行

*589

8

桂林银行北海分行

*010

9

工商银行北海分行营业部

*5288

八、 (略) 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略) 自然资源局

(略) 地产交易中心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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