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环境卫生所餐厨废油处理一批
磐安县环境卫生所餐厨废油处理一批
标的名称 | 磐安县环境卫生所餐厨废油处理一批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 资产来源 | 其他 |
其他披露内容 |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2、本次转让标的为一批餐厨废油,预估重量合计约为25吨。转让标的资产按实际现状,实际重量以过磅核算为准。金华产权交易所根据成交价进行暂定价款结算,在标的实际交割(过磅)中对于超出或未达预估重量的部分则以实际成交单价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行结算,多退少补,不计息〖实际成交单价(元/吨)=成交价(元)÷25吨(预估重量),成交单价小数点后采用“进一法”保留2位小数〗;当实际过磅重量达到25吨时,由转让方确认还有多余且需受让方继续受让时,受让方必须在接到转让方通知后当日一次性预交5万元至指定账户(户名: (略) 账号:* 开户银行:浙江磐安农村 (略) 恒业支行)后再运输,若有剩余,则仍以实际成交单价由转、受让双方自行结算,多退少补(不计息),依此类推;逾期不缴纳的,转让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受让方应立即停止外运,已外运部分按双倍实际成交单价计算价款。3、竞买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废弃油脂回收资质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执行标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油脂类回收、加工或销售等)4、转让标的过磅地点、方式由转让方指定(有过磅费),由转、受让双方共同办理过磅称重手续,确定标的重量,计算成交金额,并由转、受让双方签署过磅确认单。5、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6、公告披露的标的餐厨废油数量、品质等参数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过磅、展示为准。标的按废油处置,不保证其具有原用途,不对标的瑕疵进行任何形式的担保。如受让方按原用途使用后使用造成危险或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7、挂牌期间意向方可到标的存放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线上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标的 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现状均已认可及确认。8、标的现场统一看样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一天,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地点磐安县餐厨处理中心。联系电话:0579-*。9、受让方提取标的时涉及的搬运、装卸、运输、过磅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提取过程中造成转让方或第三方设施设备损毁、发生人身伤害等安全事故的,一切法律、安全及经济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10、受让方提取标的结束后,须将标的存放现场清理干净。11、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2、本次转让标的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 (略) 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相关内容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13、意向方报名可自行下载或向交易所联系人索取报名材料,联系人:曹女士,联系电话:0579-* ,地址:磐安县安文街道文溪南88号2楼211室。 | ||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 / |
转让方名称 | 磐安县环境卫生所 | ||
注册地 | 磐安县安文街道新兴街328号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4X |
交易条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转让底价(万元) | 12.375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价款支付方式 | 《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50000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金 (略) ,开户行:工行金华开发区支行,账号:*9644),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二、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均不涉及相关税款,转让方 (略) 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三、受让方必须在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四、受让方必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五、受让方必须在转让方发出交割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交接标的物。六、受让方必须在交割完成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全提取标的物,受让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全提取标的物。 七、受让方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标准进行规范、合法处置。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竞买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废弃油脂回收资质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执行标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油脂类回收、加工或销售等)。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应当符合相应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5.00 |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
处置方式 | |||
展示时间 | 2023年2月27日一天,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 ||
展示地点 | 磐安县餐厨处理中心 | ||
联系人姓名 | 曹女士 | ||
联系人电话 | 0579-* |
其他 | 该批待处置餐厨处理中心自2019年9月进行技改扩容,运行至今,30立方储油罐目前已接近满溢状态,数量约25吨。具体情况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 |
附件资料 | 公示附件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法人授权委托书.docx、实地勘察证明.docx、特别事项约定.docx、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资产交易合同(样稿).docx |
材料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曹女士 | 电话 | 0579-* |
手机号 | * |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略) 婺城区八一南街387号八楼 | 网址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陈先生 | 电话 |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网址 |
标的名称 | 磐安县环境卫生所餐厨废油处理一批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 资产来源 | 其他 |
其他披露内容 |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2、本次转让标的为一批餐厨废油,预估重量合计约为25吨。转让标的资产按实际现状,实际重量以过磅核算为准。金华产权交易所根据成交价进行暂定价款结算,在标的实际交割(过磅)中对于超出或未达预估重量的部分则以实际成交单价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行结算,多退少补,不计息〖实际成交单价(元/吨)=成交价(元)÷25吨(预估重量),成交单价小数点后采用“进一法”保留2位小数〗;当实际过磅重量达到25吨时,由转让方确认还有多余且需受让方继续受让时,受让方必须在接到转让方通知后当日一次性预交5万元至指定账户(户名: (略) 账号:* 开户银行:浙江磐安农村 (略) 恒业支行)后再运输,若有剩余,则仍以实际成交单价由转、受让双方自行结算,多退少补(不计息),依此类推;逾期不缴纳的,转让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受让方应立即停止外运,已外运部分按双倍实际成交单价计算价款。3、竞买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废弃油脂回收资质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执行标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油脂类回收、加工或销售等)4、转让标的过磅地点、方式由转让方指定(有过磅费),由转、受让双方共同办理过磅称重手续,确定标的重量,计算成交金额,并由转、受让双方签署过磅确认单。5、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6、公告披露的标的餐厨废油数量、品质等参数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过磅、展示为准。标的按废油处置,不保证其具有原用途,不对标的瑕疵进行任何形式的担保。如受让方按原用途使用后使用造成危险或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7、挂牌期间意向方可到标的存放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线上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标的 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现状均已认可及确认。8、标的现场统一看样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一天,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地点磐安县餐厨处理中心。联系电话:0579-*。9、受让方提取标的时涉及的搬运、装卸、运输、过磅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提取过程中造成转让方或第三方设施设备损毁、发生人身伤害等安全事故的,一切法律、安全及经济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10、受让方提取标的结束后,须将标的存放现场清理干净。11、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2、本次转让标的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 (略) 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相关内容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13、意向方报名可自行下载或向交易所联系人索取报名材料,联系人:曹女士,联系电话:0579-* ,地址:磐安县安文街道文溪南88号2楼211室。 | ||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 / |
转让方名称 | 磐安县环境卫生所 | ||
注册地 | 磐安县安文街道新兴街328号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4X |
交易条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转让底价(万元) | 12.375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价款支付方式 | 《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50000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金 (略) ,开户行:工行金华开发区支行,账号:*9644),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二、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均不涉及相关税款,转让方 (略) 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三、受让方必须在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四、受让方必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五、受让方必须在转让方发出交割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交接标的物。六、受让方必须在交割完成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全提取标的物,受让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全提取标的物。 七、受让方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标准进行规范、合法处置。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竞买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废弃油脂回收资质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执行标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油脂类回收、加工或销售等)。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应当符合相应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5.00 |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
处置方式 | |||
展示时间 | 2023年2月27日一天,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 ||
展示地点 | 磐安县餐厨处理中心 | ||
联系人姓名 | 曹女士 | ||
联系人电话 | 0579-* |
其他 | 该批待处置餐厨处理中心自2019年9月进行技改扩容,运行至今,30立方储油罐目前已接近满溢状态,数量约25吨。具体情况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 |
附件资料 | 公示附件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法人授权委托书.docx、实地勘察证明.docx、特别事项约定.docx、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资产交易合同(样稿).docx |
材料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曹女士 | 电话 | 05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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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略) 婺城区八一南街387号八楼 | 网址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陈先生 |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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