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报废厨房设备等一批
金华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报废厨房设备等一批
标的名称 | 金华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报废厨房设备等一批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其他披露内容 | 一、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二、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三、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四、公告披露的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参数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标的按废品处置,不保证其具有原用途,不对标的瑕疵进行任何形式的担保。如受让方按原用途使用或拆解拼装后使用造成危险或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五、信息披露截止日期前,意向方可到标的存放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实地看样时,须积极配合疫情防控要求戴口罩。意向方线上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标的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现状均已认可及确认。六、标的现场展示时间:2023年2月28日,上午9:00-11:00止,下午14:30-16:30。看货地址:金华开放大学(人民东路1071号)、(清照路18号校区)、(芙苑路255号校区),看货联系电话:黄老师*、 (略) 第一中等职业学校(罗店镇水厂路北),看货联系电话:卢老师*;人民西路校区,看货联系电话:刘老师*.七、受让方不得在提货现场对标的物进行分解或切割,提取标的时涉及的搬运、装卸、运输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提取过程中造成转让方或第三人设施设备损毁、发生人身伤害等安全事故的,一切法律、安全及经济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八、受让方提取标的结束后,须将标的存放现场清理干净。九、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十、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6%,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十一、意向方报名可自行下载或向交易所联系人索取报名材料,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0579-* ,地址: (略) 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03室。 |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 ||
注册地 | (略) 婺城区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407、408、410-412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7M |
交易条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转让底价(万元) | 2.30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10000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金 (略) ,开户行:工行金华开发区支行,账号:*9644),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二、受让方必须在成交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合同签订地点: (略) 金地路550号。三、受让方必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款。四、本项目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受让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开户行: (略) 府支行,账号:*0)。受让方应根据与转让方签订的合同约定要求完成标的资产的提取、清运工作,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由转让方无息退还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10000元。因受让方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违约、施工安全事故等引起相关赔偿责任,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优先用于相关赔偿。10000元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余额不足的,受让方应当在3日内(提货完成前)补足。五、受让方必须在付清成交款及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证件与转让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完全提取标的物,受让方在提取标的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安全及法律责任均自行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1.00 |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
处置方式 |
其他 |
附件资料 | 公示附件 | 1.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3.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5.特别事项约定.docx、8.法人授权委托书(意向方).docx、4.2资产交易合同.docx、2.实地勘察证明-报废资产.docx |
材料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高女士 | 电话 | 0579-* |
手机号 | * | |||
传真 | 邮箱 | admin | ||
地址 | (略) 婺城区八一南街387号八楼 | 网址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申先生 | 电话 |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网址 |
标的名称 | 金华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报废厨房设备等一批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其他披露内容 | 一、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二、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三、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四、公告披露的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参数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标的按废品处置,不保证其具有原用途,不对标的瑕疵进行任何形式的担保。如受让方按原用途使用或拆解拼装后使用造成危险或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五、信息披露截止日期前,意向方可到标的存放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实地看样时,须积极配合疫情防控要求戴口罩。意向方线上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标的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现状均已认可及确认。六、标的现场展示时间:2023年2月28日,上午9:00-11:00止,下午14:30-16:30。看货地址:金华开放大学(人民东路1071号)、(清照路18号校区)、(芙苑路255号校区),看货联系电话:黄老师*、 (略) 第一中等职业学校(罗店镇水厂路北),看货联系电话:卢老师*;人民西路校区,看货联系电话:刘老师*.七、受让方不得在提货现场对标的物进行分解或切割,提取标的时涉及的搬运、装卸、运输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提取过程中造成转让方或第三人设施设备损毁、发生人身伤害等安全事故的,一切法律、安全及经济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八、受让方提取标的结束后,须将标的存放现场清理干净。九、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十、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6%,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十一、意向方报名可自行下载或向交易所联系人索取报名材料,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0579-* ,地址: (略) 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03室。 |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 ||
注册地 | (略) 婺城区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407、408、410-412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7M |
交易条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转让底价(万元) | 2.30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10000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金 (略) ,开户行:工行金华开发区支行,账号:*9644),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二、受让方必须在成交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合同签订地点: (略) 金地路550号。三、受让方必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款。四、本项目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受让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开户行: (略) 府支行,账号:*0)。受让方应根据与转让方签订的合同约定要求完成标的资产的提取、清运工作,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由转让方无息退还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10000元。因受让方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违约、施工安全事故等引起相关赔偿责任,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优先用于相关赔偿。10000元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余额不足的,受让方应当在3日内(提货完成前)补足。五、受让方必须在付清成交款及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证件与转让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完全提取标的物,受让方在提取标的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安全及法律责任均自行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1.00 |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
处置方式 |
其他 |
附件资料 | 公示附件 | 1.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3.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5.特别事项约定.docx、8.法人授权委托书(意向方).docx、4.2资产交易合同.docx、2.实地勘察证明-报废资产.docx |
材料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高女士 | 电话 | 0579-* |
手机号 | * | |||
传真 | 邮箱 | admin | ||
地址 | (略) 婺城区八一南街387号八楼 | 网址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申先生 | 电话 |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网址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