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信数智科技河北分公司2023年巡游出租汽车融合改造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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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信数智科技河北分公司2023年巡游出租汽车融合改造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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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文件名称:中电信数智科技河北分公司2023年巡游出租汽车融合改造项目比选公告创建时间日期:2023-02-23 18:15:00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2023-02-24 09:00:00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3-02-27 17:00:00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终止:
比选文件标包:中电信数智科技河北分公司2023年巡游出租汽车融合改造项目比选公告
标包名称:中电信数智科技河北分公司2023年巡游出租汽车融合改造项目比选公告
标包内容说明:

本比选项目为中电 (略) 2023年巡游出租汽车融合改造项目(项目编号:BJCG-HBSZ*),比选人为中 (略) 河北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北京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巡游出租汽车信息化融合改造项目。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采购内容包括273台车载监控摄像头租赁、巡游出租车云监管平台开发、终端调试服务等。

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为*.84(不含税)。

中选人数量:中选1名参选人,通过综合评估法选择综合排名第一名的参选人为中选人。

完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自然日完成所有采购内容。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提供24个月免费技术支持和服务。

实施地点: (略) 徐水区

涉及评估种类:租赁服务、系统集成服务、代营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报价方式及限价要求:本项目采购内容分别进行报价,并分别设置最高参选限价,限价要求如下:

采购内容

单位

数量

不含税单价,元

车载终端监控摄像头租赁

273

2407.08

巡游出租车云监管平台开发

1

84905

终端调试服务

1

61811

参选人任一分项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参选人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距离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6个月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距离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60个月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距离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60个月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0.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投标(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限内的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2月27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比选文件获取地点:石家庄裕华区海河道9号(博深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综合办公楼一楼东楼),具体地址: (略) 天山大街与海河道交叉口西行四百米路北。

4.3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递交以下文件或邮件提交以下文件扫描件至比选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原则上不提供邮寄,如潜在参选人有特殊原因要求采用邮寄方式获取比选文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代理机构,在邮寄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风险均由潜在参选人自行承担,比选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以下文件后次日寄出。):

1.公司介绍信(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比选文件款电汇底单复印件;

5.填写完整的税务信息表加盖财务专用章原件(格式详见比选公告附件);

6.填写完整的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公章或经办人签字原件(格式详见比选公告附件)

7.可编辑版文件:填写完整的税务信息表、填写完整的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可编辑版(现场递交的通过U盘拷贝至比选代理机构,邮件提交的同以上文件扫描件一并提交至比选代理机构邮箱)。

比选文件获取联系人:魏杰浩,联系方式:*,邮箱:weijh.*@*hinaccs.cn,如现场递交文件获取比选文件须提前进行联系。

4.4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文件款汇至如下账户:

户名:北京 (略)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账号:*69452-0009

联行号:*

汇款时应注明“巡游出租汽车文件款”。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3月1日15时00分。

5.2 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不适用。

5.3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 (略) 裕华区海河道9号博深文化创意产业园一楼东侧会议室。

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减少公共场所人员聚集,防范疫情扩散蔓延。本项目参选文件递交优先采用邮寄方式(不接受到付,如确需现场递交须提前进行联系说明)。收件地址同参选文件递交地址,收件人:魏杰浩,联系方式:*,文 (略) 交由以上收件人并签收时间为准。

5.4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通过远程视频会议方式准时参加。

5.5 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5.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 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参选人注册

未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或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请直接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首页完成注册,已经注册的请勿重复注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 (略) 河北分公司

地址: (略) (略) 高新区昆仑大街69号

邮编:*

联 系 人:崔工

电话:0311- *

比选代理机构:北京 (略)

地 址: (略)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204室

邮 编:*

联系 人: 魏杰浩 魏朝辉

电 话:* *

电子邮件:weijh.*@*hinaccs.cn

8.2 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weizhaohui.*@*hinaccs.cn

比选代理机构:北京 (略) (盖章)

2023年2月23日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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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文件名称:中电信数智科技河北分公司2023年巡游出租汽车融合改造项目比选公告创建时间日期:2023-02-23 18:15:00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2023-02-24 09:00:00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3-02-27 17:00:00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终止:
比选文件标包:中电信数智科技河北分公司2023年巡游出租汽车融合改造项目比选公告
标包名称:中电信数智科技河北分公司2023年巡游出租汽车融合改造项目比选公告
标包内容说明:

本比选项目为中电 (略) 2023年巡游出租汽车融合改造项目(项目编号:BJCG-HBSZ*),比选人为中 (略) 河北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北京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巡游出租汽车信息化融合改造项目。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采购内容包括273台车载监控摄像头租赁、巡游出租车云监管平台开发、终端调试服务等。

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为*.84(不含税)。

中选人数量:中选1名参选人,通过综合评估法选择综合排名第一名的参选人为中选人。

完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自然日完成所有采购内容。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提供24个月免费技术支持和服务。

实施地点: (略) 徐水区

涉及评估种类:租赁服务、系统集成服务、代营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报价方式及限价要求:本项目采购内容分别进行报价,并分别设置最高参选限价,限价要求如下:

采购内容

单位

数量

不含税单价,元

车载终端监控摄像头租赁

273

2407.08

巡游出租车云监管平台开发

1

84905

终端调试服务

1

61811

参选人任一分项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参选人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距离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6个月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距离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60个月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距离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60个月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0.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投标(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限内的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2月27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比选文件获取地点:石家庄裕华区海河道9号(博深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综合办公楼一楼东楼),具体地址: (略) 天山大街与海河道交叉口西行四百米路北。

4.3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递交以下文件或邮件提交以下文件扫描件至比选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原则上不提供邮寄,如潜在参选人有特殊原因要求采用邮寄方式获取比选文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代理机构,在邮寄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风险均由潜在参选人自行承担,比选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以下文件后次日寄出。):

1.公司介绍信(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比选文件款电汇底单复印件;

5.填写完整的税务信息表加盖财务专用章原件(格式详见比选公告附件);

6.填写完整的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公章或经办人签字原件(格式详见比选公告附件)

7.可编辑版文件:填写完整的税务信息表、填写完整的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可编辑版(现场递交的通过U盘拷贝至比选代理机构,邮件提交的同以上文件扫描件一并提交至比选代理机构邮箱)。

比选文件获取联系人:魏杰浩,联系方式:*,邮箱:weijh.*@*hinaccs.cn,如现场递交文件获取比选文件须提前进行联系。

4.4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文件款汇至如下账户:

户名:北京 (略)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账号:*69452-0009

联行号:*

汇款时应注明“巡游出租汽车文件款”。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3月1日15时00分。

5.2 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不适用。

5.3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 (略) 裕华区海河道9号博深文化创意产业园一楼东侧会议室。

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减少公共场所人员聚集,防范疫情扩散蔓延。本项目参选文件递交优先采用邮寄方式(不接受到付,如确需现场递交须提前进行联系说明)。收件地址同参选文件递交地址,收件人:魏杰浩,联系方式:*,文 (略) 交由以上收件人并签收时间为准。

5.4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通过远程视频会议方式准时参加。

5.5 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5.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 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参选人注册

未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或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请直接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首页完成注册,已经注册的请勿重复注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 (略) 河北分公司

地址: (略) (略) 高新区昆仑大街69号

邮编:*

联 系 人:崔工

电话:0311- *

比选代理机构:北京 (略)

地 址: (略)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204室

邮 编:*

联系 人: 魏杰浩 魏朝辉

电 话:* *

电子邮件:weijh.*@*hinaccs.cn

8.2 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weizhaohui.*@*hinaccs.cn

比选代理机构:北京 (略) (盖章)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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