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人民法院关于南安市溪美办事处崎峰居委会的工业房地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南安市人民法院关于南安市溪美办事处崎峰居委会的工业房地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略) (略)
关 (略) 溪美办事处崎峰居委会的工业房地产的公告
(略) (略) 将于2023年03月12日10时至2023年03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略) (略)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http://**,户名: (略) (略) ),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溪美办事处崎峰居委会的工业房地产【产权证号:南国用(籍)*号、南国用(籍)*号,房产权证号:南房权证房管处字第*号、南房权证房管处字第*号、南房权证房管处字第*号】。
(一)标的物基本状况
1.标的物财产范围及名称:标的物名 (略) (略) 溪美办事处崎峰居委会的工业房地产。标的物财产范围包括房屋(含室内二次装修及与房屋不可分割的设备变压器、货梯等)、配套附属设施(含围墙、绿化等)及土地使用权(含土地出让金),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2.坐落:标的物 (略) 溪美办事处崎峰居委会。该地 (略) 区二级工业用地。
3.规模:标的物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9幢,建筑面积合计为16874.69㎡,标的物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建筑面积合计为7250.23㎡,标的物宗地共2宗,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为43458㎡。
4.用途:标的物法定用途和实际用途均为工业。
5.权属:标的物土地使用权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标的物房屋所有权 (略) 。具体权属状况如下所述:
(1)房屋权属登记状况
房屋所有权证号 | 南房权证房管处字第*、*、*号 | ||||
房屋所有权人 | (略) | ||||
房屋坐落 | (略) 溪美办事处崎峰居委会 | ||||
房屋状况 | 幢号 | 建筑结构 | 所在层次/总层数 | 建筑面积 | 规划用途 |
1幢 | 钢混结构 | 第1-5层/总5层 | 3591.47㎡ | 宿舍 | |
2幢 | 钢混结构 | 第1-5层/总5层 | 2428.78㎡ | 宿舍 | |
3幢 | 钢混结构 | 第1-3层/总3层 | 3424.53㎡ | 工业厂房 | |
4幢 | 钢混结构 | 第1-1层/总1层 | 911.60㎡ | 工业厂房 | |
5幢 | 钢混结构 | 第1-1层/总1层 | 1467.29㎡ | 工业厂房 | |
6幢 | 钢混结构 | 第1-1层/总1层 | 907.30㎡ | 工业厂房 | |
7幢 | 钢混结构 | 第1-3层/总3层 | 2683.92㎡ | 工业厂房 | |
8幢 | 其它结构 | 第1-1层/总1层 | 816.00㎡ | 简易厂房 | |
9幢 | 其它结构 | 第1-1层/总1层 | 643.80㎡ | 简易厂房 |
(2)未办证房屋状况
房产测绘报告 | 泉房测字〔2022〕第0902号 | ||||
房屋所有权人 | (略) | ||||
房屋坐落 | (略) 溪美办事处崎峰居委会 | ||||
房屋状况 | 幢号 | 建筑结构 | 所在层次/总层数 | 建筑面积 | 现状用途 |
1# | 简易结构 | 第1-1层/总1层 | 705.40㎡ | 遮阳棚 | |
2# | 简易结构 | 第1-1层/总1层 | 184.22㎡ | 遮阳棚 | |
3# | 简易结构 | 第1-1层/总1层 | 1141.51㎡ | 遮阳棚 | |
3-1# | 钢结构 | 第1-1层/总1层 | 517.28㎡ | 工业用房 | |
4-1# | 钢结构 | 第1-1层/总1层 | 568.06㎡ | 工业用房 | |
5-1# | 钢结构 | 第1-1层/总1层 | 2403.57㎡ | 工业用房 | |
6-1# | 钢结构 | 第1-1层/总1层 | 391.14㎡ | 工业用房 | |
8-1# | 钢结构 | 第1-1层/总1层 | 1123.32㎡ | 工业用房 | |
10# | 简易结构 | 第1-1层/总1层 | 178.12㎡ | 车棚 | |
11# | 钢混结构 | 第1-1层/总1层 | 25.81㎡ | 门卫室 | |
12# | 混合结构 | 第1-1层/总1层 | 11.80㎡ | 门卫室 |
(3)土地登记状况
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 | 南国用(籍)第*、*号 | ||||
土地使用权人 | (略) | ||||
座落 | (略) 溪美办事处崎峰居委会 | ||||
土地状况 | 序号 | 地类(用途) | 使用权类型 | 使用权面积 | 终止日期 |
1 | 工业 | 出让 | 21829㎡ | 2053年04月14日 | |
2 | 工业 | 出让 | 21629㎡ | 2053年04月14日 |
(二)土地基本状况
1.四至:标的物宗地东至山体,南至山体,西至山体,北至河道。
2.形状:标的物宗地形状近似矩形,宗地形状较规则,形状较好。
3.开发程度:标的物宗地内外已达五通(通上水、通下水、通路、通电、通讯),宗地内已建多幢楼宇,开发程度较好。
4.土地使用期限:标的物为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至2053年04月14日,土地剩余使用期限为30.6年。
5.规划条件:地上建筑物均按规划条件进行建设。
(三)建筑物基本状况
1.建筑规模:标的物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9幢,建筑面积合计为16874.69㎡(其中1幢3591.47㎡、2幢2428.78㎡、3幢3424.53㎡、4幢911.6㎡、5幢1467.29㎡、6幢907.3㎡、7幢2683.92㎡、8幢816㎡、9幢643.8㎡);标的物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建筑面积合计为7250.23㎡(其中1# 705.4㎡、2# 184.22㎡、3#1141.51㎡、3-1#517.28㎡、4-1# 568.06㎡、5-1# 2403.57㎡、6-1# 391.14㎡、8-1# 1123.32㎡、10# 178.12㎡、11# 25.81㎡、12#11.80㎡)。
2.建筑结构:标的物已办房屋所有权证房屋1幢-7幢建筑结构为钢混结构,8幢、9幢为其它结构(钢结构),结构等级较好,抗震性能较好。标的物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房屋1#、2#、3#、10#建筑结构为简易结构,12#为混合结构,结构等级一般,抗震性能一般;3-1#、4-1#、5-1#、6-1#、8-1#建筑结构为钢结构,11#为钢混结构,结构等级较好,抗震性能较好。
3.楼层状况:标的物已办证房屋1幢、2幢所在楼层/总楼层为:第1-5层/总5层;3幢、7幢所在楼层/总楼层为:第1-3层/总3层;4幢、5幢、6幢、8幢、9幢所在楼层/总楼层为:第1-1层/总1层。标的物未办证房屋1#、2#、3#分别位于标的物已办证房屋1幢、2幢、3幢楼顶,总层数为1层;标的物其它未办证房屋所在楼层/总楼层均为:第1-1层/总1层。
4.设施设备:标的物已办证房屋1幢、2幢楼宇设钢筋混凝土双跑楼梯供上下楼,配备水、电、卫、通讯等设施,设施设备较好;标的物已办证房屋3幢、7幢楼宇设钢筋混凝土双跑楼梯供上下楼,各设货梯1部,配备水、电等设施,设施设备较好;标的物已办证房屋4幢、5幢、6幢、8幢、9幢配备水、电设施,设施设备一般。标的物未办证房屋1#、2#、3#、3-1#、4-1#、5-1#、6-1#、8-1#、10#、12#配备水、电设施,设施设备一般;标的物未办证房屋11#配备水、电、卫等设施,设施设备较好。
5.装饰装修及层高
1幢(已办证):外墙瓷砖贴面,铝合金窗,1层层高约4米,2层层高约3.5米,3-5层层高约2.9米,规划用途为宿舍,现状用途为仓库(内墙及天棚涂料粉刷,石板材地面)、办公(内墙涂料粉刷,天棚木作吊顶,瓷砖地面)、宿舍(内墙及天棚涂料粉刷,瓷砖地面)、住宅(内墙涂料粉刷,天棚木作吊顶,缸砖地面)。
2幢(已办证):外墙瓷砖贴面,铝合金窗,1层层高约3.7米,2-5层层高约2.9米,规划用途为宿舍,现状用途为展厅(内墙涂料粉刷,天棚格栅吊顶,石板材地面)、宿舍(内墙及天棚涂料粉刷,瓷砖地面)、办公(内墙涂料粉刷,天棚木作吊顶,石板材地面)。
3幢(已办证):外墙瓷砖贴面,铝合金窗,1层层高约5.8米,2-3层约3.8米,规划用途为工业厂房,现状用途为工业厂房(内墙及天棚涂料粉刷,水泥地面)。
4幢(已办证):外墙瓷砖贴面,铝合金窗,层高约8.2米,规划用途为工业厂房,现状用途为工业厂房(内墙及天棚涂料粉刷,水泥地面)。
5幢(已办证):外墙瓷砖贴面,铝合金窗,层高约8.2米,规划用途为工业厂房,现状用途为工业厂房(内墙及天棚涂料粉刷,水泥地面)。
6幢(已办证):外墙瓷砖贴面,铝合金窗,层高约8.2米,规划用途为工业厂房,现状用途为工业厂房(内墙及天棚涂料粉刷,水泥地面)。
7幢(已办证):外墙瓷砖贴面,铝合金窗,1层层高约5.8米,2-3层约3.8米,规划用途为工业厂房,现状用途为工业厂房(内墙及天棚涂料粉刷,水泥地面)。
8幢(已办证)及8-1#(未办证):层高约8米,规划用途为简易厂房,现状用途为厂房,圆钢支撑柱,方钢支撑屋架彩钢板屋顶,砖砌墙裙及彩钢板围护墙体,水泥地面。
9幢(已办证):层高约8米,规划用途为简易厂房,现状用途为厂房,圆钢支撑柱,方钢支撑屋架彩钢板屋顶,砖砌墙裙及彩钢板围护墙体,水泥地面。
1#(未办证):现状用途为遮阳棚,层高约3.5米,圆钢支撑柱,方钢支撑屋架彩钢板屋顶,无围护。
2#(未办证):现状用途为遮阳棚,层高约3.5米,圆钢支撑柱,方钢支撑屋架彩钢板屋顶,无围护。
3#(未办证):现状用途为遮阳棚,层高约3.5米,圆钢支撑柱,方钢支撑屋架彩钢板屋顶,无围护。
3-1#(未办证):层高约6.5米,现状用途为工业用房,方钢支撑屋架彩钢板屋顶。
4-1#(未办证):层高约8.2米,现状用途为工业用房,圆钢支撑柱,方钢支撑屋架彩钢板屋顶及彩钢板围护墙体。
5-1#(未办证):层高约8.2米,现状用途为工业用房,圆钢支撑柱,方钢支撑屋架彩钢板屋顶及彩钢板围护墙体。
6-1#(未办证):层高约7.2米,现状用途为工业用房,H型钢及方钢支撑屋架彩钢板屋顶。
10#(未办证):层高约4.9米,现状用途为车棚,圆钢支撑柱,方钢支撑屋架彩钢板屋顶。
11#(未办证):外墙瓷砖贴面,铝合金窗,层高约3米,现状用途为门卫房(内墙及天棚涂料粉刷,瓷砖地面)。
12#(未办证):外墙瓷砖贴面,层高约2.8米,现状用途为门卫房(内墙涂料粉刷,彩钢板屋顶,瓷砖地面)。
6.空间布局:平面布置较合理、交通联系较方便,功能分区较合理。
7.工程质量:实地查勘未发现存在明显建筑质量问题,工程质量较好。
8.新旧程度:标的物已办证房屋1幢、2幢现场勘察成新率为83%、3幢-9幢现场勘察成新率为81%;标的物未办证房屋1#、2#、3#现场勘察成新率为75%,3-1#、4-1#、5-1#、6-1#、8-1#、10#、11#、12#现场勘察成新率为81%。
9.使用和维护状况:实地查勘建筑物基础稳固,未见不均匀沉降,内外墙面基本完好,室内外装饰基本完好,门窗及五金配件基本完好,日常维护状况较好,使用正常。
评估总价:人民币*仟*佰**万*仟*佰点击查看>>元整(RMB:*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二、竞买人条件:只限企业法人参与竞买,个人参与竞买无法办理过户,对于不符合条件参与竞拍者,造成无法过户等情形,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院概不负责。参加竞买的法人,如委托个人参加竞买的,首先必须于拍卖开始前三个 (略) 备案(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之后以受委托人的身份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账户,并按本拍卖相关规定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参加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 (略) (略) 办理交接手续。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 (略) 提交合法有效证明, (略) 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3年02月23日08时30分起至2023年03月11日17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自行于2023年03月06日上午9时00分至11 (略) 溪美办事处崎峰居委会现场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联系人:倪法官,联系电话:0595-*)。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七、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每次增价幅度为*元。
八、特别提醒:
1、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本宗拍卖标的物目前存在案外人占用,但案外 (略) 申报相应的使用情况,拍卖成交后,本院将依法予以腾空,腾空需要一定时间。本次拍卖以厂区现状为准,拍卖成交后按厂区现状进行移交;如拍卖成交后,标的物在六个月内未能强制移交,视为拍卖不成交,拍卖款全额退还买受人(不计利息)。
3、竞买人应实地查看并了解清楚,凡报名参与竞买的,皆视为对该情况的知悉。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本次拍卖不动产厂区围墙内面积约为 26604 平方米,拍卖人只拍卖红线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拍卖过程中所作的测绘仅供本次拍卖参考使用,最终的土地红线定界以不动产部门定界为准。拍卖成交后,拍卖人仅以土地使用权证的红线范围内的现状移交;如本宗拍卖标的物地上建筑物超出对应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的红线范围,与其他权利人产生纠纷,买受人应自行依法解决,拍卖人不作关于红线范围外建筑权属及质量的任何承诺,有意竞买者请现场实地看样;拍品是否符合建设、规划许可和安全生产标准,竞买人应向有关部门咨询了解,拍卖人概不负责。
5、本宗拍卖标的物部分地上建筑物尚未办理产权证,能否办证请竞买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确认,拍卖成交后,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拍卖人概不负责;本宗拍卖标的物仅以现状移交,买受人应按照现状接收,对拍卖标的物的是否符合安全标准,是否存在违建将来可能面临拆除以及拆迁未能得到补偿等风险买受人都应自行负责。
6、拍卖标的物具体情况与产权登记不一致的,以产权登记为准。拍卖标的物上若存在违章,买受人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的规定,接受相关部门的依法处理违章事宜。
7、竞买人请自行了解不动产所在地的限购政策,不符合购房政策的参与竞买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后果自负。
8、本宗拍卖标的物不包含机械设备,拍卖标的物交割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9、本宗拍卖标的物设有抵押,抵押权人为中国 (略) 南安支行。
10、本宗拍卖标的物是否涉及拆迁及拆迁的相关政策,买受人应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了解。买受人应在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后自行评估政策因素产生的风险,参与本次拍卖即视为清楚并接受该风险。拍卖人不对政策因素产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过户、拆迁补偿等方面)作出承诺。
11、买受人自行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拍卖标的物可能涉及的其他方面的纠纷。
九、税费承担: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登记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因拍卖人在确定起拍价时已扣除卖方在本次交易环节中依法应承担的税费等,故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和实物移交过程中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有关税费等情况竞买人在参与竞拍前应自行向有关部门以及物业单位充分咨询、了解。本次拍卖标的物的成交价款不包括上述税费。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对上述税费都有充分了解并同意承受。
十、网络司法拍卖系公开、透明的程序,成交前任何人都无法确定最终成交价格。竞买人请勿轻信任何中介、炒房客及其他个人对于房产状况、是否带租约的描述及对成交价格的保证,避免权益受损。
竞买人请自行了解不动产所在地的限购政策,不符合购房政策的参与竞买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后果自负。
十一、对于本次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 (略) 联系。
十二、拍卖竞价前淘宝网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3年03月20日10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开户银行:工 (略) 支行,账号:9558 8514 0800 0831 928)。
十三、重要提示:请注意,司法拍卖有最后缴款期,请自行确认资金情况并自行承担法律后果。逾期缴纳尾款将视为悔拍,本院依法将对已缴交的保证金收缴。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充分关注上述风险及法律后果,自行确认资金情况并自愿承担上述法律后果。拍卖人未授权或指定任何机构对本次拍卖活动提供融资贷款服务,请竞买人通过正规渠道自行向有关金融机构咨询办理。
十四、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成交后,本院负责腾空并组织移交,但腾空交接需要一定时间,未能在六个月内移交给买受人,则视为拍卖不成交,买受人缴纳的拍卖款全额退还(不计利息)。拍卖过程中,涉及执行异议,若执行异议审查期间未停止执行的,拍卖成交后,如执行异议阻却执行未能继续处置拍卖标的物, 则视为拍卖不成交,买受人缴纳的拍卖款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十五、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相应官方网站查询。
十六、竞买人是否能以该拍卖标的办理落户登记,竞买人在报名前应自行向户籍管理部门咨询,拍卖人不作办理户口、入户的任何承诺。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和评估报告,一旦成功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本次拍卖活动的《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所有条款已充分了解并接受约束。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标的物的描述摘自:闽建友估房字第*号评估报告。
咨询电话:倪法官0595-*。
监督电话:0595-*。
联系地址: (略) 溪美街道湖中路28号。
详细信息可在“ (略) 诉讼资产网(http://**.cn)”上查询。
(略) (略)
2023年02月23日
(略) (略)
关 (略) 溪美办事处崎峰居委会的工业房地产的公告
(略) (略) 将于2023年03月12日10时至2023年03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略) (略)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http://**,户名: (略) (略) ),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溪美办事处崎峰居委会的工业房地产【产权证号:南国用(籍)*号、南国用(籍)*号,房产权证号:南房权证房管处字第*号、南房权证房管处字第*号、南房权证房管处字第*号】。
(一)标的物基本状况
1.标的物财产范围及名称:标的物名 (略) (略) 溪美办事处崎峰居委会的工业房地产。标的物财产范围包括房屋(含室内二次装修及与房屋不可分割的设备变压器、货梯等)、配套附属设施(含围墙、绿化等)及土地使用权(含土地出让金),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2.坐落:标的物 (略) 溪美办事处崎峰居委会。该地 (略) 区二级工业用地。
3.规模:标的物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9幢,建筑面积合计为16874.69㎡,标的物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建筑面积合计为7250.23㎡,标的物宗地共2宗,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为43458㎡。
4.用途:标的物法定用途和实际用途均为工业。
5.权属:标的物土地使用权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标的物房屋所有权 (略) 。具体权属状况如下所述:
(1)房屋权属登记状况
房屋所有权证号 | 南房权证房管处字第*、*、*号 | ||||
房屋所有权人 | (略) | ||||
房屋坐落 | (略) 溪美办事处崎峰居委会 | ||||
房屋状况 | 幢号 | 建筑结构 | 所在层次/总层数 | 建筑面积 | 规划用途 |
1幢 | 钢混结构 | 第1-5层/总5层 | 3591.47㎡ | 宿舍 | |
2幢 | 钢混结构 | 第1-5层/总5层 | 2428.78㎡ | 宿舍 | |
3幢 | 钢混结构 | 第1-3层/总3层 | 3424.53㎡ | 工业厂房 | |
4幢 | 钢混结构 | 第1-1层/总1层 | 911.60㎡ | 工业厂房 | |
5幢 | 钢混结构 | 第1-1层/总1层 | 1467.29㎡ | 工业厂房 | |
6幢 | 钢混结构 | 第1-1层/总1层 | 907.30㎡ | 工业厂房 | |
7幢 | 钢混结构 | 第1-3层/总3层 | 2683.92㎡ | 工业厂房 | |
8幢 | 其它结构 | 第1-1层/总1层 | 816.00㎡ | 简易厂房 | |
9幢 | 其它结构 | 第1-1层/总1层 | 643.80㎡ | 简易厂房 |
(2)未办证房屋状况
房产测绘报告 | 泉房测字〔2022〕第0902号 | ||||
房屋所有权人 | (略) | ||||
房屋坐落 | (略) 溪美办事处崎峰居委会 | ||||
房屋状况 | 幢号 | 建筑结构 | 所在层次/总层数 | 建筑面积 | 现状用途 |
1# | 简易结构 | 第1-1层/总1层 | 705.40㎡ | 遮阳棚 | |
2# | 简易结构 | 第1-1层/总1层 | 184.22㎡ | 遮阳棚 | |
3# | 简易结构 | 第1-1层/总1层 | 1141.51㎡ | 遮阳棚 | |
3-1# | 钢结构 | 第1-1层/总1层 | 517.28㎡ | 工业用房 | |
4-1# | 钢结构 | 第1-1层/总1层 | 568.06㎡ | 工业用房 | |
5-1# | 钢结构 | 第1-1层/总1层 | 2403.57㎡ | 工业用房 | |
6-1# | 钢结构 | 第1-1层/总1层 | 391.14㎡ | 工业用房 | |
8-1# | 钢结构 | 第1-1层/总1层 | 1123.32㎡ | 工业用房 | |
10# | 简易结构 | 第1-1层/总1层 | 178.12㎡ | 车棚 | |
11# | 钢混结构 | 第1-1层/总1层 | 25.81㎡ | 门卫室 | |
12# | 混合结构 | 第1-1层/总1层 | 11.80㎡ | 门卫室 |
(3)土地登记状况
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 | 南国用(籍)第*、*号 | ||||
土地使用权人 | (略) | ||||
座落 | (略) 溪美办事处崎峰居委会 | ||||
土地状况 | 序号 | 地类(用途) | 使用权类型 | 使用权面积 | 终止日期 |
1 | 工业 | 出让 | 21829㎡ | 2053年04月14日 | |
2 | 工业 | 出让 | 21629㎡ | 2053年04月14日 |
(二)土地基本状况
1.四至:标的物宗地东至山体,南至山体,西至山体,北至河道。
2.形状:标的物宗地形状近似矩形,宗地形状较规则,形状较好。
3.开发程度:标的物宗地内外已达五通(通上水、通下水、通路、通电、通讯),宗地内已建多幢楼宇,开发程度较好。
4.土地使用期限:标的物为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至2053年04月14日,土地剩余使用期限为30.6年。
5.规划条件:地上建筑物均按规划条件进行建设。
(三)建筑物基本状况
1.建筑规模:标的物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9幢,建筑面积合计为16874.69㎡(其中1幢3591.47㎡、2幢2428.78㎡、3幢3424.53㎡、4幢911.6㎡、5幢1467.29㎡、6幢907.3㎡、7幢2683.92㎡、8幢816㎡、9幢643.8㎡);标的物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建筑面积合计为7250.23㎡(其中1# 705.4㎡、2# 184.22㎡、3#1141.51㎡、3-1#517.28㎡、4-1# 568.06㎡、5-1# 2403.57㎡、6-1# 391.14㎡、8-1# 1123.32㎡、10# 178.12㎡、11# 25.81㎡、12#11.80㎡)。
2.建筑结构:标的物已办房屋所有权证房屋1幢-7幢建筑结构为钢混结构,8幢、9幢为其它结构(钢结构),结构等级较好,抗震性能较好。标的物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房屋1#、2#、3#、10#建筑结构为简易结构,12#为混合结构,结构等级一般,抗震性能一般;3-1#、4-1#、5-1#、6-1#、8-1#建筑结构为钢结构,11#为钢混结构,结构等级较好,抗震性能较好。
3.楼层状况:标的物已办证房屋1幢、2幢所在楼层/总楼层为:第1-5层/总5层;3幢、7幢所在楼层/总楼层为:第1-3层/总3层;4幢、5幢、6幢、8幢、9幢所在楼层/总楼层为:第1-1层/总1层。标的物未办证房屋1#、2#、3#分别位于标的物已办证房屋1幢、2幢、3幢楼顶,总层数为1层;标的物其它未办证房屋所在楼层/总楼层均为:第1-1层/总1层。
4.设施设备:标的物已办证房屋1幢、2幢楼宇设钢筋混凝土双跑楼梯供上下楼,配备水、电、卫、通讯等设施,设施设备较好;标的物已办证房屋3幢、7幢楼宇设钢筋混凝土双跑楼梯供上下楼,各设货梯1部,配备水、电等设施,设施设备较好;标的物已办证房屋4幢、5幢、6幢、8幢、9幢配备水、电设施,设施设备一般。标的物未办证房屋1#、2#、3#、3-1#、4-1#、5-1#、6-1#、8-1#、10#、12#配备水、电设施,设施设备一般;标的物未办证房屋11#配备水、电、卫等设施,设施设备较好。
5.装饰装修及层高
1幢(已办证):外墙瓷砖贴面,铝合金窗,1层层高约4米,2层层高约3.5米,3-5层层高约2.9米,规划用途为宿舍,现状用途为仓库(内墙及天棚涂料粉刷,石板材地面)、办公(内墙涂料粉刷,天棚木作吊顶,瓷砖地面)、宿舍(内墙及天棚涂料粉刷,瓷砖地面)、住宅(内墙涂料粉刷,天棚木作吊顶,缸砖地面)。
2幢(已办证):外墙瓷砖贴面,铝合金窗,1层层高约3.7米,2-5层层高约2.9米,规划用途为宿舍,现状用途为展厅(内墙涂料粉刷,天棚格栅吊顶,石板材地面)、宿舍(内墙及天棚涂料粉刷,瓷砖地面)、办公(内墙涂料粉刷,天棚木作吊顶,石板材地面)。
3幢(已办证):外墙瓷砖贴面,铝合金窗,1层层高约5.8米,2-3层约3.8米,规划用途为工业厂房,现状用途为工业厂房(内墙及天棚涂料粉刷,水泥地面)。
4幢(已办证):外墙瓷砖贴面,铝合金窗,层高约8.2米,规划用途为工业厂房,现状用途为工业厂房(内墙及天棚涂料粉刷,水泥地面)。
5幢(已办证):外墙瓷砖贴面,铝合金窗,层高约8.2米,规划用途为工业厂房,现状用途为工业厂房(内墙及天棚涂料粉刷,水泥地面)。
6幢(已办证):外墙瓷砖贴面,铝合金窗,层高约8.2米,规划用途为工业厂房,现状用途为工业厂房(内墙及天棚涂料粉刷,水泥地面)。
7幢(已办证):外墙瓷砖贴面,铝合金窗,1层层高约5.8米,2-3层约3.8米,规划用途为工业厂房,现状用途为工业厂房(内墙及天棚涂料粉刷,水泥地面)。
8幢(已办证)及8-1#(未办证):层高约8米,规划用途为简易厂房,现状用途为厂房,圆钢支撑柱,方钢支撑屋架彩钢板屋顶,砖砌墙裙及彩钢板围护墙体,水泥地面。
9幢(已办证):层高约8米,规划用途为简易厂房,现状用途为厂房,圆钢支撑柱,方钢支撑屋架彩钢板屋顶,砖砌墙裙及彩钢板围护墙体,水泥地面。
1#(未办证):现状用途为遮阳棚,层高约3.5米,圆钢支撑柱,方钢支撑屋架彩钢板屋顶,无围护。
2#(未办证):现状用途为遮阳棚,层高约3.5米,圆钢支撑柱,方钢支撑屋架彩钢板屋顶,无围护。
3#(未办证):现状用途为遮阳棚,层高约3.5米,圆钢支撑柱,方钢支撑屋架彩钢板屋顶,无围护。
3-1#(未办证):层高约6.5米,现状用途为工业用房,方钢支撑屋架彩钢板屋顶。
4-1#(未办证):层高约8.2米,现状用途为工业用房,圆钢支撑柱,方钢支撑屋架彩钢板屋顶及彩钢板围护墙体。
5-1#(未办证):层高约8.2米,现状用途为工业用房,圆钢支撑柱,方钢支撑屋架彩钢板屋顶及彩钢板围护墙体。
6-1#(未办证):层高约7.2米,现状用途为工业用房,H型钢及方钢支撑屋架彩钢板屋顶。
10#(未办证):层高约4.9米,现状用途为车棚,圆钢支撑柱,方钢支撑屋架彩钢板屋顶。
11#(未办证):外墙瓷砖贴面,铝合金窗,层高约3米,现状用途为门卫房(内墙及天棚涂料粉刷,瓷砖地面)。
12#(未办证):外墙瓷砖贴面,层高约2.8米,现状用途为门卫房(内墙涂料粉刷,彩钢板屋顶,瓷砖地面)。
6.空间布局:平面布置较合理、交通联系较方便,功能分区较合理。
7.工程质量:实地查勘未发现存在明显建筑质量问题,工程质量较好。
8.新旧程度:标的物已办证房屋1幢、2幢现场勘察成新率为83%、3幢-9幢现场勘察成新率为81%;标的物未办证房屋1#、2#、3#现场勘察成新率为75%,3-1#、4-1#、5-1#、6-1#、8-1#、10#、11#、12#现场勘察成新率为81%。
9.使用和维护状况:实地查勘建筑物基础稳固,未见不均匀沉降,内外墙面基本完好,室内外装饰基本完好,门窗及五金配件基本完好,日常维护状况较好,使用正常。
评估总价:人民币*仟*佰**万*仟*佰点击查看>>元整(RMB:*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二、竞买人条件:只限企业法人参与竞买,个人参与竞买无法办理过户,对于不符合条件参与竞拍者,造成无法过户等情形,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院概不负责。参加竞买的法人,如委托个人参加竞买的,首先必须于拍卖开始前三个 (略) 备案(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之后以受委托人的身份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账户,并按本拍卖相关规定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参加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 (略) (略) 办理交接手续。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 (略) 提交合法有效证明, (略) 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3年02月23日08时30分起至2023年03月11日17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自行于2023年03月06日上午9时00分至11 (略) 溪美办事处崎峰居委会现场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联系人:倪法官,联系电话:0595-*)。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七、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每次增价幅度为*元。
八、特别提醒:
1、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本宗拍卖标的物目前存在案外人占用,但案外 (略) 申报相应的使用情况,拍卖成交后,本院将依法予以腾空,腾空需要一定时间。本次拍卖以厂区现状为准,拍卖成交后按厂区现状进行移交;如拍卖成交后,标的物在六个月内未能强制移交,视为拍卖不成交,拍卖款全额退还买受人(不计利息)。
3、竞买人应实地查看并了解清楚,凡报名参与竞买的,皆视为对该情况的知悉。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本次拍卖不动产厂区围墙内面积约为 26604 平方米,拍卖人只拍卖红线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拍卖过程中所作的测绘仅供本次拍卖参考使用,最终的土地红线定界以不动产部门定界为准。拍卖成交后,拍卖人仅以土地使用权证的红线范围内的现状移交;如本宗拍卖标的物地上建筑物超出对应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的红线范围,与其他权利人产生纠纷,买受人应自行依法解决,拍卖人不作关于红线范围外建筑权属及质量的任何承诺,有意竞买者请现场实地看样;拍品是否符合建设、规划许可和安全生产标准,竞买人应向有关部门咨询了解,拍卖人概不负责。
5、本宗拍卖标的物部分地上建筑物尚未办理产权证,能否办证请竞买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确认,拍卖成交后,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拍卖人概不负责;本宗拍卖标的物仅以现状移交,买受人应按照现状接收,对拍卖标的物的是否符合安全标准,是否存在违建将来可能面临拆除以及拆迁未能得到补偿等风险买受人都应自行负责。
6、拍卖标的物具体情况与产权登记不一致的,以产权登记为准。拍卖标的物上若存在违章,买受人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的规定,接受相关部门的依法处理违章事宜。
7、竞买人请自行了解不动产所在地的限购政策,不符合购房政策的参与竞买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后果自负。
8、本宗拍卖标的物不包含机械设备,拍卖标的物交割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9、本宗拍卖标的物设有抵押,抵押权人为中国 (略) 南安支行。
10、本宗拍卖标的物是否涉及拆迁及拆迁的相关政策,买受人应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了解。买受人应在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后自行评估政策因素产生的风险,参与本次拍卖即视为清楚并接受该风险。拍卖人不对政策因素产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过户、拆迁补偿等方面)作出承诺。
11、买受人自行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拍卖标的物可能涉及的其他方面的纠纷。
九、税费承担: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登记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因拍卖人在确定起拍价时已扣除卖方在本次交易环节中依法应承担的税费等,故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和实物移交过程中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有关税费等情况竞买人在参与竞拍前应自行向有关部门以及物业单位充分咨询、了解。本次拍卖标的物的成交价款不包括上述税费。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对上述税费都有充分了解并同意承受。
十、网络司法拍卖系公开、透明的程序,成交前任何人都无法确定最终成交价格。竞买人请勿轻信任何中介、炒房客及其他个人对于房产状况、是否带租约的描述及对成交价格的保证,避免权益受损。
竞买人请自行了解不动产所在地的限购政策,不符合购房政策的参与竞买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后果自负。
十一、对于本次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 (略) 联系。
十二、拍卖竞价前淘宝网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3年03月20日10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开户银行:工 (略) 支行,账号:9558 8514 0800 0831 928)。
十三、重要提示:请注意,司法拍卖有最后缴款期,请自行确认资金情况并自行承担法律后果。逾期缴纳尾款将视为悔拍,本院依法将对已缴交的保证金收缴。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充分关注上述风险及法律后果,自行确认资金情况并自愿承担上述法律后果。拍卖人未授权或指定任何机构对本次拍卖活动提供融资贷款服务,请竞买人通过正规渠道自行向有关金融机构咨询办理。
十四、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成交后,本院负责腾空并组织移交,但腾空交接需要一定时间,未能在六个月内移交给买受人,则视为拍卖不成交,买受人缴纳的拍卖款全额退还(不计利息)。拍卖过程中,涉及执行异议,若执行异议审查期间未停止执行的,拍卖成交后,如执行异议阻却执行未能继续处置拍卖标的物, 则视为拍卖不成交,买受人缴纳的拍卖款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十五、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相应官方网站查询。
十六、竞买人是否能以该拍卖标的办理落户登记,竞买人在报名前应自行向户籍管理部门咨询,拍卖人不作办理户口、入户的任何承诺。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和评估报告,一旦成功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本次拍卖活动的《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所有条款已充分了解并接受约束。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标的物的描述摘自:闽建友估房字第*号评估报告。
咨询电话:倪法官0595-*。
监督电话:0595-*。
联系地址: (略) 溪美街道湖中路28号。
详细信息可在“ (略) 诉讼资产网(http://**.cn)”上查询。
(略) (略)
2023年0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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