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学院应用物理研究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国资监测编号G62023GX2000001)
广西科学院应用物理研究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国资监测编号G62023GX2000001)
项目名称 | (略) 应 (略) 增资扩股项目 | 项目编号 | BBWCQJY23-64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年2月24日17: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3月23日17:00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投资人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投资方。 | |||||||||||||
项目 概况 | 增资企业 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略) 应 (略) | |||||||||||
注册地 (住所) | (略) 西乡塘区大岭路98号 | |||||||||||||
公司类型 (经济性质) | (略)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法定代表人 | 周达 | |||||||||||
成立时间 | 2001-07-30 | 注册资本 | 271.7万元 |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注册号 | *841 | 所属行业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农林牧渔专用仪器仪表制造;农业机械制造;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智能农业管理;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科技中介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20人 | |||||||||||||
增资前股权结构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略) (略) | 100% | ||||||||||||
主要财务指标 | 近三年企业审计数据单位: 万元 | |||||||||||||
2020年度 | 2021年度 | 2022年度 | ||||||||||||
资产总额 | 716.31 | 676.70 | 1166.56 | |||||||||||
负债总额 | 612.14 | 503.87 | 432.89 | |||||||||||
所有者权益 | 103.70 | 172.83 | 733.67 | |||||||||||
营业收入 | 124.15 | 158.62 | 86.80 | |||||||||||
利润总额 | 8.16 | -0.83 | -72.66 | |||||||||||
净利润 | 8.16 | -0.83 | -72.66 | |||||||||||
审计机构名称 | 广西金算子会计 (略) | 广西金算子会计 (略) | 广西博华三合 (略) |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 万元 | ||||||||||||||
填报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3.1.31 | 1.51 | -12.27 | -12.27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1135.02 | 413.63 | 721.39 | |||||||||||
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广西权上锋房地产 (略)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1,603.49万元 | |||||||||||||
负债总额 | 432.89万元 | |||||||||||||
净资产 | 1,170.60万元 | |||||||||||||
单位注册资本对应估值 | 4.*元 | |||||||||||||
项目内容 | 拟募集资金总额及对应持股比例 | 序号 | 募集资金总额 | 对应持股比例 | ||||||||||
1 | 912万元(以增资扩股比例对应的净资产价值(3.4542*261.05)加上增资扩股混改期费用10万元) | 小于或等于49% | ||||||||||||
拟新增注册 资本 | 注册资本小于或等于261.05万元,高于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 拟增资底价(元/每一元注册资本) | 3.4542[由评估的净资产-232.08万(净资产总额中剥离用于处理遗留债务的资金)后测算的对应估值] | |||||||||||
募集资金用途 | 筹集公司运营资金 | |||||||||||||
增资后企业 股权结构 | 本轮增资扩股完成后增资企业注册资本由271.7万元增加至532.75万元, (略) (略) 大于或等于51%,投资方小于或等于49%。 | |||||||||||||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增资企业决策文件 | (略) 应 (略)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 (略) (略) | |||||||||||||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 (略) (略) 《关 (略) 应 (略) 混改相关事项的批复》( (略) 高复〔2023〕1号) | |||||||||||||
特别 告知 |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 相关信息 | 标的企业将从净资产总额中剥离账上的232.08万元货币资金用于处理遗留债务,不计算在本次增资扩股。 |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否 | |||||||||||||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
职工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
其他需披露事项 | 1.项目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2.原股 (略) (略) 放弃优先认购权。 | |||||||||||||
增资 方案 | 遴选方式 | 1.征集到一个合格意向投资人,则交易所组织双方进行谈判,达到交易共识后签订《增资协议》; 2.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投资人,则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挂牌期满,如征集到2家或以上合格意向投资人,则交易所将向合格意向投资人发出《竞争性谈判通知书》,合格意向投资人于交易所发出《竞争性谈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递交《响应文件》。合格意向投资者根据《择优方案》中的竞争性谈判要点制作《响应文件》,相关数据和证明材料须详实、准确。合格意向投资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其应提交的《响应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后送达交易所,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不得补充、修改或撤销已递交的《响应文件》。 逾期提交或者非合格意向投资者提交《响应文件》的,交易中心不予接收。 2.由交易所协 (略) 应 (略) 设立谈判小组,对各意向投资人进行谈判。竞争性谈判小组由5位成员组成。 (1)增资方派4名评委。 (2)外部专家委员1名。 (3)谈判小组组长由谈判小组成员选举产生。 3.谈判要点及评分标准:见遴选方案(报名资格经交易所、 (略) 应 (略) 审核通过后,由交易所向合格意向投资人提供)。竞争性谈判小组与单一意向投资人分别就投资人信誉、资金实力、投资业绩等内容进行谈判。 | |||||||||||||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 本次增资征集到符合投资人资格、接受增资条件,并与增资企业就《增资协议》达成一致的投资人,本次增资即成功达成。 | |||||||||||||
投资 条件 | 投资人资格条件 | 1.意向投资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 2.能够提供整体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解决方案的优秀企业,并与大型央企有合作的基础。 3.意向投资方具有成熟的产品和成型的业务模式和盈利模式,其企业发展战略 (略) 的创新链、产业链和人才链相匹配。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接受联合体受让。 | ||||||||||||
增资条件及其他事项 | 1.本项目挂牌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人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增资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资人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在交易所备查资料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意向 (略) 的现状及交易安排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增资协议》、拒付增资款、放弃增资等情形的,即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全部竞价服务费后作为向增资企业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并由该意向投资人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2.期间损益。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股权对应的标的企业的亏损或盈利均由融资方承担或享有,不因过渡期损益调整成交价格。 3.不涉及职工安置。 4.债权债务。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标的企业继续承担。 5.本次增资扩股接受非货币资产出资,出资资产需经过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 |||||||||||||
标的交付 | 1.竞价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投资人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投资人共同签订《增资协议》。 2.投资人在签订《增资协议》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首期增资款(全部增资款的30%)缴纳完成,其余款项在一年内完成结算。 3.非货币出资需经过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价作为资产价格进行增资。以不动产、无形资产出资的,投资人需在签订《增资协议》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将资产过户到增资企业名下;以动产出资的,投资人需在签订《增资协议》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将标的交付增资企业,并签署交割文件。 4.以上第1、2项工作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投资人与增资企业双方凭交易所出具的交易凭证共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本次增资涉及的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 | |||||||||||||
投资 指南 | 操作规则 | 意向投资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意向投资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 ||||||||||||
风险提示 | 意向投资人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交易须知等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投资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交易须知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 |||||||||||||
现场尽调 | 1.本项目挂牌期即为尽职调查期; 2.增资企业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对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在此过程中,意向投资人应积极配合。 | |||||||||||||
意向投资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年24日17:00 -2023年3月23日17:00 | ||||||||||||
报名手续 |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意向投资人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意向投资登记与承诺书》、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交易所在收到意向受让方上传的材料之日起予以审核,交易所将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反馈,报名材料需要完善的,意向受让方应在2023年 月 日:00之前按照交易所的要求上传需要补充、更正的报名材料。 交易所协助增资人对意向投资人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投资人的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意向投资人按照交易所通知参加交易。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投资人其交纳的意向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意向投资登记与承诺书》; (2)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①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公司章程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联合投资的,还需提供联合投资协议书; (3)决策机构(如股东会、董事会等)关于同意参与增资活动的决议(适用法人、非法人组织); (4)提供整体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解决方案,并与大型央企有合作基础的相关材料(如与央企合作的合同文件等); (5)具有成熟的产品和成型的业务模式和盈利模式,其企业发展战略 (略) 的创新链、产业链和人才链相匹配的证明文件: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3.注意事项 (1)意向投资人需自行下载并填写《意向投资登记与承诺书》,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2)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意向投资登记与承诺书》及其他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并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交易所审核。成交后,投资人凭上述纸质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3)意向投资人缴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缴纳,未以该账户缴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4)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投资人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保证金 及处置方式 |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佰万元整元整(¥*.00),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投资人需在在收到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书面通知之次日起 3个工作日内交纳到交易所账户。 2.意向投资人出现以下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约,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意向投资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其投资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意向投资人将承担违约所造成的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 (1)提供虚假资料致使交易无效; (2)意向投资人递交投资申请并交纳增资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或未参与后续择优程序的; (3)在择优过程中,合格意向投资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响应文件》的; (4)不同意向投资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择优程序的; (5)在被确定为投资人后未在规定期限内与增资企业签订《增资协议》或未按规定支付增资款项或竞价服务费的; (6)扰乱择优秩序,使择优活动无法进行; (7)法律法规、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违规或违约情形的。 3.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成功(提交合格的报名资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及报名需要交纳的其他款项)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交易所有权决定是否扣除优先权人以外的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交易服务费用(以挂牌价为核算基数)后,将剩余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补偿结转给转让方。一旦有意向受让方(无论是否为优先权人)应价,交易所则不予扣除未应价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 4.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5.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竞买人将成交价款扣除交易保证金之后的款项及竞价服务费足额付清后,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部分。 6.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 | |||||||||||||
服务费 | 交易成功的投资人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所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抵扣的,不足部分应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补齐。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附件下载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项目咨询:叶经理* | ||||||||||||
技术支持 | 报名咨询:甘经理0771-* | |||||||||||||
咨询时间 | 挂牌期内 | |||||||||||||
单位地址 |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 | |||||||||||||
其 他 | 监督电话:0771-*(自治区国资委) 0771-*(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
特别声明 | 对于与(意向)竞买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如违约情形、违约责任等),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
项目名称 | (略) 应 (略) 增资扩股项目 | 项目编号 | BBWCQJY23-64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年2月24日17: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3月23日17:00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投资人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投资方。 | |||||||||||||
项目 概况 | 增资企业 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略) 应 (略) | |||||||||||
注册地 (住所) | (略) 西乡塘区大岭路98号 | |||||||||||||
公司类型 (经济性质) | (略)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法定代表人 | 周达 | |||||||||||
成立时间 | 2001-07-30 | 注册资本 | 271.7万元 |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注册号 | *841 | 所属行业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农林牧渔专用仪器仪表制造;农业机械制造;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智能农业管理;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科技中介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20人 | |||||||||||||
增资前股权结构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略) (略) | 100% | ||||||||||||
主要财务指标 | 近三年企业审计数据单位: 万元 | |||||||||||||
2020年度 | 2021年度 | 2022年度 | ||||||||||||
资产总额 | 716.31 | 676.70 | 1166.56 | |||||||||||
负债总额 | 612.14 | 503.87 | 432.89 | |||||||||||
所有者权益 | 103.70 | 172.83 | 733.67 | |||||||||||
营业收入 | 124.15 | 158.62 | 86.80 | |||||||||||
利润总额 | 8.16 | -0.83 | -72.66 | |||||||||||
净利润 | 8.16 | -0.83 | -72.66 | |||||||||||
审计机构名称 | 广西金算子会计 (略) | 广西金算子会计 (略) | 广西博华三合 (略) |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 万元 | ||||||||||||||
填报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3.1.31 | 1.51 | -12.27 | -12.27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1135.02 | 413.63 | 721.39 | |||||||||||
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广西权上锋房地产 (略)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1,603.49万元 | |||||||||||||
负债总额 | 432.89万元 | |||||||||||||
净资产 | 1,170.60万元 | |||||||||||||
单位注册资本对应估值 | 4.*元 | |||||||||||||
项目内容 | 拟募集资金总额及对应持股比例 | 序号 | 募集资金总额 | 对应持股比例 | ||||||||||
1 | 912万元(以增资扩股比例对应的净资产价值(3.4542*261.05)加上增资扩股混改期费用10万元) | 小于或等于49% | ||||||||||||
拟新增注册 资本 | 注册资本小于或等于261.05万元,高于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 拟增资底价(元/每一元注册资本) | 3.4542[由评估的净资产-232.08万(净资产总额中剥离用于处理遗留债务的资金)后测算的对应估值] | |||||||||||
募集资金用途 | 筹集公司运营资金 | |||||||||||||
增资后企业 股权结构 | 本轮增资扩股完成后增资企业注册资本由271.7万元增加至532.75万元, (略) (略) 大于或等于51%,投资方小于或等于49%。 | |||||||||||||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增资企业决策文件 | (略) 应 (略)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 (略) (略) | |||||||||||||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 (略) (略) 《关 (略) 应 (略) 混改相关事项的批复》( (略) 高复〔2023〕1号) | |||||||||||||
特别 告知 |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 相关信息 | 标的企业将从净资产总额中剥离账上的232.08万元货币资金用于处理遗留债务,不计算在本次增资扩股。 |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否 | |||||||||||||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
职工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
其他需披露事项 | 1.项目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2.原股 (略) (略) 放弃优先认购权。 | |||||||||||||
增资 方案 | 遴选方式 | 1.征集到一个合格意向投资人,则交易所组织双方进行谈判,达到交易共识后签订《增资协议》; 2.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投资人,则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挂牌期满,如征集到2家或以上合格意向投资人,则交易所将向合格意向投资人发出《竞争性谈判通知书》,合格意向投资人于交易所发出《竞争性谈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递交《响应文件》。合格意向投资者根据《择优方案》中的竞争性谈判要点制作《响应文件》,相关数据和证明材料须详实、准确。合格意向投资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其应提交的《响应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后送达交易所,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不得补充、修改或撤销已递交的《响应文件》。 逾期提交或者非合格意向投资者提交《响应文件》的,交易中心不予接收。 2.由交易所协 (略) 应 (略) 设立谈判小组,对各意向投资人进行谈判。竞争性谈判小组由5位成员组成。 (1)增资方派4名评委。 (2)外部专家委员1名。 (3)谈判小组组长由谈判小组成员选举产生。 3.谈判要点及评分标准:见遴选方案(报名资格经交易所、 (略) 应 (略) 审核通过后,由交易所向合格意向投资人提供)。竞争性谈判小组与单一意向投资人分别就投资人信誉、资金实力、投资业绩等内容进行谈判。 | |||||||||||||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 本次增资征集到符合投资人资格、接受增资条件,并与增资企业就《增资协议》达成一致的投资人,本次增资即成功达成。 | |||||||||||||
投资 条件 | 投资人资格条件 | 1.意向投资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 2.能够提供整体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解决方案的优秀企业,并与大型央企有合作的基础。 3.意向投资方具有成熟的产品和成型的业务模式和盈利模式,其企业发展战略 (略) 的创新链、产业链和人才链相匹配。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接受联合体受让。 | ||||||||||||
增资条件及其他事项 | 1.本项目挂牌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人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增资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资人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在交易所备查资料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意向 (略) 的现状及交易安排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增资协议》、拒付增资款、放弃增资等情形的,即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全部竞价服务费后作为向增资企业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并由该意向投资人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2.期间损益。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股权对应的标的企业的亏损或盈利均由融资方承担或享有,不因过渡期损益调整成交价格。 3.不涉及职工安置。 4.债权债务。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标的企业继续承担。 5.本次增资扩股接受非货币资产出资,出资资产需经过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 |||||||||||||
标的交付 | 1.竞价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投资人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投资人共同签订《增资协议》。 2.投资人在签订《增资协议》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首期增资款(全部增资款的30%)缴纳完成,其余款项在一年内完成结算。 3.非货币出资需经过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价作为资产价格进行增资。以不动产、无形资产出资的,投资人需在签订《增资协议》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将资产过户到增资企业名下;以动产出资的,投资人需在签订《增资协议》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将标的交付增资企业,并签署交割文件。 4.以上第1、2项工作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投资人与增资企业双方凭交易所出具的交易凭证共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本次增资涉及的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 | |||||||||||||
投资 指南 | 操作规则 | 意向投资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意向投资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 ||||||||||||
风险提示 | 意向投资人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交易须知等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投资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交易须知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 |||||||||||||
现场尽调 | 1.本项目挂牌期即为尽职调查期; 2.增资企业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对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在此过程中,意向投资人应积极配合。 | |||||||||||||
意向投资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年24日17:00 -2023年3月23日17:00 | ||||||||||||
报名手续 |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意向投资人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意向投资登记与承诺书》、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交易所在收到意向受让方上传的材料之日起予以审核,交易所将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反馈,报名材料需要完善的,意向受让方应在2023年 月 日:00之前按照交易所的要求上传需要补充、更正的报名材料。 交易所协助增资人对意向投资人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投资人的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意向投资人按照交易所通知参加交易。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投资人其交纳的意向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意向投资登记与承诺书》; (2)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①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公司章程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联合投资的,还需提供联合投资协议书; (3)决策机构(如股东会、董事会等)关于同意参与增资活动的决议(适用法人、非法人组织); (4)提供整体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解决方案,并与大型央企有合作基础的相关材料(如与央企合作的合同文件等); (5)具有成熟的产品和成型的业务模式和盈利模式,其企业发展战略 (略) 的创新链、产业链和人才链相匹配的证明文件: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3.注意事项 (1)意向投资人需自行下载并填写《意向投资登记与承诺书》,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2)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意向投资登记与承诺书》及其他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并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交易所审核。成交后,投资人凭上述纸质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3)意向投资人缴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缴纳,未以该账户缴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4)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投资人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保证金 及处置方式 |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佰万元整元整(¥*.00),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投资人需在在收到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书面通知之次日起 3个工作日内交纳到交易所账户。 2.意向投资人出现以下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约,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意向投资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其投资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意向投资人将承担违约所造成的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 (1)提供虚假资料致使交易无效; (2)意向投资人递交投资申请并交纳增资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或未参与后续择优程序的; (3)在择优过程中,合格意向投资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响应文件》的; (4)不同意向投资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择优程序的; (5)在被确定为投资人后未在规定期限内与增资企业签订《增资协议》或未按规定支付增资款项或竞价服务费的; (6)扰乱择优秩序,使择优活动无法进行; (7)法律法规、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违规或违约情形的。 3.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成功(提交合格的报名资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及报名需要交纳的其他款项)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交易所有权决定是否扣除优先权人以外的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交易服务费用(以挂牌价为核算基数)后,将剩余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补偿结转给转让方。一旦有意向受让方(无论是否为优先权人)应价,交易所则不予扣除未应价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 4.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5.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竞买人将成交价款扣除交易保证金之后的款项及竞价服务费足额付清后,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部分。 6.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 | |||||||||||||
服务费 | 交易成功的投资人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所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抵扣的,不足部分应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补齐。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附件下载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项目咨询:叶经理* | ||||||||||||
技术支持 | 报名咨询:甘经理0771-* | |||||||||||||
咨询时间 | 挂牌期内 | |||||||||||||
单位地址 |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 | |||||||||||||
其 他 | 监督电话:0771-*(自治区国资委) 0771-*(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
特别声明 | 对于与(意向)竞买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如违约情形、违约责任等),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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