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中区自然资源局呼中区砂石调查、评估、拍卖服务直接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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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中区自然资源局呼中区砂石调查、评估、拍卖服务直接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JGCYC*Z*
项目名称:呼中区砂石调查、评估、拍卖服务
采购方式:直接采购
预算金额(元):85000.0000
需求详情:

一、技术概况及技术规格:砂石资源量调查: 此次测绘地点位于呼中区,测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CJJ73-97《全球 (略) 测绘技术规程》、GPS RTK测量技术规程,对呼中区处置沙石进行砂石方量测绘,为呼中区自然资源局提供处置砂石方量数据。本次测绘,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统及网络高精度位置服务进行测绘。 砂石资产评估: 1、此次项目成果需满足呼中区自然资源局在做出处置砂石决议时作为价值方面的参考;2、潜在供应商应符合资产评估法的要求, (略) 级财政部门备案,潜在供应商须诚信记录良好,无被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处罚、惩戒或被其他金融机构记入不良信用;3、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需符合资产评估法及相关资产评估准则、规范的要求;4、采购项目实施及成果交付的时间、地点等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签约时共同确定;5、以实际交付评估报告及发票作为验收标准;砂石拍卖: 1、此项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 (略) 进行拍卖;2、潜在供应商应符合拍卖法的要求,潜在供应商须诚信记录良好,无被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处罚、惩戒或被其他金融机构记入不良信用;3、拍卖流程需符合拍卖法及相关准则、规范的要求; 4、采购项目实施及成果交付的时间、地点等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签约时共同确定;二、服务标准:砂石资源量调查:出具沙石方量测算报告。报告包括测算依据、附测算量、图件及合法效力的资质图件,使用制图软件型号及计算方法等。砂石资产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客观真实,符合资产评估法的要求。砂石拍卖: 1、为委托方梳理处置批复文件、资产权属资料。2、拟定拍卖会文件、拍卖公告3、组织拍卖会。4、督促拍卖成交款的交纳。 5、协助委托方与买受人办理标的的交接。

服务周期:180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呼中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金峰
联系电话:*
联系座机:0457-*
四、参与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JGCYC*Z*
项目名称:呼中区砂石调查、评估、拍卖服务
采购方式:直接采购
预算金额(元):85000.0000
需求详情:

一、技术概况及技术规格:砂石资源量调查: 此次测绘地点位于呼中区,测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CJJ73-97《全球 (略) 测绘技术规程》、GPS RTK测量技术规程,对呼中区处置沙石进行砂石方量测绘,为呼中区自然资源局提供处置砂石方量数据。本次测绘,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统及网络高精度位置服务进行测绘。 砂石资产评估: 1、此次项目成果需满足呼中区自然资源局在做出处置砂石决议时作为价值方面的参考;2、潜在供应商应符合资产评估法的要求, (略) 级财政部门备案,潜在供应商须诚信记录良好,无被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处罚、惩戒或被其他金融机构记入不良信用;3、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需符合资产评估法及相关资产评估准则、规范的要求;4、采购项目实施及成果交付的时间、地点等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签约时共同确定;5、以实际交付评估报告及发票作为验收标准;砂石拍卖: 1、此项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 (略) 进行拍卖;2、潜在供应商应符合拍卖法的要求,潜在供应商须诚信记录良好,无被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处罚、惩戒或被其他金融机构记入不良信用;3、拍卖流程需符合拍卖法及相关准则、规范的要求; 4、采购项目实施及成果交付的时间、地点等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签约时共同确定;二、服务标准:砂石资源量调查:出具沙石方量测算报告。报告包括测算依据、附测算量、图件及合法效力的资质图件,使用制图软件型号及计算方法等。砂石资产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客观真实,符合资产评估法的要求。砂石拍卖: 1、为委托方梳理处置批复文件、资产权属资料。2、拟定拍卖会文件、拍卖公告3、组织拍卖会。4、督促拍卖成交款的交纳。 5、协助委托方与买受人办理标的的交接。

服务周期:180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呼中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金峰
联系电话:*
联系座机:0457-*
四、参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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