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大钟庄镇滩沽村4亩林权(001268b7fbe43dd64471aa039e3e2ba95ede)
宝坻区大钟庄镇滩沽村4亩林权(001268b7fbe43dd64471aa039e3e2ba95ede)
发布时间:2023-02-24 15:56
发布区域 | 大钟庄镇/滩沽村 |
转出方名称 | (略) 宝坻区大钟庄镇滩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宝坻区大钟庄镇滩沽村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大钟庄镇滩沽村4亩林权 | ||
资产权益 | |||
挂牌价格 | 60000.00元(总价)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滩沽村养鸡场东侧地.东至刘中原地,南至通唐公路渠,西至养殖场道,北至发包地道边。共4亩,现有杨树240棵(估值5万),发包期限为5年,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交易底价60000元。阶梯价递增100元。收取交易押金1000元,交易成功后转为承包押金,合同到期后押金退回。村委会不收取费用,农交所收取280元文书费与交易押金一并交到指定账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归承包方所有。1、承包期内,承包方对该地块依法进行监管,依法享有该地块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经营权,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保证该地块原有承包面积。承包方不许将承包范围内土方外运或卖土,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并终止承包合同。2、在承包期内,承包方所承包土地内如发生人身事故或各项经济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3、承包期内,如遇国家或集体征用该地块,按照国家政策执行,承包方无条件执行发包方的安排并协调承包费及青苗费等事宜,占用部分合同终止,其余部分履行合同,土地补偿费归村委会所有。4、承包期内,村委会不负责水利设施、电力设施,不负责提供电源,在原有情况下,由承包方自己负责。发包方应协助承包方办理树木砍伐手续,砍伐费用承包方自理。5、承包方应在合同到期前伐清树木,清理现场,不得影响村委会再次发包。合同到期,村委会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和地上物。若有不可抗原因,导致到期无法办理砍伐证,承包方向村委会申请,村委会根据实际做出决定,视情况最多可延期一年,延包期产生承包费,按该合同每年单价承包费收取。承包期内,树倒合同止,村委会有权继续发包,剩余年限承包费不退还。6、交易成功后不按规定签订承包合同或不及时上缴承包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承包押金不退,在承包期限内,承包方不履行合同,视为自动放弃承包权。交易成功后违约的交易押金不退,村委会另行组织交易。7、如果政府有植树造林补贴,归承包方所有。8、承包期内,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土地管理及其有关的法律、法规等,必须接受土地管理部门和村委会的管理和监督。9、凡有意报名者必须亲自到现场实地考察测量,一旦报名视为同意本方案。10、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收取5年的费用,承包方与发包方签订完合同后,本次发包只面向本村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 | ||
受让方条件 | 本次发包面向本村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报名时间需提供本人身份认证承诺书) | ||
转出用途 | 杨树栽植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1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 (略) | 开户银行 | 中国 (略) 天津永安支行 |
发布时间:2023-02-24 15:56
发布区域 | 大钟庄镇/滩沽村 |
转出方名称 | (略) 宝坻区大钟庄镇滩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宝坻区大钟庄镇滩沽村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大钟庄镇滩沽村4亩林权 | ||
资产权益 | |||
挂牌价格 | 60000.00元(总价)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滩沽村养鸡场东侧地.东至刘中原地,南至通唐公路渠,西至养殖场道,北至发包地道边。共4亩,现有杨树240棵(估值5万),发包期限为5年,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交易底价60000元。阶梯价递增100元。收取交易押金1000元,交易成功后转为承包押金,合同到期后押金退回。村委会不收取费用,农交所收取280元文书费与交易押金一并交到指定账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归承包方所有。1、承包期内,承包方对该地块依法进行监管,依法享有该地块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经营权,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保证该地块原有承包面积。承包方不许将承包范围内土方外运或卖土,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并终止承包合同。2、在承包期内,承包方所承包土地内如发生人身事故或各项经济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3、承包期内,如遇国家或集体征用该地块,按照国家政策执行,承包方无条件执行发包方的安排并协调承包费及青苗费等事宜,占用部分合同终止,其余部分履行合同,土地补偿费归村委会所有。4、承包期内,村委会不负责水利设施、电力设施,不负责提供电源,在原有情况下,由承包方自己负责。发包方应协助承包方办理树木砍伐手续,砍伐费用承包方自理。5、承包方应在合同到期前伐清树木,清理现场,不得影响村委会再次发包。合同到期,村委会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和地上物。若有不可抗原因,导致到期无法办理砍伐证,承包方向村委会申请,村委会根据实际做出决定,视情况最多可延期一年,延包期产生承包费,按该合同每年单价承包费收取。承包期内,树倒合同止,村委会有权继续发包,剩余年限承包费不退还。6、交易成功后不按规定签订承包合同或不及时上缴承包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承包押金不退,在承包期限内,承包方不履行合同,视为自动放弃承包权。交易成功后违约的交易押金不退,村委会另行组织交易。7、如果政府有植树造林补贴,归承包方所有。8、承包期内,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土地管理及其有关的法律、法规等,必须接受土地管理部门和村委会的管理和监督。9、凡有意报名者必须亲自到现场实地考察测量,一旦报名视为同意本方案。10、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收取5年的费用,承包方与发包方签订完合同后,本次发包只面向本村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 | ||
受让方条件 | 本次发包面向本村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报名时间需提供本人身份认证承诺书) | ||
转出用途 | 杨树栽植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1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 (略) | 开户银行 | 中国 (略) 天津永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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