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州气象局公务车辆甘P13511、甘P32939转让公告
甘南州气象局公务车辆甘P13511、甘P32939转让公告
项目名称 | 甘南州气象局公务车辆甘P13511、甘P32939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年2月24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3月6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 |||||||||||||||||||||||||||||
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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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略) (略) 甘南州气象局 | |||||||||||||||||||||||||||||
标的现状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1月31日 | |||||||||||||||||||||||||||||
评估机构 | 甘肃中勤资产土 (略) | |||||||||||||||||||||||||||||
转让底价(元)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甘南藏族自治州气象局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作为转让方, (略) 产权交 (略) (以下统称“甘交所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略) 气象局关于甘南藏族自治州气象部门公务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气象局 |
特别 | 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并承担车辆脱保、脱审、维修、补办证件、国家排放标准要求、过户及过户所需二手车交易税票等事宜而发生的相关责任及税费。其中,二手车交易发票金额应按照最终实际成交价格开具。车辆交付前的违章、罚款等由转让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线下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受让方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法律法规允许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2.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
标的交割 | 1.受让方须在成交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移交车辆及交接车辆变更登记所需相关手续,车辆移交后发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发生事故、丢失及损毁等)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转让方式: 在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受让须知: 1.公告期:2023年2月24日—3月6日17时。 2.车辆展示时间及地点:2023年2月24日— 3月6 日17时,地点:甘 (略) 内。 3.报名时间及地点:2023年2月24日—3月6日(早:8:30-17:00),地点:甘南州文化旅游 (略) 2楼(州政府政务大厅南侧);异地报名人联系李经理 *进行网上报名。 4.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勘查转让标的, 签署《现场勘查确认书》,并在公告期内携《现场勘查确认书》到指定报名地点登记报名,按要求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资格审查合格且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的意向受让方,取得参与受让资格。逾期未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受让未成交者,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5.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车辆脱保、脱审、维修、补办证件、国家排放标准要求、过户及二手车交易税等事宜,并承担相关责任及费用。车辆移交前的违章、罚款等由转让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 6. 受让方需要办理车辆转籍(市外)的,须按转入地机动车限购政策、环保政策的相关要求办理。受让前应自行到转入地咨询落实是否符合购买落户条件及环保条件,所有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因不能办理档案迁入引起的后果由受让方承担。 7.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权属变更履约保证金,受让方须在须在车辆移交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车辆过户手续,逾期将扣除车辆履约保证金,车辆按期过户完成的原渠道退还(不计利息)。 8.成交车辆自交付之日起所发生的交通违章、交通事故、车辆安全等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9. 转让事宜如有变化,以变更公告为准,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资产交易合同(待签)》等交易文件。 |
交易 | 竞价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提交《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前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受让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受让、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年2月24日 09:00:00 至2023年3月6日17:00:00(节假日除外)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交易保证金金额详见标的,截止时间2023-3-6 17:00:00,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1.未受让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2.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权属变更履约保证金,待车辆如期完成权属变更后的5个工作日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和甘交所集团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扣除甘交所集团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①在网络竞价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②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报价结果通知单》及《产权交易合同》的。 (3)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及甘交所集团损失的。 (4)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故意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相关损失的。 (6)受让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特别提示:因受让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受让价款低于本次受让价款时,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按《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约定收取 | ||||
附件下载 | --- |
联系 | 咨询联系人 | 李经理*郝经理 * |
咨询电话 | 0941-*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9:0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甘南州文化旅游 (略) 2楼(州政府政务大厅南侧) | |
技术支持 | 400-828-9082 | |
其他 | 1甘交所集团网站http://**.cn 2.微信公众号:GSCQ456 |
项目名称 | 甘南州气象局公务车辆甘P13511、甘P32939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年2月24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3月6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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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略) (略) 甘南州气象局 | |||||||||||||||||||||||||||||
标的现状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1月31日 | |||||||||||||||||||||||||||||
评估机构 | 甘肃中勤资产土 (略) | |||||||||||||||||||||||||||||
转让底价(元)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甘南藏族自治州气象局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作为转让方, (略) 产权交 (略) (以下统称“甘交所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略) 气象局关于甘南藏族自治州气象部门公务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气象局 |
特别 | 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并承担车辆脱保、脱审、维修、补办证件、国家排放标准要求、过户及过户所需二手车交易税票等事宜而发生的相关责任及税费。其中,二手车交易发票金额应按照最终实际成交价格开具。车辆交付前的违章、罚款等由转让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线下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受让方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法律法规允许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2.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
标的交割 | 1.受让方须在成交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移交车辆及交接车辆变更登记所需相关手续,车辆移交后发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发生事故、丢失及损毁等)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转让方式: 在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受让须知: 1.公告期:2023年2月24日—3月6日17时。 2.车辆展示时间及地点:2023年2月24日— 3月6 日17时,地点:甘 (略) 内。 3.报名时间及地点:2023年2月24日—3月6日(早:8:30-17:00),地点:甘南州文化旅游 (略) 2楼(州政府政务大厅南侧);异地报名人联系李经理 *进行网上报名。 4.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勘查转让标的, 签署《现场勘查确认书》,并在公告期内携《现场勘查确认书》到指定报名地点登记报名,按要求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资格审查合格且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的意向受让方,取得参与受让资格。逾期未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受让未成交者,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5.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车辆脱保、脱审、维修、补办证件、国家排放标准要求、过户及二手车交易税等事宜,并承担相关责任及费用。车辆移交前的违章、罚款等由转让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 6. 受让方需要办理车辆转籍(市外)的,须按转入地机动车限购政策、环保政策的相关要求办理。受让前应自行到转入地咨询落实是否符合购买落户条件及环保条件,所有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因不能办理档案迁入引起的后果由受让方承担。 7.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权属变更履约保证金,受让方须在须在车辆移交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车辆过户手续,逾期将扣除车辆履约保证金,车辆按期过户完成的原渠道退还(不计利息)。 8.成交车辆自交付之日起所发生的交通违章、交通事故、车辆安全等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9. 转让事宜如有变化,以变更公告为准,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资产交易合同(待签)》等交易文件。 |
交易 | 竞价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提交《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前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受让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受让、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年2月24日 09:00:00 至2023年3月6日17:00:00(节假日除外)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交易保证金金额详见标的,截止时间2023-3-6 17:00:00,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1.未受让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2.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权属变更履约保证金,待车辆如期完成权属变更后的5个工作日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和甘交所集团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扣除甘交所集团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①在网络竞价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②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报价结果通知单》及《产权交易合同》的。 (3)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及甘交所集团损失的。 (4)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故意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相关损失的。 (6)受让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特别提示:因受让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受让价款低于本次受让价款时,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按《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约定收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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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 咨询联系人 | 李经理*郝经理 * |
咨询电话 | 0941-*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9:0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甘南州文化旅游 (略) 2楼(州政府政务大厅南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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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甘交所集团网站http://**.cn 2.微信公众号:GSCQ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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