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相如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锦屏镇文体中心E栋整体招租项目(63eb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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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安县相如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锦屏镇文体中心E栋整体招租项目(63eb79)

蓬安县相如 (略) 锦屏镇文体中心E栋整体招租项目
标的名称蓬安县相如 (略) 锦屏镇文体中心E栋整体招租项目
项目编码DSCQ2023C* 挂牌价格28.458 万元
价格说明——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2023-02-27
是否联合出租挂牌截止日期2023-03-10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简介

一、 该项目采用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本项目的加价幅度为200元及200元的整倍数/次,延时报价期为120秒;

二、标的基本情况:房屋位于蓬安县锦屏镇(文体中心E栋1、2楼);总面积约为1580.82m2,其中一楼总面积约为770.47m2,二楼总面积约为810.35m2;

三、租金不含水费、电费、物管费等费用;

四、出租形式:按现状对外出租;

五、出租底价确定依据:根据四川升隆房地产 (略) 出具的《(2023)升隆房估第06号》评估报告及出租人商议确定的挂牌底价;

六、出租挂牌底价:*元/年;

七、租赁期限:3年;

八、标的现状:空置;

九、履约保证金:6万元;

十、看房联系人:李垣呈联系电话:*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蓬安县相如 (略)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H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四川 (略) 蓬安县
住所/注册地址 (略) 蓬安县相如镇滨河北路二段(金博国际)4幢1单元二楼4号205、206室
注册资本(万元)5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刘钢国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
经营规模中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批准单位名称/
批准文件类型其他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批准日期2023-02-15
批准文号——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28.458 万元
价格说明——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租赁期满或承租方退场后,出租方应即时退还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承租方退场时应缴纳而未缴纳的费用(水、电费及应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出租方有权从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租金支付方式一次性
租赁期限3年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南充分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出租方应在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出租方和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15日内付清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四、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南充分所在确认已收到承租方应结算租金及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后扣除相关服务费后,办理租金划转手续。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1.承租方需承诺,装修应具有健全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施工预案;发现不明物体,采取相应应急措施,保护现场,报告相关部门;做好扬尘处理和消防措施;周边如涉及居民小区和学校,应合理安排工序,严禁中午和夜间进行建筑作业,白天也应该采用低噪音的施工工艺和方法;施工期固体废物应该及时处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申办及执业,并在完成环保及消防部门验收后营业。营业后应依法照章纳税,做好各项安全生产经营工作,同时在运营过程中不得产生对园区及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纠纷、异味及噪音。

2.承租方需承诺,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书面申请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请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审批后方能施工,相关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租赁期限届满时,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投入的装修设施等,除可移动的设备外,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拆除或搬走,上述装修或设施等所有权归属出租方所有。除另有约定外,承租方已投入的装修费用等出租方不再给予任何补偿。如承租方违反本条约定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按原状恢复或向出租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3.承租方应承诺,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通过其他形式变相变更承租人。

4.承租方应承诺,不得将承租标的物用作任何形式的抵押。

5.承租方应承诺,在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租赁合同》签订后15日内付清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6.承租方尽职调查:意向承租方报名前需前往标的现场查看出租资产。事前应先与看房联系人联系,意向承租方到现场查看出租资产,应全面了解本次出租资产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出租范围、出租面积、出租环境、抵押情况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确认无误后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南充分所办理报名事宜,如意向承租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南充分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招租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承租方竞租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7.看房联系人:李垣呈 联系电话:*看房时间:工作日9:00-17:00
承租方资格条件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次出租不接受联合承租。
报名提交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要信息披露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标的物以移交现状为准进行公开竞租。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对出租资产实际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意向承租方报名则视为其对出租资产面积及其他情况无异议,不影响本次出租及租赁价格。

二、本次出租标的无优先承租权。

三、意向承租方报名时如果对标的物位置不确定,可在蓬安县相如 (略) 进行核实。招租现场若对资产位置仍有疑问的,可与蓬安县相如 (略) 工作人员进行核实。(联系人::李垣呈 联系电话:* )

四、竞租成功后,凡租赁期间所涉及的各种设备添置及其他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五、竞租成交后,承租方不得将所租赁的房屋转租、分租。否则,将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将解除租赁关系,无条件收回所租房屋,其所缴的房屋租金不予退还;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和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承租方不得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或者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拆除、改建、乱搭乱建。

六、标的在租赁期内如遇政府政策规定的征用,承租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出租方不对承租方进行任何赔偿。

七、出租方按标的现状出租,租赁期间承租方所租标的维修维护责任出租方不再负责,所有维护改造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担,因承租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租赁标的及其相关设备的损失的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八、标的租赁期间的相关税费,除由国家税务、房产管理部门依法收取的房屋租赁税费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由出租方负责承担外,其余所有税费均由承租方负责承担。

九、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后,承租方应在5日内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结清相关费用;承租方投入的装饰、装修等设施,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前述期限届满后,承租方未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出租方有权依法予以收回;承租方未将其私有物品、设备等搬出该房屋,视为承租方放弃对其私有物品、设备的所有权,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置,将不给予承租方任何补偿。

十、租赁期满后,出租方无条件收回所租赁房屋并组织公开竞租。原承租方如欲继续承租原房屋,须与出租方协商一致后可继续协议租赁;若原承租方不接受出租方的续租条件,原承租方可参加出租方组织的公开竞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竞租权。

十一、竞租成功后,承租方不按照约定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方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另行组织对外公开招租。

十二、承租方付清租金且签订《租赁合同》后,出租方将租赁标的交付承租方使用。

十三、承租方尽职调查:意向承租方报名前需前往标的现场查看出租资产。事前应先与看房联系人联系,意向承租方到现场查看出租资产,应全面了解本次出租资产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出租范围、出租面积、出租环境、抵押情况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确认无误后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南充分所办理报名事宜,如意向承租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南充分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招租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受让方竞租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十四、其他事项详见《租赁合同》等。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7 万元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2023-03-10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 (略) 南充分所
开户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4578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操作
租赁合同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动态报价
蓬安县相如 (略) 锦屏镇文体中心E栋整体招租项目
标的名称蓬安县相如 (略) 锦屏镇文体中心E栋整体招租项目
项目编码DSCQ2023C* 挂牌价格28.458 万元
价格说明——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2023-02-27
是否联合出租挂牌截止日期2023-03-10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简介

一、 该项目采用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本项目的加价幅度为200元及200元的整倍数/次,延时报价期为120秒;

二、标的基本情况:房屋位于蓬安县锦屏镇(文体中心E栋1、2楼);总面积约为1580.82m2,其中一楼总面积约为770.47m2,二楼总面积约为810.35m2;

三、租金不含水费、电费、物管费等费用;

四、出租形式:按现状对外出租;

五、出租底价确定依据:根据四川升隆房地产 (略) 出具的《(2023)升隆房估第06号》评估报告及出租人商议确定的挂牌底价;

六、出租挂牌底价:*元/年;

七、租赁期限:3年;

八、标的现状:空置;

九、履约保证金:6万元;

十、看房联系人:李垣呈联系电话:*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蓬安县相如 (略)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H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四川 (略) 蓬安县
住所/注册地址 (略) 蓬安县相如镇滨河北路二段(金博国际)4幢1单元二楼4号205、206室
注册资本(万元)5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刘钢国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
经营规模中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批准单位名称/
批准文件类型其他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批准日期2023-02-15
批准文号——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28.458 万元
价格说明——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租赁期满或承租方退场后,出租方应即时退还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承租方退场时应缴纳而未缴纳的费用(水、电费及应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出租方有权从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租金支付方式一次性
租赁期限3年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南充分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出租方应在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出租方和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15日内付清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四、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南充分所在确认已收到承租方应结算租金及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后扣除相关服务费后,办理租金划转手续。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1.承租方需承诺,装修应具有健全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施工预案;发现不明物体,采取相应应急措施,保护现场,报告相关部门;做好扬尘处理和消防措施;周边如涉及居民小区和学校,应合理安排工序,严禁中午和夜间进行建筑作业,白天也应该采用低噪音的施工工艺和方法;施工期固体废物应该及时处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申办及执业,并在完成环保及消防部门验收后营业。营业后应依法照章纳税,做好各项安全生产经营工作,同时在运营过程中不得产生对园区及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纠纷、异味及噪音。

2.承租方需承诺,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书面申请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请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审批后方能施工,相关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租赁期限届满时,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投入的装修设施等,除可移动的设备外,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拆除或搬走,上述装修或设施等所有权归属出租方所有。除另有约定外,承租方已投入的装修费用等出租方不再给予任何补偿。如承租方违反本条约定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按原状恢复或向出租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3.承租方应承诺,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通过其他形式变相变更承租人。

4.承租方应承诺,不得将承租标的物用作任何形式的抵押。

5.承租方应承诺,在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租赁合同》签订后15日内付清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6.承租方尽职调查:意向承租方报名前需前往标的现场查看出租资产。事前应先与看房联系人联系,意向承租方到现场查看出租资产,应全面了解本次出租资产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出租范围、出租面积、出租环境、抵押情况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确认无误后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南充分所办理报名事宜,如意向承租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南充分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招租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承租方竞租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7.看房联系人:李垣呈 联系电话:*看房时间:工作日9:00-17:00
承租方资格条件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次出租不接受联合承租。
报名提交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要信息披露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标的物以移交现状为准进行公开竞租。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对出租资产实际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意向承租方报名则视为其对出租资产面积及其他情况无异议,不影响本次出租及租赁价格。

二、本次出租标的无优先承租权。

三、意向承租方报名时如果对标的物位置不确定,可在蓬安县相如 (略) 进行核实。招租现场若对资产位置仍有疑问的,可与蓬安县相如 (略) 工作人员进行核实。(联系人::李垣呈 联系电话:* )

四、竞租成功后,凡租赁期间所涉及的各种设备添置及其他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五、竞租成交后,承租方不得将所租赁的房屋转租、分租。否则,将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将解除租赁关系,无条件收回所租房屋,其所缴的房屋租金不予退还;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和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承租方不得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或者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拆除、改建、乱搭乱建。

六、标的在租赁期内如遇政府政策规定的征用,承租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出租方不对承租方进行任何赔偿。

七、出租方按标的现状出租,租赁期间承租方所租标的维修维护责任出租方不再负责,所有维护改造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担,因承租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租赁标的及其相关设备的损失的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八、标的租赁期间的相关税费,除由国家税务、房产管理部门依法收取的房屋租赁税费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由出租方负责承担外,其余所有税费均由承租方负责承担。

九、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后,承租方应在5日内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结清相关费用;承租方投入的装饰、装修等设施,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前述期限届满后,承租方未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出租方有权依法予以收回;承租方未将其私有物品、设备等搬出该房屋,视为承租方放弃对其私有物品、设备的所有权,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置,将不给予承租方任何补偿。

十、租赁期满后,出租方无条件收回所租赁房屋并组织公开竞租。原承租方如欲继续承租原房屋,须与出租方协商一致后可继续协议租赁;若原承租方不接受出租方的续租条件,原承租方可参加出租方组织的公开竞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竞租权。

十一、竞租成功后,承租方不按照约定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方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另行组织对外公开招租。

十二、承租方付清租金且签订《租赁合同》后,出租方将租赁标的交付承租方使用。

十三、承租方尽职调查:意向承租方报名前需前往标的现场查看出租资产。事前应先与看房联系人联系,意向承租方到现场查看出租资产,应全面了解本次出租资产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出租范围、出租面积、出租环境、抵押情况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确认无误后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南充分所办理报名事宜,如意向承租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南充分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招租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受让方竞租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十四、其他事项详见《租赁合同》等。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7 万元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2023-03-10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 (略) 南充分所
开户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4578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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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操作
租赁合同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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