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一批有牌报废车辆处置(郴公产告字〔2023〕第0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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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一批有牌报废车辆处置(郴公产告字〔2023〕第038号)


车辆报废处置公告

项目名称

汝城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一批有牌报废车辆处置

项目编号

*

挂牌起始日期

2023-02-28

挂牌截止日期

2023-03-06

标的

概况

标的情况

标的停放

汝 (略) 内、行政中心等处

挂牌价

20540元

委托方

情况

基本情况

委托方名称:汝城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9H

特别

告知

1、本次车辆处置由郴州 (略) (略) 联合产 (略) (以下简称组织人)共同承办,采用增价的方式在e交易网站(http://**)依法进行网络拍卖。

2、标的以实物现状拍卖,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可至郴州 (略) 查阅评估报告,自行对拍卖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组织人仅就委托方提供的《车辆报废处置公告》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本公司有关资料所做介绍和向受让方出具的相关票据所载内容,仅具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也不得以此为由变更成交价款。意向受让方一经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作完全了解标的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且愿意承担标的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

3、本次处置标的为报废车辆,受让方竞得按照国家颁布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回收、拆解报废处理。

4、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组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竞买人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组织人不提供竞价场所。

6、温馨提示:①请意向受让方在e交易网站(http://**)尽早办理注册、报名、钱包充值、缴纳交易保证金手续(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交易保证金到账时间约有30分钟延时);

②请意向受让方使用手机银行、网上银行(不支持支付宝、微信)、银行柜台转账方式通过意向受让方在e交易网站注册的银行卡账号将交易保证金一次性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号。

交易价款

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

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必须提供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资质的营业执照原件及《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原件(网上报名时上传);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委托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与拍卖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 (略) 联合产 (略) 网站(http://**)点击本标的项目名称,链接到e交易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卡账户将标的交易保证金2万元一次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交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17:00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必须一致。

2、意向受让方报名时,按公告要求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及《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原件, (略) 联合产 (略) 进行资格审查。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必须参与标的的竞价,并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如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各意向受让方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拍卖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5、在竞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最高报价者)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及资质证照原件及一式两份资质证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到郴州 (略) 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经审查不符合资格的竞买人将取消竞得人资格,且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符合资格的竞得人成为受让方。

6、受让方应当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报废车辆处置合同》。

7、受让方应当在签订《报废车辆处置合同》的当日,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委托方指定账户(账号由委托方提供),并同时将标的的佣金、交易服务费一次 (略) 联合产 (略) 账户(账户信息请致电0735-*获取)。

8、如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应当签署上述文件之日起逾期3个工作日的,委托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9、拍卖价格为不含税价(不开具发票)。

10、受让方须承担本次交易中应支付给组织人的佣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

二、标的资产交接、处置要求:

1、委托方对资产数量和重量不计数、不计重,其数量和重量以竞买人的现场看样或尽职调查为准。

2、车辆成交前发生的违章由委托方在车辆移交前负责消除。

3、受让方须在成交后10日内完成拍卖标的搬移,在2023年3月30日前向委托方提供车辆注销报废证明,所有报废汽车在《车辆报废回收信息》表格上粘配相对应报废汽车的发动机号和车架号的拓印件签字盖公章,办理相关手续及费用均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逾期未办理所拍标的车辆报废、注销手续的,受让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其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当作违约金处理。受让方提车后,未按规定对车辆报废和注销,或者非法使用的,期间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全部由受让方承担,与组织人、委托方无关。如因委托方原因,车辆不具备注销条件的,由委托方出具情况说明后,仅提供车辆报废证明。

4、标的须整车提走,不得在存放地进行切割。提取过程中产生对环境的影响和安全责任,全部由受让方承担。且提取过程中不能破坏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设备等,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受让方进行赔偿。受让方需提前制定好装卸、运输方案,报委托方相关管理部门认可。

交易

指南

竞价

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竞买人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竞价

报名

报名时间

2023年02月28日 09:00――2023年03月06日下午17:00止。

报名手续

报名申请与承诺书.docx

意向受让方提交材料清单.docx(点击下载)

保证金及

处置方式

1、保证金缴纳金额(人民币):2万元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6日下午17:00时止,按系统提示缴纳。

2、竞价成交后,成功竞得的竞买人成为受让方,其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办理完所有车辆的报废、注销、拆解后退还。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组织方签署成交确认文件的,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佣金、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委托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3、未成功竞得且没有违规行为的竞价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竞价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全额无息退还。

竞价

安排

交易方式/

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5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3-02-2809:00――

2023-03-0709:30

延时竞价周期(秒)

60

佣金、

服务费

1、拍卖佣金按标的成交价的5%收取;

2、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交易服务费,标准按湘发改价费〔2019〕366号、郴发改价发〔2020〕187号文件执行。

联系

方式

咨询

联系人

钟女士、何先生

咨询电话

0735-*(汝城),0735-*(郴州)

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汝城县滨河西路18号(老审计局江对面)

(略) 北湖区坪上路鑫沙苑郴中心2楼219-223号(五岭广场名汇城后)

踏勘联系人

廖先生,电话:*

踏勘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技术支持

0735-*、*

发布

媒体

(略) 联合产 (略) 网站http://**;

微信公众号:郴州产权;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

微信公众号: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组织方

汝城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联系电话:0735-*

本次拍卖资产的权属人,按规定依法拍卖国有资产,按约定交付成交标的。

郴州 (略) 联系电话:0735-*

(略) 联合产 (略) 联系电话:0735-*

受业主委托,负责本次资产拍卖业务的咨询、组织实施、成交手续办理、保证金退还,承担本次资产拍卖活动的主体责任。

监督方

汝城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735-*

负责此次国有资产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

市场服务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35-*

负责提供交易系统、保证金收退、技术服务,对交易过程进行见证。

咨询和争议处理

如对本次资产拍卖活动有疑问的,可向组织方进行咨询;如认为本次资产拍卖活动有违规行为的,可向监督方投诉, (略) 场服务方进行反映,市场服务方将协助进行处理。

郴州 (略)

(略) 联合产 (略)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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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报废处置公告

项目名称

汝城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一批有牌报废车辆处置

项目编号

*

挂牌起始日期

2023-02-28

挂牌截止日期

2023-03-06

标的

概况

标的情况

标的停放

汝 (略) 内、行政中心等处

挂牌价

20540元

委托方

情况

基本情况

委托方名称:汝城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9H

特别

告知

1、本次车辆处置由郴州 (略) (略) 联合产 (略) (以下简称组织人)共同承办,采用增价的方式在e交易网站(http://**)依法进行网络拍卖。

2、标的以实物现状拍卖,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可至郴州 (略) 查阅评估报告,自行对拍卖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组织人仅就委托方提供的《车辆报废处置公告》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本公司有关资料所做介绍和向受让方出具的相关票据所载内容,仅具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也不得以此为由变更成交价款。意向受让方一经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作完全了解标的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且愿意承担标的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

3、本次处置标的为报废车辆,受让方竞得按照国家颁布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回收、拆解报废处理。

4、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组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竞买人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组织人不提供竞价场所。

6、温馨提示:①请意向受让方在e交易网站(http://**)尽早办理注册、报名、钱包充值、缴纳交易保证金手续(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交易保证金到账时间约有30分钟延时);

②请意向受让方使用手机银行、网上银行(不支持支付宝、微信)、银行柜台转账方式通过意向受让方在e交易网站注册的银行卡账号将交易保证金一次性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号。

交易价款

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

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必须提供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资质的营业执照原件及《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原件(网上报名时上传);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委托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与拍卖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 (略) 联合产 (略) 网站(http://**)点击本标的项目名称,链接到e交易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卡账户将标的交易保证金2万元一次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交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17:00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必须一致。

2、意向受让方报名时,按公告要求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及《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原件, (略) 联合产 (略) 进行资格审查。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必须参与标的的竞价,并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如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各意向受让方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拍卖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5、在竞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最高报价者)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及资质证照原件及一式两份资质证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到郴州 (略) 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经审查不符合资格的竞买人将取消竞得人资格,且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符合资格的竞得人成为受让方。

6、受让方应当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报废车辆处置合同》。

7、受让方应当在签订《报废车辆处置合同》的当日,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委托方指定账户(账号由委托方提供),并同时将标的的佣金、交易服务费一次 (略) 联合产 (略) 账户(账户信息请致电0735-*获取)。

8、如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应当签署上述文件之日起逾期3个工作日的,委托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9、拍卖价格为不含税价(不开具发票)。

10、受让方须承担本次交易中应支付给组织人的佣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

二、标的资产交接、处置要求:

1、委托方对资产数量和重量不计数、不计重,其数量和重量以竞买人的现场看样或尽职调查为准。

2、车辆成交前发生的违章由委托方在车辆移交前负责消除。

3、受让方须在成交后10日内完成拍卖标的搬移,在2023年3月30日前向委托方提供车辆注销报废证明,所有报废汽车在《车辆报废回收信息》表格上粘配相对应报废汽车的发动机号和车架号的拓印件签字盖公章,办理相关手续及费用均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逾期未办理所拍标的车辆报废、注销手续的,受让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其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当作违约金处理。受让方提车后,未按规定对车辆报废和注销,或者非法使用的,期间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全部由受让方承担,与组织人、委托方无关。如因委托方原因,车辆不具备注销条件的,由委托方出具情况说明后,仅提供车辆报废证明。

4、标的须整车提走,不得在存放地进行切割。提取过程中产生对环境的影响和安全责任,全部由受让方承担。且提取过程中不能破坏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设备等,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受让方进行赔偿。受让方需提前制定好装卸、运输方案,报委托方相关管理部门认可。

交易

指南

竞价

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竞买人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竞价

报名

报名时间

2023年02月28日 09:00――2023年03月06日下午17:00止。

报名手续

报名申请与承诺书.docx

意向受让方提交材料清单.docx(点击下载)

保证金及

处置方式

1、保证金缴纳金额(人民币):2万元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6日下午17:00时止,按系统提示缴纳。

2、竞价成交后,成功竞得的竞买人成为受让方,其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办理完所有车辆的报废、注销、拆解后退还。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组织方签署成交确认文件的,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佣金、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委托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3、未成功竞得且没有违规行为的竞价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竞价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全额无息退还。

竞价

安排

交易方式/

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5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3-02-2809:00――

2023-03-0709:30

延时竞价周期(秒)

60

佣金、

服务费

1、拍卖佣金按标的成交价的5%收取;

2、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交易服务费,标准按湘发改价费〔2019〕366号、郴发改价发〔2020〕187号文件执行。

联系

方式

咨询

联系人

钟女士、何先生

咨询电话

0735-*(汝城),0735-*(郴州)

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汝城县滨河西路18号(老审计局江对面)

(略) 北湖区坪上路鑫沙苑郴中心2楼219-223号(五岭广场名汇城后)

踏勘联系人

廖先生,电话:*

踏勘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技术支持

0735-*、*

发布

媒体

(略) 联合产 (略) 网站http://**;

微信公众号:郴州产权;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

微信公众号: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组织方

汝城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联系电话:0735-*

本次拍卖资产的权属人,按规定依法拍卖国有资产,按约定交付成交标的。

郴州 (略) 联系电话:0735-*

(略) 联合产 (略) 联系电话:0735-*

受业主委托,负责本次资产拍卖业务的咨询、组织实施、成交手续办理、保证金退还,承担本次资产拍卖活动的主体责任。

监督方

汝城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735-*

负责此次国有资产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

市场服务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35-*

负责提供交易系统、保证金收退、技术服务,对交易过程进行见证。

咨询和争议处理

如对本次资产拍卖活动有疑问的,可向组织方进行咨询;如认为本次资产拍卖活动有违规行为的,可向监督方投诉, (略) 场服务方进行反映,市场服务方将协助进行处理。

郴州 (略)

(略) 联合产 (略)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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