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城南商务大厦等10处商铺、写字楼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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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城南商务大厦等10处商铺、写字楼租赁

(略) 鄞州区城南商务大厦等10处商铺、写字楼租赁

网络竞价公告

受委托, (略) 鄞州区 (略) (略) 鄞州区城南商务大厦等10处商铺、写字楼进行网络公开竞价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YZ-CQFW(2023)-005

二、项目概况:

(一)YZ-CQFW(2023)-005-001标的信息如下:

标的序号

坐落

位置

楼层

建筑

面积
(平方米)

租赁

期限(年)

房屋

性质

年租金
底价
(万元/年)

租赁总年数
租金底价
(万元)

交易保证金
(万元)

享有优先(购买/承租)权人

备注

YZ-CQFW(2023)-005-001-1

城南商务大厦2幢401室

4F

1071.19

5年

写字楼

27.76

138.8

6.0


YZ-CQFW(2023)-005-001-2

蕙江路144号401室

4F

982.44

5年

写字楼

24.03

120.15

5.0


YZ-CQFW(2023)-005-001-3

后庙路501号203-2室朝东北面一间

2F

203.9

3年

写字楼

15.48

46.44

3.0

详情见分割图

YZ-CQFW(2023)-005-001-4

后庙路501号203-2室朝东面一间

2F

871.5

5年

写字楼

46.44

232.2

10.0

YZ-CQFW(2023)-005-001-5

后庙路501号203-2室朝南面一间

2F

1314.3

5年

写字楼

67.64

338.2

14.0

注:以上标的的交易保证金需交至收款账号1:**。

(二)YZ-CQFW(2023)-005-002标的信息如下:

标的序号

坐落

位置

楼层

建筑

面积
(平方米)

租赁

期限(年)

房屋性质

年租金
底价
(万元/年)

租赁总年数
租金底价
(万元)

交易保证金
(万元)

享有优先(购买/承租)权人

备注

YZ-CQFW(2023)-005-002-1

中惠东路178号

1F

131.35

3年

商业

5.32

15.96

1.0

无产权证

YZ-CQFW(2023)-005-002-2

中惠东路180号

1F

131.35

3年

商业

5.71

17.13

1.0

无产权证

YZ-CQFW(2023)-005-002-3

中惠东路182号

1F

101.86

3年

商业

4.76

14.28

1.0

无产权证

YZ-CQFW(2023)-005-002-4

中惠东路513号

1/1

28.41

3年

商业

1.07

3.21

1.0

无产权证

YZ-CQFW(2023)-005-002-5

中惠东路549号

1/1

28.99

3年

商业

1.14

3.42

1.0

无产权证

注:以上标的的交易保证金需交至收款账号2:**。

三、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商铺、写字楼(除有关法律、政策规定不允许的用途外),仅限于合法行业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卫生、环保、消防安全要求的行业),且不得经营易燃易爆物品行业及开展任何违法违规的活动;严禁经营油烟业态,严禁使用明火作业。

(2)租赁期自房屋交付之日起计算。每年租金以所有年数的成交总价平均计,个位数取整。

(3)支付方式:采用分期支付形式,租赁期限三年的租金为一年一付,租赁期限五年的租金为半年一付,先付后用,承租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租金,承租方应至少于每期租期届满前支付下一期租金。

(4)租赁保证金:租赁合同首年3个月租金,形式:保证金,承租方应在签署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租赁保证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5)装修期:自房屋交付日起开始计算,3年租期项目的装修期为1个月,5年租期项目的装修期为3个月。

(6)房屋租赁期间的物业费、公共设施维修费、空调费、水电费、燃气费、通讯费、卫生费、收视费、互联网费、广告宣传费、推广费、营销费用等其他相关部门或单位收取的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如发生缴费拖欠事宜损害出租方利益的,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7)标的YZ-CQFW(2023)-005-001-3至5房屋产权证号为:浙(2021) (略) 鄞州不动产权第*号,建筑面积2389.7平方米,本次出租拆分为3间,即标的YZ-CQFW(2023)-005-001-3至5,详情参照分割图及公告附件《交易标的简况清单》。

(8)标的YZ-CQFW(2023)-005-002-1至5房屋无产权证。是否适合承租方实际用途,是否满足承租方证照的办理、审批(包括消防、水电气、排污)等均由承租方自行了解、咨询及确认,与出租方无涉。

(9)对于出租方或物业管理针对突发性事件、事故以及依据管理职责并根据管理需要,并发出通知、通告,并依据该通知、通告内容对物业(包括承租方承租的房屋)进行的包括但不限于维修、抢修、检修、检查和保养等工作及因前述工作导致的临时性的包括但不限于停水、停电、暂时封闭相关通道等行为,均不视为出租方违约,承租方不得要求减免租金、其他费用或提出索赔。

(10)标的以现状进行交付,标的的外观、结构、实际面积、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略) 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承租方应自行考量,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申购方缴纳交易保证金并报名成功后,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的状况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物的全部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在租赁期间,如有房屋结构发生改变的,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相关安装或维修(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管线、水电表、空调、漏水漏电维修、房屋损耗维修等)(如有)均由承租方自行完成并自行承担费用。租赁期满后,出租方对承租方在租赁期间的装修装潢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

(11)申购方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房屋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租赁标的现状具体以实际看样为准,请意向承租人务必现场看房了解实际情况。成交后若承租人对此有异议,并以此为理由要求降低租金或提出其他要求的,出租人概不接受,均视为承租人违约,并由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12)交易服务费按照《 (略) 物价局关于明确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甬价费〔2017〕46号),以租赁年数的交易成交总价的2%向承租方收取。

(13)公开竞价结果公示期结束后,承租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提交资格审查资料、签署《成交确认书》及合同。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料或签署的, (略) 鄞州区 (略) 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若交易保证金不足以弥补 (略) 的经济损失, (略) 有权进一步追究承租方的责任。

(14)其他约定详见附件拟签署合同,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四、评估信息

(1)标的YZ-CQFW(2023)-005-001-1至5、YZ-CQFW(2023)-005-002-1至3

评估机构:宁波国信资 (略)

评估基准日:2022年11月17日

评估报告文号:甬国评报字(2023)第012号

(2)标的YZ-CQFW(2023)-005-002-4至5

评估机构:宁波安全 (略)

评估基准日:2023年2月11日

评估报告文号:宁安评报字[2023]第006号

五、申购方资格要求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合法存续企业、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3.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资格审查资料:

(1)若为企业或其他组织:资格审查申请函、承诺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办理时须提供)。

(2)若为自然人:承租方身份证复印件、承诺书、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办理时须提供)。

七、公告期限

本次交易公告时间:本次交易公告时间:2023年2月28日至2023年3月14日下午16:30(北京时间)。

八、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申购方应在公告期限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进入国资平台(http://**)进行报名登记,按公告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且报名成功后可参与公开竞价。享有优先承租权的申购方在报名结束后, (略) 进行登记确认,若因未进行登记确认导致申购方无法在公开竞价活动中行使优先承租权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均由申购方自行承担。

公开竞价开始时间:

YZ-CQFW(2023)-005-001标的开始时间:2023年3月15日上午09:00;

YZ-CQFW(2023)-005-002标的开始时间:2023年3月15日上午11:00。

产权交易信息公告期满后,产生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申购方的,按照公告约定的交易方式组织实施公开竞价;只产生1个符合条件的申购方的,按公告交易底价与申购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原设定的其他交易条件不得进行调整。

九、交易保证金

交纳截止时间:2023年3月14日下午16:30(北京时间)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 (略) 鄞州区 (略) ;

开 户 行:农业银行宁波鄞州分行;

收款账号1(YZ-CQFW(2023)-005-001标的):**;

收款账号2(YZ-CQFW(2023)-005-002标的):**。

申购方应在交纳截止时间前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指定账户交纳足额的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退还遵循如下原则:

(1)申购方未被确定为承租方,在公开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返还;

(2)自承租方支付首期租金及租赁保证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无息返还,合同有约定的根据合同约定执行;

(3)申购方在交纳保证金后退出产权交易程序,在公开竞价或竞价失败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无息返还;

(4)在作出中止(中止期限超过14天的)或终止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不涉及产权交易中止或终止事项的申购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无息返还。

当出现下列情形时,保证金不予退还:

(1)申购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相关方损失的;

(2)申购方通过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3)申购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4)申购方在公开竞价过程中违反约定公开竞价规则,扰乱公开竞价秩序的;

(5)标的展示期间,不遵守规定的,扰乱展示活动,破坏标的的;

(6)申购方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

(7)申购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遵守竞价相关须知规定

竞买人须继续仔细阅读竞价相关须知,充分理解其内容,并严格遵守其规定。

十一、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2023年3月13日下午14:00至下午16:30(北京时间),详见标的坐落位置(展示地点)。请至少提前一个工 (略) 进行登记。

十二、联系电话:0574-*

(略) 鄞州区 (略)

业务联系人: 李老师、高老师

标的详细信息及具体竞价规 (略) 咨询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查阅。

(略) 鄞州区城南商务大厦等10处商铺、写字楼租赁

网络竞价公告

受委托, (略) 鄞州区 (略) (略) 鄞州区城南商务大厦等10处商铺、写字楼进行网络公开竞价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YZ-CQFW(2023)-005

二、项目概况:

(一)YZ-CQFW(2023)-005-001标的信息如下:

标的序号

坐落

位置

楼层

建筑

面积
(平方米)

租赁

期限(年)

房屋

性质

年租金
底价
(万元/年)

租赁总年数
租金底价
(万元)

交易保证金
(万元)

享有优先(购买/承租)权人

备注

YZ-CQFW(2023)-005-001-1

城南商务大厦2幢401室

4F

1071.19

5年

写字楼

27.76

138.8

6.0


YZ-CQFW(2023)-005-001-2

蕙江路144号401室

4F

982.44

5年

写字楼

24.03

120.15

5.0


YZ-CQFW(2023)-005-001-3

后庙路501号203-2室朝东北面一间

2F

203.9

3年

写字楼

15.48

46.44

3.0

详情见分割图

YZ-CQFW(2023)-005-001-4

后庙路501号203-2室朝东面一间

2F

871.5

5年

写字楼

46.44

232.2

10.0

YZ-CQFW(2023)-005-001-5

后庙路501号203-2室朝南面一间

2F

1314.3

5年

写字楼

67.64

338.2

14.0

注:以上标的的交易保证金需交至收款账号1:**。

(二)YZ-CQFW(2023)-005-002标的信息如下:

标的序号

坐落

位置

楼层

建筑

面积
(平方米)

租赁

期限(年)

房屋性质

年租金
底价
(万元/年)

租赁总年数
租金底价
(万元)

交易保证金
(万元)

享有优先(购买/承租)权人

备注

YZ-CQFW(2023)-005-002-1

中惠东路178号

1F

131.35

3年

商业

5.32

15.96

1.0

无产权证

YZ-CQFW(2023)-005-002-2

中惠东路180号

1F

131.35

3年

商业

5.71

17.13

1.0

无产权证

YZ-CQFW(2023)-005-002-3

中惠东路182号

1F

101.86

3年

商业

4.76

14.28

1.0

无产权证

YZ-CQFW(2023)-005-002-4

中惠东路513号

1/1

28.41

3年

商业

1.07

3.21

1.0

无产权证

YZ-CQFW(2023)-005-002-5

中惠东路549号

1/1

28.99

3年

商业

1.14

3.42

1.0

无产权证

注:以上标的的交易保证金需交至收款账号2:**。

三、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商铺、写字楼(除有关法律、政策规定不允许的用途外),仅限于合法行业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卫生、环保、消防安全要求的行业),且不得经营易燃易爆物品行业及开展任何违法违规的活动;严禁经营油烟业态,严禁使用明火作业。

(2)租赁期自房屋交付之日起计算。每年租金以所有年数的成交总价平均计,个位数取整。

(3)支付方式:采用分期支付形式,租赁期限三年的租金为一年一付,租赁期限五年的租金为半年一付,先付后用,承租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租金,承租方应至少于每期租期届满前支付下一期租金。

(4)租赁保证金:租赁合同首年3个月租金,形式:保证金,承租方应在签署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租赁保证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5)装修期:自房屋交付日起开始计算,3年租期项目的装修期为1个月,5年租期项目的装修期为3个月。

(6)房屋租赁期间的物业费、公共设施维修费、空调费、水电费、燃气费、通讯费、卫生费、收视费、互联网费、广告宣传费、推广费、营销费用等其他相关部门或单位收取的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如发生缴费拖欠事宜损害出租方利益的,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7)标的YZ-CQFW(2023)-005-001-3至5房屋产权证号为:浙(2021) (略) 鄞州不动产权第*号,建筑面积2389.7平方米,本次出租拆分为3间,即标的YZ-CQFW(2023)-005-001-3至5,详情参照分割图及公告附件《交易标的简况清单》。

(8)标的YZ-CQFW(2023)-005-002-1至5房屋无产权证。是否适合承租方实际用途,是否满足承租方证照的办理、审批(包括消防、水电气、排污)等均由承租方自行了解、咨询及确认,与出租方无涉。

(9)对于出租方或物业管理针对突发性事件、事故以及依据管理职责并根据管理需要,并发出通知、通告,并依据该通知、通告内容对物业(包括承租方承租的房屋)进行的包括但不限于维修、抢修、检修、检查和保养等工作及因前述工作导致的临时性的包括但不限于停水、停电、暂时封闭相关通道等行为,均不视为出租方违约,承租方不得要求减免租金、其他费用或提出索赔。

(10)标的以现状进行交付,标的的外观、结构、实际面积、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略) 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承租方应自行考量,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申购方缴纳交易保证金并报名成功后,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的状况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物的全部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在租赁期间,如有房屋结构发生改变的,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相关安装或维修(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管线、水电表、空调、漏水漏电维修、房屋损耗维修等)(如有)均由承租方自行完成并自行承担费用。租赁期满后,出租方对承租方在租赁期间的装修装潢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

(11)申购方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房屋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租赁标的现状具体以实际看样为准,请意向承租人务必现场看房了解实际情况。成交后若承租人对此有异议,并以此为理由要求降低租金或提出其他要求的,出租人概不接受,均视为承租人违约,并由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12)交易服务费按照《 (略) 物价局关于明确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甬价费〔2017〕46号),以租赁年数的交易成交总价的2%向承租方收取。

(13)公开竞价结果公示期结束后,承租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提交资格审查资料、签署《成交确认书》及合同。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料或签署的, (略) 鄞州区 (略) 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若交易保证金不足以弥补 (略) 的经济损失, (略) 有权进一步追究承租方的责任。

(14)其他约定详见附件拟签署合同,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四、评估信息

(1)标的YZ-CQFW(2023)-005-001-1至5、YZ-CQFW(2023)-005-002-1至3

评估机构:宁波国信资 (略)

评估基准日:2022年11月17日

评估报告文号:甬国评报字(2023)第012号

(2)标的YZ-CQFW(2023)-005-002-4至5

评估机构:宁波安全 (略)

评估基准日:2023年2月11日

评估报告文号:宁安评报字[2023]第006号

五、申购方资格要求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合法存续企业、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3.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资格审查资料:

(1)若为企业或其他组织:资格审查申请函、承诺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办理时须提供)。

(2)若为自然人:承租方身份证复印件、承诺书、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办理时须提供)。

七、公告期限

本次交易公告时间:本次交易公告时间:2023年2月28日至2023年3月14日下午16:30(北京时间)。

八、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申购方应在公告期限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进入国资平台(http://**)进行报名登记,按公告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且报名成功后可参与公开竞价。享有优先承租权的申购方在报名结束后, (略) 进行登记确认,若因未进行登记确认导致申购方无法在公开竞价活动中行使优先承租权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均由申购方自行承担。

公开竞价开始时间:

YZ-CQFW(2023)-005-001标的开始时间:2023年3月15日上午09:00;

YZ-CQFW(2023)-005-002标的开始时间:2023年3月15日上午11:00。

产权交易信息公告期满后,产生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申购方的,按照公告约定的交易方式组织实施公开竞价;只产生1个符合条件的申购方的,按公告交易底价与申购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原设定的其他交易条件不得进行调整。

九、交易保证金

交纳截止时间:2023年3月14日下午16:30(北京时间)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 (略) 鄞州区 (略) ;

开 户 行:农业银行宁波鄞州分行;

收款账号1(YZ-CQFW(2023)-005-001标的):**;

收款账号2(YZ-CQFW(2023)-005-002标的):**。

申购方应在交纳截止时间前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指定账户交纳足额的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退还遵循如下原则:

(1)申购方未被确定为承租方,在公开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返还;

(2)自承租方支付首期租金及租赁保证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无息返还,合同有约定的根据合同约定执行;

(3)申购方在交纳保证金后退出产权交易程序,在公开竞价或竞价失败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无息返还;

(4)在作出中止(中止期限超过14天的)或终止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不涉及产权交易中止或终止事项的申购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无息返还。

当出现下列情形时,保证金不予退还:

(1)申购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相关方损失的;

(2)申购方通过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3)申购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4)申购方在公开竞价过程中违反约定公开竞价规则,扰乱公开竞价秩序的;

(5)标的展示期间,不遵守规定的,扰乱展示活动,破坏标的的;

(6)申购方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

(7)申购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遵守竞价相关须知规定

竞买人须继续仔细阅读竞价相关须知,充分理解其内容,并严格遵守其规定。

十一、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2023年3月13日下午14:00至下午16:30(北京时间),详见标的坐落位置(展示地点)。请至少提前一个工 (略) 进行登记。

十二、联系电话:0574-*

(略) 鄞州区 (略)

业务联系人: 李老师、高老师

标的详细信息及具体竞价规 (略) 咨询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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