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黄庄镇司庄子村约29.4亩土地经营权
宝坻区黄庄镇司庄子村约29.4亩土地经营权
发布区域 | 黄庄镇/司庄子村 |
转出方名称 | (略) 宝坻区黄庄镇司庄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黄庄镇司庄子村约29.4亩土地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7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承包土地只能用于种植旱田作物,承包方严禁在土地上取土,种树。2、一切生产经营费用全部由承包方自行负责(包括政府收缴的水费)。3、政策性农业支持补贴归承包方所有。4、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发生任何事故,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5、在承包期内,如遇国家征地、占地或大型水利设施建设,双方须无条件服从,青苗费归承包方所有,其余各种补偿费归发包方所有。6、如有护送灵柩占地立墓者,不小心损坏农作物,承包方不能以任何理由阻止逝者入土,损坏农作物承包方与事主协商解决,不能讹诈,村集体不予任何赔偿。7、承包方未按规定缴纳全部承包费,视为违约,预交的竞价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花件8、承包方生产经营完成后,自行将秸秆清理干净。9、承包方种植农作物时必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规定,所使用的农药包装、肥料包装、地膜等废弃物必须从地里回收处理干净。10、承包方须服从上级机关环保、卫生、土地保护、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消防、安全生产等规定。若影响治理,须配合整改,产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1、承包期满后,承包方如未清除属于承包方所有的地上物视为自动放弃,归发包方无偿所有。12、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决定。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人员或法人。 | ||
转出用途 | 种植业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2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 (略) | 开户银行 | 中国 (略) 天津永安支行 |
发布区域 | 黄庄镇/司庄子村 |
转出方名称 | (略) 宝坻区黄庄镇司庄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黄庄镇司庄子村约29.4亩土地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7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承包土地只能用于种植旱田作物,承包方严禁在土地上取土,种树。2、一切生产经营费用全部由承包方自行负责(包括政府收缴的水费)。3、政策性农业支持补贴归承包方所有。4、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发生任何事故,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5、在承包期内,如遇国家征地、占地或大型水利设施建设,双方须无条件服从,青苗费归承包方所有,其余各种补偿费归发包方所有。6、如有护送灵柩占地立墓者,不小心损坏农作物,承包方不能以任何理由阻止逝者入土,损坏农作物承包方与事主协商解决,不能讹诈,村集体不予任何赔偿。7、承包方未按规定缴纳全部承包费,视为违约,预交的竞价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花件8、承包方生产经营完成后,自行将秸秆清理干净。9、承包方种植农作物时必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规定,所使用的农药包装、肥料包装、地膜等废弃物必须从地里回收处理干净。10、承包方须服从上级机关环保、卫生、土地保护、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消防、安全生产等规定。若影响治理,须配合整改,产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1、承包期满后,承包方如未清除属于承包方所有的地上物视为自动放弃,归发包方无偿所有。12、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决定。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人员或法人。 | ||
转出用途 | 种植业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2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 (略) | 开户银行 | 中国 (略) 天津永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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