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原华景宾馆部分废旧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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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原华景宾馆部分废旧资产

  •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金华市原华景宾馆部分废旧资产
    交易方式动态报价/在线报价资产来源企业实物资产
    其他披露内容
    一、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二、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约定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方。三、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四、公告披露的标的名称、图片、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标的按现状处置,转让方不保证其具有原用途,不负责提供标的相关随机文件、备件、工具及清单等,不保证标的零配件齐全、性能完好,不对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做任何形式的担保。如受让方按原用途使用或拆解拼装后使用造成危险或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五、公告信息披露期的规定看样时间内,意向方可到标的存放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线上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标的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现状均已认可及确认。六、标的现场看样:公告信息披露期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地点: (略) 婺城区五一路561号原华景宾馆,联系方式:郑女士*。七、受让方不得在提货现场对标的物进行分解或切割,提取标的时涉及的搬运、装卸、运输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提取过程中造成转让方或第三人设施设备损毁、发生人身伤害等安全事故的,一切法律、安全及经济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八、受让方在提取或拆解、处置标的物作业中,如涉及某种特殊作业时无相应资质的,应委托具有对应资质的单位,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标准进行规范、合法处置,一切安全及法律责任自行承担。九、如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因素影响,标的成交后无法按期完成移交、提取等,转让方有权中止或延期进行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移交等),提取工期相应顺延,受让方不得由此提出异议。延期交办期间的资产损耗、减值、市场行情波动等相关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做补偿。十、受让方提取标的结束后,须将标的存放现场清理干净。十一、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十二、挂牌价为含税价,转让方可开具相应发票,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十三、意向方报名可自行下载或向交易所联系人索取报名材料,联系人:琚先生,联系电话:0579-* ,地址: (略) 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楼。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华 (略)
    注册地 (略) 五一路561号
    证件类型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6P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信息发布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计价方式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1.087
    是否有保留价
    价款支付方式
    《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3000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金 (略) ,开户行:工行金华开发区支行,账号:*9644),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二、受让方必须在成交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三、受让方必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款。四、本项目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元。受让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户名: (略) 华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金华分行,账号:*01064)。受让方应根据与转让方签订的合同约定要求完成标的资产的提取、清运工作,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由转让方无息退还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因受让方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违约、施工安全事故等引起相关赔偿责任,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优先用于相关赔偿。余额不足的,受让方应当在3日内(提货完成前)补足。五、受让方必须在付清成交款及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之日后3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证件与转让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完全提取标的物。受让方在提取标的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安全及法律责任均自行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万元)0.30
    交纳时间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线上;
    处置方式
  • 标的信息
    其他

    该批废旧资产主要有废旧办公设备、废旧空调、废旧储物柜、废旧桌子等,使用年限较长,部分老旧性能不佳,具体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


  • 项目附件
    附件资料公示附件1.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2.实地勘察证明.docx3.竞买和承诺.doc4.竞买规则与须知.docx5.交易服务费条款.docx6.保证金处理条款.docx7.资产交易合同(样稿).docx8.法人授权委托书(意向方).docx
    材料附件
  • 图片浏览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琚先生电话0579-*
    手机号*
    传真邮箱admin
    地址 (略) 婺城区八一南街387号八楼网址
    转让方联系人郑女士电话
    传真邮箱
    地址网址
  •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金华市原华景宾馆部分废旧资产
    交易方式动态报价/在线报价资产来源企业实物资产
    其他披露内容
    一、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二、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约定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方。三、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四、公告披露的标的名称、图片、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标的按现状处置,转让方不保证其具有原用途,不负责提供标的相关随机文件、备件、工具及清单等,不保证标的零配件齐全、性能完好,不对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做任何形式的担保。如受让方按原用途使用或拆解拼装后使用造成危险或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五、公告信息披露期的规定看样时间内,意向方可到标的存放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线上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标的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现状均已认可及确认。六、标的现场看样:公告信息披露期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地点: (略) 婺城区五一路561号原华景宾馆,联系方式:郑女士*。七、受让方不得在提货现场对标的物进行分解或切割,提取标的时涉及的搬运、装卸、运输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提取过程中造成转让方或第三人设施设备损毁、发生人身伤害等安全事故的,一切法律、安全及经济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八、受让方在提取或拆解、处置标的物作业中,如涉及某种特殊作业时无相应资质的,应委托具有对应资质的单位,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标准进行规范、合法处置,一切安全及法律责任自行承担。九、如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因素影响,标的成交后无法按期完成移交、提取等,转让方有权中止或延期进行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移交等),提取工期相应顺延,受让方不得由此提出异议。延期交办期间的资产损耗、减值、市场行情波动等相关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做补偿。十、受让方提取标的结束后,须将标的存放现场清理干净。十一、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十二、挂牌价为含税价,转让方可开具相应发票,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十三、意向方报名可自行下载或向交易所联系人索取报名材料,联系人:琚先生,联系电话:0579-* ,地址: (略) 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楼。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华 (略)
    注册地 (略) 五一路561号
    证件类型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6P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信息发布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计价方式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1.087
    是否有保留价
    价款支付方式
    《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3000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金 (略) ,开户行:工行金华开发区支行,账号:*9644),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二、受让方必须在成交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三、受让方必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款。四、本项目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元。受让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户名: (略) 华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金华分行,账号:*01064)。受让方应根据与转让方签订的合同约定要求完成标的资产的提取、清运工作,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由转让方无息退还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因受让方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违约、施工安全事故等引起相关赔偿责任,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优先用于相关赔偿。余额不足的,受让方应当在3日内(提货完成前)补足。五、受让方必须在付清成交款及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之日后3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证件与转让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完全提取标的物。受让方在提取标的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安全及法律责任均自行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万元)0.30
    交纳时间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线上;
    处置方式
  • 标的信息
    其他

    该批废旧资产主要有废旧办公设备、废旧空调、废旧储物柜、废旧桌子等,使用年限较长,部分老旧性能不佳,具体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


  • 项目附件
    附件资料公示附件1.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2.实地勘察证明.docx3.竞买和承诺.doc4.竞买规则与须知.docx5.交易服务费条款.docx6.保证金处理条款.docx7.资产交易合同(样稿).docx8.法人授权委托书(意向方).docx
    材料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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