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关于济宁金升纸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省道338线以北,济宁金升纸业有限公司以东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关于济宁金升纸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省道338线以北,济宁金升纸业有限公司以东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略) 任 (略)
关于拍卖 (略) (略) 道338线以北, (略) 以东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的公告
(略) 任 (略) 将于2023年4月3日10时至2023年4月4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任 (略) 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 (略) 任 (略) ,法院主页网址:http://**),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略) 道338线以北, (略) 以东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评估价:*元
注意事项:1、评估总价已扣除预估的地上建筑物拆除费用(地上建筑物预估的拆除费用为*元)(相关信息详见评估报告)
2、拍卖对象宗地现状为商住用地(土地利用条件:商住用地性质),经实地查勘拍卖对象宗地地上现存多栋闲置工业建筑物,规划用途为工业,现不符合该土地的规划用途,买受人需自行拆除地上附着物,拆除费、搬运费、清理费等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评估价明细:
估价期日的土地使用者 | 宗地位置 | 估价期日 规划用途 | 估价设 定的用途 | 土地级别 | 估价期日设定容积率 | 估价期日实际开发程度 | 估价设定开发程度 | 土地使用权年限(年)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单价 (元/㎡) | 楼面地价(元/㎡) | 地价 (万元) | 备注 |
(略) | 省道338线以北, (略) 以东 | 其他商服用地 | 其他商服用地 | 级外地 | 2.0 | 宗地红线外“七通” | 宗地红线外“七通” | 30.88 | 7281.23 | 2285 | 1142.5 | 1663.7611 | —— |
城镇住宅用地 | 城镇住宅用地 | 级外地 | 2.0 | 宗地红线外“七通” | 宗地红线外“七通” | 60.88 | 29124.91 | 1895 | 947.5 | 5519.1704 | —— |
上述土地估价结果的限定条件
1. 土地权利限制:无他项权利限制;
2. 基础设施条件:宗地红线外“七通”(即通路、供电、通讯、供水、排水、通气、通暖);
3. 规划限制条件:规划容积率为2.0;
4. 影响土地价格的其他限定条件:无。
标的物简介:
(一)拍卖对象
本次拍卖对象为 (略) (略) 道338线以北, (略) 以东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其中其他商服用地土地面积7281.23平方米,城镇住宅用地29124.91平方米,地上建筑物建筑面积共计14893.70平方米。
(二)拍卖对象概况
1.土地登记状况
(1)土地使用权人: (略) 。
(2)土地位置:省道338线以北, (略) 以东。
(3)规划用地性质:其他商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4)四至:东至 (略) , (略) 道338线,西至 (略) ,北至前赵村。
(5)土地面积:出让面积共计36406.14平方米,其中其他商服用地土地面积:7281.23平方米,城镇住宅用地面积:29124.91平方米。
(6)土地级别:级外地。
(7)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嘉国用(2014)第*号。
(8)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
(9)终止日期:其他商服用地终止日期:2053年12月17日。城镇住宅用地终止日期:2083年12月17日。
(10)地块编号:未显示。
(11)土地登记时间:2014年1月10日。
2.土地权利状况
⑴土地所有权:国家所有。
⑵土地使用权状况:已办理确权登记,土地使用权人为 (略) 。
(3)取得时间:2013年12月17日。
(4)出让价款:4550万元。
(5)土地批准使用年限:法定最高年期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6)土地已使用年限和剩余使用年限:已使用9.12年,商业用地剩余使用年限为30.88年,城镇住宅用地剩余年限60.88年。
(7)宗地使用的特殊规定:—。
(8)他项权利状况:在拍卖期日,假设待估宗地不存在抵押权、担保权、地役权、租赁权等他项权利。
3.土地利用状况
(1)拍卖对象宗地现状为商住用地。经实地查勘拍卖对象宗地地上现存多栋闲置工业建筑物,其结构类型均为混合结构,总建筑面积为14893.70平方米,层数以单层为主,层高约为11米,规划用途为工业,其建成年代未知,现多栋建筑物外墙乳胶漆风化脱落,多处门窗已被拆除,原生产车间内构筑物破损严重,现状成新率较低,已不具备再生产条件。
(2)其土地利用条件依据嘉祥县规划局出具的《嘉国土-2013-0116号出让宗地规划条件-嘉规条2013-0110号》,其主要规定指标如下:用地性质:商住用地;容积率不小于1.8,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不高于38%,绿地率不低于30%;总建筑面积不低于65531.052平方米,不高于72812.28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总建筑面积的20%;3 (略) 主要道路,道路红线58米。用地南侧建筑退让用地红线不少于16米。本次拍卖依据最有效利用原则,其容积率按2.0设定。
二、咨询、展示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2天接受咨询,咨询电话:0537-*阴法官(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到相应职能部门(如不动产登记中心、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等)了解咨询;未查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不得参与竞拍,若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他相关条件
1.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过户登记手续。标的过户程序,请竞买人自行向落户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
2.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确认拍卖成交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拍卖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并处理。
3.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上述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拍卖标的所涉及的物业费、水、电等有关未清偿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均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自理。
4.签署成交确认书与执行裁定书的时间可能依法延迟。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发布公告之日起10个工 (略) 联系。
八、竞买人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另本次拍卖上述资产的案件当事人、已知的抵押人、担保物权人、租赁占用人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作拍卖通知送达, (略) 提交书面申请的将丧失相关权利。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3年4月11日16时 (略) 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帐联用途栏注明“(2022)鲁0811执7235号 (略) (略) 道338线以北, (略) 以东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拍卖余款”。
户名: (略) 任 (略)
开户银行: (略) 济宁任城支行
帐号:*1733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温馨提示: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咨询电话:0537-*阴法官。
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山东司辅 (略) *
400-600-1216。
支付宝、保证金等事宜请致电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 (略) 任城区 (略) 任 (略) 执行局。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
(略) 任 (略)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略) 任 (略)
关于拍卖 (略) (略) 道338线以北, (略) 以东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的公告
(略) 任 (略) 将于2023年4月3日10时至2023年4月4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任 (略) 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 (略) 任 (略) ,法院主页网址:http://**),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略) 道338线以北, (略) 以东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评估价:*元
注意事项:1、评估总价已扣除预估的地上建筑物拆除费用(地上建筑物预估的拆除费用为*元)(相关信息详见评估报告)
2、拍卖对象宗地现状为商住用地(土地利用条件:商住用地性质),经实地查勘拍卖对象宗地地上现存多栋闲置工业建筑物,规划用途为工业,现不符合该土地的规划用途,买受人需自行拆除地上附着物,拆除费、搬运费、清理费等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评估价明细:
估价期日的土地使用者 | 宗地位置 | 估价期日 规划用途 | 估价设 定的用途 | 土地级别 | 估价期日设定容积率 | 估价期日实际开发程度 | 估价设定开发程度 | 土地使用权年限(年)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单价 (元/㎡) | 楼面地价(元/㎡) | 地价 (万元) | 备注 |
(略) | 省道338线以北, (略) 以东 | 其他商服用地 | 其他商服用地 | 级外地 | 2.0 | 宗地红线外“七通” | 宗地红线外“七通” | 30.88 | 7281.23 | 2285 | 1142.5 | 1663.7611 | —— |
城镇住宅用地 | 城镇住宅用地 | 级外地 | 2.0 | 宗地红线外“七通” | 宗地红线外“七通” | 60.88 | 29124.91 | 1895 | 947.5 | 5519.1704 | —— |
上述土地估价结果的限定条件
1. 土地权利限制:无他项权利限制;
2. 基础设施条件:宗地红线外“七通”(即通路、供电、通讯、供水、排水、通气、通暖);
3. 规划限制条件:规划容积率为2.0;
4. 影响土地价格的其他限定条件:无。
标的物简介:
(一)拍卖对象
本次拍卖对象为 (略) (略) 道338线以北, (略) 以东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其中其他商服用地土地面积7281.23平方米,城镇住宅用地29124.91平方米,地上建筑物建筑面积共计14893.70平方米。
(二)拍卖对象概况
1.土地登记状况
(1)土地使用权人: (略) 。
(2)土地位置:省道338线以北, (略) 以东。
(3)规划用地性质:其他商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4)四至:东至 (略) , (略) 道338线,西至 (略) ,北至前赵村。
(5)土地面积:出让面积共计36406.14平方米,其中其他商服用地土地面积:7281.23平方米,城镇住宅用地面积:29124.91平方米。
(6)土地级别:级外地。
(7)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嘉国用(2014)第*号。
(8)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
(9)终止日期:其他商服用地终止日期:2053年12月17日。城镇住宅用地终止日期:2083年12月17日。
(10)地块编号:未显示。
(11)土地登记时间:2014年1月10日。
2.土地权利状况
⑴土地所有权:国家所有。
⑵土地使用权状况:已办理确权登记,土地使用权人为 (略) 。
(3)取得时间:2013年12月17日。
(4)出让价款:4550万元。
(5)土地批准使用年限:法定最高年期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6)土地已使用年限和剩余使用年限:已使用9.12年,商业用地剩余使用年限为30.88年,城镇住宅用地剩余年限60.88年。
(7)宗地使用的特殊规定:—。
(8)他项权利状况:在拍卖期日,假设待估宗地不存在抵押权、担保权、地役权、租赁权等他项权利。
3.土地利用状况
(1)拍卖对象宗地现状为商住用地。经实地查勘拍卖对象宗地地上现存多栋闲置工业建筑物,其结构类型均为混合结构,总建筑面积为14893.70平方米,层数以单层为主,层高约为11米,规划用途为工业,其建成年代未知,现多栋建筑物外墙乳胶漆风化脱落,多处门窗已被拆除,原生产车间内构筑物破损严重,现状成新率较低,已不具备再生产条件。
(2)其土地利用条件依据嘉祥县规划局出具的《嘉国土-2013-0116号出让宗地规划条件-嘉规条2013-0110号》,其主要规定指标如下:用地性质:商住用地;容积率不小于1.8,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不高于38%,绿地率不低于30%;总建筑面积不低于65531.052平方米,不高于72812.28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总建筑面积的20%;3 (略) 主要道路,道路红线58米。用地南侧建筑退让用地红线不少于16米。本次拍卖依据最有效利用原则,其容积率按2.0设定。
二、咨询、展示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2天接受咨询,咨询电话:0537-*阴法官(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到相应职能部门(如不动产登记中心、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等)了解咨询;未查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不得参与竞拍,若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他相关条件
1.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过户登记手续。标的过户程序,请竞买人自行向落户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
2.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确认拍卖成交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拍卖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并处理。
3.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上述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拍卖标的所涉及的物业费、水、电等有关未清偿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均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自理。
4.签署成交确认书与执行裁定书的时间可能依法延迟。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发布公告之日起10个工 (略) 联系。
八、竞买人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另本次拍卖上述资产的案件当事人、已知的抵押人、担保物权人、租赁占用人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作拍卖通知送达, (略) 提交书面申请的将丧失相关权利。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3年4月11日16时 (略) 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帐联用途栏注明“(2022)鲁0811执7235号 (略) (略) 道338线以北, (略) 以东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拍卖余款”。
户名: (略) 任 (略)
开户银行: (略) 济宁任城支行
帐号:*1733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温馨提示: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咨询电话:0537-*阴法官。
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山东司辅 (略) *
400-600-1216。
支付宝、保证金等事宜请致电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 (略) 任城区 (略) 任 (略) 执行局。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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