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3年巡游出租汽车承租人招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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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3年巡游出租汽车承租人招募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及《 (略) (略) 出租车驾驶员招聘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招募巡游出租车承租人,公告如下:

一、招募信息

(一)招募岗位:巡游出租汽车承租人

(二)招募人数:100人

(三)运营范围:兰州新区

(四)招募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募

二、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品行良好,具有吃苦耐劳的奉献精神,热爱出租事业。

3.承租人每户只能承租1辆,本人须持有C1及以上驾照,具有三年及以上驾龄,持有效巡游出租汽车从业人员资格证。

4.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需提供毕业证或学历证明,男女不限,年龄:25至5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5.承租人应有一定的经济承担能力,在获得承租资格后有支付承租经营保证金和承租金的经济能力。

6.个人征信记录良好,且无妨碍驾驶的相关疾病。

7.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无饮酒后驾驶;无超员20%、超速50%或12个月内无三次以上超速违法行为;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均没有记满12分记录;三年内无重大责任交通事故;无吸毒、犯罪记录。

8.国家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不在招募范围内。

9.报名 (略) 有注册车辆或在入职企业失信名单的(驾驶员黑名单),不予录用。报名人 (略) 注册办理副(替)班驾驶员的,录用后须注销相关资格。

10.报名人员曾在我司承租出租车且已申请退租的承租人,不予录用。

11.持有当地政府证明材料的困难户、五保户优先录用。持有当地政府证明材料的失地农民、土地征收、拆迁人员优先录取。

12.公告中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31日。

三、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集中招募工作流程为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理论考试、实践考试公示、签订承租经营合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7日-2023年3月3日(报名时间截止时不足招募人数,可适当后延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微信扫码报名(微信扫二维码填写本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2.根据《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报名资格审查评分标准》对报名驾驶员进行评分并从高到低排序,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100分)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由市政集团人力资源部、纪检(审计)监察部牵头,公交综合管理部、安全监察部、出租车管理中心组成面试小组,负责资料原件核实和面试。

3.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驾驶证及上岗证原件。

4.对提交资料与原件不符的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

5.获 (略) 级表彰奖励的驾驶员,如不违反从业资格规定,可予免试,直接列入拟聘用人员名单。

6.面试主要测评驾驶员仪容仪表、文明礼仪、从业经历、普通话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以及是否有其它不宜从事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的情况。

7.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及格。低于60分取消笔试资格。若合格人数不足招募人数,可适当放宽录用条件,按排名进行递补。

(四)理论考试(100分)

1.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内容:重点考察个人综合素质、服务规范、车辆使用常识性知识等方面。

3.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及格。低于60分取消资格。若合格人数不足招募人数,可适当放宽录用条件,按排名进行递补。

(五)驾车实践考试(100)

1.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内容:对承租人的道路实际操作技能进行实地考验,主要通过起步、行驶、停车等项目,考察驾驶习惯,是否存在猛开、快开、乱开、急停、不规范使用信号灯等行为;主要排除虽取得驾驶证但没有驾驶经历或已不具备驾驶能力的人员,评判标准为合格和不合格。

3.满分100分,80分及以上及格。低于80分取消资格。若合格人数不足招募人数,可适当放宽录用条件,按排名进行递补。

四、体检及公示

考试结束后,公司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进入体检环节。通过 (略) 审核后,在“ (略) ”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体检、公示不合格者,取消承租资格,再进行递补。

五、手续办理

(略) 审核通过后,与公司签订承租合同后办理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

六、岗前培训

组织全体驾驶员进行为期2天的岗前培训,主要内容有安全驾驶、服务规范,车辆设备使用及维保、管理制度解读及日常运营注意事项等。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

(二)每场测试均需核验身份证明材料,未携带相应证件不予以进入。

(三)本方案由 (略) (略) 负责解释。

(四)本次招募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报名咨询及举报投诉电话:0931-*



(略) (略)

2023年2月2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及《 (略) (略) 出租车驾驶员招聘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招募巡游出租车承租人,公告如下:

一、招募信息

(一)招募岗位:巡游出租汽车承租人

(二)招募人数:100人

(三)运营范围:兰州新区

(四)招募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募

二、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品行良好,具有吃苦耐劳的奉献精神,热爱出租事业。

3.承租人每户只能承租1辆,本人须持有C1及以上驾照,具有三年及以上驾龄,持有效巡游出租汽车从业人员资格证。

4.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需提供毕业证或学历证明,男女不限,年龄:25至5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5.承租人应有一定的经济承担能力,在获得承租资格后有支付承租经营保证金和承租金的经济能力。

6.个人征信记录良好,且无妨碍驾驶的相关疾病。

7.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无饮酒后驾驶;无超员20%、超速50%或12个月内无三次以上超速违法行为;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均没有记满12分记录;三年内无重大责任交通事故;无吸毒、犯罪记录。

8.国家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不在招募范围内。

9.报名 (略) 有注册车辆或在入职企业失信名单的(驾驶员黑名单),不予录用。报名人 (略) 注册办理副(替)班驾驶员的,录用后须注销相关资格。

10.报名人员曾在我司承租出租车且已申请退租的承租人,不予录用。

11.持有当地政府证明材料的困难户、五保户优先录用。持有当地政府证明材料的失地农民、土地征收、拆迁人员优先录取。

12.公告中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31日。

三、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集中招募工作流程为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理论考试、实践考试公示、签订承租经营合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7日-2023年3月3日(报名时间截止时不足招募人数,可适当后延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微信扫码报名(微信扫二维码填写本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2.根据《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报名资格审查评分标准》对报名驾驶员进行评分并从高到低排序,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100分)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由市政集团人力资源部、纪检(审计)监察部牵头,公交综合管理部、安全监察部、出租车管理中心组成面试小组,负责资料原件核实和面试。

3.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驾驶证及上岗证原件。

4.对提交资料与原件不符的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

5.获 (略) 级表彰奖励的驾驶员,如不违反从业资格规定,可予免试,直接列入拟聘用人员名单。

6.面试主要测评驾驶员仪容仪表、文明礼仪、从业经历、普通话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以及是否有其它不宜从事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的情况。

7.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及格。低于60分取消笔试资格。若合格人数不足招募人数,可适当放宽录用条件,按排名进行递补。

(四)理论考试(100分)

1.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内容:重点考察个人综合素质、服务规范、车辆使用常识性知识等方面。

3.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及格。低于60分取消资格。若合格人数不足招募人数,可适当放宽录用条件,按排名进行递补。

(五)驾车实践考试(100)

1.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内容:对承租人的道路实际操作技能进行实地考验,主要通过起步、行驶、停车等项目,考察驾驶习惯,是否存在猛开、快开、乱开、急停、不规范使用信号灯等行为;主要排除虽取得驾驶证但没有驾驶经历或已不具备驾驶能力的人员,评判标准为合格和不合格。

3.满分100分,80分及以上及格。低于80分取消资格。若合格人数不足招募人数,可适当放宽录用条件,按排名进行递补。

四、体检及公示

考试结束后,公司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进入体检环节。通过 (略) 审核后,在“ (略) ”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体检、公示不合格者,取消承租资格,再进行递补。

五、手续办理

(略) 审核通过后,与公司签订承租合同后办理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

六、岗前培训

组织全体驾驶员进行为期2天的岗前培训,主要内容有安全驾驶、服务规范,车辆设备使用及维保、管理制度解读及日常运营注意事项等。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

(二)每场测试均需核验身份证明材料,未携带相应证件不予以进入。

(三)本方案由 (略) (略) 负责解释。

(四)本次招募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报名咨询及举报投诉电话:0931-*



(略) (略)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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