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国有企业资产服务中心位于常宁市青阳中路58号102室门面出租交易公告
常宁市国有企业资产服务中心位于常宁市青阳中路58号102室门面出租交易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国有产权交易网上竞价公告 | |||
公告编号: | 衡公资产字〔2023〕12号 | 标的编号: | CQJY* |
项目名称: | (略) 国有企业资产服务中 (略) 青阳中路58号102室门面出租 | ||
标的名称: | (略) 国有企业资产服务中 (略) 青阳中路58号102室门面招租 | ||
产权类型: | 资产 | ||
竞价方式: | 网上竞价 | ||
一、转让方承诺 | |||
我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我方 (略) 国有企业资产服务中 (略) 青阳中路58号102室门面出租通过贵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标的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的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交易标的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关方和贵中心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以我方设定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竞买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
二、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略) 国有企业资产服务中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B1F16171J | ||
注册地(住所) | (略) 泉峰街道青阳南路168号 | ||
公司类型(单位类型) | 事业单位 | ||
三、产权交易行为批准情况 | |||
产权交易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财政局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 (略) 财政局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财政局 | ||
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 | (略) 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申报审批表 | ||
四、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信息 | 地址 | (略) 青阳中路58号102室 | |
面积 | 29.14平方米 | ||
用途 | 商业服务 | ||
期限 | 5年 | ||
免租期限 | 1个月(30天) | ||
配套设施 | 通水、电,有独立卫生间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略) 财政局 | |
评估机构 | 湖南恒业腾飞房地产 (略) | ||
评估报告编号 | 湘恒业腾飞(2023)房评第10049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3.1.5 | ||
五、重要信息披露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公开招标以标的物现状对其租赁权进行公开招标(不包括房屋内动产类财产),竞标采用网上竞价形式,竞租人在竞拍前须对本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包括其瑕疵等),招租方对标的物中所有瑕疵(包括现有未发现的瑕疵和将来出现的瑕疵)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2、本标的物公示中的面积是以测绘面积为准。3、我司承诺该房屋(门面)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 4、该房屋租赁用途为商用,经营范围为依法经批准的和法律法规许可的经营项目,承租人应事先向出租方报备经营范围,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人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用途。5、租赁合同生效日期以正式签订租赁合同当日开始计取。6、租期:5年(不含1个月(限30天)免租装修期)。 7、租金价格:起标价21600元每年(1800元 /月)。第一年、第二年租金为最终成交价,第3年至第5年,较上年租每年按5%比例增长。一次性交满5年租金的可免第3年至第5年的增长额。8、保证金:5000元。合同期满退还。9、租金缴纳方式:租金每半年一交,按先付后用原则,即租赁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交付半年房租,以后每半年第一个月之前交付下半年的租金。10、承租方必须将租金和保证金缴入下列指定的财政收入专户,凭银行缴费回执到财政局财源收入中心开具正非税收入票据。收款人账户名: (略) 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账号 ①:*01595,开户行:建设银行常宁支行;账号②:**,开户行: (略) 农商银行营业部;账号③:*,中 (略) 支行行。11、租赁期间,水、电、气、物业管理费等有关费用,均由承租方负担。12、承租方必须按期交纳租金和水、电、气、物业管理费等有关费用,承租方逾期未交租金的,出租方有权按月租金的2%向承租方加收违约金。13、出租方保证具有该出租房屋的控制使用权,如因产权纠纷、债务纠纷、担保等因出租方原因导致承租方无法正常经营的,由出租方负责赔偿。14、租赁期间内承租人是房屋的实际管理人。承租人需要时刻注意防火防盗防触电,不做危及自身人身安全的活动。承租人在房屋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承租人自己承担与*方无关,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煤气使用不当、在房屋内摔倒。15、租赁期间,承租人负责出租屋相应范围的门前三包、综合治理、防火、生产安全等工作,承租人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相关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16、承租方要积极配合出租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资产现状的巡查检查工作和对房屋的大型维修工作。17、承租方负责所承租项目场地及附属设施设备的看管维护维修责任, 室内的水、电、气的管路及相关设备的日常维护责任由承租方承担责任及费用。因管理、使用不当或者其它人为原因造成房屋或设施设备损坏、丢失的, 由承租方予以修复或者赔偿,造成安全事故的,由承租方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8、在不影响使用安全的前提下,承租方确需进行装修、维修,必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报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批准后,方可施工,所有费用承租方自理,权属归出租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或者解除合同时,必须无偿移交给出租方,承租方不得在承租的场地上违法新建和扩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18、严禁私自转让行为,未经有关单位批准的私自转让将视同为非法侵占国有资产,并保留司法诉讼权利。租赁期结束后,承租人需本人携带合同原件、保证金原件、合同签订人身份证原件办理退租退押手续。19、承租方必须在法律许可和政府统一规划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相关经营业务,不得生产加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所承租的房屋和场地上存放、生产、销售对周边环境和场地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有腐蚀、污染和破坏的有害物品,不得违反 (略) 容环保要求,不得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20、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以及国家政策法规重大调整等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双方均免责。21、租赁终止后,承租方应做到人离场清,办好租赁相关事项的交接手续。承租方租赁房屋的装修及其他增设物无偿、无损归出租方所有(可移动的设备、设施除外),不符合房屋安全要求的增设物及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及水电管网走向的需自行拆除,恢复出租原状,经出租方验收合格后,再予办理退租退押手续。22、合同有效期届满,出租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承租方亦有义务如期交还。原则上原租赁方具有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租权,如承租方需要续租,须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书面通知出租单位,根据租赁期限及年租金规模,经相关部门审批研究通过后实施。23、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出租方损失的,由承租方负责赔偿:(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2)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3)拖欠租金达一个月的;(4)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5)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6)从事政府统一规划的经营范围以外的业务和禁止经营的业务,拒不整改的。24、交易服务费由转让方缴纳。 | ||
六、竞价时间安排 | |||
公告起始时间: | 2023年03月02日 | 公告截止时间: | 2023年03月16日10:00 |
自由报价起始时间 | 2023年03月02日 | 自由报价截止时间: | 2023年03月16日10:00 |
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限时竞价起始时间: | 2023年03月16日10:00 | ||
质疑起始时间: | 2023年03月02日 | 质疑截止时间: | 2023年03月15日 |
答疑起始时间: | 2023年03月02日 | 答疑截止时间: | 2023年03月15日 |
保证金交纳起始时间: | 2023年03月02日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2023年03月15日17:00 |
七、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资产评估结果 | 21600元/年 | |
起始价(元/年) | 21600.* | ||
保证金(元) | 5000.* | ||
增价幅度(元/年) | 1000.*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按《产权交易合同》支付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2023年03月15日17:00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 1、请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到现场踏勘标的物详情,若参与竞买,视同已对标的物详细情况有清晰了解。 2、符合资格的意向竞买人在本公告期间内将标的物对应的竞买保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简称: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3、本次交易采取网上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竞得人)。 4、竞得入选人应当在网上竞价交易活动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成交告知书》(在线打印)及交易文件中要求的有关资格证明材料到交易中心办理资格审核及签订《成交确认书》。 5、竞得人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6、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全额自动转为其应支付的部分交易价款,该部分成交价款由交易中心转至《国有产权交易项目交割单》提供的银行账户(无需竞得人另行向交易中心出具授权委托书);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不存在不予退回情形的,在网上竞价交易活动结束次日起,交易中心将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不计息)原途径退还至交款人账户。对受让方资格条件有要求需要进行资格审查的交易项目,竞买保证金退还按《网上竞价须知》约定处理。 7、竞得人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或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8、其他未尽事宜详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交易网上竞价须知》(简称:《网上竞价须知》)。 | ||
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八、其他信息 | |||
竞价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 ||
公告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竞买须知 | 详见《网上竞价须知》。 | ||
发布媒体名称 | (略) 党政门户网,湖南衡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等 | ||
九、联系方式 | |||
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转让方(看货联系人) | 尹丽娜 | * |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技术信息科 | 0734-* |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国有产权交易科 | 0734-*、* | |
(略) 数字认证服务中心 有限公司 | CA办理 | 0734-* | |
十、相关附件 | |||
相关附件 | 《网上竞价须知》、《成交确认书(样本)》、《产权交易合同(样本)》 |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03月02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国有产权交易网上竞价公告 | |||
公告编号: | 衡公资产字〔2023〕12号 | 标的编号: | CQJY* |
项目名称: | (略) 国有企业资产服务中 (略) 青阳中路58号102室门面出租 | ||
标的名称: | (略) 国有企业资产服务中 (略) 青阳中路58号102室门面招租 | ||
产权类型: | 资产 | ||
竞价方式: | 网上竞价 | ||
一、转让方承诺 | |||
我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我方 (略) 国有企业资产服务中 (略) 青阳中路58号102室门面出租通过贵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标的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的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交易标的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关方和贵中心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以我方设定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竞买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
二、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略) 国有企业资产服务中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B1F16171J | ||
注册地(住所) | (略) 泉峰街道青阳南路168号 | ||
公司类型(单位类型) | 事业单位 | ||
三、产权交易行为批准情况 | |||
产权交易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财政局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 (略) 财政局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财政局 | ||
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 | (略) 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申报审批表 | ||
四、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信息 | 地址 | (略) 青阳中路58号102室 | |
面积 | 29.14平方米 | ||
用途 | 商业服务 | ||
期限 | 5年 | ||
免租期限 | 1个月(30天) | ||
配套设施 | 通水、电,有独立卫生间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略) 财政局 | |
评估机构 | 湖南恒业腾飞房地产 (略) | ||
评估报告编号 | 湘恒业腾飞(2023)房评第10049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3.1.5 | ||
五、重要信息披露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公开招标以标的物现状对其租赁权进行公开招标(不包括房屋内动产类财产),竞标采用网上竞价形式,竞租人在竞拍前须对本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包括其瑕疵等),招租方对标的物中所有瑕疵(包括现有未发现的瑕疵和将来出现的瑕疵)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2、本标的物公示中的面积是以测绘面积为准。3、我司承诺该房屋(门面)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 4、该房屋租赁用途为商用,经营范围为依法经批准的和法律法规许可的经营项目,承租人应事先向出租方报备经营范围,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人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用途。5、租赁合同生效日期以正式签订租赁合同当日开始计取。6、租期:5年(不含1个月(限30天)免租装修期)。 7、租金价格:起标价21600元每年(1800元 /月)。第一年、第二年租金为最终成交价,第3年至第5年,较上年租每年按5%比例增长。一次性交满5年租金的可免第3年至第5年的增长额。8、保证金:5000元。合同期满退还。9、租金缴纳方式:租金每半年一交,按先付后用原则,即租赁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交付半年房租,以后每半年第一个月之前交付下半年的租金。10、承租方必须将租金和保证金缴入下列指定的财政收入专户,凭银行缴费回执到财政局财源收入中心开具正非税收入票据。收款人账户名: (略) 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账号 ①:*01595,开户行:建设银行常宁支行;账号②:**,开户行: (略) 农商银行营业部;账号③:*,中 (略) 支行行。11、租赁期间,水、电、气、物业管理费等有关费用,均由承租方负担。12、承租方必须按期交纳租金和水、电、气、物业管理费等有关费用,承租方逾期未交租金的,出租方有权按月租金的2%向承租方加收违约金。13、出租方保证具有该出租房屋的控制使用权,如因产权纠纷、债务纠纷、担保等因出租方原因导致承租方无法正常经营的,由出租方负责赔偿。14、租赁期间内承租人是房屋的实际管理人。承租人需要时刻注意防火防盗防触电,不做危及自身人身安全的活动。承租人在房屋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承租人自己承担与*方无关,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煤气使用不当、在房屋内摔倒。15、租赁期间,承租人负责出租屋相应范围的门前三包、综合治理、防火、生产安全等工作,承租人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相关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16、承租方要积极配合出租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资产现状的巡查检查工作和对房屋的大型维修工作。17、承租方负责所承租项目场地及附属设施设备的看管维护维修责任, 室内的水、电、气的管路及相关设备的日常维护责任由承租方承担责任及费用。因管理、使用不当或者其它人为原因造成房屋或设施设备损坏、丢失的, 由承租方予以修复或者赔偿,造成安全事故的,由承租方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8、在不影响使用安全的前提下,承租方确需进行装修、维修,必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报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批准后,方可施工,所有费用承租方自理,权属归出租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或者解除合同时,必须无偿移交给出租方,承租方不得在承租的场地上违法新建和扩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18、严禁私自转让行为,未经有关单位批准的私自转让将视同为非法侵占国有资产,并保留司法诉讼权利。租赁期结束后,承租人需本人携带合同原件、保证金原件、合同签订人身份证原件办理退租退押手续。19、承租方必须在法律许可和政府统一规划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相关经营业务,不得生产加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所承租的房屋和场地上存放、生产、销售对周边环境和场地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有腐蚀、污染和破坏的有害物品,不得违反 (略) 容环保要求,不得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20、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以及国家政策法规重大调整等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双方均免责。21、租赁终止后,承租方应做到人离场清,办好租赁相关事项的交接手续。承租方租赁房屋的装修及其他增设物无偿、无损归出租方所有(可移动的设备、设施除外),不符合房屋安全要求的增设物及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及水电管网走向的需自行拆除,恢复出租原状,经出租方验收合格后,再予办理退租退押手续。22、合同有效期届满,出租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承租方亦有义务如期交还。原则上原租赁方具有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租权,如承租方需要续租,须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书面通知出租单位,根据租赁期限及年租金规模,经相关部门审批研究通过后实施。23、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出租方损失的,由承租方负责赔偿:(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2)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3)拖欠租金达一个月的;(4)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5)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6)从事政府统一规划的经营范围以外的业务和禁止经营的业务,拒不整改的。24、交易服务费由转让方缴纳。 | ||
六、竞价时间安排 | |||
公告起始时间: | 2023年03月02日 | 公告截止时间: | 2023年03月16日10:00 |
自由报价起始时间 | 2023年03月02日 | 自由报价截止时间: | 2023年03月16日10:00 |
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限时竞价起始时间: | 2023年03月16日10:00 | ||
质疑起始时间: | 2023年03月02日 | 质疑截止时间: | 2023年03月15日 |
答疑起始时间: | 2023年03月02日 | 答疑截止时间: | 2023年03月15日 |
保证金交纳起始时间: | 2023年03月02日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2023年03月15日17:00 |
七、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资产评估结果 | 21600元/年 | |
起始价(元/年) | 21600.* | ||
保证金(元) | 5000.* | ||
增价幅度(元/年) | 1000.*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按《产权交易合同》支付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2023年03月15日17:00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 1、请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到现场踏勘标的物详情,若参与竞买,视同已对标的物详细情况有清晰了解。 2、符合资格的意向竞买人在本公告期间内将标的物对应的竞买保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简称: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3、本次交易采取网上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竞得人)。 4、竞得入选人应当在网上竞价交易活动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成交告知书》(在线打印)及交易文件中要求的有关资格证明材料到交易中心办理资格审核及签订《成交确认书》。 5、竞得人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6、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全额自动转为其应支付的部分交易价款,该部分成交价款由交易中心转至《国有产权交易项目交割单》提供的银行账户(无需竞得人另行向交易中心出具授权委托书);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不存在不予退回情形的,在网上竞价交易活动结束次日起,交易中心将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不计息)原途径退还至交款人账户。对受让方资格条件有要求需要进行资格审查的交易项目,竞买保证金退还按《网上竞价须知》约定处理。 7、竞得人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或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8、其他未尽事宜详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交易网上竞价须知》(简称:《网上竞价须知》)。 | ||
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八、其他信息 | |||
竞价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 ||
公告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竞买须知 | 详见《网上竞价须知》。 | ||
发布媒体名称 | (略) 党政门户网,湖南衡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等 | ||
九、联系方式 | |||
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转让方(看货联系人) | 尹丽娜 | * |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技术信息科 | 0734-* |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国有产权交易科 | 0734-*、* | |
(略) 数字认证服务中心 有限公司 | CA办理 | 0734-* | |
十、相关附件 | |||
相关附件 | 《网上竞价须知》、《成交确认书(样本)》、《产权交易合同(样本)》 |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03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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